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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玛尔钦

[正史] 【更至番外一丨我平坑了@#%dwq!!】#白夜线##支援组#弹指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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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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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⑤⑨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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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E潜行神学木工C理魔法B弩C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2 17: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8-1-25 22:45 编辑

S.407.3

拾柒

  他推开门的时候,风铃声响了。


十七、莫听穿林打叶声


  那风铃是什么时候装在那里的呢?他想,但也不想很久,因为这里不属于他,而他应该是连质疑的立场都没有的。
  他走进去,窗户开着,屋内敞亮。白衣的青年坐在桌前,手中把玩着两颗核桃。
  “你来啦?”青年说,“最近来的很勤啊。”
  他不知道该怎样答话,就没接。那人放下核桃(这习惯像是父亲的),挑眉看他,忽然又笑。“那柄刀,什么时候给我?”
  他皱眉。“这是我的刀。”
  “这不是你的刀,这是你凯特主子的刀。”青年嘴角弯弯,笑意却半分没到眼底。“事到如今,我也不妨告诉你——我来这时茵城,也有这把刀的关系。”说着,他站起来,房内的光亮一下就换做了阴影。
  “有几分?”他使手贴上刀柄,不买账。
  “……一分不到吧。”青年摇摇头,“你这孩子,真难忽悠。”
  一定要忽悠我吗?他寻思。和这人相处,费心力,不是他擅长的事情。
  只是,不擅长的事也还是要做。他上前一步,摊开手,“未子叫我过来。”
  “你是说,”白衣青年俯身,“我叫你过来?”
  “你……”他咬牙。
  “未子是个好孩子,”那人说,“只是有些恶人的事情终究要我来做。”说着,他摊开手,掌心是几枚远京铜币。“你的意思是,刀是不会给我了?”
  “不会。”他说,“这是我的刀。”
  这话像是有什么魔力,每次说出这几个字,他的腰板总就挺得更直了些。这是我的刀,他想,不是撒克逊先生借给自己使用,而是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刀。他知道它想杀人,但他不想杀人。于是在年岁里他们达成了某种共识,在汗水和鲜血里争斗,然后他终于驯服了这柄凶器。
  刀和他是一条心的——他身边仅有的也是唯一的定心丸,护身符,在被女神抛弃的角落里唯一的福报——刀不会背叛他,他也不会抛下刀。
  就像朝歌和夜弦有蝴蝶,他有刀。都不是能与身体发肤灵魂分离,交给任何人的事物。

  当然,那时候他还未曾想过,蝴蝶是会飞的

  后踏一步,青年忽地翻手,铜币下落,悬停在半空——似是拴了极细的丝线。
  “那我要是明抢呢?”那人问,“你打不过我。”
  “未子不会这样做。”
  他回答。
  话音未落,劲风骤起,他不及细想,本能地抽刀便挡,当下只听当当当三声,那铜币被刃面弹开,回响清脆。
  那房间不过六七米见方,男人欺身上前,金光闪动,他连转身的余地都无。眼见那人将铜币转得呼呼生风,竟是将不坚硬也不锋利的金属当做了暗器,晃眼的日光让他一瞬有些失神,再回神时一枚铜币已经划至眼前。退无可退,情急之下他只能挑刀架开,那人力道极大,他又是反手,只是堪堪阻了一下对方的汹汹来势。他借力撤刀,兵刃相接处一路滑至刀尖,刀背贴着细丝擦过,忽然“铮”地一声,丝线震颤断裂,那硬币竟生生弹飞了出去,嵌进对面的窗框之中,入木三分。
  这一下,两人都是一愣。
  那人眼尖,再瞅他刀刃时心下已然通明,轻笑一声。“呵,有反刃啊。”
  他不答话。那人又使铜币扫来,丝线在指尖打着旋儿,布满薄茧的指尖上下翻飞,神色却依然轻松。“像是古朝灵的制式……雁翎刀?”
  瞧瞧,他想,这人不认识这刀。
  他的刀由于通体漆黑,刃面又哑光,很难分辨刀脊与反刃的区别。一般的腰刀不会设反刃,即使有,也能从刃身的弧度分辨出(比如弯刀一类),这是他从未子那里学来的知识。少女是个绝佳的武器大师,对于器物的分析仿佛真有灵性,有时甚至会让他怀疑她所说能“听见”是不是真有其才。
  当然,他是朝灵,也不信什么无可考证之事。于他而言,活物就是活物,死物就是死物。武器的存在处于这两者之间,但再如何也是由驭者赋予的灵魂——他不相信刀枪剑戟在本源就自有灵性。
  这处的分歧自两人相遇便有,他也不打算纠正。只是未子曾不止一次说过这刀罕见,又说这短短反刃其实在实战中并无太大作用,即便是出其不意,也很少能有发挥的场合。说到这里时她总会顿一下,似是想到什么,却哪次也没真说出口来。
现在,他倒是忽然懂了。
  只是这人话里外意思都仿佛是冲着他这柄刀来的,却连刀本身都不认识,这奇怪。未子明明知道这刀,也见过无数次,却从未和这人提起过,这就更奇怪。如是寻思着,他脚下踏着步子,和那人规规矩矩地挡拆了十几招,对方不再使什么出人预料的手段,手上将铜币转得像是小流星锤,收放自如,再也没让丝线擦到他刀尖反刃处。
  “你为什么要我的刀?”他抽间隙问。
  “为什么——”
  男人忽地一翻左腕,掏出一个钱袋子来。
  “因为这不是你的刀,也不是撒克逊·凯特的刀,我想找到锻刀的人。”
  “那可与我无关。”他说,语气莫名硬气了几分。“你都不知道这是柄雁翎刀,可你还是想从我这儿要了去。“
  “我不知道的事情可多着了,我想要的事物也同样多。”男人不愠不怒,将狂妄的言辞说得坦然。“总之,我必须要这刀和打磨它的石材。只是据我所知,打探了所有能打探的地方,也就只听说过你这一柄而已。”
  “你根本不用刀。”他一刀斜斜劈出,被对方轻巧侧身避过,两人已然交谊舞般相对走步一圈有余,脚下完全调换了位置。“我不用刀怎么了?”男人语气稀松平常,像是完全没把这放在眼里,“拿来给我磨成硬币,能磨上几十个呢。若是拿去给我女儿做琴骨……”
  “琴骨?”他又砍下两刀,逼得对方架出右手,方才的钱袋子已经不知哪儿去了。“这刀做琴骨,怕是大小质量都不合适吧。”
  “哟嚯,小孩子很凶啊?”男人指尖弹动,铜币在空中划出眼花缭乱,难以捕捉的轨迹。“又没说拿你的刀,就这刀,锻的也太粗劣了,戾气又重,做不得宝琴的琴骨。但只要我找到了锻造师傅,得知这矿石的来源,那么我自然可以亲自——”
  “我的刀,不是你可以这样随意使用的道具!”
  他大吼一声,双手迎头砍下,挟着劲风,生生将对方的衣摆撕开一道裂口。男人显然没料到他忽然发作,眼下狭窄空间里他并无可以正面相抗的道具,血肉之躯不能挡利刃的寒光,一时间左支右拙,竟是被节节逼退了几步。
  “小子,你想太多了。”
  男人被逼到墙角,背靠书柜,却依然气定神闲。他左手微动,手指轻弹,眯起双眼,周身的气场猛然强压下来。“……就你,做道具?我还不至于放在眼里。“
  “——呃!”
  朝灵少年闷哼一声,刀尖颤抖,忙用双手握刀才不至于脱手落下。那人不知何时指尖已经再次夹上了几枚铜币,方才准准击中他持刀手腕,毫无停顿地又是两发脱手。不久之前这些硬币才刚刚扎进木制的窗棂之中,眼下面对着肉体凡躯,似乎也并没有困难到那里去。少年纤细的手腕青紫一片,他将将避开了第一枚,却仍然被第二枚砸在手臂上。隔着布料,没有钝器入肉的程度,却也足以让他满头大汗,几乎要整个人蜷缩下去。
  疼痛。
  如果说撒克逊的责打是一种痛,凡尼纳德的疏离是另一种痛,那么这应当是和其他一切都全然不同的痛苦。不是以惩罚或者发泄为目的,也并不是想要羞辱他,但偏偏比两者合二为一还要更加疼痛。
  男人是一个杀人的人,这一点他早在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一个不是奴隶的朝灵在时茵,除了杀人,想象不出还有别的生存方式。只是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生活在这里,反倒是时不时翻越城墙前来度假,顺道在假期狩猎——一袭白衣的俊美青年,带给他的就是这样的感受。他不知道自己给未子的小物件有多少进了这人的口袋里去,但他现在忽然就懂了,那人想要这刀,不是为了什么深仇大恨千古迷踪,只是单纯的想要而已。
  男人似乎有个女儿,每次来阿尔洛城都是想给她找些宝贝,而这刀和它所用的石材,就是“宝贝”中的一种。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曾经也认识一对这样的父女。只是那时候女孩尚小,自己也没怎么见过她的父亲,只能从谈论时孩子嘴角的微笑和眼里明艳一片光彩推断出,她应当是很爱自己父亲的。
  然后,那个人,应该也对她很好。
  他的视线开始因为泪水而模糊。这是疼痛让他失去对身体控制权的体现。少年颤抖着,却依然死死握住刀柄,半分也不打算松开。
  眼前的朝灵青年对重视的人好,女儿也好,未子也罢,真心实意地爱着她们。然而,对于那人不重视的人(比如自己),是半分心思也懒得付的。
  自己这么弱小,他在男人再一次用暗器击打手腕青紫处的时候想,的确是,连当道具都没有资格。
  男人忽然走上前来。他垂下眼睛,绷紧了身体,等待着那只手按在自己的手上,然后把刀从他手中抽了去。
  只是,这一切最终没有发生。
  “……你很倔强。”男人说。他的语调上扬。“我挺欣赏的,这种倔强。不是每一个生活在No.5,或者,远京之外的城市里的孩子,都能够这么倔强的。”
  他注意到男人说的“孩子”直接就指代了朝灵。自一开始,他就已经习惯这些名词被用在阿尔洛人的身上。如果是朝灵,那么自然前面要加相应的定冠词:朝灵女仆,朝灵侍卫,朝灵刺客,朝灵……
  但对于面前的人来说,似乎正相反。
  他抿起嘴唇,用尽全力将眼泪憋回去。他那双不太方便的眼睛并不能很好地控制这一点,他只好仰起头,用地势让它们不至于真的滑落出来。男人又笑了一声。
  “好嘛,”这人说,“你是个好孩子,我没必要非从你的手上抢东西——这总有些胜之不武的感觉。”
  “我给你上药,然后你走吧。”男人突然蹲下身,在抽屉里翻找起来,“未子的匕首我也还给你,你是个可以拿着它的人。”
  是吗?他想,我有这样的价值吗?
  男人掏出药膏,示意他在桌边坐下。过程中他一直死死地攥着自己的刀,那人没办法,苦笑着说你不用这么紧张我不想要它了,又使力按了他手腕被击中的位置,这样加在一起,才勉强让他松开了手。
  “哎,”上药的时候,那人忽然不经意地问,“撒克逊·凯特在家吗?”
  “家?”他反问,什么家?说出口才想起这人指的应当是时茵的凯特宅,那里几年前开始就是凡尼纳德的领地了,他的先生行迹匆匆,一年也看不到几次。“……不在。”
  “什么时候会在呢?”男人又问。他压到了淤青处,少年猛地皱眉,但没有出声。“……我不知道。”
  “最近都不在吗?”那人接着循循善诱。他觉得这问题暗示性很强,像是要往哪里引似的。只是对于他来说这些问题都像是街道上的常识,也不知道说了能引起什么问题。如是想着,他轻轻开口,“时茵凯特的家主已经是凡尼纳德少爷了。”
  “哦?那个疯小子?”男人说。
  他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得到的这个定义,但总是听起来不太快活。他抽回手腕,活动了一下,还是钻心地疼。“……凡尼纳德少爷是个很好的人。”
  “那看来我们对于‘好’的定义很不一样。”
  男人也无意在这上面深究,只是忽然想起什么一般,又看向了他。“哎,我说,撒克逊应该还是关注着自己儿子的——出事的话,会回来的吧?”
  “当然。”他觉得这问题很奇怪,也没多想。那人进里屋磨蹭了一会儿,拿出未子的匕首,递给他。
  “……谢谢。”他想了想,说,“我不会再打扰了。”
  “你不会再打扰了。”男人笑得温婉,“小心,刀和匕首,都是很凶的东西啊。”
  “别沾了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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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2 17: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8-1-25 18:08 编辑

S.407.3

拾捌

  在凡尼纳德二十二岁,他还未到十三岁,朝歌和夜弦都刚过十二岁的那天,他在凯特房顶上睡了一夜。单衣偏逢倒春寒,晕晕乎乎走回房间倒在床上,接着就结结实实地病了一场。


十八、山雨欲来风满楼


  在凯特家住了这么多年,别说大病,他就连普通的小感冒都几乎没有过。平时看着健康的人生起病来才是最凶的,白桠苦着脸在床头给他喂药,心里想了千万件事,也不知道是在责备他还是自己。
  凡尼纳德刚开春原本事情就多,又因为之前生意场上的纠纷而郁结不已,听到他生病的消息,跺了跺脚,想说什么却又没说出来,眉宇间暴风骤雨依次下了个遍,最后却只是重重叹了口气,揉着眉心让白桠和朝歌夜弦照顾好他,然后揣着他那柄斧头,自言自语地回房去了。
  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他刚发起烧来,温度就高得吓人,整个人像个火球似的,汗一身一身地出,眼睛却死死地闭着。高烧的那段时间,他整日整夜迷迷糊糊地,烧了又退,退了又烧,连自己喝了药也不知道,嘟嘟哝哝说了许多话,醒来却都忘得一干二净。朝歌夜弦几乎是有些被吓到了,每天轮流在他床头守着,虽说两人不愿往坏处去想,但凯特家里谁也没发过这样严重的烧,说是单纯着凉仿佛也太夸张了,却又没有其他病因可想,白桠每天调药喂他仍旧不见好转,过了四五天,连凡尼纳德也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朝灵少年大部分时间都在说胡话,难得睁眼也是六亲不认。朝歌夜弦白桠分不清楚,还总是说一些谁也没听过的名字。那天凡尼纳德终于不顾白桠的“或许会传染”进了他的房间,一股浓郁的药味立刻让他皱起了眉头。凯特少爷虽然熟识各类草药,但并不是那样通病理,在床边看了一会儿,只觉得他满头大汗神情痛苦,却不知道该怎样对症下药。
  半晌,灰发的青年站起身来欲走,冷不防被他扯住了衣摆。
  “翎南,”他用极轻的声音说,“好黑啊——能开灯吗?”
  这声落地,房间里的其余两人都愣在了原地。白桠张了张嘴,只见他说完这句话,翻了个身,又迷迷糊糊睡去了。
  “翎南是谁?”
  “他看不见了?”
  阿尔洛和朝灵几乎是同时开口。凡尼纳德同白桠对视一眼,两人声音都有些犹豫。鉴于凯特少爷眼底的青黑清晰可见,白桠说了几句安抚性的话将凡尼纳德请出房间让他休息,灰发的青年却还是一步三回头,眉头拧得能夹死苍蝇。
  第二天,时茵的大夫就上了门。那天凡尼纳德还有一场极重要的应酬,不得已半途抽身,房子里就只剩下白桠负责接待对方。那大夫剃着板寸,拎着医药箱,板着一张脸跟朝灵女仆进去了他的房间。一进门,看到朝歌和夜弦两个人站在房里,床上还躺着他这个朝灵,医生一下就愣住了。
  “凯特少爷找我上门……就是为了给一个朝灵看病?”
  那人语气极差,但朝歌担心他的身体,因此压根就没顾上考虑什么身份问题,对着医生脱口而出:“他快死了!”
  “不就是个朝灵,死就死……”那人原本说的很大声,话到一半,扫到床前夜弦冷冷的一双眼神,身后白桠也投来视线,一时间发现自己被四个视作奴隶的朝灵围在房内,心下竟然生出了几分恐惧,硬生生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先生,凡尼纳德·凯特少爷请您来治他的病。”白桠微笑着说。“请吧?”
  那人暗骂了一句,没再说话,走到床头,本想粗暴地挥开夜弦给自己腾出站的位置,没想到对方在他抬手之前早已后退两步。这一下打了个空,倒是自己脚下一个趔趄,险些磕在床头柜上。阿尔洛医生的脸色霎时又阴沉了几分,却是敢怒而不敢言。医生掀开他的被子,被触手的温度惊了一瞬,再去探他的额头滚烫,脸色一下就沉了下来。“他这样多久了?”
  “一个星期。”朝歌立即回答。“每天都要烧到这么高,退烧的时候清醒一小会儿,又烧起来,一直反复的。”
  “你们用药了吗?”进入了自己的领域,那医生一下就把种族区别抛到了旁边,神色也专注起来。白桠注意到那人的变化,心下放松了几分,却又因为对方依旧紧锁的眉头而紧张不已。“用了……”
  “什么药?”医生头也不抬,紧盯着他的面相,问。
  “紫雪,知母,曼雷草,拾金花,都是普通的退烧……”白桠低头扳着指头数,一抬头,竟对上了那医生极凶狠的眼神,口下一顿,“……医生?”
  “朝灵药,朝灵药!”那医生站起身来,扔下医药箱,在房间里快速踱起步来。“你们根本不知道他的病因是什么!高烧到这个地步,怎么可能只是单纯的着凉而已?!你们朝灵——”说到激动处,他伸手一指白桠,指尖晃了晃,却又放了下来。“——药,在不清楚病因的情况下,是不能随便拿来用的。你知道吗,小姐?”
  白桠一愣,“我……”
  “朝灵药的理论与阿尔洛药剂学的不太一样。”那人叹了口气,解释道,“虽说这些单看都是退烧药,但放在一起互相影响,调出来的并不一定是可行的退烧药。虽然没有副作用,但在他身上,你们也注意到了,显然没有什么效果。”说着,男人深吸一口气,重新在床头坐下。“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在不知道病因的情况下强行退烧其实是很危险的,这孩子有十岁了吧——”
  “十二岁。”白桠回答。
  “十二岁了,他以前不怎么生病吧?”
  夜弦摇了摇头。“……没见过他生病。”
  “那就是了,”医生站起身,走到桌前,找来了纸笔。“他身子骨可以,因此烧这样一个星期也不成问题。再烧下去就比较危险了,我给你一个地址,你去那里拿些阿尔洛的退烧药水,最普通的,冲水服下,晚上应该就退了。”语毕,那人笔尖一顿,又忽然转头问白桠:“他前阵子有接触过什么不对劲的东西吗?”
  “诶?”白桠一愣,“您是指……”
  “别人送的东西啊,来路不明的东西啊,这一类的。”那医生比划了两下,“我觉得他不像是单纯染风寒生病,倒像是中毒。”
  “您说什——”
  夜弦按下几乎要跳起来的朝歌,张了张嘴,沉声道:“医生,您说中毒……把握大吗?大概又是怎么样的中毒?”
  “我不确定,应该还要等退烧了才能看。”那医生把笔杆夹在耳朵上,又想了想,“中毒是八九不离十了,但具体的种类我说不上来,这不是我的领域。我的猜想……”那人低头回去,又在纸上写了些什么,然后一并递给了白桠:“……像是武器上会淬的毒。你们最好还是盘查一下家里,说不定是针对你们少爷来的,只是幸好中招的是这个小朝灵。记得要提醒凯特先生小心。”
  说完这段话,那人提着箱子便走了。

  当晚,他烧真的退了。人刚清醒过来,还没及说什么,迷迷糊糊就意识到视野里一片黑暗,像是有光,但那光太微弱了,从四面八方照过来,却又透不过眼前一堵黑色的墙。
  他的第一反应是以为自己还闭着眼睛。用力眨了眨,又瞪得大了些,结果还是一样。他又去想自己是不是被蒙了眼睛,或者之类的手段,于是抬手去摸眼睛,轻轻一碰,指尖碰到潮湿的眼珠,两边都像是被电了一样猛然跳起,他愣了两秒钟,意识到自己这是真的看不见了。
  虽说从小眼睛就不好,近几年视力也的确有下滑的趋势,但他倒是真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当真会失明。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的大脑尚来不及分析这一事实,因为失去视觉而变得格外敏感的听力却忽然捕捉到了门外走廊上的一段对话。
  “……你觉得,是因为这柄匕首?”
  声音不大,但也不小,隐约能感觉到说话人的焦躁,甚至能想象出对方在走廊上反复踱步,却因为进入了对话而不得不停留在原地,因此脚下的重心不自觉来回变换的场景。这是凡尼纳德·凯特的声音。
  “……很对不起,但医生说……找了他的房间……这么锋利,显然是才保养过……”
  平时一贯很稳重的人,不知为何这时候却局促了起来。说话声时大时小,又离门远些,即便是他也只能听到几个零散的词组。这时候想象的大概是对方手中拿着个物件,如果是单手,那么另一只手大约是在摩挲裙摆,或者在空中虚虚比划。这是白桠的声音。
  “那医生有几分把……”凡尼纳德不说了。他猜想对方是想起了一个事实:如果有医生的话(他并不记得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但凭借零星线索也已经快速构成了一副拼图的轮廓),医生大约是凯特少爷自己请来的。果然,凡尼纳德叹了口气,换了个话题。“这东西为什么会在他房间里呢?我以为他对于武器兴趣不大,除了刀以外也不用其他的……这上面没有纹章,不是我凯特家的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凡尼纳德已经能很自然说出“我凯特家”这种话了——这个想法在他脑内闪出了一瞬,又很快被碎浪拍走了。白桠迟疑了两秒,轻声回答道:“……我认识它。这是……”她顿了顿,“……未子的匕首。”
  这个两年多都没有在凯特宅内被提起的名字忽然落地,他听到凡尼纳德深吸了一口气,走廊上瞬间一片死寂。
  那拼图的全貌忽然就显现出来了,他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又在意识到自己现在没有任何行动能力的事实之后躺了回去。从未有过的恐惧翻涌而上,死死攥住了他起伏的胸膛。十二岁的朝灵少年天不怕地不怕,不怕死也不怕活着,但这世界上没有一人能够无往不惧。于是他刚刚意识到,他怕,他也怕——
  他怕他活着,却是一个废人。
  门外的对话还在继续,却夹杂了远去的脚步声,零星纷乱散落一地。
  他也没有心思再听了。
  对未来怀有恐惧的情感是新奇的体验,但这时候朝灵少年只宁愿这体验一直保持新奇。他活了将近十三年(马上就要按着朝灵历成年了!),没有害怕过什么事物,也没有为任何事情感到后悔——如果硬要说的话,或许应该还是有的,比如五年前那个夜游的晚上,但事后想来,他只觉得这样的事情若不是那一次,恐怕也迟早要发生的——现在躺在一张舒适柔软的大床上,靠着蓬松到能陷进去的枕头,散发着太阳气息的被子温暖得能一觉睡过去,他却一次性获赠了双倍的人生体验。已经退了烧的少年体温并不高,但他不知不觉间已经出了一身冷汗。睡一觉吧,他想起白桠和母亲都曾经对他说过的话,睡一觉吧,然后醒来又是新一天的太阳——
  如果我现在睡下,然后醒来,真的能看见新一天的太阳,那么我大概还没有被女神放弃。那么,应该赌一下吗?
  从来不信神魔的少年,在睡前,学着白桠有时会做的那样,求了女神。

  那后来,他第二天醒来之后没有看见太阳。但是世界总是在照常周转,他也并不值得女神费心力遗弃,于是在跌跌撞撞磕在桌角的一个星期后,他总算是恢复了一点视力。
  说是一点,是因为他原本的视力也不过是普通人的一半多一点,在那之后就更差了。要看到正常人的清晰水平,被观察的物体必须在十五厘米之内,而且他还需要全神贯注地聚焦——他的视力障碍本就是由聚焦问题所构成的,因此看世界并不是单纯地模糊一片,而是大量的重影交叠在一起。这让他能够隔着几米甚至十几米判断理论上来说无法分辨的他人神色,但也让他在一定范围内无法定位物体所在的位置。不过这种事情都是需要习惯的,而对他而言,习惯是最轻松的事情了。
  只是,他躺在床上服用凡尼纳德凭借学识采来的药草时,凯特家的那一头,却也因为谁都没有料到的,他的这场急病所引发的连锁事件,而最终落入了回味极糟的余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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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07.3-408

拾玖

  最先回来的是撒克逊·凯特老爷。


十九、昨夜闲潭梦落花


  虽说时茵的凯特分家当家严格来说已经换成了凡尼纳德,但撒克逊依旧在这片土地上拥有近乎绝对的权威。不知从几方消息听说自己的儿子急请了医生上门,之后还在没有护卫陪伴的情况下出城去未开发区(为了那些该死的草药),撒克逊几乎是在听到消息的第二天晚上,就已经坐在了凯特家层高极其宽敞的会客厅里。
  对面是将斧头平放在腿上,平视自己父亲,甚至没有太多表情的凡尼纳德。
  两人僵持半晌,最后以撒克逊一声带着怒意的长叹告终。凡尼纳德不卑不亢地说明了他突然的重病,眼睛的情况,医生提起的“集市上没有的草药”他正好曾经在未开发区见过的事情,以及自己这两年的作为。灰发的青年虽然不如自己的父亲那样擅长他现在所做的事情,但也不至于要将凯特家的名声直摔进了灰土里去。出席各种场合之时都有他站在身边,虽说不是愉快的交涉,但想做的事情也大多做到了。虽说他现在在时茵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名声并不那样好——但这重要吗?
  至少他知道撒克逊绝不会太在乎。
  对话中凯特少爷没有提及“中毒”的事情,也没有说明未子匕首的存在,只是将他的病情归结于长时间的积劳成疾——这两件事情凡尼纳德都想等他好转之后当面聊聊,只是还没等到机会,就等到了自己前来兴师问罪的父亲。
  撒克逊或许是信了十分,或许是七八分,但他终究是听完了自己已经成长为青年的儿子的汇报,没有发表更多的看法,也没有再指责对方在草药和植物方面的知识“无用而不可理喻”。凡尼纳德长大了,成人了,无论撒克逊愿不愿意,也已经定型为了现在的模样。他身材修长,面容清隽,尽管不是剑但也擅用斧头,和家中的朝灵奴隶保持应有的距离,接手经营凯特家的事务以来,没出过什么大的岔子。
  那已经不再是撒克逊·凯特可以为了去除脸上的泪痣,为了去除对朝灵的同情,为了去除一切的软弱和优柔寡断,而肆意使用暴力控制的儿子——而是独当一面的二十二岁阿尔洛青年了。

  撒克逊突然回家这件事,原本到这里已经算得上告一段落了。其余的事情,比如凡尼纳德当晚回房直接就摔在了自己的床上,累得一点力气也无,或者白桠在廊上楼梯口暗暗听着这段对话,为自己的少爷也为朝歌夜弦提着一颗心不敢放下,这些在当下都显得无关紧要。
  一切是怎样急转直下的呢?
  那大约是在医生隔天再一次拜访凯特宅,在他的床边与进门的撒克逊殷勤地闲聊,然后说出了某句话的时候吧。
  “您的少爷真是个善良的人啊,”那医生用手在他眼前晃晃,问他视力恢复了几成,然后毫无预警地这样说,“他对朝灵是真的信任,让他们就这样在屋子里乱走——不过那几个朝灵对他也真的是一片忠心,尤其是那对双胞胎,只要他吩咐下去,什么事情都办得妥妥的,真羡慕他能养出这样的奴隶啊。”
  撒克逊愣了一下,“双胞胎?”
  “哎呀,就是那对头上有蝴蝶的姐弟嘛,“医生搓了搓手,讪笑着说,“您老贵人多忘事,记不得了也正常。我倒是记得清楚,那天急急忙忙叫我过来,当时这家伙——”说着指了指床上的他,“烧得可厉害了,据那个双胞胎的姐姐说,连着烧了一个星期,他们两人守在床边,可是比做女仆长的那位还积极——朝灵和朝灵惺惺相惜吧,我可不懂。”
  “有蝴蝶的,双胞胎姐姐……”撒克逊重复着对方的话,脸色却已经冷了下去。那缺了根筋的医生还没注意到,仍旧自顾自地说着,“是啊是啊,那姐姐长得也确实水灵,看起来也有十几岁了吧?那及腰长发打理的,可整洁了,根本不像个奴隶……女朝灵嘛,十岁小了点,也能用了,您都不知道,上次我出门一转头,她看您少爷那个眼神……我要是您少爷,就不客气了,反正——”
  撒克逊的眼神已经完全冷了下来。医生瞅了他一眼,缩缩脖子,识相地闭上嘴,一边道歉一边拎起医药箱,抄起手写的方子,一溜烟跑了。

  长发及腰的女孩子。

  撒克逊上一次听到这个词还是五年前,但对此的记忆丝毫没有褪色。如果说之前只是有所怀疑,尽管他相信自己对凡尼纳德所作所为的掌握,但也不是从早到晚紧盯着对方,儿子如果一时兴起买了新奴隶,那自己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然而——
然而,这个词,以及凡尼纳德十七岁那年所做过的,令他怒不可遏的某件事,随着从很久以前就开始的异样感一起萦绕上心头,最终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朝歌和夜弦被带到撒克逊面前的时候很平静。
  太平静了,望着少年少女头顶的白桠忍不住感到自己的胃里一阵抽痛,却是一句话也不能多说。
  凡尼纳德没说什么,甚至没有辩解,父子俩在众人的视线之外进行了某种谈判,似乎又达成了某种共识。凡尼纳德抄起斧子随撒克逊到了中庭里去,在他无数次将刀柄挥下的地方兵刃相向。
  最后,凡尼纳德用自己的武器,和自己的双手,获得了处置双子姐弟的一点自由。这自由是很稀薄的,最长不过还有一年的同行,却终究是要走到尽头的。
  凡尼纳德收了姐弟俩的蝴蝶装饰,算做一点纪念,然后给了他们两人自己的纪念品,又给他们找了个好人家。

  以上,是他后来知道的。

  朝歌和夜弦走的那天,他没有去送。他在时茵另一头的角落,林立的树木之中,操着匕首与握着他的刀的少女酣畅淋漓地打了一场。打完之后,他扔了匕首,躺在草地上,怔怔地望一碧如洗的天空。
  “我逃走了。”他说。“我是个懦夫。”
  “对。”少女说,“你是个懦夫,而且你打不过我。我只是意外你今天才知道这一点。”
  “凡尼纳德之前又叫我去看医生,我告诉他我今天去。”朝灵少年接着说,“上次逃过一劫,不过迟早是要瞎掉的。”
  “那你今天一共逃了两件事情。”少女在他身边蹲下来。“不过你要知道,如果你眼睛天生是好的,你只可能更弱,而且凯特甚至不会选中你。”
  “你很咄咄逼人。”他躺着回答,“这不像你。”
  “你不认识我。”少女干脆坐在了草上,阳光从林间洒在两人身上,光点流转,斑斓一片。“你甚至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那你愿意告诉我吗。”他用自言自语的音调问。
  “不。”少女笑了。“你和我不是一路人。”
  这话落地,他愣了几秒才做出回答。
  “……你说的没错。”
  “如果能救人,”少女指出,“你不会选择杀人。”
  他不说话了。
  两人静静地在林间坐了一会儿,有风从树叶间穿过,吹出好听的簌簌声。半晌,他忽然开口:“你的匕首洗干净了。”
  “谢谢你。”少女说。“我也要道歉,把你卷进我的事情里面。”
  “阴差阳错,”他回答,“我没事,都是命。”
  少女挑眉。“’都是命?‘这可不像你会说的话。”
  “你会改变,我也会改变,谁都会改变。”他望着云彩说道。
  “那么你呢?”少女问。
  “你指什么。”他淡淡道。
  身旁坐着的少女的裤子上落了一片树叶,于是她出伸手,把它掸掉了。“你一定要我直说,那我便说了——打算就这样服从所谓的‘命’么?”
  “我还有我要做的事情,我不能走。”他毫无联系地回答道。
  “但是我没有,”少女起身,“所以我要走了。”
  “……这就是你今天与我出来的原因么。”他问。
  “算是吧。”少女一笑。“你还记得我几年前说过的话吗——”
  “什么?”
  “‘你会害了你自己,也会害了这里的所有人。’”
  “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会离开的。”他从地上撑起身来,看着少女走到旁边的树下去收拾装备,然后穿上外套。那女孩也长高了些,尽管没有他拔节这样快,但不知不觉间也已经从当年那个中性的精灵,成长为窈窕的人类少女了。
  他觉得这应当是件好事。
  未子将刀抛给他,他接住,挂到腰上,然后短发的少女再次对他笑了——
  “我走了。”她说,“有缘再见。”
  看来我今天一共失去了三个重要的人,他想。离开远京那天我失去了父亲,母亲,还有花浅。今天我又要失去朝歌,夜弦,还有未子了。历史总是要重复它自己。
  “再见。”少年说,“谢谢你。”
  少女笑了一声,扒住树皮跃上枝头,朝城墙顶上去之前,回头望了最后一眼。
  “不客气,麟止——恭喜成年。”

  朝歌和夜弦离开之后,凡尼纳德在人前似乎表现得没有什么区别,只是阴冷起来时神色愈发与他的父亲相似。凯特宅里又招了一批朝灵——作为时茵仅有的外来大家之一,他们几乎拥有整个上层圈子里最多的朝灵奴隶。
  他和这些新来的孩子们相处的并不好。有的孩子和他刚来时差不多大,不敢看他的眼睛,走路都是匆匆绕过去。撒克逊走了,这些孩子们身上自然没有那些可怖的鞭伤,只是柔嫩的皮肤上布满操劳的痕迹。他知道自己身上很多伤疤,其实并不那样惨烈,但因为肤质的原因消不下去,于是也就愈来愈习惯在贴身高领黑毛衣外面套一件兜帽长衫。朝歌和夜弦不在,就再没有人会对他穿衣服的品味评头论足。凡尼纳德不在乎他怎样打扮,也不在意他如何花钱,某天忽然想起他以前曾经提过想买个什么物件,于是就给他扔了一布袋的铜币——里面还夹杂着几个银的。
  但是我那是想买给未子的,他要说,却最终没有说出来。还有朝歌,还有夜弦,我路过那家漂亮的手艺店,还有糖果店,甚至想要钱,都是想给他们讨些有趣的东西来——可是现在他们谁都不在了。
  就连那几家店本身,也在半年前关门了。
  他和凡尼纳德的交流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无话可说。自那以后,对方行事愈发乖戾,在外面几乎完全不收敛,却又在事后一个人关在房间里深深地叹气。他已经几乎不说话了,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凯特的年轻家主却还是会将目光转移到他的身上——
  这很容易理解。毕竟,那青年原本可以去也想要关心的孩子,除了他以外,每一个都走了。
  就说眼睛的事情吧。后来某天凡尼纳德得知他没去看医生,便又请了一个上门来。那人看了两眼就直摇头,说他这眼睛小时候没治,烧到失明时已经迟了,现在想治,就是神仙来也无能为力。他说来说去,越说越可惜,最后凡尼纳德不耐烦地将那人打发走,大胡子医生一走三回头,嘴里还不住地碎碎念:“您有个这么漂亮的小奴隶,该是要好好照顾的……他这个眼睛最多到二十岁,后面就要数着日子过啦……这么漂亮一双眼睛,要瞎掉,还真是蛮可惜——”
  凡尼纳德把银阿斯方砸在他头上,然后内敛而不失礼貌地请对方滚。那医生瞪大了眼睛,张嘴欲骂,碰上凯特少爷一双冷如三尺寒冰的眼睛,缩了缩,爬到地上捡起钱,一溜烟跑了。
  那人一走,他们大眼瞪小眼,小眼瞪大眼,氛围瞬间又冷下来。凯特少爷几次张嘴,想说话,却什么都没说出来。最后阿尔洛青年重重叹了口气,留下一声不知是嗤笑还是责备亦或是自嘲的“呵”,甩袖子径直朝楼上去了。他望了望对方的背影,眨眨眼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该学会叹气。
  但他最终也还是没有学。
  在这个家里,心累的人只一个就已经太多了。

  四零八年初春,有商贩来花都贩售园林植物,凡尼纳德去看了展览会,没和任何人说,回来的时候,宅子里的庭院就多了两棵树。
  宅子里其他人不认识树的品种,就连来访的客人也不认识。凡尼纳德带着他们参观,隐隐有炫耀的意思,偶尔抬头望一眼阴影中的他,却一直都没有说那观赏树的名字。
  其实我知道的,他暗暗地想,我是见过的。
  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春天,我见过这树开花,我见过那样粉色的海洋,我见过比话本和小说里要美丽过一万倍的盛景,我认识它。
  凡尼纳德啊,他又想,你为什么——
  为什么,非要选这种,来自远京的植物呢?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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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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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1 21: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看起来太开心了,就占个楼等着哪天回来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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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E潜行神学木工C理魔法B弩C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6: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S.399.2

廿拾

  圣历399年3月25日,远京。


二十、间关莺语花底滑


  早春三月,莺歌燕舞尚未传遍大街小巷。有黑色头发的小孩子哒哒哒从院子里跑出来,外袍的下摆太长,都拖到了地面上。麟止呼了口气,搓了搓手,又小心地把胸前的东西重新捧在手里。
  “把它给烟雨楼的庚洵先生送去。”他的父亲这么交代,“他问什么应着便是,末了给我拿两壶酒回来,能拎几壶拎几壶,可别缺短了。”
  他点点头,掂量着手里头油纸包的方形包裹,里头像是有个盒子,晃荡两下会出声音,闷闷的,像是盒子里还有什么物什。他想起来日前母亲抱怨她打阿尔洛人那里得到的玉石簪子不知哪里去了,那簪子还是以什么“珍贵”的矿石所制成的,远京周边都不一定寻的来。
  她总是丢东西,而那些东西在她丢掉之前都从未在麟止眼前出现过,于是孩童只能用自己的方法幻想它们的样貌。也许是雕刻精致的一只野鹿,也许是以丝纺织的,上乘的朝灵风的扇子,也许就是这根勾了一串梅花的簪子。她离了阿尔洛人的城池将近十年,从风姿卓绝年华正好的少女成了每日踩踏板投梭打纬的妇女,能读写精通的阿尔洛语没了用武之地,通用朝灵语的这座城池让她当真成了个文盲。
  麟止没见过阿尔洛人的屋子,也没见过母亲在里面生活的样子。但他想那应该是很美的。至少母亲说起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笑容。
  这些话他当然是不会与父亲说的,父亲也不知道。麟止提溜着包裹打后门口的井边绕出去,春日的阳光甚好,路旁一流的树木抽枝吐芽,新叶玉盈盈的,打晨风里朝他搔首弄姿。年幼的朝灵用空着的左手朝树叶打了个招呼,葱白的指尖晃了两下,感觉自己的行为也实在有些太过幼稚——跺跺脚,朝着目的地的方向跑掉了。
  他知道烟雨楼在梦花坊里,但具体是哪儿却说不上来。跑了几条街巷绕到老宅子的后面,问了熟识的几家店铺的主人,顺着青石板道沿街而上,也没问到那酒楼的门面在哪。
  麟止的印象里,他自己应该去过烟雨楼。那雕梁画栋的大房子在最繁华的坊间伫立,却不似其他的酒家披金戴银,为了彰显身份而华贵到庸俗的地步。他记得坐在大堂的时候从窗户朝外望,那酒楼似乎是有个后花园,小桥流水,山石竹木,好看得不像是人该踏进去的地方。不过也确实没人踏进去,他扒着窗户朝外看,最多只有潺潺流水打在石头上,溅起水花,人影却是一个也无。
  走着走着,脚下踢开一颗石子,他一抬头,记忆里的风景与面前的风景重合起来,隔着石墙的雕花窗棂,竟然是分毫不差——
  四岁多的麟止花了几秒钟才意识到,自己这是找到了烟雨楼的后花园。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进去的,若是让他原路返回估计也做不到。低着头边想事情边闷闷地走,注意到的时候,就已经站在那园林边上了。小男孩儿探头探脑地朝里面望了望,哗啦啦的流水声相当吸引人,叮叮咚咚地,似乎还伴着些什么其他的声音。他趴在墙面上,很不雅观地伸着耳朵听了半晌,觉得里面确实有人。
  麟止回头看看来时的路,这时候已经被林立的窄巷砖石房子掩盖了大半。他犹豫了一下,心里给烟雨楼的庚洵先生道了个歉,又拜了拜面前的石墙,一咬牙,踩着凸起的砖头,跳跃两下,翻上了墙头。
  对不住啦,男孩子想,我一不小心走错了路,只能从您家的后院绕过去了——
  实在对不住——!
  小小的朝灵做什么事情都肆无忌惮,却又会在同时认真地道歉。
  这一来一去的对比——尚在家里等着酒喝的翎南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把这一并怪到了春天的花粉上——和他的父母的教育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若要说的更准确些,双亲对他的希望是恰恰相反的:不要老做莫名其妙的事情,也不要一脸“虽然我不知道我错在哪里”地认真道歉。
  现在的小孩子啊——
  做了父亲的朝灵青年趴在桌上陷入了沉思。
  两人对酌山花开,那么一人独饮又如何呢——一人独饮,一人独饮——一人独饮花粉——一人独饮乱花迷——花——花厌春情我独醉——花厌春情我独醉,醉过白日姗姗醒。醒时杯空儿未还,缘来甘露生梦中——
  好!
  翎南一拍大腿,从桌上跳起来。“小姐!”他朝屋里头喊,“替我拿笔来!”
  “自己取!”
  半晌,女性的声音隐隐约约从里屋传来,伴随着纺车的声音,语气中带着半腔的不满。“你又把子尘差出去了?”
  “不然呢?”男人起身去矮柜里找自己的笔墨纸砚,动作间也不忘抬高声音喊回去,“虽然没人见过,但不都传庚洵其实有个宝贝女儿的吗?和麟止差不多大。我想啊,如果麟止能和她搞好关系,那么我自然也可——”
  “你怎么还寻思这件事呢?”女人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庚洵在城外搞什么事情,你我都是清楚的——你就那么走投无路?非要投靠他不可?”
  “也不是……”男人的动作停下了。他注意到矮柜的抽屉里碎纸屑共木屑齐飞,本来不算整齐的摆放更是乱作一团,似乎是进过老鼠。
  “这么大一个远京城,连我都能活得不求人,为什么你不行?”他的妻子显然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话匣子一打开,根本合不上,“我踩踏板赚来的钱,你拿去做什么了?买纸,买笔,买墨,什么都要上好的……你说说,子尘这一个月,吃过一顿好的没有?一件衣服穿了多久了?破了补补了破,住着三间房的院子,日子过得倒像是七八家挤一间老宅的那些朝灵,你作为一家之主,好意思吗?小孩子,长身体的年纪,我早说过了,我看着你的份上没一句怨言地供你吃供你穿,你能不能也替我儿子想想?我告诉你,你能做的事情,我哪一件不能做?换做当年,老爷的信笺都是我回的,连他的演讲稿都让我修改,你——”
  “每次都说这个,你说这个有什么用啊?!这种陈年旧事,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来,你是指望我怎么办?”
  翎南摔上抽屉,显然是被戳中了痛脚,“当初是你要跟我,跟我们过来,这不就是必须要做的牺牲吗?远京是新城市,是新国家,是朝灵的自由之地,万象更新,什么都在建设当中,你难道不知道吗?一开始都是艰苦的,但因为过惯了旧日子就想回去,你这分明是阿尔洛人层级压迫的思想——”
  “你算清楚,现在这个家是谁在撑着!”女人尖叫起来,“层级压迫,什么种族歧视,这都是什么时候跑出来的概念?别的我不知道,至少我当年在老爷府上过的日子比现在舒心万倍!然而我还是走了,我跟你走了,你说,你给了我什么?满嘴大道理,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就会上纲上线,给我带帽子,有本事,有本事你他妈先赚几分钱吧!翎南!”
  话音咣当落地,碎落千片。几乎是同时,屋内“砰”地一声,大门重重合上。纺车上的妇女默默地继续着工作,任由眼泪滑出眼眶,而刚才与她争执的丈夫已经无处可寻了,不算大的家中回响着的,只有妻子的抽泣。

  另外一边,麟止显然不知道家中正在(又一次)发生不欢而散的争执。
  四岁的男孩子还有更紧要的事情要忙。
  他现在蹲在烟雨楼后院的墙头上,看着排布精致的小桥流水,以及叫不上名字的粉色花朵于深褐色的枝头开了一小片,氤氲着春意的淡彩在石板路两侧铺开来,一直连到湛蓝积云的天空中。不得不说,这座藏在远京城中的后花园,真有几分天上人间的意思。
  这是天上人间,但对于麟止来说,有一个小问题——
  他找不到落脚点。
  无论怎么跳都要踩到什么不该踩到的东西,四岁的男孩又没有越过池水落在小桥上的自信。原本是想着速战速决,不引人注意地穿过花园到酒楼后面去,但是显然现在——他把自己卡在这里了。
  麟止回头看了一眼,想自己上都上来了,断然没有走回头路的道理。于是,按照脑内第一个可行的方案,他猫起腰,顺着墙头,朝声音来源的方向小步挪了过去。
  最好的情况自然是走到另一边能发现个下到实地的位置,毕竟这花园纵向至少也和酒楼一般长,有粉红的花朵遮掩了视线,以他的位置,站起身也看不到另一头。
  最坏的情况不过是绕一圈没地方下去,或者被当做什么小贼发现了。他看了看手里的包裹,想大不了那时候就拿出这个,对方应该也不会太过为难——
  他显然想得太简单了。
  走了两步,朝灵男孩就听出来那声音是琴声。
  虽然清脆悦耳,但不成曲调,应该是在练习。麟止想起父亲和母亲有一次曾经提过庚洵先生擅琴艺,他不太懂,但听到琴声,也觉得自己的猜测大约撞得八九不离十。
  于是他又走近了些,绕过两株开着粉色小花的树木,视线豁然开朗,院中水上立着一个红顶的小亭子,而那琴声就是从中传出来的。以男孩的位置,庭中人正好被撮角挡住,只能看见半截木琴。刚好面前的水上有几块沉石,他蹲下来,准备跳上去再拜见烟雨楼的掌店先生。
  刚压低视线,亭中人正好也抬头看了过来。他抬腿跃下之际,两人视线相交,琴旁坐着的竟是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一袭红衣的女孩展眉一笑,明眸皓齿,嘴唇微张,说的是——

  “别下来。”

  话音尚在半空,麟止人已经落地,鞋底踩在一块石头上,勉强稳住身体。来不及细想对方的意思,那女孩忽然皱起眉头,一抹琴弦,声色激荡,“小心!”
  “啊?”他一愣。“我……”
  呼啸的风声从脚边破空而来,男孩这下是没有解释的机会了。几乎是凭本能朝一旁侧身,将将躲过声色极厉的一支箭矢。“我不是——”
  “右边,后面!”女孩急得要命,手下如风般扫过琴弦,方才练习时还拙劣而不成曲调,这时候却流畅了起来,隐隐有某种名家的气魄。
  他脚下不稳,来不及细想,连忙按照女孩所说朝右后方踏去。半边重心刚刚落到另一块石头上,抬起的左脚下又是嗖嗖两箭射过。在远京长大的男孩子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这才后知后觉地吓了一跳,淋了一身冷汗。
  “左边!回来!”
  女孩还在提醒,那声音忽然就显得非常遥远。麟止沉浸在忽然意识到现状的情境中,木在原地一动不动。红衣的女孩子见他不做反应,一咬牙,手下用劲又大了几分,琴音在院中回荡,竟是将一首婉转的颂春歌弹得像是曲战歌。
  男孩一个激灵,反应过来,立刻跳回方才的落脚点。
  身后箭矢四射,女孩不再说话,发狠地弹着琴,拨弦的节奏竟是与机关发动的节奏重合在一起,他接连朝前跳了几步,探手朝在亭子的栏杆上一撑,纵身跃过。女孩的琴音正值曲中高潮,音调直转而下,急急倾泻。他没估算好距离,这一下用力过猛,硬是把自己摔在了青石地面上,那琴声正要冲击溪底的巨石,忽然“铮——”地一声,女孩即刻收手,怔了半秒,竟是将琴弦都弹断了一根。
  墙角不知何处的机关又射了一轮箭矢,全数被栏杆挡了下来,咔咔转了两声,停了。方才近乎疯狂的余音仍在院中回荡,如水波般一轮轮荡开。麟止躺在地面上看坐着琴凳的女孩子,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谁的眼睛都不小,面面相觑了一会儿,还是他先从地上撑起身子,象征性地掸了两下灰尘,站起来,抬手一摸鼻子。
  “……对不起。”
  “嗯?”女孩一愣。他指指琴,“弹坏了。”
  “哟,你也知道是弹坏的呀!”女孩一转眼睛,嘟起嘴,眼里灵光闪动,做了几秒钟生气姿态,不知怎么地忽又笑了起来。“弹坏的,那自然是我的事了,与你何干?我自会去向师尊请罪的,不用你道歉。”
  男孩也不知道听进了几分,点点头,却是忽然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你师尊……是庚洵先生么?”
  “你认识啊!”女孩眼神一亮,却又立刻变作了审视的模样。“大白天的,擅闯别人家后花园,有何居心?”
  麟止想了两秒钟,去墙角捧回了摔在一旁的包裹,双手捧着,认认真真地呈到对方面前。
  “为此而来。”
  女孩儿又笑。“该当何罪?”
  “死罪。”他从善如流地回答,顿了半秒,却又忍不住补了后半句,“不过,其实在下只是走错了路,还是……不要死罪为好。”
  “哈哈哈哈哈!!”红衣的女孩子毫不忌讳地大笑起来。“你这人,真有意思,交个朋友吧?我是烟雨楼庚洵座下的弟子,名唤花浅——”
  说着,她伸出手,眨眨眼。麟止看着她指尖缠的白布,全部都被一层汗水浸湿了。他移开视线,郑重地与对方四目相交,然后用有些脏污的右手握住了花浅伸来的手。
  “麟止。”他想了想。“还没有师父。”
  “哈哈,师父吗,肯定会有的~♪”
  花浅抽回手,背在身后,转过头踱了几步,走到栏杆前,忽然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
  “这庭院,漂亮吗?”
  麟止跟上去,站在她背后。“漂亮。”
  “这满树的樱花都要开了,也就下个月的事情,”她自顾自地说着,语调轻快,“也就是我想看,师尊不知怎的就真的种了些来,都不担心破坏了他自己庭院的布置——”
  她的语调很悠远,充满期待,整个人都在发着光。
  “那一定很美。”他回答。花浅转过头来,背着小桥流水和零星开了几树的粉色花朵,冲他露出一个极好看的笑容。
  “我想也是。”
  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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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7: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8-1-25 22:57 编辑

S.407-409

廿壹

  那一年开春的时候,四月中旬吧,凡尼纳德带回来的樱花树开花了。


二十一、相逢何必曾相识


  凯特少爷(也许现在真的应该改口作家主了)难得心情不错,像是以前在时茵森林里发现了没见过的药草一样,脚下生风,连早饭都没顾着吃,放下叉子就叫上他一起去看。
  尽管现在凯特宅里的阿尔洛和朝灵身份又分明了不少,但远不及撒克逊还在的那时候。然而主人越来越少,忙碌的朝灵奴隶却还是一样的多,几乎要成了凡尼纳德一个人和一大家子不敢接近他的小朝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起他和白桠就开始与对方一起用餐,这个习惯就此保留至今。
  他不是那样在意身份区别,也不觉得自己坐在主厅的长桌上有什么不妥。若说这几人中,稍微有些抗拒的还是白桠,但自从她想象了一下凡尼纳德一个人坐在空桌前吃饭,或者他们两个无话可说的年轻人凑在一起的场景,也只有苦笑了——这个礼,她不受也不行啊。
  “一起吃饭是家庭最重要的部分,”高马尾的女仆小姐如是说。她这几年外貌看起来仍旧没什么变化,非要说的话,眼角和眉心倒是确实多了一些细纹,但笑起来仍是像初见时那般好看。“即使现在没有以前……那样热闹了,也还是要按时用三餐的。如果不那样正式一点做的话,每个人各自吃饭,很快,家人之间的关系就都会散掉的。”
  其实,对于他们几个而言,家人早就已经散掉了——这话在他脑海里过了一圈,但也只是过了一圈。他知道白桠很清楚,她看得懂,看得通透。但女仆小姐即使看懂了也一定要那样说,他不完全明白这其中的动机——不,其实还是可以领会大半的——但他敬佩对方,就像一直以来那样,于是便选择了安静地赞同。
  这几年,他其实学得很快。
  他不像夜弦或是朝歌那样天生玲珑心思,对人与人之间一颦一笑都摸得七八分明白,但他看人一向很准。或许没学会说那些讨巧的好听话(他甚至怀疑凡尼纳德是否想听它们),但他在这九年里面也学会了哪些话不该说,哪些回应有积极的效果,以及别人一般会怎样分析他说或者不说的话。
  对于自己的生活,他曾经有个目标,但那早就在不知何时同血水一道流进城市的排水道里了。现在来说,他所想的不过是过一日算一日,然后尽力让他人轻松些,而那其中又以揣着暗红柄手斧走向生意场的凡尼纳德为最。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但那天他在许久以来第一次让嘴巴快过了脑子,面对凡尼纳德那张舒展的,仍旧称得上英俊的面孔,他只是转过头去,从树旁走开了两步,然后说了一句我认识这是樱花树。凡尼纳德明显非常惊讶——甚至不是愤怒,而是单纯的惊讶——但他头也没有回,只是一个人径自走进大门里,与端着餐盘立在廊下的白桠擦肩而过,回房上楼。
  事后想来,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当时攥了心的究竟是什么。是花浅的,历久弥新的笑容吗?是他们一起看的,烟雨楼的樱花雨吗?还是终日与一把刀同住,而不自觉带上的戾气呢?
  或许,只是单纯的青春年纪而已。
  他最后也没有来得及向凡尼纳德表达自己的感谢。不是因为他放不下面子,而是因为那之后——那棵某一天被连根运走,送给某个生意伙伴的樱花树,是他最后一次得到凡尼纳德毫无缘由的善良。
  歌和夜弦曾经很多次,明着暗着,指着凯特少爷的背影说凡尼纳德·凯特是个很好的人,是个很善良的阿尔洛人。即使是离开了凯特宅的现在,他们仍然会这样说。他一开始会去带些东西探望他们,后来有一次被忽然来访的客人当做了梁上君子,遣着送回凯特家。那天凡尼纳德表情不太好,一直揉太阳穴,于是他以后就不这样做了。
  那个阿尔洛青年对他善良,不是为得什么,也不是为他这个人怎样,而只是因为自己天性善良。
  他知道的,他也很清楚——
  自己把两人之间,所剩无几的温柔,全数亲手摔碎了的这件事情。

  也是那年开始,凡尼纳德逐渐会出远门。像撒克逊那样的出门,但也不一样,因为他很明确自己会去哪里。有时候凯特家主乘飞空艇区别的城市,不要他陪伴,于是他也就没有去。
  他很清楚灰发的青年事实上并不那样需要他的陪伴。凡尼纳德曾经用自己的斧头在一个可怜的年轻人脸上开一道无法愈合的长疤,也曾经和撒克逊·凯特为了朝歌和夜弦战至平手。他起初不愿意拿起武器,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可以。
  毕竟,这个有着泪痣的高挑青年,也是一个凯特啊。
  这个感慨有些耳熟。在许久以后的某天,他也曾经对另外一个同样高挑的阿尔洛青年做过几乎一样的感慨,为的却是完全不同的缘由。赛瑞斯啊,他当时这样想,你,就算是你,也是个艾卡西亚啊——
  这都是后话了。
  在第二年开春,院子里已经没有了那棵樱花树的时候,凡尼纳德回到了他最喜欢(是么?)的书房里,摊开本子写习惯性的日记。
  也是那一阵子,有一天他打廊上过,忽然视线就落在了庭院中间空空荡荡的土坑上。朝灵少年的眼睛已经很不好了,但基本的色块还是分得清。想到那株不知为何就被移栽进来又被送走的樱花树,他微微皱眉,心下告诉自己不该再想这些事情,加快脚步——
  然后,就是那蝴蝶落地的清脆声响了。
  注意到有东西落地的一瞬间,他第一反应是去捡。然而在蹲下身看清轮廓,又意识到那声音究竟代表了什么之后,他伸出的手僵在了半空,又垂下去,却是最终没有去碰属于那个女孩的东西。身后是凡尼纳德离开房间的急促脚步声,有阴影遮住了窗外温暖的光线,他默默地收回手,知道自己终于还是犯了错——死也足矣的大错。
  不只是凡尼纳德,连他自己,都是这样想的。
  他仍然记得那一天凯特少爷湛蓝的眼睛,燃烧的是深不见底的黑色火焰,却又翻涌起滔天巨浪,像是浓艳场与纷纭境在里头次第打翻,琳琅满目的深重感情,刺得他眼睛生疼。
  那天凡尼纳德对他动了斧头。不是像他对那青年一样当头劈下,而是横在他颈前,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手却稳得不像是盛怒之下的人。整个过程中他没有抽刀——连这个想法也没有——只是一遍遍在脑海里回想那白色蝴蝶缀在朝歌发间的样子。隐隐约约记得凡尼纳德说自己是真的动了杀意,他的回答倒是记不清了。无外乎某种意义的肯定句,但或许就说成了邀请,语气太挑衅了也不一定。
  然而,你有什么资格责怪那青年的无能为力呢?
  你自己除了将过往的美好回忆一一打碎,除了在最关键的时候出岔子——你又做到了什么呢?
  这样想着,他闭上了眼睛。

  那之后,他仍旧做错事,凡尼纳德却再也没有对此表示过宽容。有的事情也许算不上错,但他连半分辩解的欲望也无。那青年一次次地在他面前震怒至将将要歇斯底里,却又每次都在最紧要的关头克制住自己。他知道对方现在几乎是一碰就炸,他知道外面也有盛传凯特家的新任家主有某种精神疾病,他甚至知道朝歌和夜弦仍旧在流言蜚语面前努力为凡尼纳德说几句好话——
  但,总有一天,这样的恶性循环是要结束的。
  他还记得自己一年多之前对未子说过的话。“我还有我要做的事情,我不能走”,以及“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会离开的”。
  如今那要做的事情仍在做,但他隐约觉得自己不过是在逆水行舟,又或许,自己原本就太过自以为是了,这根本就不是该由他完成的事情。
  不是自己的话,又会是谁呢?
  至少,在确认这一点之前,他还没有离开的打算。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四零九年年底,时茵是久违的寒冬。霜雪拍打着门窗,家家户户都大门紧闭,连灯火都在厚重的积雪之下显得没有那样明显了。
  朝灵奴隶禁不起冻,他便出门买菜。上一次做这件事情似乎已经是五六年之前了,他依旧拉着小车子,却是已经换了许多茬的新一辆。早晨七点,天际依然是黑压压一片,不知是乌云压境还是单纯的夜长昼短。大雪封路,撒下的盐粒不管用,街上零零散散,几乎没有行人。他正在专心走路,避免车辙陷进雪里,冷不防却被一人撞了一下。
  “哎哟!”
  那人叫了一声,正想道歉,对不起的“对”字还没说出口,一抬头看到他,却是愣住了。“你是……”
  他觉得这声音耳熟,却又想不起来。微微皱眉,对方一掀兜帽,眨眼露齿做了个微笑,“我是华星,记得么?灵会的那个。”
  眼神不好,看人看不清五官,这种时候对他反而成了个优势。尽管过去了将近十年,对方也和凡尼纳德一样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夸张的神色却依稀还有几分当年的影子。他点点头,“好久不见了。”
  “是好久了,”华星说,“你现在怎么样?”
  风雪扫地,他不介意站在寒风中与对方叙旧,看起来那朝灵青年似乎也不介意。于是他略一思索,淡淡回答:“和那时没什么区别。”
  “我听说凯特家主几年前就换人了,现在当家的是原来那个好好少爷?”对方接着说,“他们家大业大,却没什么人啊……你和他关系怎样?”
  他皱眉,不确定这段对话要继续到哪里。“我还是他的护卫。”
  话音刚落,青年的眼神立即亮了起来。“哎呀,那你算是能说得上话的一号吧?”说着,一侧身,拍拍肩膀,身旁有什么东西闷哼了一声,他眯起眼睛,这才注意到对方其实背着个人。
  “如果我今晚去府上拜访,能收留一晚吗?“青年问,”就一晚,绝不多——你看,她没法行动啊。”
  “我没法做主。”他回答。
  “那个,你看……”青年低下眼睛,“我们俩,稍微有些走投无路了……”
  句尾悬在空中,他就不介意地等对方的下半句。华星被他盯了一阵,放弃般地耸耸肩,像是要和盘托出的样子。“我们必须要离开时茵,但是两个朝灵是无法坐飞艇的。她现在昏迷不醒,也没办法做易容,再说其实做了也没太大用,我们之前试过一次了……只要离开这里,后面的去路都有着落……你会帮我的,对吧?”
  “那之后,你是不是还想请我去求凯特家主,让他装主人带你们上飞艇?”他问。
  青年不说话了。
  “你知道《市民法》第十六条是什么吧。”他说,“对不起,请你们另寻别家——”
  “你真的要拒绝吗?”对方忽然瞪大了眼睛,“我们至少也是当年有过一面之缘,也是一起在灵会听过讲的同伴啊。做为朝灵,你真的不打算帮助我们吗?帮助灵会,就是帮助所有朝灵啊!”
  作为朝灵吗。
  他想着,忽然有些想笑。就像孩童时期那样,不知为何地想要笑出声来。但他现在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年,按照朝灵历已经成年,因此也不会再那样毫无顾忌的笑了。他摇摇头,抬脚从对方身边绕过去。“……对不起,祝你们好运。”
  也许是被他的停顿和犹豫所误导,华星迟疑了两秒钟,却突然灿烂地笑了。
  “我会去拜访的!”青年站在原地说。
  “我不会开门的。”他回答。
  对方笑了一声,听脚步声,应该是匆匆走远了。他想了想凡尼纳德,想了想朝歌夜弦白桠未子花浅,想了想自己遇到过的那些朝灵,然后在雪中无声地摇了摇头。

  第二天,白桠起床时掌灯去门口取信,“咦”了一声。
  “麟止,”她招呼身后的他去看,“你看这门口,这一块,几乎没积雪,像是有人在这站过似的——”
  他没看,指甲掐进了掌心,又松开了。
  “嗯,”他说,“还真是这样呢。”
  说完,转身,径自回房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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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总是为了爱与正义,还有令人开心的事情。
——应该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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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7: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S.409.12-410.5

廿贰

  时茵下了一冬的雪,大雪封路。


二十二、十轮霜影转庭梧


  听凡尼纳德说,有的飞空艇航班都因此而不得已而取消。凯特家主原本似乎也有计划,因此被耽搁了,干脆就留下来与他和白桠一起过了新年。尽管饭桌上心思各异,氛围也因为话题的缺失而显得有些尴尬,但凡尼纳德总还是挑了些生意场和联谊上的趣事来说,三人默契地做一做笑脸,总也没有冷到外面的气温。
  伴随着槲寄生和蜡烛彩灯以及新鲜花束,光芒暖融融地,这个凯特家的新年在这么几年里面,倒真是算得上温馨的一个了。
  冬天终于过去,早春的第一缕金色阳光窜入庭院,是万物复苏,气温回暖的好时节。那天他出去活动筋骨,眨眨眼,猛然意识到自己连天上有没有云彩都看不清了。一个冬天都阴阴沉沉的,现在天空骤然开朗,光线刺得他有些想流泪,走路都不自觉地朝阴影里靠。
  他没说,但凡尼纳德显然是注意到了。凯特家主让他去看医生,他答应了,但没去,空出的时间全用来在时茵城里晃荡。眼睛不好了,能记住的东西就要多记住一些,他在这方面也确实豁达。
  时茵是花都,城里除了缤纷的花朵就是林立的树木。他曾经在树林里与未子比试过,现在他就在那些树顶上躺着。有的时候一躺就是大半天,但他现在很少在外面睡着了,更不会像曾经一样从枝头上掉下来。凡尼纳德后来应该也是知道了他做的事情,虽然懒得评价,但也确实不再提起眼睛的事情了。
  他们还是吵架。其实严格来说并不算吵架,只是他单方面地站着,凡尼纳德发泄他骤然而起的怒火。事实上,他觉得这个状态非常不对,但朝灵少年有限的人生经历实在无法告诉他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别的选择。他不敢也不会尝试去顶撞对方,就只能像个木桩似的站着,但显然——这也不是正确的应对方式。
  然而,就算是这样,他依旧没有起过离开的心思。很快,他就要过完在凯特家的第十一个年头了。这座不算旧的大房子承载了他最后的童年和少年,就像白桠看着凡尼纳德从小长大,成为现在的样子——
  他遇到的人们也看着他跌跌撞撞活到现在,仍没完全通人性,但至少活成了一个人样。
  春风拂过,野玫瑰次第开放,他在时茵经历的第十一个春天与他经历的第一个同样盛大。细细数来,这十一年间发生的事情,大的小的,许多都发生在明媚美好的春天。
  时茵的四季分明,景色大好,但他还是最喜欢春天。春天有鸟鸣,有花香,有争相生长的万物,也有好闻的泥土气息。春天有樱花开放,有少年少女的诞生之日,有夜晚舒爽的凉风,也有从远京一路跋涉而来的人贩子。

  就连这个故事的结局,也还是发生在春天。

  五月底,他一时兴起,大白天从集市里穿过,想听些嘈杂的人群喧闹,给自己衣摆稍微沾些生气。从一个房顶跃到另一个房顶,他蹲在房梁上,正准备转身,却忽然在下方扫到了一大片的黑色。
  时茵极少有黑色,这一片黑就显得格外刺目。尽管远京的建立已经是二十几年的过去式,时茵外来人口增加,对朝灵的反感也没当初那样强烈,但朝灵的人口比例还是极少。
  他趴在屋檐上,想要尽力看得清楚些,无奈一片黑色的后脑勺混成了一片黑色的海,无论是朝灵还是贩卖者都糊作一团。盯的太久,眼睛有些酸胀,他揉了揉,再睁开时,猛然撞进了一道闪光。
  是一柄剑。
  明明世界都是模糊的,那柄剑却清晰得过分。过了十一年,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还记得那柄剑的模样,从柄到剑身的线条,描摹而下,分毫不差。
  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除了那柄甚至没什么特色的刚金长剑,以及握剑的阿尔洛人,竟然什么都看不见了。
  他的手握上了刀柄,用力大到直接发白,整个人都崩得死紧。
  这是从未料想过的重逢。像是被长鞭击中,伤口火辣辣地痛,神志却是从未有过的清醒。十六岁的朝灵少年轻轻摸过自己刀柄上的绑带,无声地与自己交谈。
  要去么。
  要。
  那之后呢。
  不管。
  凡尼纳德呢。
  对不起了。
  想到这里,他抽刀纵身——
  刚要从房顶跃下,却又在其中一个朝灵走到檐下的时候猛然止住了脚步,半截乌黑刀身已经出鞘,被他拿手按着,硬是一寸一寸地送了回去。

  那是一个红衣服的少女。

  她的头发打理得很漂亮,衣服也很整齐,明显不是像他们那时刚刚长途跋涉而来的样子。他蹲在房檐上,抱着刀,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形象可疑,只是死死地盯着她的脸,眼睛眯了又眯,想要确认自己的猜测。
  与此同时,一个带着贝雷帽的白色卷发少女走了上来。她比红衣朝灵要略矮一些,步子迈得很小,却自有一种优雅。尽管他看不清衣着的细节,但隐隐也觉得花纹精致,装饰层层叠叠,不像是普通市民穿的衣服。红衣的少女歪了歪头,整理自己的盘发,在黑色的海洋中,只有这一点红色分外耀眼。两人走到一起,但似乎因为语言不通而没有发生过多的交谈。他还想再看清楚一点,无奈眼睛实在酸的厉害,眼泪都要涌出来,只能埋头闭眼稍坐休息。
  将生理性的泪水憋回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两位少女已经牵上了手,绕开朝灵和阿尔洛组成的人群,朝集市中心走去了。走出几步,红衣的少女忽然转头,望向了他的方向。尽管只是一瞬间的四目相对,但他几乎差点失了半辈子把持稳重的淡定。少女似乎有些疑惑,别过头,同身旁的阿尔洛少女一起,渐行渐远了。

  ——不会错的,是花浅。

  他闭上眼睛,忽然就不想再依赖这没用的器官。
  这世界上,能把红衣穿的像她那样好看的人,他还没见过第二个。
  朝灵少年忽然就想起了自己打碎朝歌的蝴蝶头饰那天凡尼纳德的眼神。这或许就是自己将对方的心思全数摔进纷纭境与浓艳场的报应吧,他没由来地寻思,现在要从这其中勘过的人,换做我自己了。
  但其实,他并说不出来自己究竟是什么感受。恍然间拿自己与凡尼纳德做了比较,细想之下却也不是这个道理。
  想不出来,他在原地蹲了半晌,蹲到膝盖发麻,起身,朝平日躺惯了的树林里去了。

  那天,他在树林里一直坐到太阳落山。回凯特家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他按照平时的习惯打墙头翻过去,刚落地,额头却忽然落了一记重击。隐约看见对方价值不菲的皮靴子横在眼前,又是毫不留情的一下,他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昏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躺在了地牢里。
  上一次进来这里,还是凡尼纳德为了朝歌出手伤人的时候。虽然想起来觉得不远,但扳手指一数,才发现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情了。自从撒克逊离家,凡尼纳德正式成为家主,他就几乎没有受过刑罚(对方那些激动的时刻并不会真正对他造成什么伤口,他也不觉得那算是某种惩罚或是屈辱),这一天来接连发生的事情有点多,多得让他头晕。
  回想一下的话,那双鞋子应该是撒克逊·凯特的。不是因为他认识对方的鞋,而是因为那人的儿子鞋码没有父亲那样大,这样结实有力,丝毫不拖泥带水的重击,也的确像是对方的风格。
  比起掐住自己脖子又松开的凡尼纳德,他想,撒克逊先生做起事情来,要有效率多了。
  等了一阵子,地牢外一点声音也没有。不知道自己会被关多久,又一天没有吃饭,本着节约体力照顾消化系统的原则,他在墙角找了个姿势躺下来,就这么开始了睡眠。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那门再一次被打开的时候,面前出现的是一身戾气的凡尼纳德。灰发的英俊青年眼下一片青黑,眉头蹙得死紧,端着烛台,连蜡就要滴到手上了都没注意。他本想提醒对方,一开口才发现嗓子干得要冒烟,几乎发不出像样的声音。凡尼纳德好容易分出点心力关心他想要说什么,正巧一滴滚烫的蜡滴落在他指节上,疼得凯特家主猛然缩回拇指,眉头就更是拧做一团。
  他没说什么,径自和对方出了地牢,朝楼上走去了。
  两人一路无话,直到走到门口,凡尼纳德推开门,中庭的光线洒进楼梯口,他才用嘶哑的嗓子问出了声。
  “凡尼纳德,“他问,”先生有没有因为这事……”
  问到一半,却又不敢问了。他想这太不像自己,搜肠刮肚,却愣是找不到一个能用的措辞。听到这个问题,凡尼纳德顿了一下,却又立刻像没事人一样,径自往前走。“这与你有什么关系呢?”他轻轻说。
  “有。”他回答,“这是因我而起的,如果真的有,那么我应该受责——”
  “责罚,责罚,责罚!”凡尼纳德转过身,厉声打断他,“你就那么想‘受责罚’么?受我的责罚!”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跟着对方站住脚步,却很明显被理解为了某种程度的默认。凯特家主又就这这个话题质问了他几句,他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但显然只达到了火上浇油的效果。灰发的青年摔了烛台,揪住他的领子,他被对方猛然爆发的气势压退了两步,垂下眼睛,犹豫了一下,说出了一直以来都想说,却又从未找到机会的话——
  “事情不该变成这样的,凡尼纳德……我可以解决现状么。”
  “你想解决?”灰发的青年忽然就笑了,“你真的想解决,我告诉你怎么解决——”他松开手,朝门口一指。“你出去,别回来,这样一来,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解决。”
  “这不是你的真心——”
  凡尼纳德再次冲上来压住他。
  “你说什么?”那青年问,“你再说一遍?”
  “我说,”他努力地放松嗓子,“这不像是你的真心话,凡尼纳德,我以为我们至少可以——”
  这话显然是说错了。滔天大错。在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自己已经被凡尼纳德揪着领子一路推到了凯特家的院门口。这期间他们还在继续交换争执,他坚持想要凡尼纳德理智一点并思考一个解决办法,而对方显然认为他的出发点放在此刻根本站不住脚(事实上似乎也确实如此)。他从来没见过那灰发的青年发那样大的火,凯特家主完全不顾形象地攻击自己的朝灵护卫,像是要将全世界的罪孽一并揽到他头上似的。
  “你以为你自己是谁?”凡尼纳德将他推到院门上,那厚重的门板“轰隆”一声,竟然被撞开了一条口子。他脑袋里一阵嗡鸣,眼睛失明了几秒,耳边凯特家主的声音却更加清晰了。
  “是你生病,”凡尼纳德说,“是你生病,所以父亲才会发现朝歌和夜弦,所以他们不得不离开。是你没有看住朝歌,她才会跑丢,才会听到那样不堪入耳的言辞。是你摔碎了朝歌的头饰——女神——那是我们和他们仅有的记忆了啊,而你就这样把它摔碎了?!你瞒着我们跟未子来往,然后把淬毒的刀带进家里——天知道,如果其他人,如果那两个孩子要碰到了它会发生什么!事到如今,你还有脸说,你为凯特家做过什么?”
  凯特少爷猛地松开手,每个字都说得咬牙切齿,不知道是说给他还是说给自己听。“你就算是——就算是我的护卫,这么多年来,我唯一一次在外面受伤的时候,你在哪里?现在你告诉我你要解决这个现状,你知道吗麟止,你知道吗——你就是造成现状的原因啊!!!”
  他这次是真的愣住了。半晌,憋出一句——
  “……你当真有那么恨我?”
  于是凯特少爷对他笑了,承认了这是命令,然后吼了他,让他滚。最后的细节他是一点也记不清了,满脑子都是自己做过的事情,一件一件被凡尼纳德细数出来,连自己都不愿细想的事实,赤裸裸地摆在面前。他脑海里又响起了未子的声音,时过境迁,只有女孩的嗓音干净如初——
  “你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这里的所有人。”
  她说的没错,他想,她是对的,而我一开始就应该相信她的。
  他按上腰间的刀,朝门外走去。时茵的街市是一如既往的喧闹欢腾,于全世界的歌舞升平之中,只有凯特家的院子里是安静的,孤独的,投石入井,仿佛入了无底洞,再也听不见水花溅起的声音。
  十六岁的朝灵少年走进了盛世的繁华之中,车水马龙在身后合拢,然后将门那边的凡尼纳德一个人留了下来。
  这么多年,那青年的母亲走了,父亲走了,爱的朝歌和夜弦走了,未能建立关系的未子也走了,直到现在,他在这个家里住了十一年,然后他也要走了。
  最后的最后,留在凡尼纳德·凯特身边的,也只有看着他从小团子长成如今的青年模样的,白桠一个人而已。

  他一步步地走在街道上,越走越快,最后奔跑起来。
  黑发的朝灵少年从矮墙跃上房顶,在屋檐间奔跑,任由身后长长的细辫随风扬起。他跑过了大半个时茵,任由汗水湿透了里外衣衫,然后在听到兵刃相击声的瞬间停了下来。
  他听到剑的声音,听到箭矢的声音,听到刀的声音;他听到青年的叫骂声,也听到青年的嘲笑声,隐隐约约听到几个词组,“理魔法”,“频率”,“废物”,还有——

  “410年了,光会耍剑有什么用?普通人一个,连骑士校都进不去,也好意思回时茵?乖乖滚回去做你的花架子大少爷——”

  他是个很简单的人。
  他听到了剑的声音。
  于是他翻过屋顶,跳了下去。衣摆掀在空中,像是鸟儿于空中张开了双翼。他拔出刀,听到围攻的其中一人惊呼为什么自己的魔力提取不出来了,然后闭上眼睛,挟着那蓝紫幽光迎头落刃。

  听说你喜欢喝血啊——
  他在心里对手中的雁翎刀说。
  亏了你十年,就一次喝个够吧!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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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7: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8-1-25 23:42 编辑

410.5

廿叁

  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有个阿尔洛人。那人挡着太阳,阴影里五官黑乎乎的,手上提着一柄剑。


二十三、雪上空留马行处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落到了这番境地,也不确定现下究竟是做飞蛾扑了明火还是当真在冬夜靠上了壁炉。那人挽了个好看但华而不实的剑花,归剑入鞘,扯扯嘴角冲他咧出个同样好看的笑容来。
  “喂,朝灵,你可真有本事。”
  这人怪晃眼的,他想。不晓得是衣服上亮闪闪的装饰品,还是那双亮闪闪的蓝眼睛,又或者根本就是被阿尔洛少年挡了大半的,亮闪闪的太阳光——不管哪样都亮得他眼睛疼。一个重影晃荡出三四个,光斑像蚊子一样乱飞,周遭的天地都看不清楚了。
  是谁说的呢?全世界的颜色里就数黄色最亮。其他的颜色亮起来都要变淡,只有黄色愈亮愈鲜艳。其实他分不清太亮的颜色,但听着记下来也觉得有趣。
  这阿尔洛的头发又不是黄色的,怎么这么亮呢——他寻思着——难道是因为,一切的颜色变淡到最后,都是要成白色的吗?
  “……你太亮了。”
  他寻思不出个答案,只得移开视线去看脚边的沙土。“我眼睛疼。”
  “哈!”
  他听到那个阿尔洛大笑了一声。本想抬头看看那人的表情,最终还是作罢。对方的脚步声接近了些,似乎是还有没讲完的话。
  “以一个小个子来说,你打架还真不错。稳准狠,不浪费力气,速度贼快——刚才没来及看仔细,要再来比划一下吗?”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兴奋。
  多谢夸奖,你的剑使的也很有意思——他在心里这么想,但并没有说出来。
  “我是护卫。”最终他用阿尔洛语回答道,“这是应该做到的。”顿了顿,又加了半句。“我不想跟你比划。”
  对方再次笑起来。
  一般情况下,这人这时候应该已经生气了,再不济也会冷下语气,尽快结束这段对话。他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白长了张“还算标致”的脸,有时候也很佩服愿意和他聊天超过三句的人。
  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这样的。
  ——但这阿尔洛为什么还在笑呢?
  那人又走近了一步,他们两个之间的距离现在应该不到两米了。他产生了些想要后退的冲动,但因为从对方身上感受不到丝毫恶意的缘故,这距离也不算太难以忍受。
  “不比划就算了,今天也算打了不少——我体力花的比你多,输了怪丢人的。”
  阿尔洛少年这么说。
  “甭管是不是朝灵,就是放在我见的那些人里边儿,呵,你都是相当优秀的了。无论是谁,那个人能做你主人,他都应该感到很幸运。”
  突然被提到主人有些怪怪的,尤其是当他半小时前才被“主人”从大门口赶出去的时候。他沉吟了一下,应了声。“你说的可能没有错。”
  “那你回去吗?”那人接着问,“原本出来是要办事,我耽误到你了吗?
  “我不是出来办事的。”他说。“没有人让我出来。”
  “那你是偷跑出来的?真看不出来……再不回去没问题吗?”
  “没有问题。”他说,“回不去。不能回去了。”
  “回去的话,大概会死。”
  那人愣了一下,似乎是以为他在说笑。“没那么严重吧,现在哪还有随随便便就杀朝灵出气的,再说了,你……”
  他抬起头,眨了眨眼睛。
  对方的后半句就这么吊在了空中。“……这么有能力,怎么会就这样放弃你呢?”
  他觉得这个问题很莫名其妙。
  “与能力无关吧。”他说,“他得不到他想要的。我也没法帮他得到他想要的。我害了他,现在他说他恨我,我不想恨他。”
  “什么嘛,你们……”
  那人看起来突然有些烦躁的样子,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那团毛本来就够乱的了,他想,这下完全跟阳光混到一起,分不清楚啦。
  “我是不明白了,我们家又没朝灵……马卡斯说你们——啊,那是我现在的父亲——他说能自己做的事情就要自己做,一天空闲的时间那么多,干什么要让这些仆人占着家里的地方……啊,抱歉,他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
  说着,阿尔洛人好像想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重重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反正你回去就要死,不如跟我走吧?对他们来说朝灵失踪一两个又无所谓,就当你死了。”
  “你去哪里?”他问。
  “夏维朗。我家在那里。”对方这么回答。

  夏维朗。

  真巧,他想,又是一个有凯特的城市。更多的凯特。
  这像是一个可行的去处,面前的人像是个可靠的人。于是他点了点头。
  “好。”他说,“就当我死了。”
  “你长得这么好看,干嘛要死?都怪我,我说了蠢话,可千万别当你死了——”
  那人又拍起脑袋来了。
  他不知道说什么,于是从善如流地点了点头。
  “好。”

  “那我不死。”

  阿尔洛人的轻笑声在耳边响起,声线清得像是活水流过溪石。那一年他十六岁刚过六十天不到,刘海长的能遮到眼睛,身后还拖了长长的辫子。视力已经很差了,近处的面容也看不真切,双眼都畏光,左边那只几乎要全瞎掉。自打三年前就再没长过的身高大约有一米七出头,比对方要稍微矮一截子。

  他的名字叫麟止,是个朝灵。


秋雨梧桐叶落时·END





FreeTalk(?)


我写完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哎哟,其实没有什么实感,虽然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写完短篇以外的东西(刚刚够中篇及格线了呢!),好像也不是很激动——但总之我写完了!!!!
个人是一个需要压力才能动的人,虽然不需要外界鼓励(?)是好事,但如果不是有死线应该也不会写完,总之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感谢勇者之光这个企划了,无论是自由创作(而不是僵硬的互动)的感觉还是对文手的重视和尊重,都非常厉害,遇到的大家也都是神仙,哎哟太佩服了自惭形秽……
这也是第一次带(有世界观和剧情)的原创角色玩儿企划!!麟止(麟子尘)和赛瑞斯是我家顶梁柱的国民cp(?)应该说是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的,没有攻受之分(?)友情之上爱情以外的搭档关系,所以虽然跟剧情无关但强行让老赛凑了一波戏份(笑死)
也是因为原创角色的关系,没有调整好对角色定位和剧情的期待,让搭档的老埃受了不少压力(……)超抱歉的!!在这里再说一遍老埃是最好的搭档了她真的太有趣太优秀了!!我爱她的角色剧情和故事!!!
总之,写文章真的是非常难,太佩服各位写手了(……)没有列大纲光想着按时间顺序走的我,贸然开始动这么大的架构,结果不停的中途出现各种各样的支线和伏笔,改了一遍也不知道有没有都回收了,见笑,见笑……
最大的收获应该是很爽地写了三场战斗(??)当然在五个小时磨完智障一般的第一场之后就把能删的戏份都删了(笑死)但还是忍不住想写所以修的时候又加了一段,正好跟另一篇番外里的剧情呼应一下(那一篇完全是啊!基佬!.jpg,感觉太自我中心完全不顾及企划,剧情不提到赛瑞斯的话不一定会放出来……?)

最后,一点解释!

其实能梳理的线基本上修改时都象征性地提了一下(?)
麟止,麟止的父母,母亲是阿尔洛老爷器重的情妇一样的存在(?)怀孕之后要被赶走然后被小书生翎南拉着一起踏上长征(咳咳)去远京了。麟止原名子尘,是母亲取的,翎南给他改叫麟止取的是“史书绝笔”的意思,也就是“阿尔洛的篇章结束了!远京的时代开始了!”的感觉(?)所以文中家庭关系才会如此微妙(咳)
白衣老哥就是花浅的剧情npc烟雨楼楼主庚洵没错了。
我:你师父用啥武器
花:硬币吧,帅
我:可还行

总之就是这样了(笑死)虽然是想直接天女散钱但是一想那是在自己家啊到时候还要从地上捡钱不是很low吗,于是换成了拴着钱仿佛悠悠球选手(隔空梗)的打法hhhh
未子,未子也是原创中的角色,原设是老麟的妹妹这样()总之她是一个自由的刺客(?)是庚洵欣赏培养的存在,但根本上还是做自己的事情。她当然没有什么听武器的才能了,但知识渊博是真的,喜欢正面强攻是因为她很不齿躲躲藏藏的刺客打法,不要听她故弄玄虚。
自残当然是没有的!未子以为她真的把老麟忽悠去自残了所以心怀愧疚才会有后面的剧情(?)当她得知对方其实没有照做就决定一刀两断了(?)不过她本来也有自由的天地,但也有那么一点点嫉妒老麟吧,活的这么无所谓。
凯特是有夏维朗本家时茵分家这样,具体的要看埃那边以及小侦探填多少了(?)不过那就是语气词的另一个故事了!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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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携带金 +390 剧情点 +19 存在感 +1 收起 理由
莫德雷德 + 1 效果拔群
神秘男子 + 390 + 19 奖励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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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总是为了爱与正义,还有令人开心的事情。
——应该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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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祭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战斗力⑤⑨的前辈

支援
埃·海因里希
所在地
星芒圣域
携带金
2233 GP
活跃度
13 AP
技能点
0 SP
剧情点
350 TP
存在感
191 BP

匕首E潜行神学木工C理魔法B弩C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8: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8-1-25 22:29 编辑

番外一·十年弹指一声中



  赛瑞斯走到门口的时候地上落满了雪,靴子尖上挑起来一点,踩在脚下嘎吱作响,是挺干净的雪。
  麟止跟着他走了过去,没站在门口,只是隔着几步,遥遥看着。
  “……很厚一层啊。”他说。
  “是啊,”赛瑞斯笑。笑完了,踩一踩,用靴底仔细地碾着白净的雪片,看他们被泥土搓成棕黑色。“挺久没人回来了吧。”
  “我不知道。”麟止说。他把斗篷裹紧了点,因为有雪花掉进了颈子里。“他大概很忙。”
  赛瑞斯知道对方说的“他”指的是凡尼纳德·凯特,于是白发的青年眯起一双宝石蓝的猫眼,饶有兴趣地踢开脚下的污雪,斜斜抬头。“你很了解啊?”
  麟止看了他一眼。“以前。”他说。
  “好吧,以前。”赛瑞斯摊开手掌,做出一个演讲的姿势。他作势要往门里面再走,却被身后的年轻人拉住了。
  “不用了。”麟止说,“他们可能在休息。”
  不在休息也不会欢迎我们吧,赛瑞斯想,然后觉得这个朝灵真是有趣。明明当初被扫地出门的是他自己,现在却又自然地认为他们会被当做贵宾接待。又不是来谈生意的,他想,虽然门里的少爷可能跟自己做的是一门生意。
  “……我们以前,会在这里玩。”
  麟止突然这样说。
  赛瑞斯看了他一眼,想这话会带出什么话题。他随即意识到并不会有什么话题,因为这个人——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朝灵——总是想一出说一出的。黑发的年轻人脸上依然有少年的稚气,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几年来像是完全没有成长。
  真是奇怪,赛瑞斯想,明明有喂他吃饱喝足,却一点成效也没有。
  是肉吃的还不够多吗?
  一旁的麟止显然不知道他心里正想着的是这种事情。青年走上前一步,伸出手,指尖沿着潮湿的木纹一路向下,注视着历经年岁的院门。他的眼神很深情,这让赛瑞斯稍微有些不自在。他知道自己这位同伴还有视力的时日已经不多了,满地的白雪炫乱反光更容易让他暂时失明。裹着披风的阿尔洛青年不知道现在麟止的视野里能看到什么,但这样的郑重几乎从来不会出现在他的身上——他看起来,有些哀伤。
  这是为什么呢?赛瑞斯不知道。他想知道,但他想麟止不会让他知道。那青年后退了一步,收回手,指尖落了亮晶晶一片雪。
  “有一年冬天也是这样下雪,”他说,“那天先生——撒克逊不在,我们就出去玩雪。我,朝歌,夜弦,未子,凡尼纳德,后来连白桠也出来了。”年轻的朝灵看向自己的同伴,没什么焦距的黝黑瞳仁亮晶晶的,或许是反射的雪光也不一定。“我们就在这里——”他用食指轻轻比划,“院子里,打雪仗。”
  “打雪仗啊。”白发的阿尔洛人笑了。“还真是,小孩子。”
  “本来就是小孩子啊。”麟止接着他的话,语调慢悠悠的。“朝歌最积极,一个劲的搓雪球。本来夜弦是要阻止她的,结果被砸了一个,然后忽然就都打起来了。”
  “是个努力的弟弟啊。”赛瑞斯说。
  “……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麟止轻声说。“凡尼纳德出来的时候,朝歌特别开心,我到现在都记得,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样子。她开心的样子非常好看。”
  “他们是都被卖掉了吗?”赛瑞斯问。他这时候已经走到了麟止的正对面,鼻尖对着对方的额头,手指划过朝灵通红的耳尖。
  麟止像是完全没注意到他的动作。当初的朝灵小男孩儿已经出落成了漂亮的青年,尽管外貌没有那样大的变化,气质却被岁月淬炼成了刀锋寒光一般的清冷。他歪过头,任由赛瑞斯帮他把斗篷的兜帽戴上,遮住耳朵,然后说了句谢谢。
  “应该说是被送走的吧,凡尼纳德对他们好,都找了好人家。”麟止说着从赛瑞斯身旁走过,仰起头,看向高大的树木和若隐若现的红墙。“其实凡尼纳德和先生比试那次,是赢了的。虽然赢了,但还是没能留下来。”说着,他忽然露出一个微笑,“凡尼纳德其实很厉害,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护卫。”
  赛瑞斯再次走到他身边,与他并肩。“……真的不明白吗?”
  “你说得对。”麟止轻笑,“我明白。先生想让少爷学会如何使用我——使用朝灵。当做道具,当做刀,当做可以丢弃的身外之物来使用。”
  “他没学会吧。”赛瑞斯说。从逆光的角度看来,青年的神情隐隐有些倨傲,迎着刺眼的日光和碧蓝的青空,将影子投在麟止的身上。
  “我不知道。”麟止回答。他的神情一向不多变,垂下眼睛的时候又长又密的睫毛会在脸颊上投下一片阴影。
  “‘白桠’呢?”赛瑞斯又问,他似乎对同伴的过去很感兴趣。“那是你们的女仆长吧,她不阻止你们吗?”
  “白桠姐啊。”麟止不明不白地回答。“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
  “温柔?”赛瑞斯好奇,“像姐姐那样吗?”
  “因为她很温柔,所以凡尼纳德也很温柔。家里的每个人,都很温柔。那都是因为她在,然后她笑着的缘故。”
  你知道吗,赛瑞斯看着他,然后想——这样说着的你,眼神到底有多温柔。当然,他什么也没有说,因为这实在不是个适合说话的好时机。
  麟止很少和他谈起自己的过去,所以,这是个极其难得的机会。
  “我力气大,也不懂变通,砸的准又砸的很,于是很快就不让我参与了。”朝灵青年说着,像是变回了那些痛苦开始之前的朝灵小男孩儿。“于是我就到一边坐着,然后白桠姐就被拉了进来。她说着不打人,结果一上手居然特别厉害,朝歌都跳脚了。”麟止笑起来,“朝歌夜弦和凡尼纳德一队,未子和白桠姐一队,结果三个人的打不过两个人的——当然,也有朝歌和夜弦自己内斗,然后未子一直放冷枪的缘故。未子帮我报仇呢。”
  “那是个刺客吧。”赛瑞斯说,“我觉得我听说过。”
  “大概吧,”麟止歪头,“我不知道呀。”
  “是你不想知道。”赛瑞斯指出,“你之前说过,以前很相信她的?”
  “我现在还是很相信她……”麟止的神情很郑重,“无论如何,她教了我很多东西。”
  “那都是有目的的。”赛瑞斯指出,“她比你早熟。”
  麟止看了他一眼,没有作声。
  “但你其实没有信她,不是吗?”赛瑞斯又问,“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总觉得心怀愧疚吧?”
  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黑发的朝灵青年裹着茶色的斗篷,站在原地,踩着自己的影子。他伸出手,在手心接住落下的雪花,飘悠悠几片,接触皮肤的瞬间就化掉了。
  “……你知道啊。”
  他说。
  “割自己的人,和不割自己的人,我还是能分得出来的。”白发的阿尔洛人笑,“你没有顺从那把刀,而是驯服了它吧?我很佩服。”
  “没有这种事。”麟止说。
  “但武器有灵性是真的啊,”赛瑞斯用指尖点着腰侧的剑柄,“我的剑跟你的刀习惯就不一样,让我用,我可用不来。”
  “你别想现在就打一场。”麟止警觉,“大清早的,我不是来和你打架的。”
  赛瑞斯咯咯笑起来。“我才没有。”
  “在人家门口打架,成何体统。”麟止没理会,接着板着脸教育他。赛瑞斯听到这里,却是愣了一下。
  ——他站在凯特宅门口,说的却是“人家”。
  白发的阿尔洛人无声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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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笑死马上吃火锅了啊(啊?  发表于 2018-1-26 12:12

评分

参与人数 3携带金 +6150 剧情点 +307 存在感 +2 收起 理由
神秘男子 + 6150 + 307 奖励发放
柯瑞森特 + 1 恭喜!
帕西瓦尔 + 1 恭喜平坑!!等我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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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总是为了爱与正义,还有令人开心的事情。
——应该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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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导士学徒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战斗力⑨⑨⑨的传说

支援
斯帕达
所在地
野外红区
携带金
26500 GP
活跃度
83 AP
技能点
18 SP
剧情点
1324 TP
存在感
4602 BP

理魔法A魔导开发A格斗A匕首A烹饪A键盘乐器A赌博A商业A

发表于 2018-2-28 05: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到最后一篇评分不够了,好气呀!

有点遗憾行动力低下没把红字额外保存ry……;w;感觉那个肝文到抓狂的红字系列特别有趣……大概就我一个人吧(啊哈哈哈|||

w最终排版的效果可棒!而且玛尔钦先生虽然比预定的时间延长了还是如约真的全部重新编辑排版了,这份毅力真是太棒了!感觉光是这件事本身就足够圆满让人高兴啦www可能许多年后会变成令人害羞的历史或者偶然想起的谈资,到底会如何呢……总之在这么短的时间飙这么多内容本身很能够当做某种成就了XDDD

姑且是拜读完了!不过因为我对战斗ry……等等的原因,并没有做细读w读的时候没在思考什么,读完在想,“啊,这还真是非常白夜非常朝灵的故事呢”。稍稍有些在意一开始麟止去拉灯(?)的细节……因为YZ世界观下应该没有拉绳就亮的灯(是的就是这么低魔低科技)出于本能(怎样的本能哦!)就很在意,结果后来还再次提及了,难道是有什么意义的伏笔吗?0口0

能感觉到好像有很多伏笔,比如大少爷家到底是做啥的怎么老爷老是出差。似乎还有些老夫人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的小困惑(上下文问题我看完好一阵了一下子也找不出来啦——),还有不是很懂小少爷你为什么自己掌权了却不想办法把双胞胎弄回来呢!后来去看了隔壁埃先生side,好像也只提到双胞胎就此分开了以及过得不再这么好罢了,emmmm,我觉得小少爷和双胞胎姐姐之间双箭头还是很明显的……光源氏计划大好!不过白娅线也很可惜!……但是大概不是这样的文章吧www

说起来我真喜欢番外这篇!

如果说正篇是缓缓地把麟止遭遇变故与这些阿尔洛人这些朝灵相遇后的故事缓缓推进的话,番外感觉就是在正篇基础上,在那之上才能发酵出的感慨和惆怅,这可真棒啊www只有确实看过这么多,然后在这里的这句“却说是别人家”才能够感觉到分量和味道,真有趣,真是有趣~(拍起了手~

要说对角色的想法的话……就白娅姐姐你真辛苦,大少爷你什么时候面对真心(?),双胞胎你们可以再相亲相爱一点的以及藏躲方式都快鬼故事了好吗!还有那个拉人去灵会很吵的谁来着,和被斧头追杀(X)的可怜人之类的,还有我并没有很看懂(……)的突然刺客突然一起生活突然末子突然又走了突然说是妹妹之类的展开ry零零散散还是蛮有想法的!对于麟止这个主角位倒是想法最清楚的啦……

就是,从小看到老,他在四五岁的时候是怎样的人,到十年后也是怎样的人。任凭身周的人走走停停,他自己也好像学会了什么得到了失去了什么,他的精神上并没有很大的改变。慢吞吞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也可能什么都没想。

……大概就是这样的想法,吧!

以及前置这么长总算推完,小侦探的应该是正剧的部分到底会不会咸鱼掉呢www拭目以待啦~


点评

我已经习惯了re玛尔先生得到埃先生的回复了!……埃先生那篇我其实一起看了但是回帖力超低让我攒攒——  发表于 2018-3-4 11:08
哈哈哈我的错,关于他们的剧情是要在小枕头(?)的对应文章里面写的大概()所以前置真的就看不懂啦www我会填坑的,大概吧(可疑)  发表于 2018-3-3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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