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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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 #告死线·阿尔弗雷德# 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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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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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①⑨⑨的勇者

支援
伊斯雷
所在地
野外红区
携带金
7009 GP
活跃度
36 AP
技能点
0 SP
剧情点
479 TP
存在感
1175 BP

剑S理魔法S空艇驾驶魔导开发C机械工B潜行

发表于 2018-7-25 22: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格尔希因 于 2018-7-25 21:55 编辑

融雪


  “把眼睛张开,看着我。”
  
  他努力抬眼,但是血太重了,压着他的视线。他是凭着上方的吸气声做出的反应——拼命向左边一滚,然后那只靴子踏空了,跺在他的身边。
  
  少挨这一脚并没让他好过些。他感觉自己好像被扔进了火里,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在剧痛。他的头在流血,鼻子也在流血,还有天知道其他的一二十处什么地方。他的右腿已经动不了了,一只眼睛肿得只剩一道缝,另一只则泪水直流——当然不是因为他想要哭,他只是无法控制自己,就像他无法控制隔夜菜汤从嘴里涌出来吐在自己身上。他听到清喉咙的声音,但是已经没力气再动一动了。一口痰落在他脸上,黏腻,温热。
  
  “我很惊讶你这种小畜生是怎么活到今天的。”他听到那个人说,“可能你自己也想不通。可能你觉得既然你能屁滚尿流地活到今天,那无论什么混账事你都干得下来。但是在老子这里拆烂污是另一回事。”那只脚踏在他的后颈上。他听到自己脖子即将折断时发出的喀啦啦的声响。
  
  “你觉得你有得是鬼机灵,嗯?你觉得你有狗屎运?”那个人说,“等老子这一脚下去你就知道了:像你这样的狗崽子什么都没;除了你自己的一条烂命,什么都没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飒尔睁开眼睛时,看到的是像掺了水的血一样稀薄的粉红色。
  
  他试着起身,但是行不通。转头也很难。他全身上下还能动弹的好像只剩下眼睛,于是竭尽全力探索视线的边界。他所能看到的绝大部分都是那令人不快的淡红色。他花了好一阵子才意识到那是暗淡的落日的余晖。细细的草叶扎进余光里,扎得他头颈又疼又痒。他闻得到它们被炙烤了一天散发出的强烈味道,还有泥土呛人的腥气。脸上微微发麻,他转动眼珠,捕捉到几个缓慢移动的小小黑影。
  
  “喂喂,大爷我还没死呢。”他说。
  
  苍蝇们继续安详地爬行——他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了。他笑了。这一笑牵动胸口剧痛。“X!”他骂道。现在哪儿哪儿都疼起来了。他怀疑自己浑身上下有没有一块完整的骨头。他呻吟起来,用他那有气无力地声音一直哼哼着。
  
  一个人的上半身出现在他视界的上半部分——一个皮肤苍白的黑发青年,金色的眼睛冷冷地俯视着:
  
  “你到底想怎样。”他的声音和眼睛一样冷。
  
  “我觉得我没有死是因为有人救了我。”安飒尔说,“我想告诉他我醒了,然后,既然他那么好心,想必不会介意给我一点水喝。”
  
  “我没想救你,也没有水给你。”那个人说。“安静躺着,自己疗伤。”
  
  安飒尔仍然微笑着。“赏金猎人?”他问。
  
  “和你没关系。”
  
  “好吧,”安飒尔想耸耸肩,但是结果还是只能微笑,“我嘛,是夏维朗的骑士——”
  
  “没兴趣。”人影消失了。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对着空荡荡的、渐渐变得昏黑的脏粉色,自己对自己说下去。一丝云都没有。早上他们出发时也是这样,天又高又蓝,时不时有凉风拂面,就像海马酒馆里那个黑发姑娘的秋波。乔克说:“我今天晚上非把梅丽莎搞定不可。”其实姑娘叫梅尼耶。这糊涂蛋连人家叫什么都闹不清。不过就算他闹得清,他也搞不定她了:他的腿断了。灰背恐狼咬穿了他的膝盖,再那么一扯,他的半条腿就跟身子分了家。倒霉的乔克当场就昏了过去。他们拼尽全力才拖着他撤回空艇,火速返航。但他流了那么多血,漫流过地板,渗出舱门的缝隙在半空中成串洒落。当时安飒尔就觉得那情景眼熟。这会儿他想起来了。那是他还在尼恩格兰的废楼上扑鸽子时看到过的:一个傻孩子,和他差不多大,拎着一只提壶穿过阴暗而狭窄的街道,他的壶漏了,在他身后留下一道断续的暗红色的痕迹。
  
  安飒尔放过了鸽子,在横梁上坐下来等着看。他知道接下来在这个满是盗匪和酒鬼的地界上会发生什么。一道道窝棚的破布帘挑开了,一个个踉跄的身影跟上来……那孩子被踹倒在地拳脚相加的时候仍然抱着那只破壶不撒手,他的衣襟一片鲜红,分不清是酒还是血。我的乖乖,他就不能扔下那玩意儿赶紧跑路吗?安飒尔想,愉快地荡着双脚。不过也可能都一样。如果他两手空空回到家,他老爹会把他揍得更凶。所以有个爹到底有什么好?你拥有的越多,你的选择越少。骑士也是一样。有了荣誉、勇气和同生共死的誓言,就没法抛下自己的同伴。可是荣誉、誓言和同伴对于安飒尔来说有什么用?真是蠢透了。他想,如果是我,我一早就把乔克留给恐狼。然后这会儿我就不是躺在这儿倒气,而是在海马酒馆替他夸赞梅尼耶的蓝眼睛了。
  
  他觉得呼吸轻松了一些,试着坐起身来。
  
  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原野。那个人没有走开多远,背对着他,两手撑在身后,仰头望着已经变成了枯萎花朵颜色的天空。
  
  安飒尔觉得有点不太妙。
  
  “老兄,天要黑了,咱们还在等什么?”他说,“你的空艇呢?”
  
  “没有空艇。”那个人头也不回地说。
  
  安飒尔呆呆地坐了一会儿,又躺了回去。
  
  “所以咱们得用两条腿走回夏维朗去了。”他说。“真刺激。”
  
  “你连一里地都走不下来。”那个人说,“你最好先想办法在荒野上活到第二天天亮,然后祈祷你的同伴们会来找你。”
  
  “想打赌吗?”安飒尔说,“他们不会的。”
  
  那个人瞥了他一眼。
  
  “因为如果换做是我坐在团部的办公室里,我就不会。”安飒尔说。“在茫茫红区里大海捞针,就为了一个刚转正一个月的新晋骑士,出身可疑,没有人缘——你知道吗,我在都青府的六年里打掉了二十七个人的三十三颗牙?”野狗!那些脖子上挂着血统证书的小白脸们口含血沫、唇齿不清地怒吼:巴特拉姆家的野狗!不会有人想要费心救一条野狗的。沙因·巴特拉姆也不会,虽然他喂了它六年。今后如果有人提起安飒尔这个名字,他会露出若无其事的微笑,表明那是一项不甚成功然而无关轻重的投资,就像巴特拉姆这些年以来的所做的其他投资一样。
  
  但是,设若真是如此——这会儿他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呢?
  
  那些感觉慢慢回来了:那只魔物青苔一样冰凉黏腻的皮肤,带着罡风的硬翅,还有刀草一样的尾羽。他想起了自己身体撞击在圣盾之上发出的惊心动魄的巨响——也许其实没那么响,但是在他自己听来,就像心脏炸裂的声音。他又感到了当时粉身碎骨般的剧痛。他告诉自己不能松手,但是他知道,就算他不松手,这样下去他也会死的。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意识正在努力向上,想要挣脱这具痛苦的驱壳……
  
  就在这时,那抹熟悉的火红色点燃了视界。
  
  他又坐了起来。
  
  “另一个人呢?”他问。
  
  那人冷哼一声,转过身来,要说什么,却又住了口,向他身后扬扬下巴。
  
  安飒尔也转过身。太阳已经失去了光彩,但他还是看到了红色——比夕阳还要浓郁,比火还要热烈的颜色。我的天,他的头发怎么这么长,安飒尔想,他的个头怎么这么高。他这些年来都吃了些什么?他走得怎么这么快,就不怕摔跤吗?他在内心连声抗议的时候对方已经到了跟前,把一只手放在他的额头上。
  
  手太大了。然而是他熟悉的温暖。
  
  “太好了,你醒了。”对方说,是他熟悉的快活的声音。凝望着他的是他熟悉的没有光彩却也没有阴霾的眼睛。那双眼睛明明看不见,却比任何人都更早地发现了他,认出了他,并且救了他。“我去找水,走得有点远。不过我想你醒来是想要喝些水的。我还带了两只兔子,一只松鸡,所以晚饭也尽够了。还有这个——没想到在这儿也能找到这种果子,你以前挺爱吃,对不对,安飒尔?”
  
  他看着摊在面前的一大堆东西,笑了。
  
  “你真好。”他说,“不过,我认识你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你叫什么名字?”
  
  见面第三次了,阿尔才问这个问题。但是对于安飒尔来说仍然太早。名字是用来辨识身份的,辨识身份就意味着穿帮,而他俩的关系完全建立在骗局之上。安飒尔简直不能相信这一套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行得通。怎么有这么傻的人啊,他咬着酥热的牛肉馅饼,心里想,怎么有傻得这么教人高兴的人啊。“馅饼真香。”他说。
  
  不止馅饼,昨天的糖霜杏仁蛋糕,前天的巧克力玛芬也都很香。这家的东西样样好吃,这安飒尔早在两个月前还在这栋大屋后面的巷子里晃荡的时候就知道了。那会儿他正干着个还算正经的营生。一入了秋,就有源源不断的东西送到城市里的各处府邸来:一大袋一大袋的土豆和玉米粒子,雪白的面粉和金黄的糖,整条的厚烟肉,风鸡风鹅,各色枣子果脯,圆木酒桶,成箱成挑的干草和木炭……如果自家的储藏室没有被这些东西塞满,老爷太太们是不能舒舒坦坦过冬的。而像安飒尔这样即便下雪也不一定有鞋穿的孩子呢,他们守在这些高宅大屋的后门外,等到送货的马车来了,就凑上去帮着搭手卸东西。这种时候府里的仆人一般不会驱赶他们,因为人手实在不够,也因为他们还小,没什么威胁,就算他们浑水摸鱼往裤兜里掖几只散落的土豆,管事的也不会戳破,有时还会给他们拿些鸡头鸭脑当做报酬。前天他就是给这家干的活。等到东西都搬完,一个女佣塞给他一小包咸牛肉干。
  
  安飒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攥着纸包躲到角落,看看四下无人,才拿出一块,咬了小小的一角。干,硬,咸,香。安飒尔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他已经两个月没尝过肉的滋味儿了。而他现在有了整整一包!
  
  他克制住自己,数了数。一共十六块。他重新数了一遍,又再数一遍。没有第十七块了。没关系。他盘算着上哪儿弄点油布把它再包严实些。千万不能让水泡了,那很快就坏了;也不能教人看见。现在离冬天还远,直到明年开春,他都要靠它。他把纸包在怀里掖紧了,拍一拍它,哼着小曲儿往回走。
  
  路过刚才那家,他看到后门开着一道缝。刚才那脸圆圆的女孩子看来是忘了挂锁。
  
  安飒尔站住了脚,左右看看。送货的早走了,巷子没有半个人影。
  
  他轻轻把那扇门再拉开一点,闪了进去。
  
  安飒尔知道厨房在哪儿,这些天他天天闻到它飘出来的香气。他也知道这栋宅邸虽然大,人却零落落的没有几个,在下午四点钟时候它安静得像是其他人家的拂晓。所以,为什么要放过这个机会呢?他们这么慷慨,一定不介意再让他多蹭一餐。安飒尔盘算得很好:这时候午饭开完了,晚饭还早,厨师杂工都出去聊天斗牌了,所以他尽可以悠悠闲闲地大吃一顿,然后一边打嗝,一边琢磨应该捡哪几样打包……
  
  然而,还没转过最后一个拐角,他就听到了——铲勺碗盘碰撞的呛啷声,水倒在大锅子里的泼剌声,刀落在砧板上笃笃作响,还有七嘴八舌的呼喊同时作响:
  
  “芦笋和羊肚菌要拿冰先冰起来!”
  
  “牛肉糜剁好了没有?蛋清呢?蛋清!”
  
  “糖杏仁再碾碎一点!”        
  
  “鲷鱼要准备两种汁,白汁里不要放黄油,威鲁尔老爷不吃的……”
  
  听起来这栋房子里的人全跑到这儿来了。晚上要请客?安飒尔还从没见过这家有谁登门。他刚想探头,一个仆人拎着个口袋急匆匆走过来。他连忙缩回去,贴紧墙壁。
  
  现在怎么办?他的小脑瓜里念头飞转。走吗?但是宴会总能剩下不少好东西,如果他能找个地方藏下来……他看看对着中庭的窗户:下雨了。
  
  他走远一点,找了个楼梯下的角落,堆着些箱笼杂物。落满了灰——看来再过十年也不会有人来。不过他只要在这儿待到半夜就行。他爬到一只箱子后面,舒舒服服地躺下了。雨渐渐大了,在这里都听得到窗户上的毕剥声。安飒尔昏昏沉沉地睡去了。但是抱着那包肉干,他睡得很不安稳,总疑心有什么人——或者耗子会窜出来抢他。
  
  他是被脚步声惊醒的——有人在上楼梯,震动灰尘落了他一头一脸。他好不容易才忍住喷嚏。然而就算拼命憋气,一股甜香气味还是钻进他的鼻子里,穿过喉咙,一直勾动胃里的饿虫。他连忙按住肚子,再偷眼朝上望望——
  
  他笑了:这家还真是没人。又是那个圆脸姑娘,端着一碟子什么东西,哼着小曲儿上楼去了。
  
  安飒尔溜出来,跟着她上了二楼,看到她端着盘子进了一间屋子,便闪身在走廊窗户的帷幔后面。
  
  过不多时,小女佣出来了,手上已经没了碟子。
  
  安飒尔仍旧屏息静气,等到她的身影、她的脚步声和歌声都在楼下彻底消失了,才轻轻走出来。那间屋子的门没有关。他掩到门边,一眼就看到那碟子放在靠墙的边桌上,满满的金灿灿的,不知道是什么点心。安飒尔咽了口口水。他又打量了一番:这是个套间的外屋,并不算大,一望即知没半个人影。向里还有一间房,房门也开着,看得到床上睡着个人。看来这碟点心就是送给他的。
  
  安飒尔耐心地等着。半晌过去了,没有动静,也没有声音。
  
  得啦,我够客气的啦——谁让你不起来呢?他想,抬脚进了屋。
  
  他先往嘴里塞了一个——还热乎着呢!安飒尔从来没吃过这么松软、这么香甜的东西,用不着嚼,只消轻轻一抿,就像蜜一样在嘴里化了……他不等第一个咽下去就又塞了一个,一边掀起衬衫的下摆,想要把剩下的都塞进去。但是这哪儿塞得下呢?更何况还有那包肉干——索性打个包袱一兜完事吧!他把衬衫脱下来铺在地上,正要去端那只碟子,房间另一头突然响起人声:
  
  “谁啊?”
  
  安飒尔像过电似地浑身一跳:里间的人醒了!
  
  不过,那个人还躺在床上,背对着外间——所以他并不是看到了安飒尔,只是听到了他。可是这怎么可能?安飒尔确信自己的动静甚至不会惊动一片羽毛……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躲,但直到此刻他才发现这间屋子空荡荡一览无余,除了壁炉和靠墙的一只边桌、两把椅子,竟然没有任何其他的家具陈设,根本不可能藏身。而只这么一耽搁,那人已经下了床。“是谁在那儿?”他又问了一遍,朝外间走来。
  
  这时候跑已经来不及了。但是安飒尔已经冷静下来。他听出那是个孩童的声音,再看对方的身量,比他自己高不了多少。他弯腰向靴子里摸他的匕首——其实只是块破铁片,在铁匠铺子外头捡回来的,他一有空就拿出来磨一磨,如今也足以割断兔子的喉咙。当然杀人和杀兔子完全是两码事,但只要能把这小少爷吓唬住,别叫嚷起来——只要让他闭上嘴十分钟,他就能脱身。
  
  那孩子已经走到了外间。安飒尔一个箭步冲到他跟前,刚想低声断喝,扬起的“匕首”却在半空中顿住了。
  
  “莎拉?是你吗?怎么了?”
  
  那孩子扬起脸对着他。安飒尔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那是一双红色的眼睛,虽然惺忪,却仍像夕阳一样浓郁。直到近在咫尺他才发现它的秘密:它凝视着他,却映不出他的影像。

  
  这孩子是个瞎子。

  
  他落下手臂,囫囵咽下嘴里的东西,清清嗓子。
  
  “是我。我来给您送点心,少爷。”他说,“看您起来了,我怕您摔着……”
  
  “哦……”那孩子茫然地点了点头,显然还没睡醒。他的脸蛋红扑扑的,头发也是红的,有一撮翘得高高的,随着点头一摇一摇。“我没听过你的声音啊。你是新来的吗?”
  
  “哎。”安飒尔随口答应,抽身退步。“少爷,没事我就先走啦?”
  
  “你几岁了?”
  
  安飒尔愣了愣。“十一。”他神使鬼差地答道。
  
  “哇,咱俩一边儿大!”那孩子精神了,“你别急着走,陪我说说话吧!今天爸爸妈妈要招待威鲁尔伯父,大家都忙,没人理我。你就留下来陪我,咱俩一起吃点心吧!”
  
  我已经吃过了。安飒尔心里想着,又退了一步。“那什么,厨房里还等着我打下手呢……”
  
  那孩子只是睁大了眼睛一心一意看着他。那双红眼睛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安飒尔感觉得到它散发出的期待的光。他在贫民窟混了十一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瞎子。
  
  “耽搁了,要挨打的。”
  
  “哦……”
  
  那孩子终于低下头。那撮翘毛也跟着垂落下来。安飒尔看在眼里,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一摸。你瞎了心了吧,安飒尔。他在心里骂自己,转身走开。走了一步,两步,回头看时,那孩子还站在当地,火红的眼睛徒劳地凝望着。
  
  安飒尔站住了脚。
  
  “明天我能来。”他说。
  
  那孩子的脸一下子亮了。“真的吗?”
  
  天啊,我这是在说什么,安飒尔想,我到底想干什么。“明天我可以陪你,”他说,“不过我只能偷空溜过来,所以你不能跟别人说,也不能让人发现我到你这儿来。”
  
  那孩子用力点头。那撮头发飞上飞下。安飒尔终于忍不住走过去把它顺顺平。
  
  “要准备吃的。”他补充说。
  
  那孩子笑了。“好。明天,我等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你想说你能活下来只是因为你特别幸运?”
  
  “我是说因为女神特别眷顾我。这对你们这些星士来说就这么难以接受吗?”安飒尔笑着说。
  
  对面的蓝发青年脸色又阴了八度。我的天,他跟威尔瑟可真像,又细,又白,一对小豆芽菜。好巧不巧他俩还是搭档。谁让他们当的搭档?他们应该当双胞胎。安飒尔想。他们都是那种一生下来就被人用干净的白布裹得紧紧的孩子,会为了鞋带松脱而气恼,吃冰太多坏了肚子就是最严峻的考验。等他们当了星士,他们连人话都听不懂了。这不,又来了——
  
  “把你在第一次探索时的情况再说一遍。”贝德里赫星士冷冰冰地说。
  
  说多少次都行啊,安飒尔笑眯眯地。说多少次我也不会自相矛盾的,因为我说的都是事实。“那是四一零年七月十日,我当时隶属的麦斯莉小队于上午八点从夏维朗骑士团总部起飞,向东南方向执行常规巡逻任务。计划的巡逻时间是四小时。上午十点钟左右,航行到北威山-纽霖河西侧时,圣盾探测装置显示出A级圣盾反应。按照规程,我们立刻在空旷地带降落,开始步行进行进一步探索。”
  
  “刚一降落,你们就遭到了袭击。”
  
  “差不多吧。”安飒尔说,“我们降落在一处悬崖的下方,本来想这样能够形成隐蔽,不过事与愿违——灰背恐狼从上面冲下来,杀了我们个措手不及。我想我们应该是在降落的时候就被盯上了。”
  
  “魔物为什么会盯上你们?”
  
  安飒尔笑了。
  
  “你们星士也许和恶魔心心相印,但对骑士来说,魔物跟狼啊狗啊没什么区别。如果一只鸟在你头上拉了泡屎,你会追着它问为什么吗?你在那儿,它也在那儿,就这么简单。”
  
  贝德里赫恶狠狠地盯着他,仿佛他就是那只鸟。“不要废话。”他接着问,“降落地点是谁选择的?”
  
  “麦斯莉队长。不过这是个常规的决定。如果你不是只盯着我,而是去见见别的骑士,问问他们会怎么做——你会知道的。”
  
  “你以为我盯着你是因为你人见人爱吗,安飒尔·巴特拉姆?”贝德里赫冷冷道,“我盯着你,是因为你看起来像个挨千刀的恶魔。所以不要再耍嘴皮子了,老实说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安飒尔叹了口气。这些星士为什么就是意识不到自己非常无趣?“乔克断了腿。我们带着他撤回空艇,向东北两点钟方向逃离……”
  
  “停。”贝德里赫的手敲在桌子上:“夏维朗在正北偏西,为什么你们要往东北?”
  
  我的天,安飒尔想,谁是都青府二年级战术基础课的老师?你还是我?“乔克当时漏得像个筛子,随时都会有飞行魔物闻风而来,比起毫无掩护地直接飞回夏维朗,首先向西抵达标准航道,然后沿着它返航,虽然多花上半个钟头,但是要安全得多得多,明白吗?”
  
  “听起来很有道理,”贝德里赫说,“可惜并没有什么用——所以这也是麦斯莉·耶米亚决定的了?”
  
  安飒尔没说话。
  
  “你们没能到达标航。起飞五分钟之后,你们就迎面遭遇了一群长尾蓝枭。你跳到了其中一只身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它在攻击空艇的引擎。我得阻止它。”
  
  “我是说,你为什么要跳到它身上?为什么不用你的理魔法?那不是你们骑士最好的武器吗?”
  
  “因为我不想自己把空艇毁了。”安飒尔说,“距离太近,激战之中控制准头和范围是很困难的,我还没那么高水平。”
  
  “你倒是很诚实,安飒尔·巴特拉姆。”
  
  “我很高兴你终于意识到这一点。”
  
  贝德里赫烙铁一样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安飒尔·巴特拉姆?”他说,“我觉得你不是不希望空艇坠毁。你知道它一定会坠毁的。你跳到魔物身上,不是因为你想要阻止它破坏空艇,而是因为你知道它能带着你逃出生天。”
  
  “哦。”安飒尔说。“它可没把我送回夏维朗。”
  
  “它把你带到了标准航路上,”贝德里赫说,“在那儿你们可以演一出好戏,让整艘客艇的人见证你的清白。”
  
  安飒尔又一次笑了。他简直是不能自已。他笑了很久才停下来,身体向前倾,抵在桌子的边缘上。
  
  “然后呢?这出戏到这里要如何收场?”他饶有兴味地探望着星士的脸。“在你非凡的想象力里,那只魔物该不会要带着我,像只养熟了的狗一样跟在客艇屁股后面屁颠屁颠飞到尼恩格兰吧?还是你觉得我应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大展神威结果了它?就算那样,我进得去标航航道吗?还不是只有摔死一途?这种颠三倒四的戏码,真演出来是要吃臭鸡蛋的。”他靠回椅背,摇了摇食指。“而且我还想提醒你,贝德里赫星士,”他说,“我之所以活下来,坐在这里被你盘来问去,不是因为我如何计划,而是因为那艘客艇上有你的两位兄弟——九号和二十四号星士。”他微笑着,“你觉得他们也是和我串通好了的吗?你为什么不去问问他们呢?”
  
  贝德里赫的脸色变得青紫。他站起身向门口走。安飒尔目送他。“嘿,我差点忘了。”他说,“我弟弟好吗?”
  
  贝德里赫拉开门,回头给了他一个轻蔑的表情。“他不是你弟弟了。而且他从来没是过——安飒尔·巴特拉姆,你以为你是谁?”
  
  “那就好。”安飒尔说,“因为如果他是我弟弟,你又是他兄弟,你就是我弟弟。我可不想要你这样的弟弟。你们俩我一个都不想要。还有,下次最好换个法祭来,他提问会比你强得多。”

  
  安飒尔把头放在桌上。他听到走廊上传来愤怒的回响,那是贝德里赫把门重重摔在身后的声音。安飒尔想笑。但是他没能笑出来。相反,他闭上了眼睛。
  
  他太累了。
  
  我为什么要激怒他?他问自己:他是星士,根本用不着什么调查,只要他觉得我不顺眼,他随时都能结果我,所以我为什么还要让他不高兴?但是他又想:算了,就算他高兴,他也一样可能要我的性命,星士就是这么不可理喻的生物,所以我挤兑挤兑他也不算太亏。
  
  无论如何,刚才那番对峙已经耗尽了安飒尔所剩无几的全部精力。他望着灰白的墙。墙上空无一物,除了一扇开得高高的、窄窄的窗。很快法祭就会来把他带回囚室,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他要尽力汲取这个世界的养分。从那扇窗里漏进来一点风,一点光,一点甜香,还有小贩叫卖烤栗子的呼喊声。太早了吧,安飒尔想,第一次审讯的时候还是蝉叫呢。所以他被关在这里已经两个月了。教会那帮家伙还有完没完了?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从他身上他们一个字也得不到?他们在他身上也算花够工夫了:夜审,一个循循善诱,一个劈头盖脸地辱骂,或者让他永无止境地重复自己的供述,一连四五个昼夜不让睡觉,用八支大蜡烛照着脸;十个八个小时关在极其狭窄的“站龛”里,连转头都不能,更别提抬抬手臂、屈屈膝盖,同时还有冷水从头顶淅淅沥沥地淋下来。不给饭吃只是最初级的威胁,更厉害的,到发口粮的时候,他们会把面包换成咸鳕鱼,而不给一丁点儿水喝……在尼恩格兰的烂泥塘里摸爬滚打的时候安飒尔可想不到世上竟有这么多不动声色的折磨。但所有这些他都捱下来了。倒不是说他多么能够忍受痛苦,或者决不愿承认莫须有的罪名。他只是知道,痛苦意味着他还活着,而承认那些指控带来的绝不是解脱。
  
  但安飒尔也知道,就算什么也不承认,这样下去他也会死的——他的手已经开始发抖。他的大脑有时会变成一片空白,或者不知不觉,冷汗湿透了他的衣衫……假如他的理性崩溃了,什么供述他都会做的。但比起这个,更令他恐惧的是绝望,那就是他想不出任何办法让自己脱离现在的处境。安飒尔知道自己是怎么活到今天的,他自觉他有足够的胆量、心机和运气,但是这两个月来的每一天他绞尽脑汁却想不出——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自己有任何筹码能跟教会做一点交易。他的心狠手辣,他的巧舌如簧,他的见风使舵,全都失去了作用。他一无所有。他想起那个男人曾经说过的话:你除了一条烂命,一无所有。
  
  教会想必也清楚这一点。他们压根没拿亲人啊朋友之类的胁迫过他。安飒尔可以想象,他的养父此时正忙着抓住一切机会解释说这个孩子不是他而是他母亲玛格丽特的决定;而莉莉安,智慧过人的莉莉安,则在沙龙里扬起她玲珑的头。不,我不知道。我从没和他说过半句话。光是他向我看上一眼都教我受不了。她会厌恶地皱皱鼻子,摇起她的扇子,就好像她的义弟是某种有毒的孢子,难闻的气味,虽然她本来打算把他挣下的荣耀戴到自己的金发上。她可真像她祖母,安飒尔想,她们鼻子皱起来简直一模一样。他想回忆一下玛格丽特的样子,但是睡意渐渐围拢上来。他感到一阵强烈的安宁的幸福——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从没像现在这样幸福过。在这之前,他以为自己最好的日子是在那栋大宅里出出入入的时候。他不用受冻,不用挨打,每天爬进阿尔的窗户,陪他玩,吃他预备下的好吃的东西。他就这样没心没肺地度过了整整两年,如今回想,短得仿佛也只是一个瞬间。
  
  幸福总是短暂的。
  
  铁门打开了。
  
  “走吧,安飒尔·巴特拉姆。”法祭说,“站龛,十小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下雪了。
  
  不是那种纷纷扬扬、能覆盖一切的大雪,而是雨一样的,细小而沉重,还没落到地面就消失不见。坐在生着暖炉的房间里眼巴巴望着院子的孩子们要失望了。不过对于安飒尔来说,这样还好些。安飒尔讨厌大雪,一时它似乎净化了世界,但纯白的伪装待不住一宿,当它开始消融的时候,到处照样变得湿嗒嗒、冷冰冰,顽固的残雪变成灰褐色,又透出可疑的黄绿污迹,令人见之作呕,又希望它们永远不要融化。安飒尔希望在下一场大雪落下来之前他能再弄到一双套鞋穿。这会儿他只能光着脚,跳过一个个浑浊的水坑。
  
  走到巷口,他停下脚步,摸一摸后腰,然后拐进去。        
  
  说是巷子,其实是两座仓库之间的狭窄的过道,里面堆着高高低低的破木箱,幼小的身影三三两两盘踞在上面,就像垃圾堆上的野猫。安飒尔不理会他们警惕、审视的视线,一直向里走。通道的尽头是一堵高墙,墙下用四根木棍撑起一张破帆布,在这陋巷之中俨然一座豪华的行宫。
  
  安飒尔矮身钻进去,从外套里掏出一沓纸甩在地上。
  
  “嘿,悠着点儿。”里面踞坐着的人说,“你小子今天吃了炭还是怎么着?”
  
  “怎么,你这大理石地板新打的蜡?”安飒尔说。他确实一肚子火气,因为前天好容易晒干的草垫子,如今又没法睡了。今天晚上可怎么过?“麻溜儿的,验货,给钱。”
  
  “那也得看看你的东西是不是那么回事儿啊。”那人抄起那沓纸,舔舔手指,翻看起来。他叫做“老竿儿”,其实比安飒尔大不了多少,至多十五六岁,但是因为个头、力气和胆子都大,已经成了一群流浪儿的首领。随性的时候,他们在街上游荡,伺机扒窃,感到需要组织了,就集体潜入商店、仓库或者人家里大偷特偷;他们彼此之间非常团结,指哪儿打哪儿,一呼百应,但是他们对外人,哪怕是同样际遇的穷苦人,却非常无情,经常十几个围着一个成年人又踢又踹,不是为了抢他(并没有什么可抢),单单只是想要取乐。
  
  安飒尔不算是他们的一员。他没那么多功夫闲逛,没兴趣踢打别人而不得好处,而且现在他越来越注意不让自己直接卷进危险的勾当里去。他以他特有的方式和这个流浪儿团伙合作:每当他们选定了目标,他就去那儿晃荡,商店也好,住家也好,他和人攀谈、套近乎,找借口靠近甚至出入。他能说会道,认字识数,胆大心细,很快就能弄清那儿住着几口,都是什么作息,养几条狗,怎么才能让它们闭嘴;他会弄清房子的构造,几层楼,几扇窗,门有多宽,开向何方;他还会把周边的房子、道路全都记下来,哪边人少,哪边树多,哪儿有狗洞,哪一条是死路……拿着他预先踩点画好的地图去行窃,没有不得手的。
  
  “老竿儿”放下地图。“行吧。”他从身后的褡裢里摸出三十个铜币放在地上。
  
  “不够。”安飒尔说。
  
  “你昏了头了吧?”对方说,“另一半完事儿之后再给。”
  
  “我知道。”安飒尔说,“我涨价了。”
  
  “老竿儿”笑。“涨价?”他说,“你是要养女人,还是要养孩子?”
  
  “关你屁事。”安飒尔说,“前后各再添三十,这就是我如今的价码。”
  
  “老竿儿”向地上啐了一口,站起身来。
  
  “少跟我这儿扯淡了,安飒尔,谁不知道你的那点儿出息?”他说,“你要是真弄个女人,带来给咱乐一乐,咱倒也能一块儿养养看啊;结果呢,你弄个瞎小子!你想让咱帮着你养他?凭什么啊?”
  
  “凭我的本事。”安飒尔说,“咱俩合作不是一次两次了。你要是觉得我这活儿换了别人也能干,你大可以试试。只是失了手,被捉进警备队捱吊棍的时候,别为了眼前的这几个子儿后悔。”
  
  “老竿儿”逼到他跟前,拿下巴觑着他。
  
  “敢这么跟我讨价还价,嗯?你不怕死,你的小瞎子也不怕死吗?你能把他拴在你裤腰带上一辈子吗?”
  
  安飒尔既不后退,也没有挺胸回视,只是把手放在后腰上
  
  “敢动我,我剁你的手指;敢动他,我把你的宝货切下来喂狗。”他说。

  
  走出巷子,安飒尔松了口气。他的兜里多了六十铜雷诺,匕首则好好别在后腰上没动窝。他知道如果真干起架来,自己是讨不了好的。但是他满不在乎的语气唬住了对方。“老竿儿”给他加了钱。他呢,得抓紧时间再去那户人家看几趟,确保万无一失,让“老竿儿”觉得这个新价码物有所值。他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一边穿过湿滑的街道,走进转角的教堂。去见“老竿儿”之前,他把阿尔留在这里。安飒尔从不让阿尔单独呆在他们的窝棚里,去哪儿都带着他,如果要去比较危险的地方,就把他寄放在附近的哪个教堂里。这次的教堂算是他见过的最破的一座了:圣像上的金漆都退了色,露出黢黑的木胎;玻璃很多年没擦洗过了,就算在晴天也是乌涂涂的,更不要提这样的雨雪天气。如果不是祭台上几只恹恹的残烛,这里简直要伸手不见五指。
  
  不过,安飒尔一眼就看到了那头耀眼的红发。
  
  “阿尔。”他轻声叫。
  
  在他出声之前,红发男孩已经向他转过头来——他听到了他的脚步声,便摸索着迎过来。安飒尔赶紧快走两步,到了近前,发现他两手灰黑,面孔也灰黑。“你怎么这个样子?”他大为警觉,“出什么事了?等等你别摸我——”他躲开阿尔伸出来的手。“你是不是又帮人擦灰了?
  
  “我想看看这里的女神长什么样子呀。”阿尔说。虽然他看不见,但他还是会用“看”这个词。他有时候比看得见的人知道的还要多,“你看,我在女神跟前找到的——这是什么?”
  
  安飒尔向他手里看了看:一把带壳花生,已经干瘪了。相当符合这座教堂档次的祭品。“能吃,带回去吧。”
  
  阿尔咧嘴一笑,向前摸到他的衣兜,把花生放进去。
  
  安飒尔看着自己前襟上的黑手印,叹了口气。
  
  “你没和谁说话吧?”
  
  阿尔摇摇头。“没人,只有老鼠。”
  
  老鼠可以。老鼠安全。安飒尔想。他倒是不担心阿尔会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他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他担心别人把阿尔认出来:红发、红眼,目盲,同时拥有这三个特征的孩子并不多。安飒尔知道那帮人不会善罢甘休的,如果他们发现阿尔还活着,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安飒尔从不相信那场爆炸是单纯的事故。出出进进两年多,他对这栋大屋里的人,还有他们的客人都已经非常了解了。他知道他们是已经故世的皇后的亲戚;男主人是个做学问的人,但从没在家搞过什么实验;至于那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登门拜访的客人,他知道他是一名非常厉害的骑士团长——这样厉害的人可能会被炸死、或者被困在火中活活烧死吗?安飒尔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他们是被谋杀的,安飒尔想,瘦弱温和的父亲,开朗幽默的母亲,魁梧沉稳的伯父,还有大嗓门快手脚的厨娘,有点驼背的管家,粗心大意的圆脸小女仆……有人杀死了他们,然后将他们烧得尸骨无存。如果不是自己凑巧上门,就连阿尔此时也已经灰飞烟灭了……
  
  “安飒尔?”他听到阿尔叫他的名字,“事情办完了吗?我们可以回家了吗?”
  
  他摸摸阿尔的额头。还有些发热。心智的记忆丧失了,身体却是原来的状态。自小成长在深宅大院里的阿尔不可能禁受得住风餐露宿的寒冬。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烧了三回。安飒尔没法搞到像“老竿儿”那样遮风蔽雨的住处。现在他们俩挤在他两年前住的茅草窝里,就连这还是好不容易抢回来的——他在阿尔家混迹的这段时间,那地方早就被另一个孩子占了,如今要抢回来,他跟对方拼了个头破血流。不过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了。他没想到的是阿尔居然没哭鼻子,还帮着招呼了几块石头,虽然差点砸到他。
  
  流血流汗抢下来的,阿尔对那个窝棚很有感情,管那儿叫“家”。
  
  你不知道你原来的家是什么样的,安飒尔想,你不知道你家门前的台阶有多么高,窗户有多么亮堂,花树能把咱俩都藏进去,壁炉带着微微的枣香。你不知道你曾经有父亲,母亲,佣人,他们那么爱你,你原本什么也看不见却拥有整个世界。现在你只有我了。
  
  而他呢,他原本什么也没有,如今他有了阿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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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飒尔觉得自己正在变成别的什么东西,冰,或者石头。身体正在渐渐变硬,变凉,变得沉重,像洪水涌入监牢,他把头贴住屋顶,冰冷的浊水没过胸口,没过喉咙;又或者他的躯体本身已经成了一口正在合上的棺材。他知道这样下去他会死的。他想要逃脱,想要打破,但他唯一能做的只是扬起头,高些,再高些。死漫上来了……他想到了阿尔。那个时候阿尔害怕吗?当浊流将他吞没的时候,他有没有颤抖,有没有尖叫?也许不会,因为阿尔的世界原本就是黑暗的,对他来说,死可能只不过是一个不太温暖的拥抱。安飒尔自己渐渐也分不清白天与黑夜了,尤其是刚刚从痛苦的昏厥中醒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仿佛在水底,在土里。然而若即若离他听到人说话的声音,像是在他的墓碑前争吵:
  
  “所以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义?”
  
  意义?你以为我不认识这两个字儿吗?安飒尔浑浑噩噩地想,你以为它们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过?好吧,也许在最开始那几年,确实。那时可能竭尽全力活着本身就是意义,因为你一无所有。但是当你拥有了某样东西,当你真正拥有了点儿别的什么东西,你就会想原本只属于你自己的世界会变成个什么模样。你会变笨,变得拖泥带水,翻来覆去也想不清楚,只知道自己很不踏实,同时又有点高兴。你想啊想,直到明白自己得不出一个结论,但是这时你已经不再害怕了,你终于做好了准备去接受。然后你猜怎么着?那个意义就不见了,像雪在清晨融化,像鱼投入了浊流……
  
  “这是我的案子,用不着你指手画脚!”
  
  这是蓝脑壳小豆芽的声音。
  
  “这不是你的案子,这是封魔省的案子,而你这样下去一个有用的字也得不到。”这是先前那个声音,比较陌生,没那么尖锐,但是非常严厉:“你在谋杀他。我是九号星士,我要你立刻停止对他做无谓的刑求。”
  
  “无谓?你怎么不索性说他无辜?”贝德里赫冷笑道,“我管你是九号还是二号,有本事拿猊下或者杜兰的谕令来,我立刻照办——不过你觉得他们会信他无辜?谁会相信?除了你这个瞎眼又瞎心的糊涂蛋!你不想他现在受罪,当初就不应该救他,让他死在魔物嘴里,免得他一年之后祸害那么多骑士的性命!……”
  
  他们还在吵,但是安飒尔已经听不进去了。他贴着墙壁蜷缩成一团。他的脑袋像是熟透的石榴正在裂开。对了,是阿尔啊……安飒尔想。一直以来阿尔究竟在哪儿呢?像是在门外,又像是在很遥远的地方。阿尔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会救他的人。但就算是阿尔这一次也救不了他了,因为要他死的是女神……安飒尔想不出自己能拿什么跟她做交易——我仅有的那么点东西都教你拿走了,他想,现在我只有一条烂命了,你随便吧。下一回我就和蓝脑壳小豆芽说,他想,是我做的。杀了我吧。

  
  然而到了再提审的时候,贝德里赫没给他说话的机会。“跟法祭走。”十四星士说。他的脸板得比之前哪一天都要硬。当安飒尔经过身边时,他压低了声音:
  
  “你躲得过今天,躲不过明天。”
  
  “瞧你这副表情,”安飒尔说,“你早上吃坏肚子了吗?”
  
  法祭带着他走过长长的、昏暗的走廊,走上通往地面的楼梯。安飒尔觉得腿有些发软,这是他两个月来头一次回到人间。经过教堂的中庭时,那过分浓郁的绿茵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不过他们没在那里停留。法祭走得很快,他得竭尽全力才能跟得上。如果我现在给他一个螺旋,他望着法祭的背影想,照着后脖子来那么一下子,这蠢货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然后我就跑。但是该往哪边跑呢?我又在哪儿?他想试着厘清方位,但是那些走廊、窗户和门却在脑子里旋转起来,很快就连脚下的石板也开始融化。他觉得自己快要连站也站不住了。这时法卫在一扇门前停下了。
  
  “女神在上,你该不会要吐吧?”他说,“要吐就吐在外面,吐完了再进去。”

  
  一进门安飒尔就明白了,法卫的建议完全合情合理:这恐怕是这座教堂里最好的一个房间了,地板一样是青石的,但是铺着金线刺绣的丝绒地毯,屋里摆满了高高低低的家具陈设,看得安飒尔头晕。他实在撑不住了,一屁股坐到一张沙发上。
  
  “喂!”法卫喝道,“谁让你坐……”
  
  “不要紧。”一个温和的声音说,“你先出去吧。”
  
  “但是,贝德里赫星士命令我留在这里护卫……”
  
  “九号星士在,不会出事的。去吧。”
  
  这个声音有点儿熟悉。但是安飒尔还是耷拉着头,慢慢喘匀了气,才抬起眼。他迎上了一双充满关切的蓝晶的眼睛。
  
  “……殿下……?”
  
  “你还好吗,安飒尔?”银发青年轻声问,“你要不要喝点水?”
  
  安飒尔慢慢摇了摇头。然后他瞥见了高大的红发青年。见鬼,这家伙连坐着都这么高。他想,把目光转回格尔希因身上。
  
  “我一直想来看你,但是贝德里赫星士总是不同意,直到我上次在这儿遇到了阿尔弗雷德星士,”格尔希因看了看红发青年,“第九星士说和你是很老的朋友——”
  
  “哦,也没有那么老,”安飒尔接口说,“就是一年前承蒙这位星士搭救过我一次。”他对阿尔感激地笑笑。阿尔没说话。
  
  格尔希因看看阿尔,看看他。“我们……我和阿尔弗雷德星士都非常担心你。我们知道,你是无辜的。”
  
  “我太感动了,“安飒尔叹了口气,“不过,无论我自己还是您,还是这位星士,都没办法证明这一点。”
  
  “确实,我们没法证明你的清白。”格尔希因说,“但同样的,他们也不能证明你是有罪的。我绝不会让他们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把你打成恶魔。我知道你受了很多苦,但你一定要坚持住,我和阿尔弗雷德星士,我们会继续想办法的。阿尔弗雷德已经保证不会再让他们继续折磨你,所以……”
  
  皇子继续说着,安飒尔只是笑着听。所以你们救不了我,他想。刚见到这两个人的那一瞬他真的以为自己有了那么一线生机——一瞬,而已。他不失望。令他吃惊的是格尔希因竟然还会来看他,还会担心他——他一直以为对于格尔希因和伊格内来说他不过是一剂苦涩的酊剂,能够令他们反复体味麦斯莉曾经的存在,还有失去她的悲伤。但是这一切他已经厌倦了……“好不容易见一次面,就别说我的这点儿事了。”他突然说,“说说外面的事吧——您最近怎么样?”
  
  格尔希因愣了愣。“我吗?”他斟酌了下。“还是那样,你知道的——”他有些抱歉地笑笑。
  
  安飒尔点点头。他们一时沉默了。
  
  “安飒尔,我能为你做什么吗?你需要些什么东西吗?”格尔希因转向阿尔:“——我可以给他送些吃的吗?”
  
  “恐怕不行,殿下。”阿尔说,“我会保障他的伙食,但是外面送进来的东西不行。”
  
  “得了,殿下,我想要的只有一瓶三九零年的铂金野赤酒,如果这不行,那我什么也不需要。”安飒尔笑道,“话说回来,”他对着阿尔,“你们为什么不给我想办法弄一瓶呢?一瓶下肚,让我说什么我都会说的。”
  
  阿尔没有回答,只是平静地,沉默地望着他。
  
  是啊,你不会的。安飒尔想。你救不了我,也不让我解脱。你是女神的仆人,而我的朋友已经死了。可怜的格尔希因也一样。他和我依依不舍地道别,因为算得上他朋友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了。洛克斯·费特死了;伊格内·海廷死了;伊斯雷·阿尔卡纳,那家伙和死了一样。可怜的皇子,他拥有的究竟比我多多少?他比我多一个做皇帝的爹,这个皇帝爹天天折磨他。当然不是用下城区那种又踢又打的土办法。皇帝老爷们折磨起人来要文雅得多,他们只是不看你,不和你说话,仿佛你是一根杂草,一粒石子,或者压根儿不存在。这种折磨不会让你呕吐或者流血,只会像一根锉一样,慢慢锉杀你的神经。这法子对安飒尔是不管用的,因为他生来就是杂草。但是他知道那些一生下来就被干净的白布裹得紧紧的孩子们会为这个受到多大的伤害。就像沙因对威尔瑟那样,他想,他觉得他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却又没办法证明他是个野种,所以只能用这种恶毒的漠视报复。多么懦弱,多么幼稚。但是假如有人能够为他证明,假如有人把他手里的锉拿走,换上一把剔骨的尖刀——他难道不是一直在祈求这样一把尖刀吗?………………
  
  安飒尔轻微地颤抖了一下。        
  
  “殿下。”他说,“我突然想到,也许您确实可以帮我个忙。”
  
  已经走到门口的格尔希因又转回身来。
  
  “你说。”他蓝晶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安飒尔深吸了一口气。
  
  “您的父亲,艾尔温陛下。”他说,“如果这世上还有谁能救我,那只可能是他了。所以,如果您能够帮我争取一次觐见陈情的机会,只要一次——”他知道这对格尔希因来说并不容易,但无论如何,他会帮他的。他是他唯一的朋友了。
  
  而他呢,他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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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喏,穿上。”
  
  红发男孩接过他递过来的东西,摸索着。“可是你呢?”
  
  他们只有这一双套鞋。“我不用。我又不会踩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上去。”安飒尔说,探头看看外面的天:铅灰色,低压压的。“快点,趁着还没下雪。”
  
  阿尔迟疑了一下。“要不我不去了,你一个人去吧……”
  
  “开什么玩笑!这等于是天上掉馅儿饼,能不去捡吗?”
  
  “万一人家认出来怎么办?”
  
  “认得出才怪!”安飒尔一屁股坐到他身边,拿过套鞋往他给他往脚上套。“他们一年到头见几百上千个孩子,每一个都脏兮兮瘦巴巴,他们认得出谁!再说咱们今年去隔壁的街区,人都不是一拨儿,见都没见过。——好了。”他把鞋带系定了,站起身,伸出手:“走了!”
  
  阿尔牵住他的手。
  
  他们一前一后穿过破败、污秽的街区,好不容易到了地方,有几十个人已经在那儿堆着了。说是广场,其实只是三栋破楼围出来的一块见方的空地,中间一个石砌的储水池,跟前搭着一张简易办公桌,被围得水泄不通。都是十岁上下的孩子,灰黑脸,破衣烂衫——这一区的流浪儿差不多全跑到这儿来。“排队!排好队,一个一个来!”大人的声音在人群里喊,但是不起多大作用。安飒尔瞅准了一个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孩子,拽着阿尔插到他前头。那孩子微弱地“哎”了一声,安飒尔回过头给了他一个凶狠的笑容。他今年已经十四岁了,比这里所有的孩子都要高大。他没直接站到头一个去就已经对大家很客气了。
  
  再往前一点儿,两个孩子议论着:
  
  “到底怎么样才算行啊?”
  
  “我也不知道。好像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说是只有黄色的才行。”
  
  “X,这算哪门子考试?我撒泡尿给他行不行?保准黄!”
  
  不止说话的两个,连周围听着的都爆笑起来。
  
  “你这也能当骑士,我都能娶女神了!”
  
  “真当了骑士,一见魔物就又尿了!……”
  
  安飒尔也笑。他知道这群人里面没有几个能合格的。但是绝大多数人本来也没指望。他们和他一样,都是奔着面包来的——不管合不合格,检测完就发一份。不然大下午的,谁不到闹市去摸皮夹子,跑到这儿来傻站着?骑士校也是不容易,每年一冬一夏,好吃好喝把贫民窟的孩子们引来,挨个儿摸他们沾满泥巴鼻涕的爪子,忙活好几天,也带不了几个人回去。“黄的”太少了。就连阿尔也不行,虽然他爹是专门研究这个、后来还死在这上头的。“理”这玩意儿太玄了。
  
  安飒尔倒是“黄的”,两次检出来都是。教官恨不得当场就把他塞进包里,拉着他一个劲儿地讲:当骑士多好,管吃管住,再也不怕挨冻受饿,将来建功立业,威风堂堂。他都说好的好的,真棒真棒,我要回去和爹娘讲,明早再谈,面包先拿来,拜拜,明年——啊不明天见。
  
  “你为什么不去当骑士呢?”第一次检测后阿尔曾经问他,“多好啊!”
  
  “好什么好!”他嗤鼻,“去了,就是一条性命卖出去,六年吃住,拿一辈子来还,要你死就死,残了就往垃圾堆里一扫。我会去吗?我眼下日子有多逍遥!”
  
  他努力表达不屑。其实不只是骑士校。他能读会写,到哪家铺子当个学徒也当得上。但是阿尔怎么办呢?……
  
  眼看前头的要测完了——绿的。他把阿尔拉到自己前面。“你先去。别去找他的手,你自己手心朝上伸出去就行。”他叮嘱道,又把阿尔的刘海拨松些。他让阿尔把刘海留得长长的扫着眼睛,这样别人就不大容易看出他是个瞎子。“我咳嗽你就往前走,再咳嗽你就停。”
  
  阿尔的颜色怪怪的,绿得和别人不一样,绿得有点发蓝。教官沉吟了半天,但最后还是没多说什么——总之是不合格。“去领面包吧。”他说,“下一个。”
  
  安飒尔走到简易写字桌前。
  
  教官打量着他。“你今年几岁了?”
  
  “十一。”安飒尔说,稍微捏着点儿嗓子。他已经变声了。“我是不是太大了?”他不担心。这个教官他从没见过,穿不了帮。
  
  教官耸耸肩。“手伸出来。”
  
  安飒尔也耸耸肩——坐稳了您呐。
  
  三秒钟之后,教官站了起来,两眼发光。“你,你……”
  
  “啊?怎么?我合格还是不合格啊?”安飒尔明知故问。
  
  “……合格!你合格了!!”教官一把抓住他的双手,“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合格了是不是就得去骑士校?”安飒尔想要挣脱,“那我得跟我爹说,他点头才行——我能不能先把面包领了?”
  
  “可以可以,面包也好,钱也好,一切好说。”那教官扭头喊,“布雷,你来看一下这孩子!”
  
  另一个矮胖教官小跑过来。“怎么,终于找着一个吗!?”他也很兴奋。但和安飒尔一照面,他愣了愣。
  
  要死,安飒尔心想。
  
  “是你……臭小子!”那胖教官瞪圆了眼睛。“巴尔迪,这小子是个骗子,上次在我那儿骗吃骗喝,到了报道的时候影儿也没有!抓紧他,这次别让他跑了!!……”
  
  他一边向同事大吼,一边朝安飒尔冲过来。但是不等他说完,安飒尔两手被抓着,膝盖一顶,已经把写字桌朝着对面的瘦高个儿翻上去。那人猝不及防,不由得松了手。安飒尔甫一抽身,不朝外跑,反而抹头朝孩子堆里一钻。两个教官想要来抓,但这群穷孩子都是起哄架秧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非但不让路,还拍手大笑,嘴上吹口哨,脚下使绊子。安飒尔在人堆里钻了几钻,早就兜回刚才的地方,抓住站在人群外边的阿尔。阿尔旁边就是装面包的箱子,安飒尔朝里捞了两个,扭头喊了一嗓子:
  
  “面包敞开拿喽!!”
  
  孩子堆爆发出一阵欢呼,蜂拥而上,为了不让两名教官阻拦,专门有十来个小孩子把他们团团围紧,抱腿贴胸,动弹不得。无法无天的笑闹和无可奈何的呵斥沸反盈天,而安飒尔拽着阿尔早已钻进小巷,无影无踪了。

  
  “安飒尔,不行了……停一停!鞋要掉了!”
  
  安飒尔没有办法,只好停步。一松手,阿尔立刻蹲下去了,一边喘气,一边摸自己的脚。
  
  “还在呢。”安飒尔说,望望来路——从这里仍然能够听到吵嚷的声音。他们在迷宫似的巷子里七转八转,其实并没跑出多远。但那两个海柏的教官想要找到他们是不可能的了。安飒尔也舒了口气,拍拍怀里的面包——他抄了两只,加上阿尔的一只,今天的收成还蛮过得去。至于今后再耍不了这套把戏,他倒也不可惜。他和阿尔都太大了,眼看也装不了十岁小孩了。他抬头看看,天愈发灰,愈发低了。
  
  “回家吧。”他说。
  
  他跟阿尔一前一后往巷口走,走了两步,他站住了脚。阿尔紧跟着也站住了。他对安飒尔的脚步和呼吸都已经非常熟悉,就像是自己的一样。
  
  “安飒尔,怎么了?”他轻声问。
  
  安飒尔没有回答。巷口站着一个人,白领结,黑外套,白手套,不是海柏教官模样。但这人毫无疑问是在堵他俩。安飒尔回头看了看——逃回去吗?那样可能会被教官抓个正着。而且,他俩逃得这么曲折,这人竟然一路跟来,看来也不是轻易甩得脱的。这儿可没有孩子堆打掩护了,只有靠自己。他伸手向后腰摸出那把“匕首”藏在袖子里,拉着阿尔慢慢向前走去,一边死死盯着那人:四五十岁年纪,脸刮得干干净净,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像是个老爷。“你不用捏着那个破铁片,我不是来抓你的。”他开腔了,腔调像也像个老爷,冷漠,高傲,没滋没味。“夫人要见你。跟我来。”
  
  “看你人模狗样,结果却是个跑腿的?”安飒尔攥紧了武器。“谁要见我,让她自己来。”
  
  那人面无表情。“夫人想见你,是因为觉得你是个聪明孩子,你最好不要让她失望,否则我就杀了你。我和海柏的窝囊贱民不一样。”他冷冷地看定了安飒尔:
  
  “所以你觉得你是聪明,还是不聪明?”
  
  X,我在哪儿惹着这么个丧门星。安飒尔想,叹了口气。“——还不给大爷带路?”他懒洋洋地说。

  
  他们走出窄巷,拐了两个弯,到了一条比较宽一些的小路,是一间小教堂的后身,没半个人,只有一群鸽子在踱步。路中间停着一辆四轮马车,黑漆锃亮,两匹驾马的毛皮鬃尾也锃亮。车厢的窗子开着,却又落着黑色的纱帘,影影绰绰看得见里面坐着个人,只是分不清是死是活——这马车本身仿佛棺材一般。就连那两匹马也不像是真的,不打响鼻,不动蹄子,就那么静静地站着。一点响动没有,阿尔不安起来,捏了捏安飒尔的手。
  
  安飒尔捏了捏他的——“没事。”其实他完全闹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他看看领路的白手套,那人扬扬下巴,示意他上前去。
  
  他走了几步,站住了。这时,黑纱后面的人说话了:
  
  “再上前来。”
  
  这是一个苍老的声音,干涩,坚硬,几乎听不出男女,也听不出有什么感情。但是这样安飒尔反倒放了心——一个老帮菜,比刚才那家伙好对付得多,实在没办法,还能劫了当做人质——那当然是靠近些出手方便。他走到窗下。还是看不清里面的人的脸,但是他能闻得到一阵陈旧的香气——像是干花那种令人不愉快的香气。他感到一双眼睛盯着自己,隔着黑纱看不出颜色形状,只看到它放射出的锐利的光。
  
  “你叫什么名字?”帘后的人问。
  
  “你叫什么名字?”安飒尔反问,“你告诉我你的,我告诉你我的。”
  
  “无礼!”白手套喝道,“回答夫人的问题!”
  
  安飒尔撇撇嘴,正想还嘴,帘后的人先开口了。“不要吵。”她说,“退下。”
  
  白手套当即噤声,站定,深深鞠了一躬,一声不出地走到马边。安飒尔愉快地朝他挥手。这时,帘内的人又开口了:
  
  “我叫玛格丽特·巴特拉姆。”她说。
  
  “我叫安飒尔。”
  
  “安飒尔,”名叫玛格丽特的老妇人说,“你没有姓氏——你没有父母,对吗?”
  
  “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安飒尔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可以给你一个姓氏。”老妇人说。
  
  “什么?”安飒尔失笑,“什么玩意儿?能吃吗?”
  
  “你可能从没听过‘巴特拉姆’这四个字,因此无从了解它所代表的意义,”玛格丽特说,“但是在这个王国里,这个姓氏代表着历史,荣誉,财富和无上的尊贵。你是个机灵孩子,所以我不打算拐弯抹角。事情是这样的:你成为巴特拉姆家的养子,去都青府,成为骑士,从此锦衣玉食,平步青云。都青府的骑士和海柏的骑士完全是云泥之别。你会有优厚的薪水,全由你自己支配,除此之外,巴特拉姆还每年支付你一笔慷慨的年金——如果你表现出色,得到攫升,年金也会翻倍,三倍,完全视你的表现而定。”
  
  安飒尔一时没说话。这老太婆岁数不小,说话却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利索,而且里面还夹着好多听不懂的词儿。不过他还是明白了个大概:天上真掉馅儿饼了,砸了他个正着——可能吗?“条件呢?我才不信你们这些贵族老爷有这么好心。”他说,“你们该不会是变态吧?我可不卖屁股。”他故意说了个粗俗的词。
  
  “你这种屁股在夏维朗要多少有多少。”老妇人磕巴也不打地说,“我要的是你的爵位。你将来升了副团长,子爵;团长,伯爵。封赏归你,而一切荣誉归于巴特拉姆——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安飒尔在心中学着,同时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为什么是我?就因为我是‘黄的’?”
  
  “因为你比其他孩子都要狡猾,敢于冒险,恬不知耻。”玛格丽特说,“你刚才大闹那一场的时候,我的马车就在边上,我看得一清二楚。”
  
  安飒尔笑了——这可不像是在夸我啊?无能贵族靠养子支撑门楣的故事,他多少还听过一两件。“所以你的儿子孙子虽然诚实、做事稳妥、品行高贵,但都是不顶用的废物。”
  
  “他们并不诚实,品行也不比你好到哪儿去——但是没错,他们的确是废物。”玛格丽特的声音毫无波动。“至于你,你今年恐怕已经十四五岁了吧?冬天之前我还能把你插进都青府一年级。等你过了十五岁,你就也是个废物了,所以你最好抓住这个机会,不要让自己后悔。”
  
  安飒尔后退了一步,脑袋里念头飞转。他曾经和阿尔说为了六年衣食无忧把自己卖给海柏太划不来,但卖给这家大贵族好像是另一回事:他会有更多的饷银,额外的报酬,这样要养活阿尔也不是什么难事了;更何况就像这老太婆说的,他年纪已经要太大了,假如他和阿尔再这样过一两年,他们就不得不一辈子这样过下去了……但是——和海柏一样——他去了都青府,阿尔怎么办?他回头看了看阿尔。刚才他和玛格丽特的对话阿尔当然也都听见了。红发男孩眼睛没有神采,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但是他感觉得到阿尔把他的手攥得紧紧的。这么冷的天,他们俩的手心却都微微地发汗,就像他们在大火里狂奔的那个雪夜一样。
  
  安飒尔转过头看着玛格丽特。
  
  “我可以做你们的养子,但是有一个条件。”他说,“在我去都青府的那六年,你们得照顾阿尔,等我读完出来再把他接走。就这一件事,你答应我,我就答应你。”
  
  他没有立刻得到回答。两只灰白枯瘦的手指伸出来,分开了纱幔,露出一张石膏颜色的脸——没有血色,没有情绪。出人意料地,她的脸上并没太多皱纹,和安飒尔见惯了的那些女人比,她甚至称得上光洁。但她落叶颜色的眼睛,她灰败的脸,还有她的呼吸,都令人感到彻骨的寒意。她瞥了一眼阿尔,然后看住了安飒尔。
  
  “我不答应。”她说。
  
  “什……”安飒尔一时噎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冷笑:
  
  “你什么意思?如果巴特拉姆家真那么厉害,多养一个人又费得了什么?”
  
  玛格丽特冷冷地望着他。“两个意思。”她说,“第一,我可以向你提协议,你不能跟我谈条件。第二,你必须学会舍弃对于你来说没有用处的东西,头一件就是这个孩子,因为如果不这样,你就不可能成功。”她收回手。纱幔重新垂落,在合拢之前一张便笺飘落在地上。
  
  “如果你改变主意,到这里来。”她对白手套说:“走。”
  
  直到车轮轧轧响起安飒尔才回过神来。“臭老太婆,去死吧你!!”他破口大骂:“想要便宜儿子,有本事你自己生去啊!找前面那条街上的酒鬼,要么对过的杀猪匠,就怕你给他们五千金骑士他们也不愿意睡你!!干尸!你死了都不用埋,往坟头上一插就能当墓碑!!…………”他恨不得翻出一百八十种花样来骂,但是马车并不停留,自顾自远去了。他还在骂。阿尔抓紧了他的胳膊拼命地摇晃他。“安飒尔,不要这样,安飒尔!……”阿尔的声音听起来有哭音。
  
  安飒尔仿佛断了气一样停住了。他回过头。
  
  阿尔没有让他看到自己的眼睛。他像是看得见一样,避开了他的目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夏维朗骑士团制服外套一件,纸牌一副,白锡扁酒壶一只,刚金小刀一把,嵌肖像珐琅鎏金吊坠一只,白麻手巾一幅,还有银币三十六枚,铜币十七枚。”法祭逐一点数:“没错吧?”
  
  安飒尔看着面前的托盘,把里面的东西逐一捡起来,放进外套的口袋里。“交给你们保管比拿在我自己手里可牢靠多了——谢啦,老兄。”他把托盘推回法祭面前。
  
  法祭指指盘中剩下的吊坠。“这个。”
  
  安飒尔瞥了它一眼。“我早忘了她叫什么了。”他说,“你喜欢,留着玩儿吧。我这就去酒馆找个新的。”
  
  “你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安飒尔·巴特拉姆。”法祭说。“走吧。”
  
  他跟着法祭走上通向地面的楼梯,走过浓阴的中庭。那片草坪已经开始转黄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深秋冰凉的空气充满了他的胸腔。“嘿,贝德里赫星士呢?”他愉快地问。
  
  “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法祭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把自己弄出去的,但我有预感,你早晚还得回来。到时候你会后悔自己这一次没直接折在这儿。”
  
  哈,哈。你们会后悔没有早点把我摁死在这儿。安飒尔想。“是啊,咱们将来搞不好还要打交道呢,到时候老兄可要多帮忙啊,我会给你带新姑娘的。”
  
  法祭拉开大教堂的侧门:“快滚吧你。”
  
  安飒尔晃晃悠悠出了门。侧门外是一个僻静的小广场,中央有一个小小的喷泉,不知怎么,他想起了当年那个空场。阳光灿烂到刺眼,他依稀看到喷泉边上有个红色的身影。
  
  原来你在这里啊,阿尔。
  
  他有些眼花,抬手遮了遮——不,不是眼盲的小男孩,是高大的红发星士。是啊,那儿我早就找过了,安飒尔想。阿尔失踪的那天他找遍了他们那个街区和相邻两个街区的每一个角落。那天下着大雪,阿尔没有穿套鞋。一个瞎了眼睛的小男孩能跑多远?天快黑的时候,他找到山羊河边,终于看到了他。河面上没有桥,只有一段窄窄的土堤,阿尔就在那上面走着。那时候雪已经下得很大了。安飒尔大声喊他的名字。“你跑到那鬼地方去干什么??不要走了!!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这就过去!!”他一遍又一遍地喊,但是阿尔好像根本听不到他。那天风太大了,刮得人站都站不住,他就那么缓慢地,无凭无依地向前走去。安飒尔拔腿向堤上跑,一边一直盯紧了阿尔。在灰黑的河面上,那个小小的红色身影摇曳如同行将熄灭的烛光。安飒尔一边竭力飞奔,一边呼喊。“我哪儿也不会去!阿尔!我根本不想去!所以你也别走!!我和你,我们俩……”雪花和凛冽的寒风灌进他的喉咙,他剧烈咳嗽起来,不由得停了步。
  
  这时,堤上的阿尔剧烈地摇晃了一下。
  
  他也许是终于听到了安飒尔的声音,想要回过身来,又或许,只是风太大了……他摇晃了一下,掉下了土堤。
  
  安飒尔紧跟着跳下河去。水流湍急而冰冷,仿佛千万把尖刀切割着他的全身。他竭力想要靠近阿尔掉落的位置,但他发现他找不到那个地方。阿尔没发出一点声响,甚至没溅起一片水花,他像一片红色的雪花一样没入漆黑的河流,消融无踪。安飒尔沿着河找了整整三天,仍然什么也没有找到。他想黑色的河水把阿尔夺走了,把他深埋在它的河底。
  
  如今他知道了,河水是把他送到女神身边。阿尔并没有死,但他终归是永远失去了他。
  
  说到底,他除了一条烂命,一无所有。
  
  但玛格丽特·巴特拉姆,还有艾尔温皇帝,他们不正是因为这个才选择了他吗?
  
  而你拥有的越少,你能得到的就越多。
  
  安飒尔笑了。他笑着走到阿尔面前,像老朋友一样拍了拍他的肩膀。阿尔可真高,面对面他得抬起头才能看得到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明明看不见,却总能感受到他的目光。“阿尔弗雷德星士,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要问你,”他说,“你怎么能长那么高呢?”
  
  “我也不知道。”阿尔说,“这要紧吗?”
  
  “很要紧,”安飒尔说,“被你低头俯视,我很不爽。”
  
  “哦……”阿尔想了想,“可是,就算我再矮,也还是只能用俯角看你啊?”
  
  安飒尔望着那双空虚而浓郁的红色眼睛,一时说不出话。过了很久,他才叹出一口气。
  
  “所以我才讨厌星士嘛。”他说。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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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5 22: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放塞不下的人物介绍:

安飒尔·巴特拉姆
巴特拉姆家的养子,出身尼恩格兰的流浪儿。两度参与N7探索,两度只有他一人生还。

阿尔弗雷德·温斯特
凯芩皇后的亲外甥。温斯特家族事故后失去记忆,进入教会成为星士。

特纳森·豪斯
阿尔弗雷德的星士搭档,一起救过安飒尔。真名洛克斯·费特。

贝德里赫·卡特
第十四星士。阿尔弗雷德最初的搭档。两人感情不好。

威尔瑟·巴特拉姆
第十七星士。贝德里赫的星士搭档。因为朝灵般的外表被父亲厌弃。

莉莉安·巴特拉姆
巴特拉姆家继承人。沙因的长女,威尔瑟的姐姐。

沙因·巴特拉姆
巴特拉姆家家主,上议会议员。

玛格丽特·巴特拉姆
巴特拉姆上任家主,沙因的母亲。

麦斯莉·耶米亚
安飒尔曾经隶属的骑士小队队长。于SA410年N7一次探索时牺牲。

伊格内·海廷
已故夏维朗骑士团副团长,麦斯莉的未婚夫。

格尔希因·奈特
大皇子。与伊格内、麦斯莉是好朋友。麦斯莉牺牲后,为了宽解伊格内,与安飒尔也熟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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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5 22: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

感觉好久没写文了。
这次是为曾经的名义上的表兄阿尔应援的副本文。
虽然这么说,写完之后发现好像是安飒尔的主场。看来安飒尔和某位寻人专家一样,都是抢戏S。
不过,就像在《漫长的一日》里写过的,安飒尔和阿尔的命运是一体两面,所以这面朝上也请GM不要抓包啦。
安飒尔和阿尔的故事,在写《亡者道标》和《最漫长的一日》的时候就开始构思了,但是实际写起来才发现之前了解的、想的还远远不够。很多地方都是86给的启发,非常感谢。苦难的流浪生活写得流于浅显了,阿尔的性格没能充分表现,与安飒尔的感情似乎也没能深入,都是遗憾的地方——安飒尔对阿尔的心结太微妙了,实在很难表现,但是以我目前的能力而言,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我自己接受。
写得格外开心的是小贝壳和玛格丽特。巴特拉姆一家其实都很可爱。
这样也算是把前面两篇里安飒尔的部分细节交代清楚了。
感谢看到这里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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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7 01: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8-8-9 17:44 编辑

顺手整理了一下这篇直接涉及的主线事件!(好像也不多!)

1、被星士搭档救命的前置剧情,又称洛克斯的第一次坠○现场!
↓↓↓
《SA410 N0.7事件片章 (洛克斯side)》
为了救安飒尔,阿尔开了星痕跳空艇,洛克斯也只好跟着跳——都是这个安飒尔害的!
一个半死不活的骑士,一个刚开过星痕的虚弱星士,全靠洛克斯保护。洛克斯辛辛苦苦守了半天,阿尔终于醒了,一醒就去给安飒尔找吃的,哈哈哈哈哈——难怪安飒尔睁眼看到洛克斯,要被超冷淡地甩脸(不是)

2、温斯特家族事故,主要是编年史里的情报,阿尔在《SA412.12.9 火与雪》里想起了自己的身世。

3、关于安飒尔给阿尔的鞋子,最初上镜是在《最漫长的一日》,安飒尔看到给自己擦鞋的小孩,就想起了那双鞋子。
  安飒尔没停步,只偏头打量了他一眼:红通通的眼睛,红通通的脸庞,下头破裤管里伸出的一双脚也是红通通的。他想起十年前的秋天,他也像这孩子一样光着脚。唯一的一双鞋给了阿尔,因为红发男孩随时可能踩到鬼知道什么东西上面去。偷鞋可比偷帽子难多了,等到第一场雪刮下来时他才又搞到一双,匆匆拿回来跟阿尔换——这双太大,他自己穿不了。当他兴冲冲钻进破窑,走时还睡在里面的阿尔已经不见了,只有那双旧鞋整整齐齐摆在地上——似乎是很努力地擦过一番。水痕没来得及干就在鞋面上冻了冰,白花花的横一道竖一道,看得见的人看了简直要啼笑皆非。

然后黄组计划救皇后的时候,在《SA413.1.5 旧友》里,阿尔去找安飒尔。安飒尔发现阿尔已经恢复记忆,那双鞋子又一次上镜!
  烈火的记忆自脑海中纷沓而至,无数画面转瞬划过,最终定格在那个飘雪的清晨、那双结满冰垢的鞋上。安飒尔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把杯子倒扣在桌上。
  
  “皇后的事我会帮忙。但我有一个条件。”他说。

——宛如定情信物的存在!(不是的)

总之,这篇一出,以前那些零散的片段都组起来了!温斯特家族事故,410幸存现场,两次幸存的可疑份子如何和皇帝搭上线——所有让人感到好奇的情节,还有一个小混混因为失去真爱(??)变成大混混的故事。

超好吃!!!!超级超级超级好吃!!!!!

为了赶死线一直克制着想回帖的洪荒之力,等到终于可以回的时候,已经忘记想说什么了,满脑子只剩下好吃两个大字!

记得当初看最漫长的一日时,我对安飒尔还没什么感觉,没想到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不知不觉也会期待他的更多故事了。

不仅仅因为他本身有意思,还因为他身处的奇妙位置,能让他见证这些事情,遇到这些人。

但和其它所有大事相比,果然和阿尔的羁绊才是其中最有趣的部分。

嗯!好吃!(能有别的词吗)

我可以把每一句话掰开来嚼一万遍!!!

最想揍他的是他坑格林的部分。虽然不这样他就死了,但他能活下来,确实是欠了格林一条命——我们要好好记在账上啊,组长!

然后,阿尔真可爱!小时候可爱,长大了更可爱!安飒尔此生最大的败北——败给阿尔的可爱!我理解他(????)

玛格丽特好酷!?喜欢这种飒爽的老太太!

这次从小贝壳身上学到一个词——“小豆芽菜”!以后要是有机会,想带一大包豆芽菜去看他!

嗝——我要再看一遍!每看一遍都好吃得不行!(嚼了起来)

如果过几天还没有别的回复,我可要正经拉长了来补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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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0 20: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苦难的流浪生活写得流于浅显了

等、等一下——即使这样我也不敢看好几次才看下去到底惨力全开要多可怕……不、不敢想象||||
所以说是你自己修行不足啊.jpg

这篇的安飒尔可可爱了!
十岁出头的“本大爷”的口癖真的是特别可爱!
这种话到二十几岁来说就显得中二了(不

说起来看完,除掉主线的安大爷和阿二爷(喂!)的羁绊线索外,我个人比较在意的、可能也无关紧要的有两点:
1)开头的“那个人”是谁?JUST A 大混混还是和安飒尔开始流浪之前的经历有关的还有戏份的人物?
2)安大爷说了至少两次自己会认字读写(还是算数),感觉在文中描述的那个混乱无章拳头至上的流浪儿社会(?)中是挺少见的……他是怎么学会的呢?还是单纯地因为比较聪明在教会一点就透了吗……(沉思

看了看官方人设,更早之前的童年设定好像没提到了。可能并不重要……吧
也是被“什么你不是我哥什么他才是我哥什么我还是他表弟?!”给带的介意起——你安大爷这么秀你该不会和圣迹会以前头头的那个骑士血脉有什么关系吧(。

阿尔+安大爷+小锁头的三人相声(或者两两相声?)真有趣!
活在众人记忆中的小锁头还真是千姿百态呢……

#你们星士和兔子到底有多过不去#
#鱼肉也很好吃的啊!#

然后看着安大爷的遭遇……好痛啊……感觉他一直嬉皮笑脸吉人自有天相有惊无险的……结果【。

#所以你们圣域财团到底什么时候倒闭哦?#

感觉小十四是真的很刻薄很符合人设内容,也许他也有优点把比如对待工作认真(……),但是看了眼,最早搭档是阿二爷,关系不好;然后和威尔瑟先生,关系也不好(……),就算安大爷觉得他们很搭实际上也不好啊……;然后换了艾米,唉就别提了.JPG

告死线小十四挂掉了真的很人间真实(……)。这就是人际关系不好好处理的后果啊小十四(震声.MP3
看完这一波恼羞成怒堪比巴特拉姆为什么我脑内老是巴哈姆特这是什么……家的看不起人……(而且我总觉得后头那个法祭来加刑就是因为十四星士瞎指挥)emmmm并不是特别能get可爱点!
也许是天真蠢蠢得被人嘴炮打脸这点挺有趣的吧……
不、不过就是个人感受,希望不要介意——

之前没怎么研究人设都没怎么发现他们都是超龄学员……这证明了人才真是难找(。测魔法拿面包那段的安小爷真是贴心又可爱,也难怪被老太太看上了XDDD——说起来看出场人物,难道那个白手套就是沙因????自己给亲妈当车夫,这么孝顺的吗???……还是说他的出场就算在那一句“投资不慎”的台词里……

说到这里,我觉得就算答应了照顾阿尔,看看隔壁棚那个都青府逃学小哥的遭遇,特别难说——重要的东西就要带在身边捧在手里看在眼里by没用的大人的惨痛教训x

哎呀这么说起来也很好玩。星士和骑士在理魔法的频率上也是可以说是相反发展的呢。算是阿尔洛限定对立吧!(阿尔洛和负频率的朝灵就是另外的对比了(。然后可能就像是磁铁的NS级相吸一样,在初遇之后不断发酵~

说起来,小阿尔是真的不知道安小爷的谎言吗?明明是问一问就能知道的……还是他被保护得太好也没什么同龄的朋友所以即使知道也只觉得开心呢……不过失忆的话,本人也答不上来了吧……

唉……感觉星士们就是想问出安大爷是不是牙恶魔然后问问背后的组织之类的吧……总觉得特别没有效率牙恶魔转转眼睛死就死了逃回门那头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竟然在这里折腾了两三个月(。我都要怀疑是不是有什么恶趣味在里头或者,真的就是安大爷嘴上不饶人自己给自己拉得更多仇恨(。

讲到这,到底安大爷和艾尔温皇帝谈了啥呢……那时候感觉他应该没理由知道换皇子的——啊,不对,他是,知道的吗?窃听了阿尔父母和伊斯雷PAPA(……是说他竟然还不爱吃黄油有点可爱der!)的谈话+自己的小聪明猜出来的吗?

——然后也导致了格尔希因的变数,感觉很荒谬得可笑,又很命运的合理。

再想了想,回忆了一下剧情,总觉得安大爷和阿二爷……好像……并没有进行过“解开心结”的谈话?
这方面感觉阿二爷天然呆没有放在心上,所以每次也被口非心是的安大爷带跑节奏跟着纠结各种任务各种阴谋,感觉就算安大爷和他谈起酒馆的女孩子他也会很认真地回答“是可爱”,“你喜欢她吗”,“少喝点酒伤身”之类的……

……也就是说,如果安大爷自己不提起,不把真心话(?)说出来的话,他们这种好像加了油的两块面团的关系就怎么都揉不成一团。嗯,我自己觉得安大爷是有心结的啦,所以才会反复想起什么,甚至觉得他应该就阿尔的不告而别发一通脾气、告诉他自己到底多着急(那时候阿尔并看不到)也好,多在意他这个朋友也好……嗯……也可能不需要吧。

因为吧,阿尔一直都知道他在乎他,所以也一直关心着他,是一生的好友。
因为吧,就算说了又怎样,那是小孩子宣泄感情的自由,大人了的他们本身就难为情又背负枷锁。
因为吧,那确实是永远的分别,他可能都一直没法消化阿尔的变化,无法交心也无法判明立场……

唉自己又绕起来了 届不到惹届不到惹.jpg

说到底,可想而知他能见到阿尔活着就很开心(如果不比自己长得高就更好了)。

两个人都活着就在某种意义上满足了。

而已经分开的人生也没什么必要一直黏糊糊地缠绕在一起,或许各自走出自己的一条血路也不是什么坏事吧。

——第十一章不要死啊,安大爷!
所以怎么感觉都在说安大爷是迫真抢戏S了……
……以及,阿尔家的点心,感觉好甜好好吃……;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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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18: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8-8-22 17:20 编辑

既然组长想看,那我就把扩展版的长评交出来!!!

主要是关于最好吃的安飒尔和阿尔的部分!!!

之前说安飒尔是一个有趣的人,他和阿尔的羁绊是我觉得最有趣的。但并不是带给人欢乐的那种有趣,而是无常的命运在心中刻下难以消磨的痕迹的那种有趣。阿尔就像命运送给他的一份礼物,猝不及防让他撞见其美好,猝不及防整个塞进他手中,又猝不及防让他失去,而今一边让他警醒“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边又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折磨了,是那种“离开了能松一口气,来了又舍不得拒绝”的折磨。嚼嚼,好吃。

一个全心为自己打算,除了性命一无所有,惯于以此衡量利弊的人,突然拥有了仅属于自己的另外某种东西。即使拿无忧的衣食、锦绣的前程与之交换,他也不肯答应。如此珍视,或许曾经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后来呢?

  就在刚才,他终于头一次,也不可避免地意识到:在他亲手炮制的这一系列混乱中,身在星芒圣域的阿尔弗雷德不可能置身事外。安飒尔把一手插进衣兜,另一只手伸进外衣里,好像要从内袋取什么东西——鬼知道什么东西!他只是不想看到它在自己腿上颤抖。他想阿尔弗雷德此刻或许已经死了,死在他策划的动乱中,死在他招来的那群异种手中。

  头顶的灯灭了,天仍然不亮。

  他面无表情。但在他体内,那个危险而愉快的世界开始崩塌,显露更深处一个清晰的痛苦轮廓。然而他又想笑了。这也不坏,不是吗?他对它说,反正星士都活不久。早晚要来,不如早来。他想起两年前他们的重逢。暌违十年的重逢,和死里逃生的幸运加在一起,也没能令他感到一丝欢欣。他宁愿他在十年前那个飘雪的清晨就从这个世界永远消失,这样他就不用再去忍受他注定的死亡。你就此死去吧,阿尔,我会带着你的份活下去,既然女神吝啬到只施舍一枚硬币给我们两个人的命运。他在心中对阿尔说,就像他曾经无数次和他商量的一样,为了今晚的床或者明天的午餐。他知道阿尔从来都会由着他。你那一面向下,我这一面自然就向上了。阿尔会同意的,否则他当初为什么离开他的身边?你就此死去吧,阿尔,而我会带着你的命运攀上人类世界的巅峰。女神不会宽恕他,历史也不会。但既然他唯一拥有的也被夺走了,那这点补偿也是应该的吧?

  但如果阿尔没有死。

  他放在外套内的那只手正挨着心脏,却像僵硬了一般感觉不到跳动。

  如果这一次阿尔没有死,而是活下来知道了他所做的一切——一面向上,另一面就要向下;那么就是我死吧。安飒尔想。

——《最漫长的一日》

后来阿尔不属于他了。十年前他可以为了阿尔拒绝巴特拉姆家的邀请,十年后他却只能将自己和对方的命运置于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对他而言,重逢并不意味着欢欣,而是又一次注定的死亡——纵观安飒尔相关的事件和正史,除了对阿尔,他在别的人事上几乎没有再使用过这种悲观的认知。

失去阿尔这件事本身,似乎就能让他瞬间变得脆弱,这在受刑期间表现得最为明显。

  他们还在吵,但是安飒尔已经听不进去了。他贴着墙壁蜷缩成一团。他的脑袋像是熟透的石榴正在裂开。对了,是阿尔啊……安飒尔想。一直以来阿尔究竟在哪儿呢?像是在门外,又像是在很遥远的地方。阿尔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会救他的人。但就算是阿尔这一次也救不了他了,因为要他死的是女神……安飒尔想不出自己能拿什么跟她做交易——我仅有的那么点东西都教你拿走了,他想,现在我只有一条烂命了,你随便吧。下一回我就和蓝脑壳小豆芽说,他想,是我做的。杀了我吧。

这种疲惫、痛苦、绝望,对命运(女神)无能为力的怨恨,和自暴自弃的逃避,让人想到十年前他以为黑色的河水把阿尔永远夺走的时候。

“像是在门外,又像是在很远的地方”,是不是已经分不清楚是哪个阿尔了呢?是门外的星士阿尔,还是记忆深处仅属于自己一人的流浪儿阿尔?

我感觉对安飒尔而言,当年那条河不是夺走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从他心里剜出一块血肉。即使年长日久伤口结了疤,也只能掩盖住表面那个洞而已。底下始终空空荡荡,轻轻一碰都受不了。

这是不可示于人前的、唯一的弱点。即使对阿尔本人,都不能让他知道。因为阿尔已经属于女神,那个洞永远填不满了。

我想这很可能就是安飒尔要假装不认识阿尔的原因。

  安飒尔也转过身。太阳已经失去了光彩,但他还是看到了红色——比夕阳还要浓郁,比火还要热烈的颜色。我的天,他的头发怎么这么长,安飒尔想,他的个头怎么这么高。他这些年来都吃了些什么?他走得怎么这么快,就不怕摔跤吗?他在内心连声抗议的时候对方已经到了跟前,把一只手放在他的额头上。
  
  手太大了。然而是他熟悉的温暖。
——《融雪》
他想起两年前他们的重逢。暌违十年的重逢,和死里逃生的幸运加在一起,也没能令他感到一丝欢欣。
——《最漫长的一日》

没有一丝欢欣,然而充满了眷恋,无论是比夕阳还要浓郁、比火还要热烈的红,还是十年也忘不了的手的温暖。

但陌生的东西也多了——头发比记忆中的长,个头也比记忆中的高,明明是个瞎子还健步如飞,已经不需要自己照顾了。

在阿尔高高兴兴讲了一堆的时候,安飒尔在考虑什么呢?他的脑子是不是已经冷静下来了,明白了红色的影子意味着什么?阿尔没有理魔法天赋,要击败魔物救下他,只可能是另一种人——被女神赐予力量的那些人。

星士都是很短命的。

阿尔虽然活着,但迟早还有一死,十有八九要死在他前面。

而他对此无可置喙,因为这个人不属于他了,甚至不需要他了。

重逢了又怎么样,他还不是一无所有?甚至可能被再一次揭开伤口。这个命运的玩笑有点过分。

还不如不要相认,各自当个路人。谁要怎么去死都跟他没有关系。

  他看着摊在面前的一大堆东西,笑了。
  
  “你真好。”他说,“不过,我认识你吗?”

从后文他们在格尔希因面前的反应来看,我觉得阿尔没相信安飒尔失忆,更可能将这理解成对自己不告而别的报复。

如果将安飒尔救回城市以后,什么事儿都没有,这俩人可能就真的不再有交集了。

但安飒尔也是命中注定要招封魔省注意——作为两次N7探索的幸存者,他被怀疑是恶魔。

其实安飒尔到底是不是恶魔呢?从理智的角度看,我觉得阿尔其实是没法判断的。毕竟两人分离时,安飒尔还不到十五岁,十年足够一个牙级恶魔觉醒。如果说现在的安飒尔和过去有没有不同,那肯定有很多不同。身份、阶层的改变,必然导致生活习惯发生变化,而且他还声称不认识阿尔。那个声称的时机实在很不巧,如果换一个星士,光这句话搞不好就能作为证据。

但阿尔就是坚信安飒尔不是恶魔。

这应该也不是盲信。因为阿尔作为神职者,很清楚觉醒的意识不再是本人。假如安飒尔真的已经觉醒,阿尔绝不会手下留情,搞不好还要亲自送对方回家。

那么,他之所以坚信对方是本人,只可能因为安飒尔给他的印象依旧和十年前一样。他目不可视,过去的印象是由各种声音组成的——声调、语气、说话方式,这些就像人的表情和动作,不可能模仿到毫无二致。越是亲近熟悉的人,越是能够分辨。既然听风就能认出魔物背上的骑士是十年前失散的小伙伴,想来安飒尔的这些特征已经被他刻在心里了。

安飒尔也是光凭着一个红色的影子就认出了阿尔。

说起来,隔壁《SA412 The Flower In The Box》恰好让阿尔正面表达了他的感情。

  “是女神给了我光明。”阿尔弗雷德说,“但是在像你这样的年纪的时候,我的世界是一片黑暗。不仅如此,我也不知道谁是我的爸爸,谁是我的妈妈,还有我的家在哪里。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在下城区流浪了。”他感觉到芙罗拉的目光,对她笑了笑,“你在为我难过吗,芙罗拉?你真是个好孩子。”他说,“但是,其实我那时候并不难过。虽然生活很苦,但有一个朋友一直照顾着我,就像你的妈妈还有威尔逊先生照顾你那样,而我也非常非常喜欢他。”

  “………………后来呢?”小女孩小心翼翼地问,仿佛她已经预见到了悲伤的结局。

  “后来我离开了他。”

  “为什么?”

  “因为我意识到我无法帮助他,只会成为他的负累,给他带来不幸。”

  芙罗拉微微地颤抖了一下。她垂下头,过了很久,才低声说:

  “……你……会想他吗?”

  阿尔弗雷德闭上眼睛。

  “我一直很想他,直到现在也是如此。但是我也想,假如再让我做一次选择,我也还是会离开他。但是你知道吗,芙罗拉,比起这些,我更经常想的是,”他平静地说:

  “假如我不是个瞎子,假如我不会拖累他,甚至能够帮助他,那我绝对、绝对不会离开他。”

这是412年天隼号劫机案的后续剧情。也就是说,阿尔两年前和安飒尔重逢(“你真好。不过,我认识你吗?”),隔了一年又见安飒尔被押进封魔省(“哦,也没有那么老,就是一年前承蒙这位星士搭救过我一次。”),再过半年,他仍然是这样的想法。

他的感情非常直白,非常纯粹,没有一点弯弯绕绕,任凭安飒尔如何作妖(??),依旧一如既往,磐石不移(??)

想想看,他努力将安飒尔从封魔省救出来,正是“假如我不会拖累他,甚至能够帮助他,那我绝对、绝对不会离开他”最直接的实践。

无论何种时间,何种身份,这就是他为友情付出的方式。

但安飒尔对他的执念,早就不能称之为友情了。

  你不知道你原来的家是什么样的,安飒尔想,你不知道你家门前的台阶有多么高,窗户有多么亮堂,花树能把咱俩都藏进去,壁炉带着微微的枣香。你不知道你曾经有父亲,母亲,佣人,他们那么爱你,你原本什么也看不见却拥有整个世界。现在你只有我了。
  
  而他呢,他原本什么也没有,如今他有了阿尔。

从小到大,安飒尔始终认为自己唯一拥有过的就是阿尔。

其实很多东西都经过他的手,比如小女仆送他的牛肉干、他住过的窝棚、法祭还给他的骑士团制服外套、纸牌、白锡扁酒壶、刚金小刀、嵌肖像珐琅鎏金吊坠、白麻手巾,还有钱。

只是吊坠可以随手送给法祭,牛肉干吃完就没了,窝棚随时都会被别人占领,死人不需要外套,纸牌、酒壶、小刀,谁知道哪天会遗失在什么地方,手巾要么变成破布,要么或许有姑娘想要,钱财永远在各人口袋旅行。

但阿尔家的台阶是阿尔的,窗户是阿尔的,花树是阿尔的,壁炉是阿尔的,父亲、母亲、佣人是阿尔的,他们对阿尔的爱也是阿尔的。他觉得阿尔拥有过“整个世界”。

安飒尔真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凡是朝夕不保的东西都不能算是拥有,但“家”例外。即使温斯特家被一把火烧干净,阿尔的父母、佣人都没有了,他仍然觉得那是阿尔拥有过的。

或者说,正是由于被彻底烧毁,不能再属于其他人,所以才确实是阿尔的所有物。

说那是“整个世界”,可见他对那时的阿尔非常羡慕。作为朝不保夕的小流浪汉,认为那是梦寐以求的东西也是很自然的。

他原本并未把阿尔算作自己的所有物,直到阿尔失去这一切。从那时开始,安飒尔才觉得自己多拥有了一样东西。

可见在安飒尔的概念里,能被他所拥有的,必须是只能被他拥有

否则就会如这世上无数经手的东西一样,说不好哪天就跟他再也没关系了。

当他确认阿尔不再属于其他人的时候,阿尔仿佛就跟他的性命一样,成了他自己的一部分,甚至比自己的性命还要贵重——从他威胁老竿儿的话能比较出来。

  “老竿儿”逼到他跟前,拿下巴觑着他。
  
  “敢这么跟我讨价还价,嗯?你不怕死,你的小瞎子也不怕死吗?你能把他拴在你裤腰带上一辈子吗?”
  
  安飒尔既不后退,也没有挺胸回视,只是把手放在后腰上。
  
  “敢动我,我剁你的手指;敢动他,我把你的宝货切下来喂狗。”他说。

阿尔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我觉得肯定不止是一个朋友。因为安飒尔眼中的“整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包含朋友。实际上以他的生活方式和行事风格,也根本用不上朋友,既不必要又是拖累。

他愿意跟阿尔结识,很大原因是阿尔看不见他,能给他足够的安全感。而且阿尔又很可爱,可爱到了让他心动的地步。

阿尔问他年龄,他“鬼使神差”答了实话;阿尔请他陪自己玩,他被那双期待的眼睛看得有点乱,“在贫民窟混了十一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瞎子”;他拒绝了邀请,阿尔的呆毛耷拉下来,他忍不住想去摸,“你瞎了心了吧,安飒尔”;走两步一回头,终于没忍心让阿尔失望,答应第二天偷偷过来,“天啊,我这是在说什么,我到底想干什么”;最后还是摸了呆毛。

身不由己,意料之外,被魔法蒙了眼似的,可不就是瞎了心,太魔法了。施法者:阿尔。

阿尔虽然能给他提供食物和避风处,但偷偷来这儿吃也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他答应阿尔的初衷并不在此,仅仅是不忍心让对方失望。

代入自己想一想,如果有个可爱的陌生人希望我能留在危险的地方陪他玩,报酬是有好吃的,我会答应吗?

我不会的。万一食物里下了药呢?

如果这个陌生人是师父,世界线是初见面,我会答应吗?

会。(秒答)

对阿尔来说,这可能是交朋友的方式,但对安飒尔就不是了。这是冒险。冒险的最大原因不是食物,是为博美人(?)一笑——假如把阿尔换个性别,妥妥的就是一见钟情的桥段。

而且官方信息还告诉我们,安飒尔是天生的bisexual。

虽然十一岁的少年,不会有太出格的想法,充其量仅仅是有好感而已。后面说“没心没肺地度过了整整两年”,想来是非常开心的。

(对,以前我为了师父的一句话,和塞缇一起把学校的凉亭柱子钻了个洞,想想也是很没心没肺)

而后来,阿尔失去家人,只剩下安飒尔,安飒尔也将他视为自己性命之外唯一拥有的东西。依安飒尔的观念,这就是打算“永远在一起”的意思了吧?

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阿尔,阿尔对他来说是不是“整个世界”呢?

是喜欢的人,是要保护的人,是能像“家”一样在流离的世界让他感到安心的人,是黑暗中唯一的光。

直到河水把阿尔夺走。

有时我会冒出一个念头——假如阿尔当真沉在河底了,就像被烧毁的温斯特家,那么在安飒尔心中,那个盲眼的少年是不是就永远属于自己了?

这会不会是重逢后他没那么高兴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不是脑海里下意识分出两个阿尔的其中一个原因?

失去阿尔后,他终究还是振作了起来,去巴特拉姆家报道,从都青府毕业,分配到夏维朗骑士团见习,摆脱了底层生活。

然后差点死在封魔省,通过坑皇子和皇帝搭上线,定下新的人生目标:人类世界的巅峰。

每次因为阿尔的缘故不想活了,一活下来便要死死抓住机会爬得更高。

感觉这里面也有一点不肯服输的成分。知道阿尔是自己的弱点,一边眷恋着这个弱点,一边又警惕着它;一边恐惧伤口的疼痛,产生轻生念头,一边又成倍刺激求生欲;一边喜欢阿尔,一边又有点怨恨。

所以他始终无法拒绝阿尔。

……

加油啊,安飒尔!等女神【】了,你还是有机会的!虽然依旧很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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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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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S理魔法S空艇驾驶魔导开发C机械工B潜行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16: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TO 柯莉小姐:

震声.jpg太可爱了www天国的小贝壳你听到了吗————
小贝壳我觉得他可爱的地方在于他的一根筋吧XD其实是个非常单纯的人,做坏人也叫人心疼(x
开头揍安飒尔的人和后面的白手套都只是路人而已,没有更多的设定了,沙因伯爵确实是只出现在旁白中,这算是他可爱的点吧!(x
阿尔和安飒尔后来的相处模式,那种其实就是柯莉小姐想的那样。安飒尔无法释怀,阿尔则是解释辩白都没有什么意义,双方都很明白这一点,但毕竟感情还是在,就这么继续相处下去了,就是这种成熟又幼稚、豁达又任性的关系吧——所以其实柯莉小姐完全get到了呢。作为作者非常高兴!


TO 小狼:

谢谢双份超大量的长评!尤其是第二篇,写得太透彻了,关于这两个角色86设计的和我想表达的,都被小狼看得清清楚楚。我觉得甚至没有必要多说些了。很感动,也很治愈(抱抱小狼)
说到底,其实都是因为“爱”啊。
阿尔会对安飒尔那么坚定——其实他对其他人的态度也是直白又坚定的,没有一点曲折——因为他从小就是被爱着长大的,无条件的真心的关爱,所以他对自己、对这个世界会有强大的信心。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而安飒尔呢,他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认为阿尔拥有那些,“拥有整个世界。”这里我觉得有点意思,因为安飒尔虽然从小漂泊,一无所有,坑蒙拐骗,但他还是承认,并且同意爱的价值。
至少在重逢时,不认阿尔的那个他,还是如此。
不过后面会怎样呢?他又经历了一番挣扎,好像是想通了,不跟阿尔闹别扭了,但,总觉得比起之前的作妖,这种顺水推舟更令人担心啊……

PS:把柱子钻了个洞是怎么回事?竟然还是和塞缇一起?还是因为师父?太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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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瑞森特 + 1 事件还没出!还没上天国!虽然船位已经定了.
天狼 + 1 (偷偷告诉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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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星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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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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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16: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点别的!  
那个人没有走开多远,背对着他,两手撑在身后,仰头望着已经变成了枯萎花朵颜色的天空。

我想过这时的洛克斯是什么样的心情。跟阿尔去王都出任务,结果被珊宁认出,被迫接受除掉她的命令,跟毫不知情的搭档一起匆匆忙忙上了她所在的空艇……阿尔的行动虽然出格,但洛克斯在最初的震惊和懊恼过后,现在大概更多的是一种逃避式的平静。他不知道能不能安全地回到城市,不知道回去后封魔省会怎么处置他们,但至少此刻,他不需要去伤害任何无辜的人。洛克斯的出场虽然少,但这个背影和这片天空感觉已经诉说了一切。有这一段太好了。
你不知道你原来的家是什么样的,安飒尔想,你不知道你家门前的台阶有多么高,窗户有多么亮堂,花树能把咱俩都藏进去,壁炉带着微微的枣香。你不知道你曾经有父亲,母亲,佣人,他们那么爱你,你原本什么也看不见却拥有整个世界。

这个家里正面出场的除了阿尔就只有圆脸小女仆莎拉。这姑娘大方,会给流浪儿一大包吃的;粗心,家里溜了小贼也发觉不到。她的粗心比她的善良更能体现阿尔家是个多么温暖的地方——女仆粗心却有爱,如此才能照顾好眼瞎的小少爷;女仆再粗心也不会一次也没有发现,只是假装没有看到那个经常溜进来陪小少爷玩的流浪儿。小女仆尚且如此,其他的佣人、阿尔的双亲就更不用提。这个家让安飒尔那么羡慕和留恋,绝不仅仅是因为物质上的——当他被同样是贵族的巴特拉姆家收养后,想必更有所感吧。
“这是我的案子,用不着你指手画脚!”

知道我也在写阿尔支援而且字数很多的时候,大黄问过两遍可不可以把《融雪》当成十四的支援。那当然不行(。但我知道大黄也是爱十四的!
虽然十四最在意的人是特纳森,但最大的心结是阿尔。星庭时期,他找不到搭档是因为那张爱挑人毛病的嘴,阿尔找不到搭档是因为没有人认为瞎子能当得上星士。十四也这么想,所以被强制组合的时候,他的怨气可想而知。
在我心里,他并不是一个浮于刻薄、难相处这样单一形象的角色。我觉得他只是活的过于黑白分明和直白。他把人划分成优秀和废物,但所谓的优秀并不苛刻,在他看来,足够努力,对得起自己身为人的价值就是优秀,就是值得他尊重的人。所以他曾经看不起特纳森,后来却改变了评价(《关于小贝壳的故事》);所以他对缠着威尔瑟碍手碍脚的二黄没好脸色,却对他的善良行径予以认可和配合(《世上最难的事是感同身受》)。他和威尔瑟的关系也不错,事实上他和那些他认可的人相处都不错。他高兴了会笑,难过会阴沉,其实是个特别好懂的人。只是可惜没能用更多的作品来塑造和展现。
然后说回他和阿尔的关系。阿尔是他在最中二、最不成熟的时期强制分配的搭档,一开始就被他划到“会拖累自己毕不了业的废物”的范围。他既不温柔不宽容,成为星士又是他实现自身价值的方式,所以他才对阿尔那么恶劣。而阿尔虽然宽厚,但那也不巧是他人生最糟糕的阶段。阿尔虽然当过流浪儿,可那时有安飒尔在身边,有无条件爱他、护他,把他放在第一位的人;而到了星殿,到了这个训练无比苛刻、即使如此也不能保证能通过考核、通不过就会死的残酷地界,教官不会因为他看不见就特别优待,同期的训练生也顾不上拉他一把。他真的只靠自己一路拼过来。但他也想要同伴,他也对所谓“搭档”的存在怀着期待。
然后,就变成这样了。他们在错误的时机被联系在一起,也用了错误的方式对待彼此。如果两个人在更加成熟后才结成搭档,也许关系会截然不同吧!
  
接着,既然这篇是“安飒尔的那一面”,就着重说说安飒尔吧。(这里先说一下,虽然我是GM,但不代表我对角色的定义或者说用词一定是“准确”的。所有“我觉得”的部分都如字面意思一样只是我觉得。撇开人物的外在诸如外貌背景行为这些客观唯一的东西,对人物的行为的看法应当是自由而且各异的,希望不要被我的“主观评论”太过影响!)
虽然安飒尔的背景经历基本都是我设定的,很多他出场的事件也是我来写,但我觉得我写的一直都停留在有神而无形的阶段。真正给安飒尔这个角色附上骨肉、让其变得栩栩如生光彩夺目的显然是大黄。不止一个人说大黄“明明没有跟PC本人询问或讨论过,却写得特别贴角色”,我觉得原因除了他本身文字功底好之外,也跟他擅长抓人物特质有关。更进一步说,大黄很了解各种各样的人物会有的样子。他们的外表细节,他们的谈吐、习惯,他们的行为逻辑。我和大黄在讨论安飒尔的时候,会互相提“他可能会这样”“是不是会这样做”,但彼此都很少去问对方“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我觉得这跟默契无关,主要是因为我们都很“了解”他。但我的“了解”跟大黄的“了解”又是不同的。我了解安飒尔,不仅因为是我设定的角色,更因为他这样的角色是我的“舒适区”,我很容易去代入、去想象出来,就像他是一个身边我熟悉的活人(这不代表我能很好的把他表现出来给其他人看到);而大黄则像一个技艺精湛的画师,不需要代入,凭着观察和技术就能把人物构建出来,而要构建到什么样的程度,取决于花费的心血。我觉得比起文笔,这才是真正体现功力的地方。(大黄真厉害!)

不小心扯远了,说回安飒尔,我觉得他最重要的人物特质就是“一点点真心”。他左右横跳,不择手段,但他从头到尾无论做什么,始终在这一条线上。这条线特别微妙,既不是可以明确划分的“底线”(比如不杀女人这种。安飒尔绝对是个没有原则的人),也不是只对特定人好的那种爱憎分明(即使对阿尔也不例外)。他对迦蓝诺德和格尔希因恩将仇报后的找补,算是这“一点点真心”的最佳体现了。虽然我很清楚这条线和它所构成的行为逻辑,但实在很难用具体事情以外的形容描述出来。(所幸不需要我多做形容,大黄就精准地把握住了这条线,并且漂亮地展现了出来,再吹一遍大黄!!)

我觉得,安飒尔的这点真心也发展成了他的另一个特质:对命运的顺从。对,他有野心,现实又逐利,一心往上爬,看起来是完全不认命。但我觉得那是因为他不认为泡在泥泞底层就是他的命运。也就是说,他觉得“出身≠命运”。所以他要拼,要费劲一切力气向上攀沿。真正被他认为是命运、是命中注定的,是他的“一无所有”。——在此之前,什么是“有”呢?我觉得小狼理解的特别对,他对“有”的定义就是“唯一的、无条件的、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改变、不会失去的”。乍看好像特别苛刻,但仔细一想,那并不是特别稀奇的东西,甚至,很多人都有。“亲情”和“爱”。但安飒尔是孤儿,他没有过,也没有任何可能有。一个人的原生家庭会恒久地影响其一生,安飒尔也不例外。于是,当阿尔出现时,他暗自琢磨,反复衡量,忐忑着准备接受……“然后,你猜怎么着?那个意义就不见了。像雪在清晨融化,像鱼投入了浊流……”鱼总是要入水的,而雪也必然会融化,这是自然的定律,是“命运”。

开场的那个男人,把他揍得那样惨,差一点就弄死他了。但比起伤口的痛楚、被揍的恐惧,对男人的憎恨,他记得最清楚的,是男人诅咒一样的话语:“你什么都没有。”失去阿尔时,我觉得他是彻底接受了“什么都没有”的命运。与阿尔重逢,他不高兴,因为他并没有“失而复得”——阿尔已经属于女神,不是他的了。也许就算阿尔没有当星士,他还是不会高兴,因为他在失去阿尔时已经明白了,“阿尔也是会失去的”。但阿尔还是阿尔。他的真挚没变,他的感情没变。所以仿佛,他还是得回了一点点。但这也是注定要失去的。所以,在N7,在最漫长的一日,在女神暴走,在阿尔几度陷入险境时,他不去思考,不去挽回,不去拯救。阿尔总是要死的。他注定一无所有。而正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才更要往上爬,去获得更多别的东西,因为“拥有的越少,你能得到的就越多”,因为“命运应该给他补偿”。

说完“没有”,再回来说“有”。我又要吹大黄了。我觉得,之所以“没有”能这么让人深刻,也是因为“有”的部分写得太好了。

在“有”之前,他还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跟“老竿儿”或者别的流浪儿一样。没心没肺,不知善恶,不懂爱憎,只为活着。看到被父亲虐待的孩子,就想“有个爹有什么好”;看到被父母宠爱的阿尔,也只是羡慕两眼,并不放在心上——没想过有,就不会产生执念。但每个人都注定会遇到自己的执念。刚好阿尔那么好,刚好他那么喜欢阿尔,刚好阿尔失去了一切,只有他了。在“有”的时候,安飒尔变成了一个特别普通、特别正常的鲜活的人。他会痛会笑,会得意窃喜,会忧愁烦恼。也会顾虑风险,会计划未来,会因为格外的失望而控制不住愤怒。当最后他喊出我哪都不去时,心里有多后悔和绝望?他痛恨玛格丽特的无情,更痛恨自己的一时屈服。那屈服揭穿了他原本精心构筑的谎言。阿尔什么都明白了。他可能甚至会觉得阿尔是自己亲手害死的。于是,他的大半个真心也在那一天没入黑色河流,只剩下一点点了。也是在那一天,他蜕掉了那层小人物的皮,成为了现在的这个“危险的安飒尔”(鼓掌!!)

大黄说这篇文很多地方写的浅显了,我倒觉得是刚刚好。太直白就会显得狗血,太深入又会教人看的难过,太隐晦又不够狗血(。现在这样就很好!文中还有很多细节特有意思,以后再聊好了。这次就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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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瑞森特 + 1 3427字+小黄花???????????
天狼 + 1 以后再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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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充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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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染骑士团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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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魔法SS剑S空艇驾驶历史政治C兵法B

发表于 2018-11-13 15: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后记里说写得浅显了,不过我和6总一样,觉得这篇文的火候刚刚好,因为比起定义和阐释,人物的行动和选择——甚至他们的动摇和痛苦,最能代表他们的内心。关于阿尔和安飒尔,大黄已经写得够全,小狼也分析得够透了,6总甚至还开起了真·导演音轨,我觉得已经尽善尽美了。
不过,在看这一篇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新月小姐的《Floating》。都是与女神的争夺,特里修拉说,“我一定会将你从女神那里夺走”,而安飒尔说“你是女神的仆人,而我的朋友已经死了”。这对照真是,相当鲜明。
当然,作者的初衷完全不同。新月小姐书写的是爱与梦想(我永远认为这是最宝贵的东西),而格尔希因表现的是——即便在幻想的世界里——人世现实的苦涩与无奈,以及在这之中仍然无法自抑、无法舍弃的真心。不考虑这些是不可能的。不过,我还是想要尽力排除作者的因素,单从角色——或者说安飒尔这个人物身上来找找看,他为什么就这么不报希望。
安飒尔几乎算是不战而降了吧。他在这方面没跟阿尔有过任何的沟通(当然“女神和我掉水里你先救哪一个”这种也是很喜感),甚至阿尔在女神眼皮底下还相当回护他,为了他和同僚呛声,帮他在圣域摸鱼的时候打掩护……按理说安飒尔总应该稍微有点底气吧?然而,就不,“你谁?拜拜。”
我觉得,对于安飒尔来说这不是他觉得自己能不能战胜女神的问题。这根本就不是他和女神之间的战斗,这是他和他自己的战斗。
而他知道,自己赢不了。当时玛格丽特用残酷话语使他意识到他的现实,那就是他无法让阿尔幸福,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其实真的不能吗?我想也未必,那取决于他们想过怎样的一种生活,但是玛格丽特的诅咒已经刻骨铭心,无法摆脱了。
所以我会想,安飒尔的弱点——被玛格丽特一击命中的弱点,究竟是什么?
我不觉得那是阿尔。我觉得那是因为他“什么也没有”。我觉得这就是他和特里修拉最大的区别。“什么也没有”是他最大的武器,同时也是他最大的弱点。不是说没有朋友的帮助、家族的支持这些实实在在的损失,而是有些东西,只有通过“拥有(过)什么”才能领悟。这种力量,安飒尔在和阿尔在一起的时候并不是不曾拥有过,但是失去阿尔的痛苦太过强烈,以致于他把这一段经验整个抹消了吧。
这一课,看来是补不上了。
如今女神消失了,星士们也自由了,看起来HE还是有希望的,但是安飒尔好像已经完全坏掉了呢……
6总,6得来……

说几个喜欢的地方吧!

第一场,阿尔拿了这么多好吃的回来,一样样献宝一样地拿给安飒尔看,我给你找回来这个,这个,那个……也太可爱了,简直就只求偶的松鼠啊哈哈哈(然后就被发卡了(

小安飒尔,拿了圆脸女仆给的肉干,丝毫没有感激之心,掉脸儿就摸进人家去想要偷东西,这么忘恩负义,我也很喜欢!

威鲁尔不吃黄油是要控制体重!一定是这样!我爸爸才不挑食呢!(

一对儿小豆芽菜也真神……这就是缘分啊哈哈哈哈

说着“你憋碰我”还是被按了两个黑手印的安飒尔也……阿尔好像只大型犬哈哈哈哈

后面检测频率时候孩子们的对话,还有安飒尔骂玛格丽特的话,虽然都很三俗,但是,怎么这么带劲XDD

不过玛格丽特真棒,真鬼畜,沙因躺着中枪www

虽然私心喜欢这些,不过通篇都很棒!虐和调侃,细腻和粗俚都是恰到好处。一点没有硬撑场面或者力不从心的地方,这一点尤其棒。
承蒙款待啦~

点评

……啊!我是来……替爸爸谢谢伊斯雷团长看得起的谢谢谢谢////可是谁知道如果阿尔是女孩子安大爷会不会更早醒悟更积极呢!所以说!性别也很重要啊!by大家的286  发表于 2018-11-14 11:54
【这是他和他自己的战斗。】和【但是安飒尔好像已经完全坏掉了呢】说得真好啊……所以安大爷就是那种,付出过一次真心太疼了就收回再也不显露的……嗯也不能说胆小鬼吧。总之,这么说的话好像更有人情味了一点呢!  发表于 2018-11-1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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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娅 + 14 认真回帖奖励
阿斯特利 + 1 那些地方我也想说的!
天狼 + 1 效果拔群
柯瑞森特 + 1 求偶的松鼠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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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染骑士团团长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战斗力⑤⑨⑨的贤者

支援
格尔希因
所在地
森染
携带金
940 GP
活跃度
57 AP
技能点
0 SP
剧情点
517 TP
存在感
1437 BP

理魔法SS剑S空艇驾驶历史政治C兵法B

发表于 2019-6-27 16: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伊斯雷 于 2019-6-27 16:20 编辑

今天把这篇文又看了一遍,跟六总吹了吹水,吹出一个四格……
画丑字拙,看个意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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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4存在感 +4 收起 理由
修·德米安 + 1 那那隔壁安洁晋升后是不是也长高了x【不要.
天狼 + 1 ??????真的吗???????
阿斯特利 + 1 邓摇.gif
柯瑞森特 + 1 梅洛:12,断手断脚这只是日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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