本帖最后由 艾薇安 于 2016-11-11 22:27 编辑
最近太忙,我觉得要写不完了啊啊啊啊啊—— 居然!写!完!了! 依然是一个NPC满坑满谷的故事。 写完已经没有力气弄排版了(
红区家信
亲爱的卢米耶,
见信如晤。
突然收到这封来信,你一定感到万分惊异吧,毕竟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未曾有过联系了。我知道你觉得我这个兄长生性凉薄,自从父亲过世,兄弟分家,我就从未关心过你的生活,偶尔在坊间相遇也只是擦肩而过,点头致意而已,待你与陌生人无异。后来你搬去时茵居住,更是不管不问,从此音讯全无。
若是二十年前,我断然无法容忍任何人用上述理由指责于我,即便它们都是事实,即便安娜因此弃我而去,即便埃文与我这个父亲从不亲近。就算在一周之前,我也无法相信有朝一日竟对长久秉承的生活方式产生质疑,反复向女神忏悔,责问自己是否行为有失。
然而我确实心生动摇,日日夜夜心神难安,不断想起被我忽视冷落的亲朋好友。这许多年来,我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一朝幡然醒悟,我才恍然察觉,自己错过多少美好的时光啊!
我迫不及待想要知道你们所有人的近况,尤其是你,我唯一血脉相连的弟弟。我对你心怀最深切的愧疚,想尽一切可能对你做出补偿,重修兄弟之好。此念一起,我才发现,我对你的了解简直少得可怜!记忆中的你似乎还是那个缠着要我读书给你听,却被我冷漠推开的单薄男孩。今时今日回想起前次见面的情形,竟然恍如隔世。那时似乎是你的婚礼,这种理由我无法推却,我记得那天你穿着租来的礼服,头发经过精心梳理,与宾客言笑晏晏,像我一样英气逼人,你的妻子(是叫苏珊还是苏茜?)穿着纯白的婚纱,略施粉黛,美丽婉约,楚楚动人。后来听说你们的孩子不幸早夭,你的妻子悲伤过度,加之生活困窘,你们便搬回她的故乡时茵定居,从此之后我便对你一无所知了!
我颤抖着从抽屉角落翻出你的信笺——尽管我从不回复,乔迁之初你还是照例随信附上新居地址——时光为它蒙上一层泛黄腐朽的阴影,散发出一种岁月流逝的痕迹,我甚至有些担心你使用的廉价纸张是否禁得住时间侵袭,不过感谢女神,它还在那里,字迹有些模糊,但还在那里。我不知道这个地址是否仍然有效,你们有没有离开时茵,有没有更换住址,然而这是连接我与你之间的唯一途径,是我唯一的希望,我只能姑且一试,将满腔思念与歉疚付诸纸面,祈祷女神庇佑,这封信能随她的荣光一起抵达你的身边。
你一定对这份热切惶恐至极,对失联多年的兄长贸然而至又热情洋溢的来信不知所措,切莫惊慌,我亲爱的弟弟,待我慢慢说与你听。最近一个礼拜,整整七天时间,我都被焦躁与恐慌笼罩,受到莫名的热忱所驱使,想将事情原委与心中思绪全数向你倾诉。就算你觉得我不可理喻,就算得不到你的原谅,我也义无反顾,毕竟你是我在这个世界最后一个血浓于水的至亲之人。
你应该还记得,除了热衷于那些“小爱好”之外,我一直都在写一些冒险故事,其中也有几个故事广受读者好评,渐渐有手抄本在市面流传,为兄对此颇为自得,可惜无人分享欣喜之情。这些故事有的是我亲身经历,有的则是我那些可爱收藏品的附赠,它们为我赢来一些薄名,有时也会招来不速之客,这一次正是如此。
上周的某天夜晚,我像往常一样在仆人的服侍下安寝,窗外桂花正盛,花香清婉,极为助眠,不多时我便坠入梦乡。在那之后不久——也许很久?要知道,人在睡眠状态的时间感知总是难以捉摸——我恍然醒觉,隐隐感到床头有人。你可能要说,也许是巡夜的仆人。且不说若无我授意,府中仆役绝不敢踏入我的卧房半步,单是对方身上那种久经磨练的凛冽气息,就不是区区一个普通杂役所能拥有,那时常年出生入死之人才有的锐利锋芒。
我微微掀开眼帘,暗暗祈求这种小动作不会被对方发现。只见一个浑身裹着满是尘土与血迹的灰色斗篷,头戴兜帽的黑影如鬼魅一般立于我的床前,月光将她的背影拉得极长,她仰着头,似乎在观察我床头上方悬挂的一对矩羊羊角——那是我最引以为傲的藏品之一,很是砸下一笔重金,它背后的故事也令我声名鹊起。你一定注意到我使用的人称代词是“她”,没错,直觉告诉我,那是一个女人。不算挺拔、甚至有些矮小的身材说明来者不是女人就是孩童,而斗篷遮掩下虽然不慎明显却依稀可辨的身体曲线则否定了后者。
近些年来我也曾数次出入红区,与各种奇人异事打过交道,尚有一定胆量,不至惊慌失措,有失决断。如果直到此时她依然不曾出手取我性命,就说明她的目的不在于此,多半有话要与我说。
我正暗自推断可能出现的话题,以及如何才能掌握谈话的主动权,对方已经悠悠开口道:
“既然醒了,就起来说话吧,卢米埃·敏兹男爵。”
声音刻意压低,仍然能听出是位年纪极轻的姑娘。
我起身披上晨衣,踱步至书桌前坐定,点亮烛火,用银剪细细剪掉多余的烛芯,然后才应道:
“阁下深夜来访,不知有何贵干。”
烛光映出一张少女的脸庞,棕色的眸子看起来十分淡定,又十分疲倦,闪烁着与年纪不符的警醒与审视。
她摊开手掌,手心是一枚赏金猎人徽章,仿佛这枚徽章便足以代表她的身份。
“我从红区给您带回一个故事。”她说,“我想您应该有兴趣。”
我忍不住笑了。毛遂自荐上门兜售冒险故事的三流赏金猎人我见过很多,无非是想换几个银币糊口,他们的故事通常和带来的战利品一样俗不可耐。我堂堂敏兹男爵也是出入过红区的人,别以为区区几个三脚猫故事就能从我这里骗到酒钱。
“我想您弄错了,尊贵的小姐,这里是男爵府,不是什么慈善机构或是典当行。”
她不理会我的嘲讽,拿出一个雕工精致的银质方盒,一看便知出自名匠之手,与她寒酸的打扮极为不符,我不禁多看了两眼。
“我知道您是尼恩格兰最有名望的魔物物品收藏家,”她说,将银盒推到我面前,“您想必认识这个。”
我有些疑惑地打开盒盖,立刻被一片瑰丽的色彩迷炫双眼。
“这是……琉晶!!!”我的手忍不住微微颤抖,这是我梦寐以求多年却求之不得之物,不想竟在今时今刻,在一个夜半冒昧闯入的年轻姑娘手中得以一见。“请您务必割爱,价钱随您开。”
亲爱的弟弟,你一定会奇怪,是什么样的稀世珍宝让我如此喜不自禁,不惜重金。
在费勒盆地深处有一种巨型鸟类魔物,据说双翅展开足以遮天蔽日,翅羽反射阳光,呈现极为绚丽的金色光芒,故而得名为金翅鸟。这种鸟虽以羽毛闻名,最稀罕的却是它的蛋。据说金翅鸟一生只认定一个伴侣,数十年产一次卵,需数年时间方能孵化,蛋壳呈七彩琉璃状,晶莹剔透,能随光线折射出不同的颜色,似水光流动,如梦似幻,极是珍贵,俗称“琉晶”。然而一旦幼鸟出壳,蛋壳就会失去活性与光彩,变得乌黑粗糙,与焦炭无异,只有趁幼鸟尚在孵化状态时打破蛋壳,才能取得琉晶,永久保存。但金翅鸟生性凶猛,最是爱护幼崽,孵化期间由雄性外出捕食,雌性则守护鸟蛋,寸步不离,因此金翅鸟蛋极为难得。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与妇人都以拥有琉晶制成的首饰为荣,指甲大小的琉晶碎片就堪比天价。我有幸曾在希尔里斯伯爵府的晚宴见过伯爵小姐佩戴一对琉晶耳环,从此便为之着迷,砸下重金四处求购。
那东西是真正的世间至宝,太美了,在它面前任何炫彩夺目的宝石都要略逊一筹。
可惜市面流通的琉晶体积太小,且大多经过加工,变成了凡俗之物,既无法窥其全貌,又领略不到最原始最震撼的美感。而眼前这几枚琉晶碎片均有手掌大小,全然未经打磨与雕琢,边缘呈不规则锯齿状,竟像是一枚完整的鸟蛋砸碎而来。只借由烛光匆匆一瞥,便光芒四射,令人目眩心折,稍微变换角度,又另有一番风味不同的色彩光泽。
我扣紧盒盖,紧紧攥住银盒,热切地注视着眼前的少女,只觉得越看越入眼。此时我才发现,她的五官并不似我想象那般呆板无趣,反倒清丽秀气,颇有几分可爱,兜帽之下露出的几缕碎发也是明亮的金色,为她平添几分俏丽。
亲爱的弟弟,你大概知道,父亲留下的祖产相当丰厚,这些年我仔细经营,倒也积累了不少财富。虽然收藏我的宝贝儿们花销不菲,再为藏品中添加这么一件稀世珍宝倒也不至让我倾家荡产。
我紧张等待对方的狮子大开口,然而少女只是摇摇头。
“我从红区给您带回一个故事,这只是故事的附赠品。”她拿出几页羊皮纸在我面前摊开,“如果您读完这个故事,我分文不取,如果您并无此意……那么恕我不能交托琉晶。”
我与各路赏金猎人和黑市商人打了半辈子交道,见过人傻好骗的,见过狡猾多变的,开价方式如此特殊的,生平还是第一次遇到。
我将信将疑地观察她的神色,这样年轻的姑娘,应该还未学会滴水不漏,如若有诈,总能在她脸上找到蛛丝马迹。她面无表情地与我对视,眸中隐隐闪过一丝悲伤。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
“我希望您能读完这个故事,若有机会,将它呈现在您的笔下。”
热切的渴望紧紧攥住我的心脏,我太渴望得到这些琉晶了。于是我拿起那几页羊皮纸——它们污渍斑斑,沾满血迹,破损得十分严重,大概用的墨水是上等品,字迹倒是保存得相当清晰。
我匆匆浏览一番,认出这是一篇来自红区的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