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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狼

[正史] 【正史】三十六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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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导士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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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⑨⑨⑨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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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帕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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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魔法A魔导开发A格斗A匕首A烹饪A键盘乐器A赌博A商业A

发表于 2015-4-14 02: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眼金额,过来偷偷回一个帖子好了。

(′・ω・`)把我看过的几章比较有印象的说一下好了。

--------------------------------

01

开场就能感觉到一种原始的力量呢。

很喜欢天狼先生对自己天赋的描写> <黑暗,火焰,风,种子。虽然再看一遍知道描绘的是夜间的营地,我果然还是和第一眼的感觉一样觉得是在说某种野性,某种杀意呢。

柯莉魂:咦天狼先生陷阱很简单的啊,你看这里……一下那里……一下就好了啊0v0比起组装陷阱果然还是把陷阱装在什么地方更需要研究吧以我们家为例因为小偷先生八成不会走大门口所以是从一楼的窗户开始唔唔唔(被纳鲁捂住嘴拉走)


纳鲁鲁:0w<保密了哟☆!


“拿着,猎物的骨头都他妈硬得很,你能全敲碎?你是大猩猩吗?别跟大猩猩似的没出息,给我用剑找到骨头的缝隙,狠狠戳进去。”

以及岁魈师父原来也会爆个粗口之类的……果然因为师父的师父是粗鲁的赏金猎人吗……

朝灵好看的脸配上粗口总觉得微妙(′・ω・`)……反差萌?

话说起来师傅和师父小狼先生有没有什么喜好呢比如一定是师父绝对不用师傅混用之类的。

以及看到大猩猩我就会想到美洲然后就会出戏_(:з」∠)_如果是巨大猿猴估计不会……真是奇怪的出戏点||||


怎么说呢,幼童天赋的体现却仿佛只是追逐灵感和存于物象中精灵的语言真的是……有点童话XDDD虽然是个血腥的战斗故事还是有点童话呢。

童话我可是很喜欢的XD

    “……反正吧,叫你远远地动脑子你不肯,非要和那些家伙挨近玩,就得比一般人更难打死。”
  “什么是‘一半人’?”
  “捋直舌头说话!‘般’!”
  “板!”
  “般!”
  “吧!”
  “……”
  “斑!”
  “差不多了,一般人就是我这样的人,被巨齿狼拍一巴掌就会死,你呢,至少得挨两巴掌,不然不准死。”

喜欢这样无聊但是可爱的对话啦!XDDD


02

好像叫天狼星。

说不定差点要叫做女神之眼或者恶魔了吗……不过大概师父不会这么乱来吧XD

幼童得意地咧嘴,又顺顺当当噗嗤一声,将齿剑塞进身后剑鞘。在旁人眼里,就像郑重其事高举双手,拿它自插了脖颈。

XDDD想象了一下,果然是无论几岁来做都很奇妙的动作呢。

不知道现在的天狼先生有没有锻炼出丢剑出去用剑鞘接住这么高超的技术……唔这个大概要点杂耍吗(沉思……)

看这篇的时候也被幻觉绕啊绕,最后只觉得小狼先生眼中的世界更加清晰了一点……和野外红区果然好危险的感觉呢XD|||

03

这篇紧接着02篇的醉香草事件的尾巴,接了个拔草的任务,莫名有了一种看RPG游戏流程的感觉XD

NPC死光啦!

到最后信息也是少得可怜,就算能大概推断发生了什么,却也不太清楚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但是适量的留白……大概能想象一个植物学家为了患病的爱妻之类的故事?XDDD不过比起那些说的俗套了的故事这样一个单纯的切入点,一场孤单舞台的场景剧,体现一下小小狼先生的那份不同的内在,也足够啦XD

需要的不过这么多而已XD其他的抹消掉就好。

唔不过因为我个人总觉得,会有那么强烈的排除意识的话果然本性本身就是更偏好杀戮吗……

不知道是对所有的生物,还是ONLY人类,因为到了野外红区很多人类赖以生存的东西都会变得没用呢,甚至还不能吃(。)


【我也打个TBC可好XD?】


点评

柯莉太棒了!等我睡醒了回!  发表于 2015-4-14 05:26

评分

参与人数 3携带金 +10 存在感 +2 收起 理由
雷古勒斯 + 1 当时我就震惊了
夜霾 + 10 认真回帖奖励
天狼 + 1 当时我就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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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猎人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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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⑤⑨⑨的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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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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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流野外生存潜行生物学C剑S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05: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5-4-15 08:57 编辑

尼恩格兰觅食记。

23

  来尼恩格兰第一日,几乎整天都在为协会问题奔波——克里根·麦恩波不见人影;昔日的联络人赶了十二年马车,有没有指望也不好说;剩余的时间都用来探查,直到半夜才有回音。
  结果出乎意料,可也不算太坏。
  N3的赏金猎人协会拒绝接收他们,但同时又将一条特殊的委托交给他们——时茵分会长与恶魔有牵扯,严重破坏了协会的利益,需要让其“消失”。
  当然,总部并不提供任何支援,不过希望他们能尽快赶到时茵。
  尽管如此——
  又能和师父一起旅行了,那不是一件很棒的事吗?
  最初的愤慨逐渐退去,天狼心中浮出很多窃喜。
  可他又非常心疼,一想到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克里根·麦恩波不需要出面,就又一次成功驱逐了他们。
  师父虽然也认同这是最好的选择,但真的甘心吗?很久以前,他带着还是婴儿的天狼逃出尼恩格兰,不也因为那是最好的选择?
  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天狼觉得心里堵堵的,并不憋屈……只是难过。无论把剑练得多好,他的能力都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是来自城市的攻击。对他们而言,承受这种攻击是理所应当的。
  即使是他们出生的城市。
  他什么也做不到,只能默默陪在师父旁边。岁魈会因为他的陪伴感觉好过点吗?他也不知道。
  岁魈非常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发展,仿佛它就和道理一样,是理所当然应该接受的。
  大概师父真的没有不开心,天狼把这件事想到自己身上,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可那是师父呀,对城市有感情的师父,懂得人的感情,会用感情当筹码的师父。
  拿别人的感情当筹码,和付出自己的感情,那又是两码事了。
  只是因为经历这件事的是师父,天狼才格外不开心。即使师父不觉得不好,他也会为师父难过。
  他期待新的旅行,但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哇啊!果然有好多大山羊!”
  天狼趴在墙头,两眼放光地瞧着院墙中的羊圈,里头或站或卧,约有十几头大大小小的山羊。
  这是尼恩格兰西城区著名的小食街,其中最大的旅馆后头就是这样的景象。
  山羊们身上脏兮兮的,毕竟这里的环境比野外差得多了。即使如此它们仍然雄赳气昂地挺着羊角,淡定咀嚼槽中饲料。
  “很快就会被吃掉了,真可怜。”
  虽然如此,想到烤羊肉的香味,天狼又咽了咽口水,瞧向旁边和他一起趴墙的岁魈。
  “师父!”
  “嗯?”
  “辣羊肉好吃吗?”
  “吃了就知道。”
  “可是有点可怕!红通通的,跟蝎菇一样!”
  “哈,蝎菇可不能跟尼恩格兰的大辣椒比。”
  “咦?”
  “吃了蝎菇,腿一蹬就死,哪像大辣椒的劲头可以保持一整夜。”
  “一、一整夜!?”
  “可不是吗,比白天还精神。”
  “真的啊?”
  “不骗你。”
  天狼擦掉嘴边的口水,决定去吃那盘红通通的东西。

  他坚持吃完了一盘辣子羊肉,由于兜帽盖着脸,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但他一声不吭坐在那里,直到岁魈结帐,两人走出酒馆。
  “哟……”猎人还没说完,少年就猛地跑向酒馆旁边的巷子,嗖嗖嗖爬到房顶。
  在整条街道的上空狂奔,绕着小食街蹦了三圈。
  “……”
  等他终于停下,坐在岁魈身旁。猎人把水囊递给他,少年咕噜噜一口全喝干了。
  “感觉怎样?”
  少年泪眼婆裟望向师父,整张脸涨得通红,头发完全湿透了,却闪着黑眼睛,将胸口敲得咚咚响:
  “带台伊含——!排四!”(翻译:再来一盘!没事)
  “……”
  岁魈拍拍他的头:“好样的,是尼恩格兰汉子。”
  天狼高兴得用两只手轮流锤胸口,嘴里乌拉乌拉叫嚷,岁魈也听不懂了。

  大辣椒可真辣,辣得人浑身舒爽。就是舌头好像肿了起来,麻麻的不听话,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但岁魈夸他是尼恩格兰的汉子,少年特别开心,一下子觉得自己长高了,身上轻飘飘,肯定是大辣椒的作用。
  真了不起啊!
  他擦了擦眼泪——也可能是脸上的汗,望向远处,让心情平静下来。清凉的秋风会慢慢将辣椒的燥热带走,辣羊肉虽然好吃,可舌头找不到家就不好了。
  天狼砸了咂嘴,安静地坐在那里。羊肉和辣椒的香气飘满整条街道,即使在房顶上也可以闻到。
  小食街算不得整洁的地方,青灰色的街道上杂七杂八摆了许多小摊,人来人往,喧闹不已。
  房子大都是旧的,颜色要更深一些,其中也夹杂了临时搭建的木头棚屋,以及本来应该鲜亮,却因油渍蒙尘的招牌。
  多么热闹啊,但是看到这样的景象,在那些声音的围绕下,他就懒懒地想睡着了。
  真是奇怪的城市。

  ——第二日,他们在城里逛了一整天,吃遍各种小吃。

  黄昏时分,天狼啃着面饼,觉得肚子有些饱,但对街的老头正在吹糖块——金灿灿的糖汁被吹得鼓了起来,变成大山羊、恐爪兽,还有圆滚滚的魔物形象,都是尼恩格兰城外山区常见的魔物。
  好可爱!
  他强撑着吃面饼,同时一眨不眨盯着对面的小摊,烦恼着究竟该不该再吃几个糖块。
  那些糖做的魔物外皮看起来脆脆的,一口咬下去会粘在脸上……呜哇,师父也吃几个就好了。
  他心不在焉吃面饼,全神贯注看糖块,一不留神撞到一个人身上。
  当然是别人撞了他,可他站在路中间,被人撞到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对方走得很急,那一撞直接让他打了几个趔趄,差一点栽倒在卖糖块的老头摊位前。老头一下子就发怒了,挥着手里糖做的黏蛙,冲前面那人喊:“米修斯,你这杂碎!女神的屁股压到你的狗眼了?给老子站住!”
  名为米修斯的壮汉闻言停下脚步,有些不耐烦地回头:“啥事啊,艾伦老头?俺赶着干活呢!”
  “去你妈的活!你他妈能接到几级的活?多了不起?还跟老子神气?老子红区剁的魔物比你吃的羊腿还多!你他妈撞老子的客人?赶紧扶起来,给他买个羊糖球!”
  天狼本来没跌倒,一听这话立刻啪嗒扑倒在地。
  那壮汉“啧”了一声:“你也别太横了,艾伦老头!平时咱们给你几分面子,那是看你年纪大不计较。你倒是真得瑟起来了?红区?嘿!快入土的老东西也敢吹嘘红区!反正蓝减的兔子都跟红区的兔子长得不一样,哈!实话跟你讲,俺老早看你不顺眼,要不是兄弟拦着,你那破摊能摆到现在?”
  他冷笑一声,头也不回扬长而去。任凭老艾伦举着糖黏蛙原地跳脚。
  天狼一骨碌爬起来,四处找岁魈。
  “师父!师父!”他指着老艾伦的小摊说,“我要吃这个!”

  最后他们买了一大把糖做的山羊和魔物,老艾伦气呼呼地抱怨:
  “现在的年轻人啊,愈发不像话!赏金猎人了不起么?赏金猎人,去他妈的!克里根·麦恩波是他妈的老混账,底下教一票小混账!老子是把徽章扔大裂谷沟里了,要不然他敢在老子面前横?去他妈的!”
  天狼学着他的语气:“去他妈的!”
  老头一高兴,多送了块糖爪子给他。

  “艾伦·麦威……以前整个协会里没人不认识他,想不到现在跑大街上卖糖球了。”
  “好吃!”
  “你看他怎么样?”岁魈瞧着手中发亮的大肚子糖蜥蜴,“米修斯?”
  “不高级!”天狼吃得满嘴都是糖。
  “哈,艾伦·麦威脾气不好,奚落别人最是拿手,他的话你不能全信。我看米修斯一身蛮肉,合法良民是做不来了,他的任务搞不好有点看头。”
  “唔?”天狼说,“那去看!师父快吃!我一个人吃不完!”
  “……”
  拿着一大把带棍的糖球,确实不好工作,岁魈只好和天狼一起努力把它们吃完。

  等他们找到米修斯·克鲁奇的家,已经是半夜了。
  虽然可以翻窗子,但岁魈选择了敲门,咚咚咚,咚咚咚,敲得非常粗鲁,要不是邻里甚远,搞不好米修斯还没开门,左邻右舍就会有鸡蛋砸过来了。
  他淡定地站在门口,咚咚咚,咚咚咚!不说一句话。
  这声音孤单地回想在安静的院落中,显得有些诡异。别说赏金猎人,即使只是个平民,也会对这样的叩门声有所警觉吧?
  但米修斯却来应了门,他似乎根本没睡,好似很平常一样开了门,仿佛本来就等待着什么人。
  门外的黑色斗篷让他一愣,然后岁魈伸出手,搭在他的双肩,咯嚓两声——壮汉的肩膀被卸断了。
  他未及叫喊,身体已经被摞倒,又是咯嚓两声,膝盖关节错位。
  狩猎者的匕首尖对准壮汉的眼珠,使那惨叫戛然而止。
  “乖,”岁魈说,“别叫。”
  “谁……你谁?”米修斯的面孔因为痛苦而扭曲,“报上名来,俺……俺得晓得你的身份!。”
  “本来我有一个身份。”狩猎者轻笑,“但现在它不被承认,我只好借用你的身份,所以我是谁,反而不重要了。”
  “什么……你说什么……”
  匕首打了个转收入袖中,戴兜帽的人伸手在米修斯怀里摸索一阵,取出猎人徽章与执照。
  “你想干什么?”壮汉狂怒道,“那是俺的!还给俺!”
  “我只会借用很短的时间,”岁魈说,“之后就会还给你。如果你死了,我会将它们扔在尸体上,放心,我说到做到。”
  “……”
  “所以米修斯·克鲁奇先生,如果你珍惜自己的生命,最好不要忤逆我。”
  “混账……你……”
  “啊,混账,干我们这一行,最喜欢这么骂同行,因为我们太了解自己了。”岁魈笑着起身,围着他缓缓绕了一圈,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米修斯·克鲁奇先生,我想你肯定不愿意天天见到我,所以咱们最好一次把话说完,你的意见呢?”
  “可恶!俺要把你——”
  岁魈踩住他的喉咙,碾了几碾。
  “呃——咕——”
  “米修斯·克鲁奇先生,我不喜欢浪费时间。我们本来可以愉快地商讨问题。你若不这么愚蠢,谈话很快就能结束,不需要增加额外的节目。莫非那不是你希望看到的?当然,你是个追求刺激的赏金猎人,或许太过平和的谈话不能让你满足吧?”
  “咕呃……放开俺——”
  朝灵人的面容被兜帽隐藏,只有月光下依稀可见的嘴角微微上翘。
  “我给你两个选择,”他说,“失去你的左耳,或者永远失去你的右肘。前者比较痛,你知道,因为肩膀以下已经没有感觉了嘛。好了,选吧。然后我们再继续谈。”
  “……”
  “瞧瞧你的眼神。”狩猎人叹道,“你仍然不相信我。既然如此,我会割下你的左耳,以此证明我的诚意——我说的都是真的,对你的每一句都是真话。”
  “你敢!你敢!”壮汉吓得大叫,声音颤抖,几近哭腔,“俺兄弟就要来了,你做卑鄙的事,到时候要付出代价!”
  “很高兴听到这些。”岁魈说,“那么即使你死了,还有你的兄弟可以用。顺便可以拿你的尸体作为给他的诫告,非常不错,是个好主意。”
  “你,你……你别高兴得太早,他他可没那么容易——”
  匕首的光亮再一次闪现指尖,戴兜帽的人将其贴近米修斯的耳朵,壮汉吓得再次大叫起来:
  “不要!不要!”
  “啊,呻吟,我就把它当作欲迎还拒了。”
  “不要!放过俺!”壮汉吓得哭了起来,“俺啥都答应,别伤害俺!”
  “哈。”
  岁魈从茶几上抽出锦垫,覆在米修斯脸上,以防血液乱溅,然后把他的耳朵割了下来。
  鲜血染红锦垫,猎人用干净的地方擦了擦手。
  “我确实是信守诺言的,”他轻声道,“哭吧,米修斯,叫得更大声一些,等你有了精神,我们再来谈论剩下的问题。那时请你做出第二个选择,是与我谈话,还是失去你的肘臂。”
  他擦着匕首,重新坐到沙发上。
  壮汉又哭又叫,完全沉浸在悲伤中了,但不久他就冷静了一些,抽抽搭搭道:“止血……俺要止血,不然会死的!”
  “哦,你不想死?”
  “饶命啊!”他哀求道,“要问什么就问罢!放俺一条活路罢!”
  “失去一只耳朵而已,死不了。”岁魈柔声说,“血流很快就会停止了,如果你肯听话,我还会替你包扎伤口,别怕。”
  “嗯……嗯……!”
  “那么,既然你选择了谈话,我必须要求你诚实,就像我……我对你说的每一句都不是谎言。你能做到吗?”
  米修斯·克鲁奇点头如捣蒜,将地板磕得笃笃响。
  “其实,我来找你本是一件好事……我想用你的徽章,替你完成最近的一桩委托。”
  “啥?”
  “正如刚才所说,我的身份不被承认,所以要得到协会的工作,我必须借用其他人的身份。你的徽章,你的执照,暂时为我所用,但我完成的委托会算成你的功劳。这难道不好吗?”
  “……为什么?”米修斯问,“你为什么这么做?”
  “只是想做罢了。”
  “那你怎么不早说!”壮汉气得大吼,“你早告诉俺!俺能不答应吗?”
  “你不给我机会。”狩猎者遗憾地说,“你拒绝与我交谈。”
  “……”
  “米修斯·克鲁奇先生,那么请告诉我,你最近的一桩委托是什么?”
  他问了这个问题,而壮汉的眼神闪烁起来。
  “不愿意回答吗?”
  “不!不!”米修斯忙道,“俺在想怎么说!”
  “结论呢?”
  “咳!”壮汉痛心回答,“俺……俺在追踪一个人……”
  “是谁?”
  “莱斯利·罗德斯特伦,他叫这个名字……嘶,痛痛……他也是赏金猎人,不过一年前就吊销徽章和执照了……”
  “怎么回事?”
  “他……他打伤了一个贵族,被剥夺市民身份,遣送到采石场挖矿啦!可近来又回来了,雇主不放心,就想要他的命……”
  “你刚才说,‘追踪一个人’,而不是‘杀死这个人’。”
  “呃,唉……告诉你也不要紧……”米修斯粗声粗气道,“他身上有‘炙热之心’!雇主想拿回那玩意!”
  “……”
  “你知道那玩意是什么吧?‘炙热之心’……世上最贵重的红宝石!……从魔物肚子里挖出来的!”
  “是的,我知道。”沉默片刻,岁魈才回答。
  “哈哈哈,后悔了吗?这可是个扎手的任务!趁早放弃吧!俺实在后悔答应这样的蠢事!对方可是莱斯利·罗德斯特伦啊!”
  “你的忠告我收下了。”狩猎者说,“果然没让我看错,任务十分有趣,米修斯。”

  炙热之心,莱斯利·罗德斯特伦,这将是他们送给这座城的礼物。

  城市无知无觉,然而总有人会记住。


注:哈哈,看过的人肯定知道,这就是羁绊活动提到的任务……由于是坑我就不放出链接了。(羞耻)
说起来,一定是因为大部分讨论食物的缘故,写着一点都不累!
拷打没有用心写。打壮汉根本用心不起来。

评分

参与人数 6存在感 +6 收起 理由
塞缇丝 + 1 效果拔群
柯瑞森特 + 1
雷古勒斯 + 1 治愈系
达兰克 + 1 效果拔群
艾薇安 + 1 莱斯利莱斯利莱斯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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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猎人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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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⑤⑨⑨的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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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5 04: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5-4-15 08:58 编辑

糟糕!还是得把这个坑的链接放出来。或者看艾薇的视角。或者其实不看也行,反正只有前半段,几个人名的关系绕清楚了就没问题了。

24

  “炙热之心”是产自大裂谷火蜥蜴腹中的一种红宝石。它的珍贵在于形成条件的苛刻,以及凯芩皇后的婚礼为其震响的名声。
  然而凯芩·温斯特也好,格尼娅·罗德斯特伦也好,凡是拥有过它的人,最后都未能善终。
  虽然它的名字如此炙热,外表如此美丽,用来祝福人类的爱情仿佛再合适不过,可追根溯源,它不过是从孕育后代的母蜥腹中剖出的体液凝结物。那是以中止新生命的降临为代价,用鲜血和死亡换来的装饰价值。
  莱斯利·罗德斯特伦临死前说道,他这一生最后悔之事,便是让妹妹戴着它走进谢普家的大门。
  人心之炙热,石头未应分毫。
  而对另一颗炙热的心,他也只能用死亡来作回应。在鲜红旭日初升大地的时候,将生之火光燃尽。
  天狼目睹了这一切。他看到弩矢穿过这赏金猎人的太阳穴,迸放出艳丽的花瓣。
  这是他们在尼恩格兰做的最后一件事。

  “他还说了另一句话呢。”少年背着行囊走在路上,忽然讲了这么一句。
  “嗯?”岁魈边走边检查怀中的小物件,“你说什么?”
  “莱斯利啊,就是那个赏金猎人啊!”天狼道,“他不是说还有一件最幸运的事嘛?”
  “我可没想到那家伙临死前还会唠叨。”岁魈满不在乎回答,“幸运也好,不幸也罢,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可是师父,”少年说,“他说的最幸运的事,难道不是指弗里曼吗?”
  “啊?”
  “虽然口里不说,那家伙对弗里曼·谢普还是非常在乎的吧,弗里曼的心意让他觉得很满意,所以他才高高兴兴去死嘛?”
  “……你从哪里学到的?”
  “学到什么,师父?”
  “心意?是谁教给你的?城里的人互相唬弄的玩意,咱们看懂了就行,你可别自己把脑袋伸进套里。”
  “咦咦?什么意思,师父?”
  “哼,”岁魈冷笑一声,“心意?人的那种‘心意’最不能当一回事。”
  “为什么啊?”
  “你瞧,鸟给鸟跳舞,意思是‘跟我一起生孩子吧’,人向人表示好感,意思可没那么简单。”
  “不是喜欢的意思吗?”
  “喜欢?光是这一个词,你知道有多少含义?‘我喜欢你,想要和你睡觉’‘我喜欢你,所以你欠我了’‘我喜欢你,请多给我一枚金币’‘我喜欢你,你得原谅我’‘我喜欢你,打算跟你生个孩子’……”
  “哇!”天狼听得头晕。
  “这是很奇怪的,”岁魈说,“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表示喜欢,后者往往会有错觉,‘这个人会待我很好’,但实际上,表达好感的那一方却是收获利益的一方。”
  “什么?什么?”天狼说,“师父你喜欢我吗?”
  “……”岁魈狠狠敲了他的头。
  “我们与城市中的人不同,”猎人说,“他们的言语是他们的武器,诱惑的后面必有陷阱。所以不要把他们的花言巧语当真,更不用提所谓好感,都不值钱。”
  “可是——”
  “这一次的任务还没有让你看清楚吗?弗里曼·谢普对格尼娅·罗德斯特伦示好,准备和她结婚,真正觊觎的却是她的兄弟。求婚的行为只是手段,一个曲折的手段。可惜他让格尼娅死了,这个计划不得不戛然而止,但他死前又对莱斯利·罗德斯特伦表白,动摇了对方的心志,莱斯利一时糊涂才心甘情愿随他去死。”
  “不是那样啊,师父,我觉得莱斯利也喜欢弗里曼,虽然他没有说出来——既然不说出来那就没有什么目的呀!”
  “可能他是这样,但我们讨论的是‘表达好感’在社交场合的作用,很显然弗里曼·谢普作为一个贵族,非常擅长用这种手段影响其他人,让罗德斯特伦兄妹跌入了他的陷阱。”
  “可他不是个废物吗?”天狼说,“弗里曼·谢普那么窝囊的人,哪里会设计陷阱啊?”
  “我说过了,‘言语’是他们的武器,谁能更巧妙地运用‘言语’,谁就能影响他人、控制他人。不管弗里曼·谢普自身性格有多窝囊,他生活在一个巧言令色的环境里,耳濡目染谢普家族复杂的生活方式,自然比身为平民的罗德斯特伦兄妹更擅长这一套。”
  “但他死啦!”
  “莱斯利也死了。”岁魈说,“他不是如愿以偿了吗?”
  “这太奇怪了,为什么要死才能如愿以偿?”
  “他没有能力在活着的时候实现愿望,但他的表白确实剥夺了莱斯利的生念。其中原因很复杂,莱斯利认为妹妹的死是自己的错,因为他疏忽了弗里曼的‘心意’,导致格尼娅被虚伪的求婚所欺骗。但弗里曼的表白有什么效果呢?‘我喜欢你,你得原谅我’,然后自杀。很好,在莱斯利看来,又有一个人因他而死了。身边亲近的人都被他害死,他怎么好意思自己活下去?于是结果你也看到了。”
  “……不对吧?!”
  “哪儿不对?”
  “总、总之!不对吧?!”
  “可别以为死了就吃亏,死了就是受害人。人太容易死了,他们的性命本身没多大价值,有价值的是关系网,是他们施加在别人身上的影响。一个人死了,他的影响力可能会立刻明面化,然后才是他的价值。弗里曼·谢普活着是个窝囊废,娶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又让新娘死在新婚当夜,不仅丢尽家族面子,得了疯病,还让觊觎的目标憎恨自己。以他的出身居然能窝囊成那样也是罕见。可他一死呢?他的过错似乎全被原谅了,莱斯利也不恨他了,甚至觉得觊觎自己求而不得是一件很凄美的事,心甘情愿随他去见女神了,哈!”
  “不对!师父怎么知道弗里曼会希望莱斯利也去死?”
  “这个嘛……”岁魈抚了抚下巴,“不管他希不希望,这都是既成事实。”
  “那如果他本来不希望,莱斯利却死了,那不是他失败了吗?”
  “他已经是个死人,还谈什么希望?”
  “那莱斯利去不去死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莱斯利因为他的缘故才决定去死,这对他难道不是宽慰?至少他投入的感情有了回报。”
  “谁会希望这样的回报啊?”
  “谁知道呢,我们都不是他,不知道他心中究竟怎么想。但以既成事实而言,莱斯利的行为让他不再窝囊,他用表白打动莱斯利,又用自己的死亡挽回了局面。”
  “他可没有亲自表白啊!”
  “不,”岁魈说,“当格尼娅·罗德斯特伦在婚礼当夜死去,他以为自己的欲望暴露,那么莱斯利得知真相也不过是时间问题了。不管是谁告诉莱斯利,都与他亲自表白无二。”
  “为什么?!”
  “因为那是‘交际’行为,交际行为不论手段,只看目的。不管由谁来告诉莱斯利·罗德斯特伦,他才是被谢普家的继承人真正觊觎的那一个,这场交际都达到了目的。诚然,弗里曼的举止也许是无意识的,但仍不可否认它们在交际中的效果。”
  “……”
  “这是只有人类才具备的行为。森林里的动物从不会纠结这些,对吧?需要伴侣就婚配,生出小崽就养,小崽长大了或是反哺,或是反占为王。没有哪只猴子会说——‘爸爸我喜欢你,所以不抢你的王位’——你见过这种猴子吗?”
  “没、没有……”
  “动物的行为由他们的关系决定,人的行为却由具体利益来决定,‘感情’也是利益之一。所以你要注意,在城市里混久了可能会被他们绕糊涂,必须随时看清楚后果。”
  “但,但是师父……”
  “嗯?”
  “我喜欢师父呀,那我想要什么?”
  “……你够了啊!”岁魈狠狠地又一次打了他的头,“每次不想训练就说喜欢我,跟你说没用!今天就算了,明天该跑多少圈还是得跑!”
  “呜哇!”

  就算岁魈讲了那么多,天狼还是没懂。
  他只知道弗里曼·谢普和莱斯利·罗德斯特伦互相都非常在意,至于是“喜欢”还是别的,他并未分辨。
  人和人之间有一根线,这是他在城市里观察的结果。所有的线都有生命,会生病,会受伤。如果一个人死了,线会断掉,发出悲鸣。
  线的病痛和消陨会影响到两头的人类,其效果由线的粗细来判断。
  格尼娅·罗德斯特伦已经死了,他看不到她与其他人之间的线。
  但弗里曼与莱斯利,弗里曼与其表兄赞法尼亚,莱斯利与赞法尼亚,他们彼此之间同样有线相连。
  莱斯利和赞法尼亚的线非常细,又细又淡,而和弗里曼之间的线很粗。当天狼见到他们的时候,他感觉那根线病得厉害,不住发出痛苦的声音。
  弗里曼和赞法尼亚之间也有一根不粗不细的线,在弗里曼那头比较粗,赞法尼亚那头则细。
  那名少爷非常看重身边的人,但他身边的人却不一定看重他。
  当弗里曼和莱斯利见面的时候,他们之间的线剧烈震颤起来,抖动的幅度太大,从旁看着简直怀疑中间会不会断开。
  弗里曼·谢普用莱斯利的匕首自尽,他那头的线仿佛被火焰灼烧,发出闷闷的光亮,和周围的烈火一样,化为灰烬飞散到空中。
  那个时候,莱斯利整个人仿佛也随之枯竭了。
  那就是“心意”啊,少年是这么认为的。确实将对方装在心中,才会为此燃烧生命。
  是不是“好感”,是不是“喜欢”,那又如何呢?
  即使一句话也不说,那样的感情,难道对方会完全接收不到吗?
  他确实没有见过动物因为表白而改变行为,可动物的感情也有深浅之分,那却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当巢穴被袭击时,有的母兽会奋不顾身保护幼崽,甚至不惜牺牲自己,而有的母兽懂得明哲保身,气愤一阵也就算了。
  越聪明的动物,越会感受喜悦和悲伤。
  人类虽然身体柔弱,但头脑非常聪明,他们的感情不比森林的动物差,可是……师父说得也许是对的,如果他们太聪明,感情对他们影响太大,那当然也可以作为一种“利益”。
  “在意”不止有喜欢,“在意”还包括憎恨,还有慢慢积累起来的不甘……会让一个人难以克制地将目光投放在另一个人身上。
  而这些都是可以培养的。
  他见过师父的手段,知道那些无形的东西可以将人牢牢绑起来,不需要陷阱绳也跑不掉。
  他不擅长这些,就像不擅长用陷阱捕捉猛兽和魔物,他同样不擅长用无形的陷阱捕捉人类。
  他只能体会最简单的东西,就像师父将那些人牢牢套住时,他从他们身上感受出种种情绪。
  他知道哪些是执着,哪些是寡淡,哪些是沉在深处的,哪些只浮在表面。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开始懂得分辨这些。
  尽管他只会分辨这些。
  可这些东西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它们就在他眼前。天狼看到了它们,他无法否认它们。
  然而它们在天狼眼中,与在岁魈眼中,显然是两种形态。
  天狼感到很困惑,但他无法说服岁魈,他也不知道自己和师父究竟谁是对的。
  ——感情存在,却不可信任,因为它随时会随其它利益的变化而变动。
  ——感情本身是控制人的东西,如果对它太过确信,那么自己就要小心是否深陷危机了。
  ——我们和城市中的人不同。
  是啊!天狼想,管他呢,反正我们不同!

  岁魈举例子的时候说了那么多“喜欢”,但没有一个是天狼体会的“喜欢”。
  他对师父说喜欢,并没有想借此得到什么,也不是偷懒不想训练……偷得了懒才怪呢!
  只是想说就说了。
  师父非常可爱,比圆滚滚的兔子还要可爱,每当师父发脾气,天狼一方面急得团团转,想知道怎样让师父不生气,另一方面又喜欢看师父生气的表情。皱起的眉头,咬起的牙齿,时不时瞪他一眼,都叫他情不自禁心花怒放:
  “喜欢师父!”
  “撒娇也没用!”
  师父特别好看。天狼觉得从山顶上看到的日出很好看——成片的云朵镀上金色的阴影,浅白的天色一层层泛出蓝调,在朝霞的空隙里蓝得如宝石一般璀璨。这些美景让他移不开眼睛,但师父往前一站,远处天光就黯然失色了。
  “喜欢师父!”
  “……早餐只有那么多,没吃饱就自己打猎回来烤。”
  他觉得只要和师父一起就很开心。就算不开心,只要多看几眼师父,或者挨着师父坐一会儿也就消气了。
  他不知道其它的动物是不是和他一样,对抚养自己的同类有这种感情。大鸟会把长了翅膀的小鸟赶出巢穴,成年的狐狸也会另外组建家族。而城市的人类会养狗一辈子,在狗的眼里,抚养它的主人就是自己的同类,但狗一旦被主人丢弃,它也可以迅速对另一名主人摇起尾巴来。
  他可以试着和动物沟通食物的问题,然而感情的问题根本没法交流。
  他偷偷观察人类,知道人类之间有各种感情的维系,可他们与自己也是不一样的。
  怎么可能一样?师父只有一个呀。
  就像种子会自己发芽,小鱼会自己长大,天狼喜欢师父,是和月亮升上天空一样自然的事情。
  师父当然也喜欢自己,天狼想,那是和太阳升上天空一样自然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就一点都不烦恼了。

  “师父!”
  “什么事?”
  “喜欢师父!”
  “……”
  “师父!”
  “没事不要吵,我忙着呢。”
  “大山羊!”
  岁魈收起手上的工具,随着少年的手指望去,只见前面的峭壁上有一群正在爬山的大山羊。
  它们一只跟着一只,非常敏捷地跳上一块块岩石,在山缝间左拐右拐,很快爬到高处。
  “我们也跟上去吧!说不定还能遇上!”
  “……会把你踹下来。”
  “为什么啊?以前没见过大山羊爬山呢!师父怎么知道它们会把我踹下来?”
  “哼,尼恩格兰的山,哪座我没爬过?”
  “什么!师父被踹过吗?!”
  “不,我见过它们踹豹子。”
  “咦?!”
  “有一种褐色的云豹,潜伏在山石中间,专门袭击大山羊。那次我是要采一些药草,恰好路过一块山壁,就见头羊一蹦,蹦到云豹头顶,然后其它山羊一个接一个蹦到它头顶……可怜的豹子硬生生被踹下山了。”
  “……好厉害啊!”
  “所以我们不能惹大山羊。”
  “大山羊好厉害啊!”
  “但通常情况下,山羊不是云豹的对手,那一群羊只是运气比较好,有个机智的头领。”
  “这么说的话,上面那群羊也不见得知道怎么踹我们。”
  “万一它们的头领机智呢?”
  “要是能和它们说话就好了!想和山羊做朋友!”
  “假如在尼恩格兰待长一些,说不定可以学会山羊话。”
  “可师父以前住了那么久也没学会啊。”
  “那时又没有你。”
  “咦?”
  “除了你这种小不点,谁还会把自己当野兽,想跑去学山羊话?”
  “我才不是小不点!我都长这么——大了——!”
  天狼挥起双臂,张开一个很大的圆。


注:十二岁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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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5 10: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5-4-15 11:16 编辑
柯瑞森特 发表于 2015-4-14 02:30
我看了眼金额,过来偷偷回一个帖子好了。

(′・ω・`)把我看过的几章比较有印象的说一下好了 ...

柯莉好棒!!!看柯莉的感想超有趣!!

我也用柯莉的格式来回一下!

01

原始的力量能被感觉到太好啦!

黑暗和火焰其实不是营火喔,或者说不是真实的营火描写,而是意识(记忆)中的东西。当然肯定会受到营火的影响,因为想起最初的记忆,就只有火光和外界的漆黑了。

我想尝试用它来描写某种意象,也算是原始本能。火光代表明面化的、活动的一面,黑暗则是潜伏的、未知的一面。
然后在故事开头的时候,那些火光当然就是杀意和战斗驱使的快乐啦!柯莉猜得对!

风是无形的推动力,所以会感觉是风,因为它很暴烈——嗖嗖嗖就把人的情绪卷起来了,仿佛身体里刮起了风一样。就像平时把拳头一握,也会感到经络里看不见的东西从心脏直接贯通到手指吧?是非常直接的体感描述!

至于种子,那是师父呀!

陷阱的部分我稍微细说!

如果只是普通意义上的捕捉人类,就算用陷阱我大概也不会感到挫败吧。

魔物与猛兽的动作非常快,力量也很大,仅仅依靠陷阱作用其实是很有限的。比如捕兽夹合拢的一瞬,可以依靠反射避开(因为听到“咔哒”的声音),滚木和翻刺就更不用说了,它们从发动到撞上猎物需要的时间更长。而网绳类的陷阱,猎物可能依靠蛮力挣脱。

要捕获大型猎物,成功率最高最简单的陷阱是陷坑,但陷坑……很不好挖啊,不方便随身携带。

所以在我的设定里,最有效率的方式是通过观察猎物的习性和动作规律,选择合适的时机手动操控陷阱,比如师父用过的拉拽型陷阱绳——等猎物走到合适的位置,一脚下去踩实了,最好再走个神,绳子就腾空而起,一下子把它的脚绑住,让它不能移动。然后再利用弩机之类的慢慢在远处磨死它。

因为阿泽兰的魔物(以及和魔物实力相近的虚构猛兽)必须比三次元的猛兽厉害我才这样设定的。虽然也可以直接套用越南丛林战和生存手册提到的陷阱,不过一来那主要是对人的,二来生存手册大都是在没有碰到猛兽的情况下最低限度的自保生存,而我们不仅仅是自保,我们是捕猎者呀。所以设定复杂了一些。

其实以前我点了陷阱D,后来技能改革被删掉了。


师父在外很少爆粗口!对我会很不客气!喜欢师父骂我!!(高兴)

接下来师父和师傅的问题已经在群里说过啦。

三次元里我小时候也会和物品说话的!(并不是值得自豪的事)

后面还有很多无聊的对话,柯莉喜欢太好啦!!

02

其实不管怎样都会选天狼星!因为师父当时穿了一身狼皮斗篷,又把我裹在里面!但他还是会用随随便便的口气说,不为别的,就是傲娇嘛。(嘀嘀咕咕)

女神之眼就是岁星喔!

没有!没有练出接剑鞘那么复杂的技术!剑那么长!

03

对不起那个植物学家!本来要写他的!那天太晚了我就不想写了!后来本来想在夏维朗把他的故事补完,又没找到机会!

就,就这样留个白好了……!

要说偏好杀戮的话,对人类比较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人类看起来比较容易激起凌虐欲望?

而对动物和魔物,反正都是要打,该杀就杀,杀多了没用,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也不存在什么偏好。

虽说我处理人类问题偏向于抹消,可也不至于到见一个戳死一个的程度,这方面其实和对待动物是一样的呢。

不过,由于人类和动物差别太远了,当我渐渐熟悉人类社会,看待人类的方式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吧?在晓光和在夏维朗不同,在尼恩格兰又和在晓光不同。在时茵会有什么变化呢?我自己也很期待!

为了GP下次另起一层!不要原帖TBC啦!



等着下次的柯莉!!

点评

柯莉说得越多越高兴!!三话三话好期待!!  发表于 2015-4-15 12:55
哇!果然防小偷和抓野兽的陷阱是两种陷阱呢……回了好长谢谢小狼先生><不嫌弃我这样碎碎叨叨的读后感的话我就三话三话一起刷啦!昨天买完农艺学就刷动画去了这边没怎么刷了不然还可以多蹭一帖子呢(。  发表于 2015-4-15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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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5 23: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瑞森特 于 2015-4-16 02:19 编辑

04
我其实没有太懂这篇岁魈师父的逻辑呢……(′・ω・`)为什么有着斗篷还有东西看没有斗篷就不行了呢……就算是障眼的手法里面也是人啊,要攻击到人怎么都要攻击到斗篷啊……还是师父很纯粹地在刷少年心性呢?

不懂……

但是折断树枝打五下最后还是加餐太萌啦XD!

还有一个,师父说“我喜欢偷懒”又说“你不能学我”……到底是觉得狩猎【人】是便利的事呢还是比起狩猎魔兽要【不好】的事情呢?

可是住在红区的居民,完全不归阿尔洛皇帝管,也和远京朝灵没什么联系。不用遵循市民法,也不用纳税更不用维持特别复杂的人际关系……师父会觉得【不太好】不希望天狼先生也这样偷懒的话……是因为良心之类的吗?

顺便我可喜欢这篇里的墩墩了!描述根部新叶片蓬勃的生命力那段好棒啊!

05

 除了自己和师父,他平等地看待这个世界。

其实我超喜欢这句话www有种霸道www有种独占www又有着某种公正。

但是接下来这段内容……看起来比较难说吧(′・ω・`)

我看的时候就觉得有某种混乱……因为我家柯莉不也是小小的,世界在眼中超级奇异的孩子吗,所以我就经常会想什么是她知道的,什么是她知道知识然后推导得出来的,什么是她不知道的,什么是她会误会的……看天狼先生那几个将城市比喻成蜂窝啊,关于朝灵啊奴隶啊能不能吃的讨论我总有种奇怪的违和感……但是也说不上哪里不对……

或者该说是,蜂窝那么细致的知识点为什么小狼先生会知道呢?是为了吃蜂蜜然后岁魈师傅顺便教的吗?可是为什么要详细到蜜蜂是分工的呢?如果只是需要蜂蜜那么知道怎么熏走蜜蜂不就好了吗?还是要把蜂窝作为武器,作为陷阱所以?而且有窝的千万万,动物集团里分工的也不少,为什么直接比作了蜂窝呢,是因为某种密密麻麻上所以有相似度吗?如果更了解蜜蜂就会知道蜜蜂更有生来便如此分工的说法……但是这个比喻就显得又贴切又不贴切。总之……看这段我突然有了种小狼先生是昆虫专家的感觉呢w

感觉那就和人设好像有点微妙对不上了w|||||因为我总觉得小狼先生虽然生存在红区,了解动物,可能了解习性和捕猎的方法,但是毕竟年纪还小知识少(心虚地看了一眼自己的11C),能够帅气地和野兽战斗,或者说出他们的族群习性我都觉得很正常……因为那是经常看到,经常使用,观察总结可以得到的。但是蜜蜂的观察点太微妙了啊……不仅要把蜂窝打开,而且还要观察他们不同的样子……就算加上天性和能视微小之物的观察力,想要研究出工蜂侍奉女王蜂之类的规律也要一阵子的时间吧?而且为什么一定是女王蜂呢,那就还要看到生育相关了吧?……感觉那是总结成经验就几句话很好传授的东西,要说是无缘无故就跑去观察得来真的是……有点奇怪啊……

不知道是不是岁魈师父布置的观察课题,还是自己有养蜜蜂吃蜂蜜之类的呢?

唔不过我也没养过蜜蜂,可能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点吧w

再比如说,关于彩色的人,我也觉得非常……不好说。我开始以为是小狼先生知道彩色这个词语的违和,然后发现不对,虽然小狼先生和岁魈师父都是黑发黑眼,但是大自然是彩色的,他自然会知道什么是色彩……可是总觉得人身上瞳色和发色其实并不是特别明显,虽然特指过头发的五颜六色之后却用了彩色的人加以区分……是因为服饰也五彩斑斓,但是小狼先生师徒为了保护色所以穿的比较单调的原因吗?

不过我也说不好……也有可能只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_(:з」∠)_

我的感受性太奇怪了w||||

06

打戏好帅

所以说不管会不会魔法武技都要点到A啊骑士们!

追连载的时候我看到什么吟游诗人啊,歌唱之类的一般都是跳过的(……),刚刚才认真看了一次……其实也差不多是古神那一回事吧www虽然也有点异端,好像恶魔给与人类绝望就是神在收回自己曾经给与的一切一样……

这么小气的神要他做什么啦!(砸了机箱(等?!

这里恶狠狠就上去的小狼先生好可爱啊!XD

这篇的注竟然还提到了我!其实我第一眼看下来还蛮喜欢这个老头子的……但是在电纸书(……)上认真看了一遍之后又不那么喜欢的了。

感觉他就是一直在呛小狼先生,否认着小狼先生的所有见解,可是又只是在否认,完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也可能是相关信息不多吧(′・ω・`)总结一下果然是更接近一个疯疯癫癫的快死的老头子?不知道这份疯癫是不是大智若愚呢……

至于祈祷,比起只是合上手碎碎念柯莉也会努力想去做点什么的,哪怕只能多做一个护身符。

把可以做些什么的时间浪费在祈求鬼知道会不会垂怜的神迹上真是太浪费啦!

点评

小狼先生你的作息……  发表于 2015-4-16 09:38
还是等天亮了再说!  发表于 2015-4-16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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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流野外生存潜行生物学C剑S

 楼主| 发表于 2015-4-16 04: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5-4-16 14:00 编辑

……

25

  离开尼恩格兰城区,究竟该如何抵达时茵,岁魈一时也难以决定。
  从地图上看,时茵在大裂谷的另一面,那条巨大海峡阻隔了东西大陆的交通,要么设法跨过大裂谷,再翻越麦斯瑞维斯高原东部山脉,进入烬月森林的深处寻找那座花茵之城……
  要么对大裂谷采取绕道,北上进入麦斯瑞维斯高原的山区,往东横穿高原,再深入烬月森林。
  与气候温和的科科拉平原相比,麦斯瑞维斯山地凛冽的低温环境和辽阔的视野,孕育出独特的高山魔物群。它们以飞行类为主,体型比平原魔物更为庞大,且皮糙肉厚,组织性强,非常难以对付。
  高原上几乎全部由草甸覆盖,植株低矮,不足供人隐蔽身形。那些长翅膀的大东西在天上飞来飞去,哪儿有猎物一目了然。它们一只接一只冲下来捕捉目标的时候,底下的生物避无可避,只能被撕扯瓜分。
  岁魈年少时差一点丧命在那群家伙爪下,所以如果可能,他不大愿意从北路绕行。
  星芒圣域以北,直至沙尔拉河的发源地,正是它们活跃的区域。

  “那我们就从大裂谷底下走嘛!”天狼高高兴兴地说,“正好我也想看大裂谷!”
  “大裂谷有什么好看?”猎人的手指在羊皮地图上探出噗噗的声响,“又没有船。”
  “好多年以前没有船,谁知道现在有没有!说不定连桥都修出来啦!”少年兴奋道,“可以少走好多路!”
  “……除了我们没人需要在那儿走路,也不会有那么长的桥。”
  “哦!那我们去看一看啊!”
  “看什么?看有没有桥?还是有没有船?省省吧,那些需要过海的人,他们一般用飞艇。”
  “说不定有飞艇停在那里!”少年说,“要是正好撞到坐飞艇来找火蜥蜴的人,我们就可以逼他带我们直接去时茵啦!”
  “……你想得也太好了。”
  “去看一看嘛!”
  “就这么想看大裂谷?”
  “想!”
  岁魈叹口气:“白跑一趟也不怕?”
  “不赶时间!不怕!”
  天狼拍着胸肌回答。不赶时间。师父早就告诉他不用急。虽然名为吉末的朝灵少女担忧协会的发展势头,希望他们能快些赶到时茵,但尼恩格兰总部既然能气定神闲等着他们慢慢穿越红区,他们就更不必着急。
  师徒二人前几天吃遍了尼恩格兰小吃,又借别人的猎人徽章混了个任务,从协会拿到不少报酬,这才施施然离开城市,规划下一步路线。
  “时间倒是不赶……”岁魈撑着下巴,“行,你这么想去大裂谷,那咱们就去瞧瞧。”
  “师父最棒!”天狼欢呼。

  喀勒查大裂谷是大陆中部的一条巨大海峡,将整块大陆一分为二。
  从裂谷口到海峡边缘,只有十公里距离。沿岸栖息了许多魔物,大部分具备水陆两栖的习性。海峡与山地交界的裂缝可以通往地底深处,火蜥蜴一类的魔物将巢穴筑于其中。
  他们花了一天,穿过海岸丛林来到大裂谷边缘,天狼兴高采烈朝对面望去,一瞧就呆住了。
  只见浩浩汤汤的海水拍打着岸边礁石,更远处雾蒙蒙一片。
  不见水天交接,天空也是灰白的浓雾。
  那海水是深青色,愈远愈深,浓雾边缘溢出了不规则的黑色块,仿佛有巨大之物在底部游动。
  “怎么看不到对面?不是海峡吗?”
  “是海峡啊。”岁魈说,“谁说海峡就能看到对面?”
  “那海峡和海的区别在哪里嘛!”天狼泄气道,“反正都看不到头……”
  “看不见的地方还是有区别的。”岁魈也望着远处,“喀勒查再宽,也不能和真正的无限之海比。”
  “为什么?”
  “我们从裂谷口走到这里,花了一天时间。若徒步渡海,走过这片海峡也许需要三天。但假如在无限之海上行走,三十年都未必能到尽头。”
  “……哇哦?”
  “只是道听途说罢了,不过多少可以听听。”
  “那要是海面结了冰,我们花三天就能走过去了吧?!师父!”
  “……”
  岁魈望向前方扬了扬眉毛:“我可不这么认为。”
  “哇哦!哇哦!哇哦!——师父!——师父!那是什么?!”
  巨大的帘幕从海面腾起,好似瀑布一般,数不清的水流在雾中溅起浪花。那灰白的雾更浓了,却掩不住小山一样的身影,黑色轮廓逐渐从水帘中现出形象。
  五条巨蛇并立海中!
  不……并不是蛇,这些生物脖颈很长,不似蛇随意扭曲,而是弯出一个流畅的弧度。五条脖子亲密地靠在一起,并不彼此交缠。天狼发现它的五个脑袋分别探往五个不同的方向,而脖子底部的距离几乎不变。
  “这是它有五个头!”
  少年震惊地瞧着海中奇景。五首怪蛇引颈向上,发出悠远的嚎叫,那声音在海面扩散,激起了鱼鳞般的浪涛,一层层拍打礁石。
  海风更大了,带来呜咽的回荡,好似贝壳里听到的声响,却比那宏大数千倍。
  哗啦!哗啦!哗啦!
  巨大帘幕一个接一个从海里腾起,出现了更多五头蛇,有大有小。它们响应着第一只同类的鸣唤,与它一样引颈向上发出鸣叫。
  此起彼伏的韵律,让整片海域的浪花组成了歌谣,海风湿起来了,像水一样扑打在人的脸上。
  稍小的五头蛇开始在海里嬉戏。它们细长的脖颈弯曲扎进海面,黑乎乎的身体随性拍打海水,溅起高高的水柱,落在同伴头上。
  “好厉害啊!那么大的东西!比费伦江的大鱼要大多啦!”
  “这片海峡中,恐怕这样的生物数不胜数。”
  “那是魔物吗,师父?”
  “谁知道呢。不管是不是魔物,在它们眼里人类都与蚊虫一样,轻轻松松就能碾死。”
  “唔!这样的话,结了冰也不能去海面上走,不然五头蛇一抬脑袋就把我们吞进去了!”
  “你可以放心,喀勒查大裂谷从来不结冰。”
  “这样啊!”
  他们在海岸边看了大半天,直到夕阳西沉,五头蛇怪们才沉入海中。红光映照下,海水颜色变得更为深暗,仿佛夜空沉在里面,等待太阳落下后才会如海蛇一样拔水而出。
  大裂谷确实没有办法过去,附近也没有见到其它人。现在是深秋,火蜥蜴已经回到地下了,红区地广人稀,要与狩猎其它魔物的猎人碰上面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们简单扎了个营,打算隔日北上,老老实实爬到高原,穿越那片危险区域。
  与无限之海中的生物相比,山地的魔物再恶劣,毕竟也是能打上一打,拼上一拼的,对他们来说亲切多了。

  在前往山地的路上,他们又在蓝减区好好补给了一番。

  即将走到麦斯瑞维斯高原山下的时候,一只钜羊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羊!”看到巨大的角,天狼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钜羊是魔物,身高通常有两至三米,长着羊头,但面目比大山羊要狰狞许多,头顶一对巨大坚硬的羊角,双足落地,前肢分出四根手指,指爪尖锐。
  虽然可以拿东西,但它们更偏好用那双爪子攻击与自己身形相仿的对手,包括其它钜羊。而面对体型更小的生物,它们喜欢横冲直撞,使用蛮力和头角猛击对方,后足铁蹄也是有力的武器。
  “落单的羊喔。”岁魈吹了声口哨,“瞧,用两条腿走路,跟你似的,是不是想上去学山羊话?”
  “想!”天狼高兴地说,“长得可爱!”
  “那就让它留下。”猎人哼笑,“三米高的钜羊,揍到它教你说山羊话,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
  天狼欢快地扔下行囊跑过去,对钜羊高声打了个呼哨。
  魔物正在左顾右盼,一扭头看到了他,立刻在鼻子里喷出白气,风风火火朝他撞来。
  “你好!你好!你好!”
  少年开心地挥舞胳膊,头发被钜羊冲刺带起的风吹动,轻巧跳到旁边,让钜羊从眼前冲过,然后他反过来去追那头停不下脚步的钜羊,拔剑刺向魔物的脚踝。
  魔物外皮坚硬,而剑是很脆弱的东西。若以蛮力挥砍,只会如砍树一般,运气好能砍一道浅痕,否则不是弹开,就是直接卷了刃。
  虽然剑不像弩矢是消耗品,但战斗同样会令它损耗,如果不能每天磨砺、保养,它的锋利程度会快速下降,如同猛兽的爪牙老钝,在红区是非常致命的事情。
  而即使以最好的状态出鞘,粗暴的使用方式也可能令它身死战场之上——豁口、卷刃——那就只能报废为一堆废铁。
  天狼不敢托大,这可是要陪伴他走到时茵的剑,坏了就糟了。
  他轻而又轻地让剑尖接触到魔物脚踝的皮肤,极快地点了点。羊皮粗韧的质感,以及下面凸出的血管,还有血管中饱满的血液,都通过剑尖的触觉传达到他的手心。
  与身体不同——钜羊的身体覆盖厚实的羊毛,光是要让武器穿透它们就得费一番气力,而羊毛之下又是粗皮,即使能够捅破,一进一出磨损也甚大——它的脚踝,亦即蹄上骨头的一小处凸起,周围没有很厚的毛,或许是为了让蹄子保持灵活。钜羊的后蹄被角质硬壳包裹,足以踏烂敌人的肚皮,而为了能让那一坨硬疙瘩自由转动,踝关节就在蹄上不远,周围毛发疏淡,皮质相比身体也更嫩一些。
  少年用剑尖触到那部分皮肤,感觉自己能够应付。于是他避开钜羊冲刺中腿弯后翘的动作,等到蹄子落地,让两手长剑出鞘,一前一后,扎在踝下同一处皮肤上,刺破一个口子。
  他手腕的力量沿剑直下,电流般从剑尖释放出来。即使只是一个小口,这一戳也有些深了。而当另一把剑伸入其中,将疮口旋转扩大,血液顿时喷溅。
  魔物的肌肉十分有力,血管里血液流得很快,这么一出血就停不下来了。少年再一次躲远。
  足下的疼痛彻底激怒那只羊形魔物,钜羊用力踩踏地面,把泥土和草茎震得飞起来,疮口也被拉得更大了。
  少年收剑入鞘,又一次大声呼哨。然后就见钜羊以成倍的速度不要命地朝他低扑,仍然没撞到他,并且差一点卡进大树。
  大树!
  再来一次,钜羊的角真的卡进大树了。
  多可爱的羊啊。少年想。就跟卖羊糖球的老爷爷一样率直。
  他学大山羊咩咩叫了几声。
  钜羊不理会他的示好,只用力摇头挣扎,想将自己的角从大树拔出来。
  于是天狼继续拿剑戳刺,将它脚踝上的疮口加深,待到它终于爬起,少年一骨碌爬上树。坐在树上打呼哨,钜羊一次一次撞击树木,怒昏了头的魔物完全没发现自己的目标已经从大树另一边爬下,潜入摇曳的树影里。
  当最后一记穿刺戳进它的伤口,羊腿筋终于被少年戳断了。
  钜羊的蹄子不正常地弯折了起来,脚步踉跄,单膝跪下。
  “师父你看我!”少年蹦道,“它听我说话啦!它教会我说山羊话啦!”
  “那它现在说了什么?”
  “它说——‘你这个混账’——我跟师父一样都是混账啦!哈哈哈,听见它鼻子里的哼气了吗?”
  “……”岁魈扶了扶额头,“行了,快点把它结束掉吧。”
  “咦?那还要等等!”
  “马上结束。”
  “不行的!它皮很硬!要是打得不小心,我又得回城里换一把剑了。”
  “所以我来结束它。”
  岁魈踩下座弩弦机,肘长的铁矢爆射而出,穿进钜羊的身体。
  “啊,再见!”天狼最后对钜羊说。

  他们把钜羊的羊角拆了下来,晒干后挂在背囊外头,既能做撑架,又能把零散的杂物收拾在上面。

  “我们要不要顺便把羊蹄子拿到尼恩格兰去卖掉再走?”少年问。
  “……算了吧。”猎人说,“在尼恩格兰卖不了几个钱。”
  “也是喔!尼恩格兰是羊圈,不稀罕羊蹄子!”
  “……那么,”猎人整了整斗篷,“我们也该上山了。”  “师父,”天狼说,“山上的东西有名字吗?”
  “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师父怎么叫它?提到它的时候总不能老说‘山上的东西’吧?”
  岁魈叹了口气:“不想提它。”
  天狼挠了挠头。
  “师父,”他又说,“如果那时没有带着我,是不是师父更容易逃掉?”
  猎人看了他一眼:“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那个时候,我一点用都没有吧?只会要吃的,什么忙都帮不上。”
  “那倒是,”岁魈说,“不过要说作用也不是完全没有。”
  “是什么?”
  “万一实在逃不掉,我就把你抛给魔物。它们当然更喜欢吃嫩嫩的肉团子,那样就不会理我了。”
  “呜哇!师父过分!”
  “哈。”
  “可是师父才不会把我扔给魔物。”
  “哦?你确定?”
  “嗯!”
  “……”
  “不过师父!”
  “干嘛?”
  “其实扔我也没关系喔。”
  岁魈眉头一皱,天狼继续说:
  “如果把我扔给魔物能让师父跑掉,我肯定会很高兴啊。”
  猎人狠狠打在他的头上:“既然这么愿意牺牲……那就多背两捆皮子,把我的也给你背起来,如何?”
  “啊?好啊!”
  “好你个头。”
  猎人一甩斗篷,不再理会徒弟,自己走到前面去了。

  他们选择了一条相对平缓的山路,虽然上山的时间长一些,但活动范围比较有余裕,能应付外来的危险。
  路上打发走一只石云豹,又打掉一只虎视眈眈盯着他们的大鸟,不是魔物,可以吃。
  岁魈把弩机牵连的绳索拖回,尽头的铁钩穿过大鸟心脏。
  他用干荷叶将鸟包起来,再捆扎好挂在钜羊角上,当天的晚餐就有着落了。
  在登上高原以前,并未发生太危险的事。露面的全是平静生活在山里的动物,
  他们又看到了一队大山羊,不过离他们很远。山羊们在峭壁轻松地攀爬着。那些险绝之处,对这种动物根本不是问题。
  “它们上去干什么?”
  “吃草。”
  “草?”
  “麦斯瑞维斯高原和盆地外层的连接山脉不一样,上面很平坦,遍地都是草。”
  “为什么遍地是草?”
  “因为除了草长不出其它玩意儿。”
  “真的吗?只有草吗?!”
  “上去看了你就明白。”
  等天狼攀上高原,放眼望去发现果然都是绿油油的一片,
  “为什么山上没有更多山?”
  “一共只有这么多山。”
  “为什么只能长出草?”
  “因为冷,”猎人说,“树木在这里长不活,你不觉得冷吗?”
  深秋的草原,已经披上了一撑白霜,而绿草兀自挺立,一丛丛惹人欢喜。
  天狼嘴里呼出白气,但并不冷,一路爬山到这里,他的脖子还有些发红,脊背渗出微微的汗水。
  “魔物在哪里呢,师父?”
  “很想看那些魔物?”岁魈望向天空,“谁知道,总之先做准备。”
  “讨厌成群成群的东西。”
  “不管喜欢还是讨厌,都免不了遇到它们。”岁魈说道,“走,去采草。”
  “嗯!”
  两人收割了许多草,将它们扎在一块,披挂斗篷上。这样一来,伏在草丛里多少能有些隐蔽作用。
  尽管作用依然是有限的,因为天上的魔物俯瞰地面,比他们仰望天空还是要有用多了。厚实的云朵在蓝天上飘荡,随时能将魔物遮挡。
  天狼不太满意趴在草丛的做法。只有草真不方便。他怀念起树林来。
  但高原的旅程已经开始。他们要在青草之上,蓝天之下,在飞行魔物的眼皮底下,就这样朝时茵前进。


注:写到最后一段我已经困得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理论上应该最精彩的部分又要略过去了。有机会再补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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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6 12: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5-4-16 17:40 编辑
柯瑞森特 发表于 2015-4-15 23:48
04
我其实没有太懂这篇岁魈师父的逻辑呢……(′・ω・`)为什么有着斗篷还有东西看没有斗篷就不 ...

我来回答柯莉的问题啦!一点都不牛角尖!问题多来一点我很喜欢!!

04
我的错误在于——仅仅撕开了斗篷。
如果撕开斗篷的同时能把树枝折断,那么撕斗篷就是对的,否则那只是逼对方用出我更加不能应付的手法,对达到目标毫无益处,是非常愚蠢的举动。
也就是说,我嫌弃斗篷碍事,唰拉把它撕破,自以为是成功的战略,但事实上BOSS立刻开出第二形态把我秒了。
正确的做法是让它保持在第一形态,斗篷虽然碍事,但它造成的麻烦对当时的我来说尚在可承受(可预判)的范围内,如果我掌握好规律,完全能在师父披斗篷的情况下折断他手中的枯枝。
没有斗篷的师父我完全打不过!
就跟下棋一样,肉搏也不能只看眼前,必须往后多想几步,尤其要想对方会用怎样的方式对付自己,怎样把事态控制在对自己最有利的局面。
当然那对五岁的我来说太难啦!所以只能长个教训了!

狩猎人类和狩猎魔物,并没有好和不好的区别呀。师父只是随口一说,感叹自己偷懒的性格,(因为割魔物很费劲,算是体力活)把它当做感叹就行啦。那不是教导,后面那句也不是。他有时候吐槽我,有时候吐槽自己,也没有指望我真的听懂。
但我听懂了一点——

“再磨一下我就赢了!”

我也喜欢墩墩!!

05
噢蜂巢!
是这样的,阿泽兰已经有养蜂技术,蜂巢生态并不是需要自己观察、自己作出结论的东西。那个时候的我也不可能花费太多时间自己把蜂巢拆开,研究里面的各个工种之间的关系。
但是蜂群关系之类的动物社群知识(包括蚁群关系),是我必须掌握的,因为不少种群都有类似的生态,如果不能理解这一点,遇到它们会很难办呢。
(例如魔巢线里的遗迹鼠,就类似蚁群工种)
这些种群的特征里最好利用的就是女王(这类社群全是女王中心,因为女王负责生育)的核心影响,女王的位置,女王的生存状态,女王什么情况下会发出指令,都是非常重要的信息。
为了能够理解这些,师父带我挖过蚂蚁窝,拆过熊蜂巢!(蜂蜜好吃)
这样的庞大社群组织是非常震撼可怕的,比哺乳类的男王社群(例如猴群、狮群、鹿群)可怕多了,所以我的印象特别深!
不过蜂巢本身确实也可以做陷阱呢!

再说“彩色的人”——和衣服比起来,当然毛发和瞳色更重要!这是辨别种群的标志,就像黑猩猩和红猩猩,不管它们穿的衣服有多鲜艳,肯定还是要先看毛色吧?
所谓彩色的人,就是毛色不同的人,与朝灵人分属两个种群。
瞳色印证毛色,总而言之和朝灵(我和师父)的黑白色相比,“彩色”就是阿尔洛人的种群特征啊。

我和柯莉的感受性会有角度方面的区别,这很正常,因为柯莉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小孩子呀!柯莉的常识与我的常识侧重点不同,所以偶尔会感到违和吧?

另外关于不能吃这方面的讨论,师父是打预防针,这就是教导啦!在我的潜意识里种下“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做”的概念,用对我触动更大的方式说出来。
其实阿尔洛人并不会经常把朝灵杀掉吃肉啊,但他这样对我说,我就会产生“哇啊好坏”的愤怒感。
即使以后知道事实上是怎么一回事,感情的偏向也形成了。


06
好惭愧我没有认真写他唱的那首歌!那天深更半夜的什么感觉都没有,就随便凑了个韵,差不多把内容胡出来就完了!

我是这样理解的,古神的故事对现在的阿泽兰人说老实话意义不大,反正故事里的古神都走掉了,跟人已经没关系了。但是,对某些人来说,“古神因为人类的缺点抛弃人类”,却会让他们有共鸣。“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他们是抱着这种心情唱古神之歌的。“我要是那位古神,也会做一样的事情啊。”

不过对于一个生平波澜壮阔,又快死掉的老头子,他已经不需要愤世嫉俗了。他可能会有一种虚无感,觉得人生之末真的能感受到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一样样被收走,可也没什么执着的念头了。

古神……就是一种……吟游诗人抒情的题材吧……

至于这个老头子,他肯定不是智者,因此算不上大智若愚,他也没有疯癫,他只是无所谓。因而他不能理解我的想法,觉得幼稚又可笑,但他也没有用力反驳,只是表达“老头子我觉得这样不好”,而不会去尝试说服我。

而且他也没法说服,他既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人,也不知道师父是怎样的人。

所以这只能算是一场萍水相逢,讲几句话擦肩而过。但由于他自己也是赏金猎人,而且是夏维朗分会长的朋友,因此立刻明白了我和师父处于什么境况。他去跟分会长说了好话,我们才没有在当时被放弃。

只是世事变化太快,他没办法好人做到底呀。半年后ry……那就是未能写出来的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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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瑞森特 + 1 当时我就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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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23: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瑞森特 于 2015-4-17 01:11 编辑

07
拿到了新的武器恭喜!

其实按照上上篇的牛角尖我觉得我看到座钟也会纠结一下,但是只有多加了一句描述如何知道我就觉得自然而然了,不可思议。

这篇打魔兽我都看得懂!

………………但是我不擅长分析战斗(一脸血。

只能觉得,关于上一篇“师父”和“死亡”的相关想法理解,终于进化到“为了师父我不会死的”了,的感觉。

08

小狼先生对于剑对于双刀流的天赋描述起来特别自然,就,特别服气。

………………………………穆雷菌orz

可惜我不擅长ry

没有放盐HHHH。但是就是这么生活化的一段体现出了盐的重要性呢……不过我觉得只是蒸干盐水湖的水能拿到食用盐吗……那自己蒸也方便吧

连真正的野兽也不如……我就又开始担心起了那些普通的野兽呢(躺平(不过从食物链来看兽的血统滚入最低端的小动物之后传到最高级的肉食都有可能,或者肉食直接……怎么看……真正的野兽日子都难过吧ry

其实我觉得看不同的人的价值观挺有趣的……偷抢和杀人,就这么单独脱离语境来看似乎是后者更罪不可恕一点。但是杀人确实工作,名正言顺的工作换取金钱购买东西……似乎又看到了岁魈师傅有点奇怪的执着呢。

不过怎么说呢,毕竟活在红区的话,什么法律和规则都无法限制你们吧www靠实力说话就好了。

靠着心走下去就好啦。

09

……说起来为什么要去晓光呢……虽然在注里看到提了一下但是果然还是……

不过这种从晓光开始每个城市走一遍好棒啊!

看到这里稍微有点感觉好像岁魈师傅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说……渐渐有点忘却这是个少年人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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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0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5-11-27 15:52 编辑

说到做到!

26

  当他们走出麦斯瑞维斯山脉的东麓,进入烬月森林区域时,天狼望着幽深的林地,既对那些缤纷交错的树木、远远近近的鸟叫心怀喜悦,又莫名生出更多警觉。
  这片森林是陌生的,它沉默地矗立在那里,散发出甘甜气息,迎面吹来的风却带着粘滑凉意。他觉得难以举步,这是踏进新领地的不安。在庞大的森林面前,他觉得自己很渺小,可那份卑微感又并非不能战胜的。那与大海不同,与高山不同,与大裂谷中的五头蛇不同,森林是他应往之所。但现在他站在这里,眼前通往幽暗的道路令他心中不住打鼓,仿佛美丽的树木实际上是魔物嘴中幻影,只要继续往前走,他就会被吞吃掉,消失在不可见的地方。
  他立于原地发呆,岁魈则在附近来回走动,不住观察这儿的环境。
  “师父,”天狼问,“烬月森林为什么叫‘烬月森林’呢?”
  “就算你问我……”猎人摊手,“我也是第一次来,我怎么知道?”
  少年歪过头,心中闪过月亮化成灰烬的场景,那对他可真不吉利。
  “感觉怪怪的,”他说,“和山那边不一样。”
  “这不是废话吗?”猎人没好气,“那边的城市是No.1,No.2和No.3,最晚建成的尼恩格兰距离现在都有三百年了。和东部相比,科科拉平原算是相当温和了,咱们在那儿一直没碰上大麻烦,也是低地平原的魔物比较好相处的缘故。”
  “唔,山上的魔物就很讨厌呢。”

  天狼想起麦斯瑞维斯高原上的半龙人,那些身覆硬鳞,张开宽阔膜翼在天空飞翔,四肢如猴爪灵巧,比钜羊蹄还要坚硬,指如长匕,瞬间就能把大山羊撕裂。
  那群魔物不但分布广阔,而且对进食有着无比强烈的欲望。也不知是不是族群太大了,导致个体总是挨饿……不论看到大的还是小的活物,它们都会集体出动,你一爪我一爪,把猎物撕成块块,每个半龙人分一块。分食物的时候它们从不争执,即使分给自己的只有拳头大的一块肉,它们也默默吞下,然后继续寻找新的猎物。
  若在科科拉平原,哪里会有这种受苦挨饿,还要有组织听命令的魔物?科科拉平原气候舒适,水草丰美,永远不会有吃不饱的问题。
  虽然半龙人极度烦人,天狼仍然觉得它们挺可怜。
  高原上还有一些体型巨大的食草魔物,肩高至少六七米,长得有点像野猪,背上生有骨板,嘴边有大獠牙,同样成群出行,动作比较迟缓。
  山上的草还没有人类腰围高,对那些大家伙来说,几口下去就能啃一块草皮。
  巨型食草兽拖家带口在高地草原上游走,它们自然也是半龙人的捕猎目标。但它们表皮坚硬,脊背的骨板又是很好的防御,让天上的敌人不至于狂冲乱撞借力下手——如果冲到骨板上,半龙人脑壳遭到磕碰,不晕也残,而一旦落地,等待它们的就是食草兽的獠牙与沉重的踩踏。
  若那些大东西不是魔物,就能对师徒二人形成庇护了,两个种族合力击退天上的强盗,多棒!
  偏偏那群愚蠢的东西见到人类就先眼珠子发红,翘着獠牙怒气冲冲朝他们冲来。
  愚蠢的魔物!
  但半龙人尽管嚣张,却不是真正的高原霸主,它们也是另一种巨兽的食粮。
  在高原中部,庞大的飞行巨兽盘踞其间。它们长得有些像蜥蜴,全长至少三十米,膜翼展开,遮天蔽日。
  那种飞蜥型巨兽总是从天外飞出,也不知道平时住在哪里,只要闻到腥风,头顶阳光又被挡住,多半是那种怪物出现了。
  好在它们只会单独行动,而且屠戮的目标只有半龙人。大概半龙人数量多,又在天上飞,大飞蜥翅膀一拍,爪子一拢,就能把好多只半龙人塞到嘴里,咔吧咔吧吃着过瘾。
  对地上的生物,飞行巨兽不屑一顾。
  它们的颜色非常漂亮,有赤红,有纯黑,也有黑红相间。偶尔还能见到铜黄色大飞蜥,鳞片反射阳光,浑身仿佛镀上一层纯金。
  霸主非常不喜欢草地,只肯落在光秃秃的大山岩上歇息,眯着眼睛仰望天空。如果不小心离地面太近,风力不足以支撑它飞起,以至不得不落于草地,它就会无比暴怒,拱动身体大发雷霆,不把身下的草皮撸秃不罢休。
  为什么这么厌恶草地呢?天狼想了又想,猜它可能不能忍受草汁弄脏自己的脚。
  如果没有这种巨兽,他和师父也许真的很难从半龙人的围攻下平安脱出。少年对大飞蜥充满感激。
  不过除了半龙人,高原上其它的食肉兽也不少,另一种比较麻烦的魔物是小鼠猴,眼睛非常大,身形像老鼠,却长着灵活的前肢。
  虽然叫它们“小”鼠猴,其实也并不小,直立起来有半个天狼那么高,刚刚能隐藏在半人高的草丛里。
  它们捡别人吃剩的吃,比如天上落下的残缺肉块——比如半龙人的断腿断胳膊,也有被半龙人攥到天上的猎物被扯裂后漏掉的内脏——还有地上的残尸,比如被巨大食草兽干掉的半龙人——食草兽当然不吃,它们就偷偷摸摸拖走尸体。
  但小鼠猴也不全然是食腐动物,新鲜猎物它们一样喜欢,比如细皮嫩肉,体型也不大的人类。
  每次与它们的战斗都是一场硬仗。小鼠猴的尸体在营地外围堆积成山,等师徒二人离开,其余小鼠猴就把这些同族的尸体吃掉。
  小鼠猴群乐此不疲跟着这两个人——反正无论如何都有肉吃。
  白天应付半龙人,晚上要和它们较劲。麦斯瑞维斯高原实在是个让人疲惫的地方。

  高原上还有一些奇异的物种,其生态方式叫天狼大开眼界。
  比如一种长茎植物——其实无法确定那是植物还是动物——它的叶子可以自主摇摆,仿如触手缠住目标。
  然后它纤细的根须(只有头发丝那么细)会插进目标的身体,不久就会让猎物失去自我意识,变成它操控的傀儡。
  当然这草叶自己也不聪明,无法让傀儡做高级的活,只是会依附傀儡身上,从身体里吸收营养。而傀儡饿了就吃,困了就睡,疼了就跑,既不会攻击其它生物,也没有繁殖欲望,会尽力供养自己与那棵草,直至死去。
  这种植物最常见的宿主是巨大食草兽。变笨的傀儡食草兽很难抵挡半龙人的攻击。当半龙人撕开食草兽的身体进食的时候,植物就缠上半龙人,用根须刺进它体内。
  因而会有半龙人忽然疯疯癫癫漫天乱飞,像蜜蜂一样划出八字的情景。
  当然,一棵小草能力有限,控制半龙人还行,大飞蜥就完全在它的能力范围之外了。
  天狼从没见过在天上乱飞乱窜,划出滑稽八字的大飞蜥。
  另外有一种拟态的陷阱生物,本体是一团软绵绵的肉,有点像蜗牛,却能控制体表颜色,膨胀成形状各异的伞,撑开的时候有两三米高——乍看像根蘑菇。
  天狼看到半龙人从天空冲下,扎进蘑菇身上,然后被黏液包裹,怎么挣扎都出不来,这时候才明白它的颜色和伞头都是为天上的视角准备的。
  好样的,大蘑菇!
  他们从东麓下山,半山腰间看到了石巨猿。那并非魔物,只是一种浑身覆满石块的猿类,以矿物为食,身材高大,性格温和,却有怪癖,不能忍受别的生物站在某块山石上,因为山石底下有它的食物……不吃矿谁知道啊?!
  他们在石巨猿的追赶中狼狈逃下了山。好在石猿始终性情宽厚,把他们赶出领地就回去了。

  “先扎一宿营再说吧。”
  岁魈决定先不贸然进入森林,而是在森林边缘扎营一晚,次日再仔细查探。天狼举双手赞成,这段时日他们在高原上饱受折磨,能先睡一觉最好了!
  二人轮流守夜,天狼先睡。
  少年的脑袋沾到枕木,顿觉疲惫如潮水蔓延全身,很快沉沉入梦。叶笛的旋律在营火旁奏响,师父的影子投在旁边,令他倍觉安稳。
  后半夜,岁魈把他喊起,自己躺了下去。
  天狼睡眼惺忪,迷迷瞪瞪的,盘腿坐在那里,好一会儿才发现师父居然睡在他旁边,两人醒和睡的位置交换了而已。
  啊,因为在高原上不能分得太开,大概形成习惯了吧?一路紧张,他居然没注意到。
  少年的心脏忽然“怦怦”狂跳起来,大概是没有睡醒,或者骤然的放松让他头脑昏沉。
  他低头去看岁魈,朝灵男人侧躺着,长发从额前滑落枕下,火光给白皙的面容覆上一层暖色,那睫毛的阴影落在脸上,就如记忆中一般,如草叶微微轻颤。
  岁魈向来都有闭眼即入眠的本事,就这么一会儿已经睡得很沉了。他的身体随呼吸起伏,嘴唇半启,悦目得乱人心绪。
  少年忍不住伸出手,想去触碰他,忽又看到师父的眉心是微皱的。他的手指在半空中凝了片刻,转而朝上探去,仿佛想抚平眉间皱痕,但最终只远远捋起滑落草地的长发,置于自己膝上。
  他抬头望向不远处的森林,夜色中广阔的黑海在晚风里呼啸,发出一声声叹息。
  林中气息依然甘美,而风依然粘腻。他的头发被林风吹起,突然悟了那种感觉的来由——烬月森林里的温度与外头不同,风中含有浓重水气。那水气碰到人的皮肤,便和汗珠一样带来了粘滑感。
  现在深秋已过,快到冬天了,林中依然生机勃勃。有一些树换了颜色,有一些树落了叶子,丛林深处更多的枝木却依然深绿。
  漆黑的道路,仿佛一个诡谲的邀请。
  头顶云开雾散,圆月乍然而出。
  他看到月亮高悬树海之上,而无尽的黑海鼓动浪涛,婆娑起伏,竟如黑火蔓延。
  天狼睁大了眼睛。
  漆黑的火焰,跳跃在无尽夜空下,被圆月照亮,将圆月灼烧。
  那风声,似狂笑又似哀泣,仿佛古老林地的祝祷,那是森林的歌谣,月光是它的旋律,火舌为之鼓应,它化为灰烬从焰尖升起,最终还要落于森林。
  这就是“月亮的灰烬”吗?

  烬月森林非常深广,林中凶险与麦斯瑞维斯高原相比也不遑多让,但天狼在这里舒服多了。
  因为高原上的一切都过于直接,一目了然,那些威胁最大的总是最为粗暴的力量。
  或许有些人的脾性正好与之相称,可“阿尔洛人狩猎者”们还是更喜欢陷阱重重的林地。
  那些处处要命的伪装,奇异诡谲的生物,尽管致人死命,却也令人愉悦。
  森林是艳丽的,伪装也是艳丽的,丧命于此的骸骨同样艳丽非常。

  他们在烬月森林里的每一步都比科科拉平原更加艰难,花了好久才找到阿欧穆尔河,可沿河走了很远也未找到时茵。直至后来返头去找,才顺着麦斯瑞维斯高原北部源头往下的第一个支流发现城市的踪迹。
  拨开层层绿荫,他们终于看到了深绿色的时茵城墙。

  “终、终于找到了啊,师父!”
  “嗯。”岁魈吁了口气,“不容易。”
  天狼以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为看到一座城墙激动半天。
  没办法啊,补给都快用完了!
  在麦斯瑞维斯高原和烬月森林里跋涉实在是非常辛苦,那是以前寻常任一座城市的旅行都比不了的。
  不过烬月森林这么危险,竟然还能在里面建起一座城市呢!
  他望着绿色的城墙,心里不禁有些佩服,也对这座城市好奇起来。
  “我们今天进城吗?”天狼望着师父,“要去城里换一把剑,还有师父的弩钉也要订做新的啦!”
  “不急。”岁魈说道,“时茵和西部城市不一样,我们得更加小心。”
  “我们一直很小心呀!”
  “还要更加小心。”
  “为什么?骑士团很厉害吗?”
  “不是那个原因。”
  “反正哪座城都不欢迎我们,我们都要小心呀!为什么时茵需要更小心呢?因为是在烬月森林里的城市,所以比科科拉平原的城市危险吗?”
  “也不是这个原因……”
  “那是什么啊,师父?”
  “与别的城市相比,”岁魈摸了摸脸颊,“时茵人特别不喜欢朝灵。”
  “……哦。”
  “懂了吗?”
  “哦,时茵朝灵很少,我们很显眼。”
  “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要知道这个风气也可能影响协会。”
  “为什么时茵人讨厌朝灵?”
  “这要从远京建城说起。”
  “远京是什么?”
  “是朝灵人的城市……我跟你讲过,以前曾经有段时间,许多有钱人和贵族跑到时茵避难。”
  “讲过!”
  “嗯,那是第二次骑士战争的时期。他们带全家来避难,也把很多朝灵奴隶带了过来。”
  “……哦。”
  “你知道,当我们靠近阿尔洛人,他们就用不出魔法了。许多朝灵在一起,可以让全城的阿尔洛人都用不出魔法。”
  “这么厉害?!”
  “对,这种情况有个名字,叫作‘封魔场的共鸣效应’。”
  “后来呢?”
  “后来全城都放不出魔法,圣盾自然也打不开了。”
  “这么厉害?!”
  “是啊,如果这个时候来一次魔物潮,城里的阿尔洛和朝灵就都要死干净。”
  “咦,”少年愣了愣,“那怎么办?”
  “对他们来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多余的朝灵赶出城,让他们在野外自生自灭,以此换取城市平安。”
  “……”天狼扭头望向那座绿色的城市,“这样啊。”
  “对,但有一个女性朝灵自愿与同族一起被驱逐。在她的号召下,很多朝灵自愿和他们一起走出了城市,那些人不仅离开蓝减区,而且往红区深处去了。”
  少年吃了一惊:“为什么?”
  “因为任何一座阿尔洛城市都没有他们的居所,所以他们走到红区,像我们一样徒步穿过烬月森林,夺走了当时刚刚遇难的第六座城市塔菲,并将其改名远京,从此它就是朝灵人的城市。”
  “那是真的吗?”
  “至少远京是真实存在的。”
  “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像我们一样穿过红区呢?他们中间有特别厉害的护卫吗?师父只能保护我一个,他们比师父还厉害吗?”
  “谁知道呢?我们听到的也只是世人的传闻罢了,那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时茵为什么讨厌朝灵?朝灵自己搬出去了!已经很听话了!”
  “因为塔菲被抢走了啊,死了许多时茵骑士。”
  “什么?塔菲不是自己遇难了吗?跟朝灵有什么关系?”
  “仇恨总是慢慢建立起来的,我们的了解非常有限,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样了。”
  “哦!”
  “这是个很有趣的状况,”岁魈却说,“我们以‘阿尔洛人狩猎者’的身份来到这样的城市,它会报以怎样的反应?想想就非常有趣。”
  “师父好像很高兴!”
  “不,我只是……好奇。”
  “那也要先进城!”
  “不,”猎人说,“不急,我们先把城外摸清楚,再慢慢混进城里。”
  “为什么?”
  “因为我们要做一些准备。”他垂下眼眸,“为了将来,必须需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注:其实还差烬月森林里的魔物!以后有机会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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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导士学徒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战斗力⑨⑨⑨的传说

支援
斯帕达
所在地
野外红区
携带金
26500 GP
活跃度
83 AP
技能点
18 SP
剧情点
1324 TP
存在感
4602 BP

理魔法A魔导开发A格斗A匕首A烹饪A键盘乐器A赌博A商业A

发表于 2015-4-17 02: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10

说打魔兽就打魔兽呢!

然而我并不ry(你够了

虽然想说既然值钱是不是猎魔兽更……但是想想岁魈师父的关于偷懒的话题,和材料可遇不可求就,懂啦!

11

从这篇开始就完全没看过的第一次看啦!

正巧是11真好呢……

美丽动人的伯爵小姐在晓光服役是见习骑士拉菲露小姐吗XDDDD

话说我好喜欢交易的部分!还有商人出来后抱抱清道夫……兰道夫并喊他孩子那段XDDD!岁魈师父的口技真的是充分用起来了呢!

不过这个社会面就离柯莉莉太远啦>_<……

12

终于换了铁剑啦!

之前就一直觉得牙齿做的剑会不会不太结实,就算可以勉强和野兽魔兽对战,大概对上金属武器还是吃亏吧……

XD这下就换啦!

一个人能够和很多人叠加形成的仇恨值相同……那的确是很大的仇恨呢|D

……总觉得爸爸在晓光赏金猎人协会大概也不会太开心吧(。)虽然是个面瘫(′・ω・`)。

唔但是这个人还活了七年呢(。)

总觉得很讨厌啊,其实之前和岁魈师父说那么多言外之意无非是拿掉你的面具,接受我为你精心选择的奴隶身份,成为我的东西的感觉……

唔,而且想要一本万利。虽然说商业经常是为了利益忽略很多……我个人果然还是很讨厌这样的商人吧。

不过故事总要有坏人有对立面才好看吧……我总是做不到这点……希望可以通过努力更加抓住点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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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 + 1 一觉起来刷到了好多!!
夜霾 + 8 认真回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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