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莱赫雅·巴泰拉 于 2017-10-4 10:01 编辑
本规则由2017年6月13日于勇者之光企划主群中的讨论归纳、整理而来。此规则乃试行版,正式版有待测试团进行实测。欢迎各位留言提供战报与修改意见!
感谢大家的踊跃参与!第三轮测试已经完成,规则更新至1.3版本,相较于上一版本的变更之处以红字标出。
§ 阿泽兰恶魔杀规则1.3.1 §
1.一人摸一张身份卡。身份卡可能是空的(百姓),也可能是朝灵/恶魔/星士/魔溢/主教/骑士/药剂。游戏人数过少时可取消部分职业,如朝灵与主教。8人局为3神3民2恶魔。分发身份卡后,玩家通过竞选来选出本场的执政官。朝灵玩家可以竞选执政官。当执政官死亡时,位置自动传给他或她指定的继任者。执政官也可以选择拒绝任命,本场不再有新的执政官。
2.286(主持人)宣布天黑。
3.若本场游戏设置了主教,第一轮主教睁眼。一场游戏中主教只能睁眼一次,任意选两位玩家组成CP。主教闭眼后,86会悄悄拍肩两位CP让他们睁眼确认。CP一方因为任何原因死亡,则另一方也会随之殉情。
4.朝灵睁眼。朝灵可以选一个人封魔,除魔溢者外,被封魔的玩家本轮不能进行任何行动,包括杀人、星士查或狙杀恶魔、骑士守护、药剂师救人。86会拍肩提醒玩家封魔。朝灵玩家与百姓同一阵营。
5.骑士睁眼。骑士可以任意守护一位玩家,该玩家今晚不会被杀,但不得连续守护同一人两晚。骑士可以守护自己。
6.恶魔睁眼。恶魔可以狙杀任意一位玩家。当恶魔之间对狙杀对象产生分歧时,需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若出现平票,且无法在30秒之内作出决定,则本次夜晚视作平安夜。
7.星士睁眼。星士可以任意指定一位玩家进行恶魔测试。86会负责手势告知星士结果。星士也可以盲狙一位玩家。假如对方是恶魔,则恶魔死亡。若对方不是恶魔,则星士自爆。对同一名玩家,每一局恶魔杀只能在【查】和【狙】中选择一种,即星士不能狙杀已被检查过的玩家。同时,一名星士在一场中只能使用一次【狙】。被星士狙杀而死的恶魔或者自爆的星士不会被宣布死法。
8. 假如魔溢者在本次天黑之中被杀,魔溢者将会自爆,带走离他最近的加害者(如被狼人所杀,则自爆带走离他最近的狼人)。朝灵的封魔无法阻止魔溢者的自爆。
9. 药剂师睁眼。药剂师可以选择拯救任意一名被攻击的玩家,也可以不拯救。一局恶魔杀中,药剂师最多可以拯救他人2次。假如药剂师与骑士选择的对象是同一人,则该对象死亡。这种死法也不会宣布死亡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药剂师只有在恶魔阵营的胜利的条件为“(星士+骑士+药剂)或(朝灵+平民+魔溢)全灭”,且于第一晚死亡时才可自救。其他情况下药剂师不可拯救自己。在同一局当中,骑士与药剂师不得同时存在
10.86宣布天亮与死者。进入讨论环节。投票选择今天的处决对象。执政官的一票等于别人的1.5票。假如被投票处决的是魔溢者,那么魔溢者死亡时同样会自爆,带走离他最近、并且投票给魔溢者的玩家。
11.下一次天黑开始。游戏反复进行后达到结局。朝灵+百姓+星士阵营的获胜条件为恶魔全灭。恶魔阵营的胜利条件为a)”星士+骑士+药剂)或(朝灵+平民+魔溢)全灭“ 或 b)”善良阵营人数剩下1人“。恶魔阵营的胜利条件需在游戏开始之前决定。在设置了主教的游戏中,若CP双方或主教存活到最后,则第三阵营(主教、CP)获胜。
【扩展规则】
本分类下的条目可以根据参与人数等情况酌情引入。希望大家能凑够人数多验证这些条例。引入扩展规则时,需要在游戏开始前声明。
1. 职业:贵族: 贵族属于民阵营,一般情况下能力与平民无异。一局恶魔杀当中,当贵族被投票处决时,他或她可以亮出身份,被豁免一次。贵族的豁免权仅限于被投票处决的情况。被恶魔杀死、魔溢炸死、骑士与药剂同守同救而死时无法豁免。
2. 职业:皇帝:微服私访中的皇帝,属于民阵营。在讨论环节时可以亮出身份,强制处刑一人,并直接进入下一次黑夜。一局中该特权只能使用一次。
3.职业:异端:隐藏在平民中的恶人,属于恶魔阵营,但星士调查时结果显示为平民。异端不能在夜晚睁眼,也不具有杀人的能力,恶魔也不会清楚异端的身份。但异端存活时,即使恶魔全灭,善良阵营仍不视为达到胜利条件。
【战报/LOG总结】
3民3神3狼基本局(86=帕西瓦尔)
追加朝灵,平衡调整。减少8人局狼的数量。魔溢者、药剂师改版测试(86=柯瑞森特)
追加主教与情侣测试(86=帕默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