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法泽雷尔 于 2013-1-14 20:58 编辑
洛克斯 洛克斯向来不喜欢自己的吹奏练习被打断。 洛克斯·费特自小在圣域长大,是当今神使的养子,圣域是阿泽兰大陆上女神信仰的中心,大多数司祭和法祭都会用尊敬的眼光看待这位金发少年。 他本可以安静地练习,找个宁静的树林。可惜他还有个过于活泼好动的哥哥。 法泽雷尔·费特同样是神使康斯坦斯的儿子,却天生似乎和书本教宗无缘。自从这两天他那受红衣主教授意的副教官阁下开始教导他如何在树林之间潜行的方法后,那些小树林就变成了他兄弟新的消遣之地。 更别提每次法泽雷从树丛后走出来,总是嘲笑他这个家伙干嘛老吹那些哀愁的曲子,好像一个小姑娘。 但尼恩格兰是另一番气象。 在这里他只要换上寻常人家的布衣外套,扮作普通学徒的样子就能在大街上行走。没有人知道他是神使的儿子。有时候他会交到一些朋友。小贩热情地像他推荐水果和干货。更多时候则被当作普通孩子一般无视。 不知什么缘由,这让他感到轻松自在。反正比起他那总是惹麻烦的兄长,他一向知道如何低调地处事。 因此他来到尼恩格兰外那片清朗的树林时,他满意地发现有一棵他能爬得上去的哨兵树,树枝在冬日青蓝的天空下交错生长,直指天空。 洛克斯·费特在圣域很少爬树,那大概是因为他的哥哥每次和“爬树”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发生不好的事。金发少年犹疑了一下,然后翻身上了那条最粗壮的枝干。拿出自己的口琴开始练习。直到他有些恼怒地发现在哨兵树之下有个身影打断了他。 “嘿,金发小子,刚才是你在吹奏口琴吗。” 洛克斯朝下张望,只见枯槁树根和覆盖了薄雪的林间泥路上有一位骑士,那男人一脸络腮胡,皮肤黝黑,有一头深色卷发,他的黑色裘皮大衣下露出鳞甲的闪烁光泽。正骑在一匹灰棕大马上。 一看就是体面家族雇佣的那种护卫骑士。正带一轮懒洋洋的笑意发问。 “是的大人。”洛克斯·费特努力掩饰自己语气里的不快,但并没有下树的打算。 “好阿。看来我那亲爱的小少爷终于可以不用折磨他可怜的侍从了。”那男人露出一丝嘲讽的讥笑,似乎想起来了什么,“在下寇克·伊文,人称“利刀”。如果你愿意的话能否跟我走一趟?我们家的好少爷,卡洛斯家的爱德文少爷在树林子那头听到了你的演奏,所以派我来这里看看。” “我不是表演艺人。”洛克斯回答道,同时他从那些光秃秃的树干里望去,一行骑着马的队伍正在靠近,那个家徽他从来没见过,可能不是尼恩格兰这里的家族吧。 每年来圣域朝拜的人都很多,其中不乏各种大大小小的贵族,因此尼恩格兰就成了他们理想的落脚点和休憩地。 那群人里又骑行而出一名骑着浅棕母马的棕发少年,只见他并不像“利刀”那样一身黑衣,而穿着一套银色轻甲,内里是一件金棕相见的短袍,他的马镫之后还带着一柄竖琴。棕发少年骑到树下,还来不及让他的马儿完全停下,就揶揄地说, “寇克,少爷不应该让你来探查的,你把这男孩吓着了吧。” “盖伊,你们怎么都来了?” “我们的好少爷的耐心,你应该很清楚。”那位被唤作盖伊的年轻骑士心不在焉叹了口气,“本来哄他乖乖呆在城里就已经很困难了。见你迟迟未归,他建议大家策马前行。”
说话间队伍已经皆数到达。 洛克斯发现队伍里的确有一位年幼男孩,一头卷曲的金色短发,和一张圆圆的脸蛋。他那厚厚的貂皮披风被一枚精巧的金制扣环系在胸前,与其说他穿着那堆衣服,不如说是那条厚实的昂贵披风把他包裹在了里面。 这位少爷骑一匹纯白小马。在他侧后是个穿长袍,神色惊慌的雀斑少年,骑着一匹驴子,看起来像是他的侍从。和寇克以及那位唤作盖伊的带琴骑士一样,其余人看起来倒都像是护卫,面无表情地围拢在他们少爷身边。唯一显眼的是其中有一位护卫黑发黑眼,面容又与其他人大不相同——那是一名朝灵。 自从朝灵中向往自由的那些人建立起远京之后,阿尔洛境内的朝灵仆从几乎成为了富有和权势的代名词。 “洛伊。”洛克斯自我介绍道。“午安。”给自己安排一个适当的身份是很明智的决定。 “午安。”那位金发小少爷坐在马上有些羞怯地开口。恐怕他除了礼仪老师,和那些同样被冷冰冰的礼教束缚的同龄人交流之外,从来没有胆敢和一名爬在树上的平民小子交流吧。洛克斯心想。 “在下是晓光卡洛斯家族的爱德文。”那孩子用一种近乎于背诵的语调认真说道,仿佛这里不是凛冬的树林而是暗夜皇室的接见大厅。这引得他身边的侍从少年用一种担忧又责备的眼神看着他,“少爷,这只是平民,不必如此隆重……”洛克斯听得那名侍从悄声对自己的小主人说。 “够啦卡尔,是谁说我可以出来散步一会儿又出尔反尔把寇克他们带来的?”爱德文旋即熟练地反击道。“你的脑袋里除了装满我父亲的唠叨并且把它们原数复述出来没有别的东西啦。”
骄傲的爱德文似乎把教训侍从当成了对自己父亲的反抗一般,策马前行了几步,“您的口琴吹得真棒,我的父亲总让我学点音乐,可是我总抓不住窍门。”他带着热切的眼神看着洛克斯。你需要的不是音乐。而是朋友。 洛克斯看着那双在冬日下闪闪发光的绿眼睛,可怜的家伙,出身高贵,但除了一堆唠叨的仆从,和在背后取笑自己为乐的下人之外什么也没有。只有借着这样独自外出的机会寻找自由。但不知为何他感到理解,这又让他隐隐地感到恼火起来。 “洛伊你是尼恩格兰人吧。如果可以的话可以为我们充当向导吗……我听说……我听说尼恩格兰的东西都很辣,但是我想我应付不了太辣的东西。”爱德文笨拙地邀请道,洛克斯简直能看到他的那张圆脸几乎都因为羞愧而通红了。他周围的护卫们则冷冷地不做声,似乎只要他们的少爷没有乱跑他们就对这一切漠然置之。从哨兵树上看起来,满脸通红的年轻少爷被一堆冰冷钢铁和裘皮护卫包围着。 不知为何,洛克斯想起神学院内那一张张冷漠而恭敬的脸。他们用赞叹的口吻称呼过他,也用嫉妒的口吻称呼过他,但他们却很少亲昵地喊他的本名。 “好吧。”洛克斯翻身下树。“你们住在哪里的旅馆?我也正是时候回去了。”他的许可令爱德文露出了笑容。 “露。把马给他骑。你骑卡尔的驴子。”爱德文熟练地差遣着那名朝灵护卫。 “可是少爷,我怎么办!”侍从卡尔瘦的像个麻杆,抱怨起来似乎令他脸上的雀斑颜色更深了。那名朝灵沉默地侧身下马,等候在一边。洛克斯注意到那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流露出一丝感情。如同圣域内那些雕像。他想。 “你走路。你不是我的侍从吗。”爱德文说。 “好吧,也许我们的侍从很快就能收获到尼恩格兰的第一个纪念品了——一脚的水泡。”利刀寇克的言语在护卫之中引发了一阵粗鲁的嘲笑。 “我可以和您的侍从同骑一匹马。”洛克斯平淡地说。一群冷酷的拿钱奉命的护卫。他暗自想。 最后洛克斯背后坐着不停抱怨的侍从卡尔,和爱德文·卡洛斯共同骑回了尼恩格兰。 在短暂的回程路上,洛克斯得知爱德文有一个严厉的父亲,和一个笃信女神的母亲,她是个尼恩格兰人,但自从她嫁到晓光之后,便很少回到这里了。 卡洛斯老爷为她早了个小小的圣堂,卡洛斯夫人似乎把思乡之情都寄托在了信仰之上,在离开尼恩格兰之后,做祈祷反而更加勤快。从小在晓光长大的爱德文,上面还有两个优秀的哥哥和一个姐姐,四人之中唯有他长得最像母亲,得到一头金色卷发,年幼的他本可以做个普通贵族少爷。只不过他的母亲认为自己的小儿子应该侍奉女神,因此亲自悉心教导,去年爱德文考上了神学院,他母亲喜出望外,觉得这是女神大人眷顾的征兆,因此决议要把他在一月就早早送来尼恩格兰,等待到了二月即可进入神学院。 他的父亲则一直认为他没有像他的哥哥们那样遗传到自己勇武的性格,希望他那种懦弱的性子可以借由圣域的独立生活被完全洗涤掉。因此只安排了几个侍从随行。 然而卡洛斯夫人却担心娇生惯养的儿子路上不舒坦,在将他托付给了在他们家族服役了多年的寇克和盖伊之后,她又偷偷派去了朝灵侍卫和其他护卫随同他一起。并携带一些仆人好路上照料他们的小少爷。最终发展为了一队人马随行。
“看来我们的夫人担心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当他们经过广场的时候,发现一排绞架上吊满了人。在一月的寒风中,这些干瘦的躯体随风摆荡,惹来上面的乌鸦纷纷啄食。 寇克饶有兴味地摸着自己的络腮胡子,“我们昨晚到这里的时候就围观到了一场绞刑。”街上人不少,他们的队伍只能策马缓缓从那排绞架前骑行而过。只见大多数尸体的眼睛早就被乌鸦啄食一空,只留两个黑窟窿凝视过往行人。一些尸体裤子上还粘着屎尿,毫无疑问这是绞死时留下的。谢天谢地,如果是夏天的话,早就恶臭扑鼻了。 洛克斯平日来到尼恩格兰也不愿意往这条路行走。但是他知道平民们通常以观看绞刑为乐。多么奇怪啊,洛克斯时常想,人类一面惧怕着城外的恶魔,一面又以围观同类的死亡为乐。 他的父亲是神使,因此从小到大都以女神的教义来教导他和他的兄长。而他所知道的死亡,也通常是邪恶得到咎由自取。在圣域之外,他想,在我和我哥哥的生活之外,纵使近如尼恩格兰,也有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 而此时爱德文·卡洛斯裹在自己的昂贵披风里好奇又恐惧地看着这些尸体。 “他们是谁?又犯了什么罪?” “我的好少爷,莫非你很怕。”利刀寇克讥笑道,“夫人平日不允许你上街,您大概从未观看过绞刑吧。这哪里需要什么罪。小偷,强奸犯,或者说错了那么一两句话得罪了您父亲的人,都可以被绞死。” “我昨晚听说,”那个带着琴的盖伊策马过来与他们并行,“这些人被称作‘血乌鸦’。看来尼恩格兰也不是个太平之地。” “可是大家都说他们抓错人了。”他们身后某个骑士说道,“昨晚在酒馆我听到酒保这样抱怨,这些都是一些贫民而已。‘血乌鸦’的人根本不可能被捉到。” 盖伊回过头,“阿,我也听说了这个传言,诸神在上,听说‘血乌鸦’只杀有罪之人和富人。” 说罢他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爱德文,男孩求助地望了一眼洛克斯。
血乌鸦。洛克斯想起来最近几次来到尼恩格兰,人们都在谈论着什么了。 他们谈论那只血色的乌鸦飞到了尼恩格兰。在他所行走的地方,人们谈起那群用鲜血画成的乌鸦作为徽记的人。所有黑暗的角落都有他们的传说。昏暗的廉价旅馆,巷子里的窃窃私语,市场内的占卜帐篷后。 在洛克斯扮成平民孩童的时候,他听过那些街上孩子们传播的歌谣。在“裹尸布”大人的领导下,血乌鸦们如同夜晚无声的风一般,将匕首捅进那些贪婪之人和不义之人的胸膛,劫掠他们的不义之财,然后将每个金币都放在贫民窟的门廊下。没有人见过他们,甚至连存在与否都无法确认,有人说他们就生存在贫民窟里,有人说他们是平民罪犯们集体捏造出来的幌子而已。好叫那些有钱人夜晚睡得不安宁。 但最重要的是,每当有人被盘问起这件事,他或她的嘴便是最滚烫的火钳也无法支开。也许那些钱财曾经救过他们家中垂死的孩童,也许曾给他们活下去的希望,因此他们守口如瓶。 血乌鸦因此就像真正的夜莺一般,隐藏在万千的枯槁的双手和贫瘠的屋檐下。恐怕要捉住血乌鸦和它的领导者裹尸布,就必须焚毁每一幢贫民窟的房子,杀死每一名非富裕出身的平民。 说不定只带随从来到这里你还会比较安全。 洛克斯看了看紧张的爱德文,讥讽的语句几乎就在嘴边,但是他只叹了口气,“到旅馆之后,你最好换一身衣服。就算在尼恩格兰这个有着大把朝圣贵族的地方,你也显得太招摇了些啦。”爱德文·卡洛斯紧张地点点头。 “放心吧少爷。我们寇克大人可是很厉害的啦。”盖伊开玩笑道,“无论是血乌鸦还是血鸽子,胆敢送上门来的都会被我们的侍卫大人砍成碎片。” 但是你却提防不了暗处的利剑。洛克斯冷冷地想。“可以的话爱德文你也可以去圣域居住,那里有不少法祭和星士在。” “可是,”爱德文似乎有些恋恋不舍地看了看四周的街道。毕竟圣域的氛围和城市还是有着区别。“好吧,不过我想再呆几天,之后我也会让寇克他们回去。”他勉强笑了一下。恐怕独自一人对他来说仍然充满了恐惧。 “你在圣域会交到很多朋友的。”洛克斯微笑起来。
之后他们在城内一家名叫“金号角”的大旅店门口停了下来。只有这家旅店足够大并且有足够的房间装下他们所有人。马童们跑出来接手他们的马匹。在侍从和骑士们忙着下马的时候,爱德文邀请洛克斯去自己的房间。 “卡尔和我睡在一个房间,不过他只能睡在地板上。”小少爷爱德文坐在床沿上晃荡着腿,“母亲大人特别关照他要贴身服侍我,就算离开了晓光,这个笨蛋家伙还总是搬出我父母。我的母亲很少让我独自出门,为此我父亲总是和她吵架。”爱德文说道:“洛伊你的家里人担心过你四处闲逛吗?” 洛克斯停下正在把玩自己口琴的手,“不。”他回答道:“我父亲对我很放心。”一向如此,他想起父亲总是过于关注自己的兄长,而对于他,那男人没什么好说的,他很少责备过他,他也很少严厉地对他说话。那是因为洛克斯总是努力把一切都做得完美,他并不是像他们嘴里所说的那样天才,他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争取而来。
为了能够取得高分,他整夜地看那些卷宗,为了能够施展理魔法,他进行过无数尝试。然而这一切都被他的父亲,和圣域的人们看做是他不凡的天赋所带来的附属品。有时候不知为何,比起经常被父亲斥责的哥哥,他总是感觉更加寂寞。 如果有一天我谁也不是,也许我反而会得到更多的认可。他想。
想起这些令他不快。“爱德文,我想我该回去了。”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衣服。 “诶?可是……”爱德文流露出失望的神情,“那你明天还会来吗,我还想在尼恩格兰好好逛逛。” “也许吧。”洛克斯心烦意乱地回答,“不过你最好立刻收拾一些东西去圣域,你母亲说的对,对于你来说圣域才是最安全的。”他又想起了那些嘲笑自己小主人的雇佣骑士和软弱的侍从。在这里你没有朋友。在这里你是爱德文·卡洛斯少爷,而在圣域你将只是一名神学院学生。 “好吧。我会记得。”爱德文有些不舍地送洛克斯出了房间。 “金号角”并不是城里最高档的旅馆,然而它有足够多的房间,并且布局错综。陈年橡木做成的木质地板散发出油烟的味道,走廊里光线昏暗,角落里堆满了住客们的各种行李,大多住客都是一些商人,还有不少等着主顾上门的雇佣骑士懒散地盘踞在大厅里的几张桌子上,宝剑就放于身侧。洛克斯让爱德文回房间去,他自己则穿行在这些行李堆成的迷宫里。 直到那个词滑入他的耳朵。
“洛克斯?”他听到某条黑暗的小走廊里有人谈论起了他的名字。听起来像极了寇克那粗哑的嗓音。 “轻一些。”盖伊提醒他。 “是的,看来你们这次除了卡洛斯家的肥羊,还有了意外收获。”有一个不熟悉的声音这样说道。 “露那边如何,拜那个金发小子所赐,我们今晚就得动手,那肥猪小少爷似乎警醒了不少,他说过几天就去圣域。”寇克把声音压低。但是洛克斯伏在一大箱货物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听到了一些极为危险的事。 “露没问题。他是我们的人。天知道他渴望自由有多久了。等把我们好心的肥羊少爷交给血乌鸦的人之后,老爷和夫人一定会用赎金来买他的命。这笔钱够他远走高飞了。还有几个人,”盖伊的声音传来,“哈斯佳,瘸腿,和绿鼻子,他们也都是我们的人,价钱都谈好了。就等我们的行动信号。”
“还是小心些好,朝灵……谁知道他们都在想什么。”寇克笑道。“‘裹尸布’大人答应过之后我们受他的保护,如果那个朝灵胆敢起异心,我们就把他那颗小脑袋一起拧下来如何。” “在尼恩格兰的黑夜之中,你们无疑会受到血乌鸦们的保护。直到赎金到手。”那个不熟悉的声音表示赞同,“无论你们什么时候动手。”那个不熟悉的声音说,“‘裹尸布’大人都已经做好了准备,等你们展开行动,杀死了其他侍卫,那个小少爷就可以换一笔足够高的价码。”
“二八分账?”寇克说 “‘裹尸布’大人认为应该六四分,毕竟你们是在尼恩格兰的地盘上。”那个不熟悉的声音说道,“没有我们的协助,你们的少爷根本不值一个子儿。” “嘿,你是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看看谁先割开对方的喉咙。”寇克的语气里杀气腾腾。
“够了。六四是我们之前在信件里就商量好的。如果你不满意,那么我明天就可以通知我的那些守卫队同僚们来逮捕你们,如何。如果他们发现我被开了瓢,那么血乌鸦会让你们三日之内都无法活着走出尼恩格兰。裹尸布大人的作风你应该很清楚。”那个不熟悉的声音用一种油腻腻的语调回应道。 “是的,我们知道裹尸布大人的作风。”盖伊说道,“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你怎么确定现在和我们那肥少爷厮混在一起的那小子,也是个有钱人的崽子?虽然他的遣词用语的确令我觉得奇怪。还有瞧他骑马的那样儿。”
“那孩子的容貌不容易让人忘记。两年前的神圣节。我曾经跟随高登队长在某条巷道里见过这孩子。当时还有他的哥哥。虽然他们看起来就像是普通孩子,但我想没准他们那两个聪明的小脑袋瓜就想让我们这么认为。但诸神在上,有哪种孩子会需要劳烦出动整整一打的守备队?”那个不熟悉的声音毫无情感地说,“我猜那孩子准也是头肥羊。不过动不动手是你们的事儿。”
“好吧。这倒是可以考虑。没有人会嫌金币多。我们可不是那些出身高贵的少爷和荣誉骑士,老卡洛斯给我的钱还不够我保养我的盔甲呢。这个老吝啬鬼。” 寇克的语气里透露出贪婪,洛克斯冰冷地想,我最好现在就回到爱德文的房间,然后戴上他立刻跑出这里,旅馆里这么多人和行李,也许他们不会发现两个男孩已经逃了出去。只要能够在街上遇到一位穿着教袍的人,他想,我们就安全了。 “不过我想,爱德文少爷的赎金应该够我们分了。”他听见盖伊的声音,“没必要惹麻烦。”
“是麻烦惹上我们才对。”一个毫无感情起伏的声音,如同鬼魅一般突然在洛克斯身后响起。 “别动,小子。除非你想亲手捧一捧自己脑袋的重量。”那名朝灵侍卫的弯刀已经架上了洛克斯的后颈。 下一章点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