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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玛尔钦

[正史] 【更至番外一丨我平坑了@#%dwq!!】#白夜线##支援组#弹指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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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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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E潜行神学木工C理魔法B弩C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07: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7-12-31 00:59 编辑

S.399.10


  十月初时茵毫无征兆地被寒流席卷而过,气温骤降,满屏金黄的落叶树还没飞下来几片叶子,就同上头的鸟巢一起冻在了霜里。


八、今月曾经照古人


  白桠凌晨时分被冻醒,起来才发现自己图秋风的凉快留了条窗缝没关,再想到他房间里那个够不着也关不上的气窗,穿了衣服起身,火急火燎地赶了过去。到了地下,还没等左拐弯,他倒是已经站在门口迎对方了。
  “是冻醒了吗?”白桠问,她习惯拿自己做标准,更见不得别人受自己一样的苦。
没有啊,他摇摇头,看下雪了,想着肯定要打理院子,就起来帮您了。
  “没下雪,只是下了霜。”她说,随后意识到对方房子里没灯,定是有清晨的白光照了进来,一米多些的小朝灵看不到窗沿,光是瞅这亮得晃眼的晶莹光线,自然不知道外面真正的情况。“你真的没冻到吗?”她又问,“外面可冷了,你窗户不是关不上来着?”
  “我关上了呀。”
  他说得没什么波澜,语气是一贯的稀松平常。见白桠还在看着他,年幼的朝灵想了想,又补充了半句算作解释。“之前收拾花园的时候发现了被草盖住的窗户,把草剪掉之后,顺便就关上了。”
  白桠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也只是任由他孑然朝楼上去了。
  天生做护卫的他与其他的奴隶混得不好,自从朝歌与夜弦和他熟了,每天都是由他在开饭前打好早饭送上楼的。一来省了白桠不少事情,二来也算是给他找个避世的理由。
  这天也是一样,他将泡着几个黑面包的小汤桶提上楼,放到书房里,三个四五岁的朝灵就坐在地上吃。屋子里椅子不够,他们也不忌讳,小孩子盘着腿把木桶放在中间抓饭吃,坐着坐着脚麻了,干脆就伸开来,三个人的姿势组了个扭曲的三角形。他还算矜持一点,想着练习和礼仪,松懈下来也最多是侧腿跪坐,朝歌那头红红的袜子已经大刺刺地伸到夜弦眼睛前头了。短发的弟弟叹了口气,一脚戳了回去。一顿饭吃得动静不断,如果不是忌讳到他还在这里,估计已经是一片鸡飞狗跳了。
  吃完早饭,他和那对朝灵兄妹于阳台倚着玻璃外的霜树看一毫也无的镜天,天空平得像涂了颜料的板子。
  “我觉得这天挺假的,”夜弦说,“想摸一摸看看,到底能不能摸得到了。”
  “摸不到是自然的,”朝歌说,“那是没有云,有云来你就知道这天有多高啦——”她突然转头问他,“新来的大哥哥,天有多高呀?”
  这问题真是深奥。他想不出来,就照实回答:“那次我上城墙顶上坐着,一点摸不到,还是和平时一样远,应该很高吧。”
  朝歌因为这句话而咯咯笑了起来。她一笑,夜弦也跟着笑。他不知道比自己小了一岁的两兄妹为什么笑,但他想自己至少没说错话,因此表情也跟着放松了下来。
  “看起来,天真的很高啊……”朝歌把他的袖子抓在手里把玩,捻着那滑手的布料。“打哥哥你也应该多笑笑,你笑着真好看。”
  “我笑了吗?”他好奇。
  “笑了啊。”夜弦睁圆了一双大眼睛,面上是一等一的诚恳。“您笑起来是真好看。”
  “我以为‘好看’这档子事与表情无关来着。”
  嘴上做着应和,他又去看窗外镀冰的草坪。这时候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倚天照霜,光芒绚烂一片,“你们说,白桠姐好不好看?”
  “好看。”兄妹俩齐声说。
  “白桠姐什么时候好看?”他又问。
  “白桠姐什么时候都好看啊。”他们说。
  “瞧吧。”他像是得了什么便宜似的眯起眼睛,“我要是真好看,不笑的时候应该也好看,哪有什么非要笑的道理。”
  这下朝歌狠狠扯了他的袖子,嘟起嘴,也不知道是真气还是做个样子。他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话,投过去求助的目光,但一旁的夜弦只是跟着一舔嘴唇,轻轻摇了摇头。“麟止哥,你聪明,但不通玲珑心思……人总是要多笑些才好。”
  “早些年凡尼少爷笑得多,白桠姐也笑得多,”男孩低声说,“现在他们都忙,我们又帮不上,只求不添乱就最好了。麟止哥是和他们最近的人了,如果你多笑些,他们也会开心些的。“
  他觉得这话在理,于是点了点头。一直闷头动手的朝歌这时终于甩开了那个皱巴巴的袖子,别过头去。
  “唔,你可别误会了,我们可不是说非要你为了凡梨和白桠姐怎样怎样,”女孩摸了摸头上的蝴蝶装饰,“跟我们聊天还老板着个脸,有这么不开心吗?“
  他急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只是之前乱笑被先生打了几次,这是在练习凡尼少爷的严肃脸呢。
  话还没说完,三个小孩子就笑做一团,开始了某个拙劣的模仿凯特少爷的游戏。因为他和对方的接触并不多,在几轮之后悻悻败下阵来,朝着不知道哪里翻了个白眼。朝歌架着他要挠他的痒处,夜弦也跟着落井下石,两人腋下脖颈抓了半天,愣是一点反应也没寻到,不由得有些挫败。
  喂,为首的姐姐扁着嘴说,你当真要整得跟凡梨哥平时在外面似的?凡梨还会叹气和皱眉呢,双胞胎弟弟跟着帮腔,而且他也笑的,笑的可好看了。
  他觉得这话相当有参考价值——但究竟是参考个什么呢?
  想不出来。
  屋里最年长的朝灵理了理被弄乱的罩衫,用小孩子稚嫩的童音一本正经地宣言道:“我的目标是想笑就笑,不想笑就不笑——虽然目前还在修行中。”
  说完,他自己绷不住,又笑了起来。
  朝歌和夜弦见他放下了戒备,闹得更加肆无忌惮了。或许是因为他们是这栋大宅中仅有的年龄相仿的朝灵吧,他没用多久便与这对兄妹玩到了一起去。成熟护卫的面具才戴了半年不到,与这两人在一起,摘下来也是挺容易的事情。虽然尊他为哥哥,但相处起来可完全没有这个长幼之分。尽管平日里足不出户,他们两人却都是一等一的通透,在“玲珑心思”的方面能把他比下十个去。
  他自己知道这一点,因此也不介意听取朝歌和夜弦对于他为人处世的建议。
  然而,建议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他什么事情都照自己那套准则走,也不怕吃亏,感情用事的次数远多于理性分析的次数,倒是让这两人的好心忠告大半时间成了敷药时的马后炮。如此种种,说起来显然不太光彩,他也不怎么跟兄妹两个说。凡尼纳德和白桠将他们保护得很好,几乎没让他们亲眼见到过外边的痛苦和险恶。
  他这样以为。
  他不想成为那个将现实带入桃花源的恶人,因此即使被抓到伤痕,也只是推说是练习时受到的(这多数也没错)。虽然朝歌和夜弦的眼睛尖得很,但他们从来不问,玩闹时总会碰巧避开他身上那些隐隐作疼的地方。阿尔洛城里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普通的,小孩子们的友谊,在名为“朝灵”的天网之下于微妙的平衡中执着地抽枝发芽。

  那阵寒流来得快,去得也快,头尾不过一个多星期的时间。白桠担心朝歌和夜弦着凉生病,他就主动担起了这段时间内外出采购的任务。撒克逊整日神龙见首不见尾,仿佛是忙得没时间管他,男孩儿顺道就偷得了短暂的清闲。那两个孩子抓着他叽叽喳喳讲了半天买菜的要点,凡尼纳德喜欢什么,老爷喜欢什么,夫人喜欢什么,怎么挑新鲜的蔬菜,怎么判断买得的瓜是不是好瓜,市价又是什么行情——
  入凯特家以来,他还从来没做过这方面的杂务,用心思一条条记了下来,隐隐觉得新奇有趣。
  跑行第四环路的任务一直坚持到现在,上集市采购的距离对他来说不过就是顺道拜访的程度而已。他裹了件带兜帽的长衫,紧一紧没有扣子的前襟,拉着放菜篮子的小木车(这真是造福民众的发明)便出了门。采购进行得很顺利,忙得焦头烂额的凯特家主和全家也没有发现端上桌的菜肴有什么不同。早起成了个习惯,他不费功夫地就成为了市场最早的顾客之一。
  大概是在那周的星期三或者星期四,他低头挑拣茄子的时候,肩膀上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喂——”
  对方这样说。
  他不确定发生了什么,本能地先看了一眼小车里的菜篮子,确认凯特家今天的新鲜蔬果都还完好无损。再抬头的时候,那个清澈的声音已经重新开口。声音很低,语速又很快,说得竟然是一口流利的朝灵语。“我注意你两天了,之前来买菜的小孩子呢?”
  “你是谁啊。”他也低声用朝灵语回复,手上快速把两个难以抉择的茄子一并抓起,递给已经开始皱眉的老板娘上秤。
  “我是你爹。”那人这样说道。
  他从钱包里摸出几个铜币放在秤上,又将刚才挑好的蔬菜麻利地收进了脚下的小车里,转手就去腰间摸刀。摸了一下,没摸到,这才意识到自己压根就没带武器出门。虽然这对于之前的他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偶尔能够摆脱那把刀的束缚也让他轻松不少,但现在他难得地后悔了。
  如果有刀的话,反手直接捅进去,捅得够深,对穿的窟窿搁手指能摸到柄。捅完就走,血擦衬衣里头,拔得好的话走开几步才会一片狼藉,死个朝灵,管不到他身上。
  事后想起来,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个想法狠戾得吓人,完全不像是个几个月之前才摸到刀的小孩子该有的想法。但当时他气得狠了,竟自觉没什么问题。这一点令他发了好几天呆,又后怕了很久。
  万幸之中,那天他没带刀。没了依仗,他只得维持着没变化的表情,走离了菜摊子几步,与那人来到街边对峙。
  “你有本事就重复一遍,刚才说什么。”
  莫名其妙出言挑衅的人随着他移了位置,在阴影里掀起斗篷,是个看起来十二三岁的少年,笔直柔顺的青丝在脑后高高束了个马尾。这朝灵的眼睛很亮,灼灼逼人,声音也是无杂质的清朗。
  “对不起,”那人说,“机会太好,一时嘴痒。”
  他又朝自己的腰侧伸出了手。
  往日里都是他惹得别人不快,这是头一次遇到比自己还气人的主儿,那人一张俊脸笑得好看,眉眼弯弯,倒是让他当真下不去手。
  和阿尔洛城里的朝灵相处不多,他对于可能的状况全然摸不到头脑,只记得白桠说过时茵不喜欢朝灵,眼下他们虽然找了个角落,仍是在人多的集市里聚对交谈,保不准会落在哪个阿尔洛人的眼里。
  想到这里,他心下不由得有些急躁起来,拉起小车抬步欲走。“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告辞了。”
  “哎——别别别——”那少年伸手拦在他面前,两鬓的头发软软地垂下来,随着他的动作左右晃动,“刚才是我不对,是我不好,我说了狗屎话,你算我错了,你是我爷爷,哎,爷爷,小爷爷,别急着走好不好?”
  这脸变的比这阵子的气温还快,他深吸口气,是真的拿这朝灵没辙。
  “行,我不走。”他垂下眼睛,不想看对方殷勤的神情,“你放下这些粗鄙之语,我们都还能谈话。”
  “好好好,依你,你说的都对,”那少年嬉皮笑脸地想要去搭他的肩膀,被他一侧身躲了过去。“别这么见外嘛,都是朝灵一场,相会皆缘,就想跟你打听个事而已。”他讨了个没趣,也不气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小爷……小……小哥哥——”
  “麟止。”他说。“麒麟的麟,止水的止。”
  “成,麟止,你知道之前一直来这里买菜的那对兄妹怎么样了吗?这几天都没看到他们。”对方嘴皮子当真利索,说话不带喘气的。他想了想,一歪头。“你为什么想知道。”
  那人挠了挠头。“哎不是,就,担心嘛……”
  “最近天冷,担心他们着凉,就换我来了。”他硬邦邦地回答道。“说完了,我可以回去了吗?”
  “没事啊?”朝灵少年看起来有些惊讶的样子,随即松了口气似的跺跺脚,“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哎你别走啊,我不是说了吗,缘分一场,顺便就再听我两句呗,麟止?”
  他觉得自己在学习凡尼纳德的面部表情之余,似乎还额外连对方的心境也一并领会了。
  “……你说。”
  那少年乐了,两张嘴皮子打得快板响。“你是新来的吧,以前都没在街上见过你……时茵朝灵很少,你应该知道,所以其实大部分能出门的我都认识。那什么,因为没几个嘛,所以自然应当组织起来,互相帮助才是为朝灵的真谛——别死盯着我啊,我是被带过来的,主人搬家……所以以前在别的城里待过,知道他们那儿是怎么运转的,时茵这儿真的是惨,幸好教会在哪里都是一样大公无私,女神在上,总算也是渐渐有了些规模……”
  “你到底想说什么?”他不耐烦。
  “我是想说,”那少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来。“灵会在月中有个集会,要来吗?”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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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07: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7-12-31 00:59 编辑

S.399.10


  那天回去他就一直板着个脸,没同白桠讲上几句,打房间的墙上取下刀,抱着径自向庭院里挥去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宅子里的朝灵打廊下走过,对着他指指点点,讥讽地说到时候可别冲撞了这位爷,给怎么砍死的都不知道。


九、谁家今夜扁舟子


  他听见了,没做声,手下气势更盛了几分,由上到下挥出一道气劲,连对面树上的黄叶都震下来几片。白桠看着有些担忧,无奈天大地大膳食最大,临近午饭,炊饭的女仆小姐忙着打点他拎回来的蔬菜水果,也没得闲去问问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撒克逊不在家,凯特宅里没几个活人,也就没了在餐厅长桌上吃饭的规矩。白桠把午餐给凡尼纳德送过去,在廊下一转头,庭中他还在原地折腾那把刀。没练架势也没走套路,就是单纯的一砍——喘气——一劈——喘气——一捅——
  这捅的一下用力极狠,他满手是汗,刀柄就这么直直地脱手出去,甩到面前的砖石地上,发出“铮”的一声。
  他看了看,又低头看了看手,没去捡,转头踩着石砌的矮栏杆越过草坪,一脚踏在树皮上,抓住头顶一根粗枝,三两下翻到树顶上钻进叶盖里去了。一树金灿灿卷边的干脆叶片因为这套动作而哗啦作响,下了半场盛大的金花雨。
  “这方面倒是无师自通。”
  凡尼纳德不知何时站到了她身后,拎过她手里的另一盒午饭,又看了看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朝歌和夜弦最近与他玩的不错。”白桠在错身半步的位置同他一起下了走廊,朝那俩姐弟所在的房间走去。她话说得没头没尾,凡尼纳德的回应也是不明不白——“啊,那很好。”
  “说到底还是小孩子心性,聊什么都觉得有趣,也没得忌讳。”白桠还是自顾自地说着,语毕,忽然话锋一转。“凡尼纳德小少爷,不知什么时候也能与他玩到一块儿去呢?”
  毫无防备地被问了这么一句,对方愣了一下,皱起眉头。“白桠姐。”
  凯特少爷过了青春期,这几年个头窜了起来,脸上少年的稚气退了大半,就不像以前那样嫩着嗓子唤她“白娅姐姐”了。
  “我十六岁了,白桠姐……”凡尼纳德说,“他们两个当我是哥哥,那孩子怕是不会的。他被父亲折腾怕了,把我当‘主人’,亲近都难,怎么可能‘玩在一起’呢。”
  “你不晓得。”白桠看了他,又笑。她这几年为了撒克逊老爷的避讳,身份摆的很正,也很少这样端起长者的架子与自己的少爷说话。“麟止跟朝歌不一样,跟夜弦也不一样,我开始就觉得,你们应当是能好好共事的。”
  “共事啊……”
  凡尼纳德念叨着,指尖点着裤缝,朝夜弦和朝歌的方向去了。那是他倾注了心血的双子,称不上多深重的爱意,但确实是放在心尖上,想要他们好的。现在身边莫名其妙就要多个人,他说不上自己对这转变是什么心情。
  凯特家的大少爷绝不是感情丰富的人,沙堆里扒出来攥手心里递出去的那些的几乎全放在了周围几位朝灵身上。年岁渐长,能做的事少而力所不能及的事多,维持现状就差不多是极限了。要让自己像对朝歌那样对自己未来的护卫笑,阿尔洛少爷寻思,就算是想,大概也是做不到的。凡尼纳德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尝试,但倘若那是无法拯救的人,善良得过了头的少年断然不愿给对方虚假的希望。
  这挣扎持续的时间很短,又或者其实很长。
  所幸,直到最后,那孩子也没给过凯特少爷这样的机会。

  对楼上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在树上躺了几个时辰,又爬下来捡自己的刀。想要出点汗暖暖身子,更想拿汗浇浇脑子,他按部就班比划了两套撒克逊新教的刀法。第三遍做到一半,听到夜弦的脚步声打侧门出来,他收了刀,快步迎了上去。
  “夜弦。”
  “啊,”那比他小一岁的男孩抬起头,脸上没有表情,他还没来及仔细分辨,对方已经换上了平日里那种眼角下垂的浅浅微笑。“麟止哥。”
  对话忽然中断了。他的回应过了半分钟才蹦出来,指尖打刀背上抚过,像是刚刚想起自己拦住对方的原因。“今天我出门时碰上了个人,”他说,“问你们怎么样,为什么没去买菜。”
  “诶?”夜弦瞪大了眼睛,“难道是……华星先生?”
  “华星先生,那是谁啊。”这次换到他瞪大眼睛了,“你们认识吗?”
  双子中的弟弟想了想,眨眨眼睛,“不算认识吧。”男孩拿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之前有天忽然来给我们搭讪,姐姐看他鬼鬼……”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趣事,轻声笑起来,“‘鬼鬼祟祟’的,说肯定不是好人,跟他一来一回闹了几句,就知道名字了。”
  “只有这样吗。”
  他不死心,又接着问,肢体不自觉地有些咄咄逼人,夜弦垂下眼,默默退了半步。“那个华星,他有没有跟你们说什么‘灵会’的事情?”
  听到这里,夜弦心里已经是一片通透。面容清秀的男孩冲着他笑了笑,“说了,还邀请我们去参加集会呢。”
  “你们要去吗。”他问。他的问句语尾很少上扬,夜弦与他相处过数次,基本算是分辨得出。双子的弟弟摇了摇头,又笑起来。
  “不去呀。”夜弦说,“姐姐当时讲说,‘在凯特家比在有你这种人的地方强上一万倍’,然后就大步走掉了。”
  “还真是像她的作风。”他失笑,恍然想起今早的事件,面上还没浮现的笑容便又沉了回去。“这么说,那人对你们也是这么口无遮拦的吗。”
  “口无遮拦倒是谈不上……”夜弦别过眼去,叹了口气。“就是说了几句凡尼少爷。你知道的,在姐姐面前,谁也不能说他一个不是。”
  在你面前难道就不是这样了吗?他寻思着。明明是弟弟,夜弦在提起朝歌时语气总是不自觉地变得老成许多,无可奈何,半叹半笑,他们两人的相处模式当真有趣。
  血缘关系是一种很奇妙的锁链,他想。这链子不像友情,爱情,是不得选的,一旦铐上了就解不下来,但无论这链子两头是怎样的不同和不满,最底下拴着的还是永恒不变的心甘情愿。
  撒克逊回家的时间将近,夜弦不能久待,那之后他们又聊了几句,便各自行事去了。只是一路上他还都想着那孩子说的话,关于凯特家的好,关于那个虚无缥缈的所谓灵会,关于他们收到却拒绝了的邀请。
  至少我现在知道了两件事,他笃定地想。那个朝灵叫华星。然后,他——

  “……真是个混球。”
  “嘟哝什么呐?”黑发马尾的少年晃荡到他身后,抬手欲掐他的肩膀,那手还没举到半空,就被他反手一把扣住手腕,掰到面前。“华星,你想干什么。”
  “哦哟!”对方吹了个口哨,缴械投降,摊开手掌心给他瞧里面的一块奶糖。“你知道我名字啦?”
  “回去问的。”他劈手夺下那颗糖,看也没看就朝兜里一揣,却仍然板着脸。“你在那对姐弟面前形象可不怎么样。”
  “哈哈,怪我这张嘴,怪我怪我。”这次没穿斗篷的少年挠了挠头,嘻嘻一笑。他注意到对方裸露的半截手肘上有几条新鲜的伤口,一皱眉,偏过视线,不愿看那条青紫一片的小臂。“怎么弄的。”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朝灵受伤的可能不外乎那几种,哪一种都是揭人伤疤。他挺久没见着宅子里的朝灵被打(撒克逊最近实在没这个精力),一时间嘴皮又快过了脑子,这时候就只能木站着,做无事发生过。半晌,倒是华星自己笑了起来。
  “哎呀,你担心我啊?”少年说着连忙做了个夸张的感动状,“之前路上有人打朝灵,我去劝,结果落得个无福消受有难同当,唉,失策失策……”
  这原因他倒是没料到。仔细瞅瞅那伤口,比起棍棒鞭伤反而像是被利器割的,他伸手到外衣里摸了摸刀柄,心下默默为之前要捅穿这人的想法道了个歉。
  对不起,他想,谁都不容易,我带刀出来做什么。
  一旁的华星显然不知道他这点小心思,只当他还在担心自己,面上更是笑开了花。一拍他的肩膀,“走,麟止,进去了!”
  他猛然回过神来。“不走正门吗。”
  “嘘——”少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仿佛刚才做夸张表演的不是自己一样。“教会虽然不赶朝灵,但也没大方到能让我们搁教堂正门大摇大摆进去的程度。今天对外说是停止忏悔,事实上是拿地下室给我们集会了。女神在上,我熟悉,带你翻暗门去。”
  走了几段,华星似乎是想要炫耀自己轻车熟路的功夫,没想到他动作还要快,翻墙麻利得跟个猴子似的,一边猫着腰走还一边回头张望,把华星这个“地主”在心里气得不行。
  “喂,”少年喊,“你慢着点,别闹那么大动静!”
  “我没快啊,也没动静。”他平声回道,“前头往哪里拐啊,华星,我快到头了。”
  “你下来!”那人没好气地在身后叫唤,“门在你脚底下,走过了!”
  “哦。”他下来。“然后呢。”
  “你不会进去吗!别问我!”
  听那人吼完这一嗓子,他默默跳下地面,蹲身开门,一路沿暗道进了教堂地下室,竟然真的就此一言不发。华星梗着脖子等他提问,愣是没等到,满肚子知识找不到地方宣传,憋得要死。看他还是那副没表情的样子,说不清是有意还是无意,朝灵少年叹了口气,拳头冲着棉花打不下去,心想今天算是自己输了。

  教堂的地下室不大,来的朝灵倒是不少,大部分都是跟华星岁数相近,十二三岁朝上,也有两个与白桠类似二十来岁的成年人。他杵在门边,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心下点了一圈连自己数出十一人,华星锤了他肩膀一下,径自跨过门槛进去了。“嗨,大家好啊——最近过得怎样?”
  “华星,你来了啊。”年龄最大的女人上前一步,与张扬的少年打过招呼,目光就落到了他的身上。“……这是凯特家的双胞胎弟弟?”
  听到这句话,他一抬头,眯眼细细打量起女人来。那人从外貌来看大约三十不到,保养得明显比一般的朝灵奴隶要好。衣着虽然达不到阿尔洛人的程度,但也称得上干净整洁,周身自有一层气场笼罩,不强,但足以将她与屋内其他的朝灵区别开来。他又去看身旁的华星,对方搓了搓手,咧嘴一笑。“是他家的小护卫,新来的。天太冷啦,不放心那对双子出门呐。”
  他不动声色地拉开些距离,心下隐隐有些不悦。具体说不上来,但他总觉得这氛围微妙得很,自己或是朝歌夜弦被这样当做凯特的附属物件评判也叫人不舒服。
  撒克逊没把我们当人,他想,在这里难道我就被当人了吗?
  这两人数着人头评判这次的集会,指指点点哪个来了哪个没来,招揽了他又算是一个成功。前来的朝灵在组织者眼里不过是一个个有脸的数字,是他,还是朝歌或者夜弦,似乎也无区别了。他偏过头去,盯天花板上的蜘蛛网,寻思华星和这女人大约也没把他当人看。
  最早答应华星来参加,原因还是对方说集会有阿尔洛语的课程。眼下人来了七七八八,朝灵天生比阿尔洛少时间,于是也没再等,就宣布说要开始了。他搬了个板凳与众人坐在地下室里,看那女人走到灯下,清了清嗓子,操着一口流利的阿尔洛语开始演讲。讲了几句,他拿手肘捅身旁坐得笔直的华星,小声问,“就这样吗。”
  “什么叫‘就这样吗’,”马尾的少年连头都懒得转一下,死死盯着女人的一双眼睛在暗处依旧亮得迫人,“秋姐在讲话,你闭嘴听就是了。”
  他收回手,调了调自己的坐姿,再没说话。被称作“秋姐”的女性正就着朝灵相关的话题滔滔不绝,他能听懂大半,但听着头疼。从来不是好读书的孩子,在远京的课堂上都时会周公,自打来了时茵更是从没听过这么长的说教。撒克逊讲到三句必要动手,他举着脑袋神游天外,竟忽然想到他宁愿干点体力活,或是被打一顿。
  “朝灵命贱,”女人朗声道,“但,在阿尔洛人的城池,尤其是时茵这个避讳朝灵的地方——他们默契地在表面上排斥朝灵,然后忽略潜藏在那之下的事实:朝灵的身体就是最好的自然资源。”
  他听得想睡觉,眼神一个劲儿地朝外头瞅。但这阴冷潮湿的房间里没窗户,独留一盏时明时暗的顶灯,竟比堆满凶器的凯特家武器库还要令他反感。
  倒是华星,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如果没有人垫在下面,山就不再为山;如果没有朝灵的血,就没有时茵引以为豪的玫瑰酒。生而为朝灵,这是我们的宿命,但,我要说,而且我要在此严正地说,我们之所以是朝灵,不是因为我们的黑发黑眼,那是女神的祝福……”
  他的父母信仰不那么虔诚,凯特家显然也不重宗教。时茵城,据白桠所说,是最新的阿尔洛城,也是人口最多样(多样?不都是阿尔洛人吗)的一座年轻城市。因此,这里的宗教氛围相当自由,人们的生活也并非围绕教会打转。
  从小没在氛围中成长,幸或者不幸,他并无什么实质性的信仰。
  “我们的身体是工具,我们的血肉是材料,但那又如何,诸君,那又如何?即便委身于这永冬之国……”
  女人的表情激动起来,像是说到了演讲的高潮。周围的朝灵都朝前倾出身体,华星甚至握紧了拳头,简直要随时跳起来。他看着那女人的裙子一条变作了两条,两条变作四条,这阵子的疲劳一齐涌上,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他的梦里有诗酒,有素琴,有浪荡,有清明。

  在无光渗水的地下室里,他与许久未谋面的好梦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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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到了春华中的太平。


十、长河渐落晓星沉


  那天他被一个气呼呼的华星拾起来扔出了暗道,对方拿衣摆擦了他眼角的水珠,一口一个震耳欲聋的恨铁不成钢。
  我也听了。他理理衣服,但没听懂,没办法啊。
  “有什么听不懂的?”马尾少年翻了个白眼,“秋姐说得那么好,你搁那流着哈喇子睡大觉,女神啊,我都替你的椅子不值。”
  “为什么不值。”他问,“我没弄脏椅子。”
  “你别跟我来这套,不吃。”华星自顾自越过他朝前走,头也没回。“你那椅子本来可以是那对姐弟坐的。更好一点,让弟弟坐。那姐姐不担心,又冲人,说了她‘凡梨’少爷几句就过来呛我,刺儿球似的。倒是那弟弟沉得住气,看的又通透,像是个能拉拢深交的孩子。”
  朝灵少年语气自然,像是在说明儿就会放晴的天气。他深深地望了对方的背影一眼,摇了摇头。
  “我走了。”他说,“再见。”
  “好吧,再见,麟止。”华星在五米之外回到。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一人想着再见,另一人想的却是再也不见。怎奈造化弄人,时过境迁,想着再见的那人最终没在情景里等到一个再见,不想再见的人却在最差的时候撞见了重逢。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这天他回凯特宅的时候也板着脸,却没了上一次的戾气。他卸了刀,换下外出的衣服,套上单衣上楼去找夜弦。没走两步,却正巧在拐角处撞见了盯着窗玻璃出神的朝歌。
  “朝歌。”
  他轻轻唤了一声,小女孩回过头来,脸上是还未褪尽的迷茫。“……诶?”
  “我去灵会了。”他说。
  语毕,他得以近距离欣赏了对方的脸色从薄雾变作晴空又忽然惊雷大作,一张好看的小脸皱成一团,脸颊红扑扑的。
  “你去哪儿做什么,”她嗔怪,“那叫什么,什么星的混球,你跟他好上了?”
  “……好上什么啊。”他一愣。“不是,朝歌,你听我说,我只是去看一看。”
  “看完了?”朝歌气鼓鼓的。
  “看完了。”他如实相告。“不好看。”想了想,又接上后半句。“而且你说的没错,那个什么星的,确实是个混球。”
  扑哧一声,女孩做出的生气神情立刻吹了出去。她赞赏地推了他一把,笑嘻嘻地,脸上方才的阴霾登时半点也寻不见了。
  “很懂嘛,新来的大哥哥!不枉我把你当个朋友。”
  他又愣。跟朝歌相处,每秒钟都要被拖慢半拍,跟上对方的节奏对他来说真是超纲题。“……你把我当朋友?”
  朝歌看他。
  他看回去。
  空气中的尴尬蔓延了几秒,女孩明智地选择不与他就这个细节纠缠。要说刚才,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脱口而出了这样一句话,就算是在这人面前跟在白桠,弟弟,或者凡尼纳德面前一样能胡闹折腾,她也真不是那种对所有人都自来熟的性格。
  说不上来自己究竟把凡尼纳德当做什么,但白桠姐是姐姐,夜弦是弟弟,“朋友”这个词她生活中是决计用不上的。即使刚才这么随口说了一句,她也不觉得自己真在心里把这个朝灵男孩当做了朋友——她对这个概念不太熟悉——即使是现在,她也连对方的名字都懒得费心去记。
  不过,双子的姐姐从来都是“不担心”的角色。她眨了眨眼,背着手转个圈,当下换了个话题。“诶,这么说你去看了,那个所谓的‘灵会’都有什么啊?”
  “有个女的。”他接着话茬顺下去,“比白桠姐大,在讲话。那个混球听得特别认真。”
  “都讲什么啊?”朝歌好奇。
  “唔,”他回忆,“什么‘阿尔洛的孩子接受的观念是一切尽在掌握,朝灵的孩子接受的是卑微和恐惧……’”
  女孩子打断了他。“什么胡话嘛。”
  “是啊,”他说,“我也觉得是胡话。”
  “凡梨才没有‘一切尽在掌握’呐……”朝歌又说。话说到一半,自己把自己掐住了。
  “你恐惧吗?”她问。“你卑微吗?”
  “没有吧。”他认真想了想。
  “我做我的事情,没什么害怕的,被打就被打,死了就死了。这就是卑微吗?”
  朝歌摇了摇头,我觉得不是。
  她想男孩的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微妙的不协调,但细想之下又抓不住那不协调之处,像是沙子从指间溜走。我有时候搞不明白我弟弟,她寻思,我不知道我搞不搞的明白凡梨,然后现在我又搞不明白麟止。
  但是这样也不坏。
  久以后,她喉咙疼起来之后,总是会想起这件事,又想到弟弟的眼睛。聪明的人,看的通透的人,明白一切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反倒成了福气最薄的人。朝歌认为自己福气不浅,弟弟应该也不浅,不是都说所谓大难不死者,“必有后福”吗?

  那,或许是遇到了凡尼纳德·凯特这件事情——
  就耗尽了姐弟两人今生的福气了吧。

  从那天起,他又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朝夜姐弟。
  十月秋高风怒号,寒流过境如白驹过隙,去是去得快,但那马蹄后头扬起的层云都卷着雨水,淅淅沥沥将后半个月浇得如同破败的枯叶一般萧索无味。
  他不是感时伤怀的类型,但单单不能出门这一点就令这时茵城里度过的第一个晚秋少了一半盼头。每天在无窗户也无装饰的房间里与一柄腰刀相看两厌,晨昏不分,一天与人交流不超过十句话,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十一月初,饶是无趣如他都有些捱不下去。极少数的能沾上些人气儿的时候(比如吃饭时),他身上就总带着股无名的煞气,见谁冲谁。一连惹上了三四个宅中的朝灵,险些与其中一个扭打在一起之后,白桠终于意识到他的状态不太对。
  “麟止啊,”她在他甩袖子朝地下去之前侧身拦了下来,眉眼间满是担忧。“也不是多大的事,你知道大家都辛苦,你的秋天也是我们的秋天,何苦与他们就这种小事置气呢?”
  他一歪头,腰间挂着的长刀随着转身蹭到腿上,于是朝灵男孩儿很自然地抬手按住了刀柄。
  “我知道你们辛苦,白桠姐,我不辛苦,也没想着与谁置气。”
  “……你知道吗,你的动作语言可不是这样说的。”女仆小姐的语速慢了下来,仔细打量着面前似乎长高了些的男孩子。“是有什么不顺心吗,还是单纯憋闷得烦了?倘若是不想练武,上来帮帮忙也是好的呀,省得那些孩子们总对你这么大敌意。”
  “白桠姐,”他说,“朝歌和夜弦最近好吗,我挺久没见到他们了。”
  “嗯?”单马尾的女仆小姐一愣。好在她不是第一次面对这跳跃的对话方式,习惯之后,跟上对方的思路也很轻松。“挺好的。在你来之前就是这样,现在也还是一样,日子一天天过,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呀。”
  “那就好,”他接着又说,“我觉着他们还是该出门,出门是件好事。”
  这话天真得过了头,白桠张了张嘴,还是没解释。她意识到对方知道她会怎样回应,所以猜他的话应该有句下半。果然,他拔出刀,低头看了一眼,轻声说——
  “这两天我在想,人成天和什么关在一起,就会变成什么的。”
  她吸了口气。“麟止……”
  “您不用为我太费心了,”男孩说,“我迟早要变成刀的。”
  说完,他忽然笑了起来。
  白桠从没见过他这样笑,那孩子长得漂亮,毫无防备地粲然一笑,迫真是天地失色般的好看。她愣了一下,男孩弯起一双大眼睛,五光十色打其中次第划过,像是夏夜的池塘边升起成片的萤火虫。
  “朝歌和夜弦是要变成蝴蝶的。”
  他笑着说。
  后来白桠再也没见过他笑,更别提这样惊艳的一瞬。在十一年漫长的岁月里,她逐渐意识到其实这个孩子和他们都是一类人,又或者落入这座城市的人们终将被这里——这里的花团锦簇,这里的歌舞升平,这里的缤纷与绚烂——拆吃入腹,蚕食殆尽。这是避不开的命运,直到最后他走了,此间一别,留在原地的人也还是不知道:想要摆脱命运的人,究竟摆脱了没有。
  他们谁都不是多感情的人,掏心掏肺捧出来的那些东西,用完了,约莫就不会再有了。白桠在人生的二十来年里注视着来去过客将那些浓烈或淡薄的感情相互交换,替他们感动悲伤。直到某一天注意到的时候,自己也已经成了个叮当作响的空瓶子,说不清这具血肉皮囊曾经包裹过什么,又都献到了里去。
  就这一点来说,那孩子幼小的烟火只单单放给了她一个人,大概是值得自豪的事情吧。
  虽然她一点也不为此而感到快乐。

  雨下过了,寒潮也去了,按理说,接连打乱计划的意外之事也该到了告一段落的时节。撒克逊回了宅子,凯特一家三口恢复到长桌上用餐的日常,朝歌和夜弦少了能与凡尼纳德共同进餐的机会,一切都按部就班,顺理成章。
  说起来,凯特少爷尽管学业暂休,却也没能清闲多少,按着父亲的安排四处社交,倒是比平日里还难得见一面。相较之下,反倒是忙完了一桩大事的撒克逊偷得了个把月的浮生清闲。
  据他上半年的经验,凯特家主其实很少有这样大块空闲的时间。白桠说老爷不是一个会让自己完全放松的人,也许根本不知道怎样放松也不一定。以往遇到无事可做的时候,撒克逊都是关在书房或者训练室里,一闷就是一整天。现在宅子里多了一个他,对方的日常就终于有了些丰富的变化。
  有师父换着武器陪自己拆招,对于任何习武之人都应当是求之不得的幸事。他每日拿着这一点告诫自己,提刀上去被灰发的中年男人结结实实砍上一顿,然后在深更半夜的十分坐在床边包扎伤口。撒克逊出手就不留余地,招招都落在实处,有时候被他使巧计避过,或是灵性地做了出乎预料的变招,眼底里烧起一团深红的火,手下便更是没下限的狠戾。比起与“徒弟”训练,更像是对上了仇人。有的瞬间,他当真觉得对方是要杀自己后快。
  他起初想,撒克逊想杀的人可能不是他,而是他的黑头发与黑眼睛。但他后来又不这么想了,因为对方不像是会对朝灵投注如此深切情感的人。按照烂俗一点的话本情节,这之后就该说撒克逊想借着他的身体斩杀“过去的自己”,“柔弱的内心”,或者“求之不得的事物”了——
  可惜人生不是话本,没有那么多可以重合的故事,也不是每个人背后都有阴影般的庞大怪兽。
  所以,他总结,先生可能真的只是想杀自己而已。
  之前他向白桠借了个医药箱(大约是不用还的,因为很快就不会有消耗品可还了),自那以后就再没麻烦过对方帮他上药。他伤口愈合的快,却是疤痕体质。优缺点各有,优点大概是他不用仔细照顾那些伤口,只简单涂点药,防止发炎感染之类的麻烦事即可。缺点是一身的紫青块许久也消不下去,手上细看密密麻麻全是伤口,指节磨破了皮愈合又再次磨破,总泛着不正常的嫩红色。
  男孩的手相当灵巧,动作熟练地收拾这天的新伤。他的手指比同龄人要纤长一些,皮肤还是刚来时无杂质的藕白色,肤质却已经粗糙了很多,食指左边和虎口覆着一层薄茧,算是握刀半年的一点纪念。

  日升日落,云卷云舒,随着圣鸟缓缓沉入地平线之下,藉由某个出去买菜的朝灵口中传出,十一月中旬的灵会突兀地窜入了日程之上。还没得空思考自己究竟要不要参加,在晨星初升的一天傍晚,晚饭吃到一半,未来的朝灵护卫忽然被仓促离开又回来的白桠慌张地推出厨房,毫无征兆地扔进了洒满月光的中庭。
  高大的凯特家主正在那里等待着他。
  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踉跄站稳,撒克逊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表情。他夜视同白昼一样弱,但对于其他的细节已经敏感许多,也算是没有辜负对方培养他的目的。风从院落中刮过,随后骤然停了,将整个凯特家留在一片死寂之中。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深居简出的日子让他和这个家的社交都断了联系。但他觉得自己知道要发生什么,撒克逊扔给他的刀沾过汗水也沾过血——尽管那是他自己的血。
  月亮被行云遮住又再次露出,沉默依旧,笼罩在阿尔洛人周身的风暴却已经逐渐凝结成了实体。那风暴呼啸盘卷,扫过草木砖石,冲击他用尽全力才没有后退的脚跟,扬起沙尘一层。
  距离懵懂的开始已经过了六个月,他却忽然意识到,自己其实和第一天站在武器室里碰那把剑时并无不同。阿尔洛人依旧用一根手指就能将他撕碎,他在对方面前依旧如同靴下蝼蚁。
  撒克逊·凯特朝前走了一步,巨大的阴影笼罩下来,他的周身一片黑暗,月光识趣地溜开,无处可逃,避无可避。
  脚边的月色如纱一样轻薄,冰凉如水,像是个流血的好天气。
  他这样想着,握紧了刀柄。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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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埃·海因里希
所在地
星芒圣域
携带金
2233 GP
活跃度
13 AP
技能点
0 SP
剧情点
350 TP
存在感
191 BP

匕首E潜行神学木工C理魔法B弩C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14: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7-12-31 01:00 编辑

S.399.11

拾壹

  要说这件事的开始,就不得不将时间倒退——说回前些日子凡尼纳德的行程。


十一、天阶夜色凉如水


  凯特少爷虽没有自己的父亲那样在社交场里如鱼得水般轻松,但架不住他聪明,在聚会里总能以自己的方式找到合适的位置。凡尼纳德在偏门的学科里有自己的造诣,这在时茵上流社会的年轻一代里算是独一个,也意外地为少年提供了社交上的便利——时茵是座崇尚能力的城市,河道里流淌的都是年轻的血液。这一群还没正式进入工作,称得上游手好闲的大小孩,见面吹鼓的无非是自己怎样骁勇善战撩翻了几个对手,或者又做了什么惊险刺激的大胆之举。听上几次或许有趣,听多了却也让人腻味,尤其是这“骁勇善战”再怎样也不过是蓝加区街道上的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谁也不能把谁比下去。
  凡尼纳德·凯特气质上不是个战将,却自有一种文人的温雅,眉眼间带着些淡淡的疲惫与忧郁,右眼下的泪痣加倍衬托了这一点。每当少年垂下眼睛后退半步,或是挂上那种幅度不大的清浅笑容,眯起氤氲着流光的海蓝色眸子——总就有年轻的女性会为此倾倒。像凯特少爷这样的人在时茵的聚会里不常见,初见也不出众,但一旦见过就难以忘记。正是初识人间烟火滋味的年纪,时茵的贵族小姐们将凡尼纳德视作不同的新奇玩具。她们好奇时茵周边稀有的药草,也好奇灰发少年有时无意间露出的局促模样。
  这厢凯特少爷寻思着自己社交任务完成得不错,回去父亲应当摆不出什么脸色,指不定还能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换些与朝歌和夜弦相处的时间——那厢当然也有不满意的公子哥在,半个月下来,气都憋了一肚子。
  按说凡尼纳德其实也没做什么,没成为聚会的中心,没抢任何人的风头,对所有的先生小姐都是一样的彬彬有礼,也没做过任何逾矩的事情。然而,凡是成功之人背后必有失败之人。“骁勇善战”的技巧不吃香了,一群公子哥被迫闭上了嘴,聚在一起,某种报复性的发泄就开始在空气中酝酿。

  很巧的是,这一群人曾经因为类似(也可以说完全不同)的原因对另一个男孩使过同样的一套方案,直到那孩子最终离开了他们的视线。这事的有趣之处在于他们针对过的这两个人,个性迥然,却在某个方面殊途同归——都偏生与他惹上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深远关系。
  只是这些都与这个故事无关,在此还是按下不表。

  总而言之,凡尼纳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参加了父亲安排的一系列社交活动,单方面地成为了几个纨绔子弟的目标。那几人没什么本事,也没在上骑士校,雷声大雨点小,本应闹不出什么正经事情。
  凯特少爷或许隐约有所察觉,或许因为心事没放在社交上而忽略了过去,无论是哪一种,本来都不是什么大的失误。若要说失误,那么撒克逊醉心于每日和他拆招(一个会反击的木桩可比这么多年的空气有意思多了),重拾起许久未点燃的战斗之血,而完全采信凡尼纳德对自己行程的报告,甚至对儿子听之任之,这也算是为人父一个不大不小的失误了。
  如此说来,这桩掀翻了凯特大宅红木屋顶,闹得全家上下人心惶惶,北风卷地,百草皆折,比冬日的暴风雪更早刮得云凝水冻滴血成冰的意外,究竟是因何而起的呢?
  ——或许是在那群小少爷的其中一位,打某个亲戚那里转手得赠了一名朝灵护卫之时开始的吧。

  圣历399年11月,凯特宅,中庭。
  月色如纱如水,夜已渐深,看星象是个忌说话而宜流血的好天气。
  他握紧刀柄,抽出刀,深吸一口气,在深秋的夜里于手心泛起了一层薄汗。对方离他大约五米,看不清表情,只有眼里单纯的杀意冰冷刺骨,视线相接,一道电光般的寒意沿着他的脊椎窜下,浑身的汗毛都要倒立起来。
  比起恐惧,对于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他更是本能地感到反胃。也许是天生缺根筋的缘故,他从小不惧天地,不怕死也不怕活,手上举刀摆出架势,心下只是觉得荒诞至极,又有种莫名的哀伤打胸中泛起,酸甜苦辣搅在一起,说不清什么滋味。
  这世界荒诞得过分,他想,以至于所有人都把这荒诞当做了理所应当。
  ——又或者,只是他自己的星系运转准则不同而已。
  替他决定命运的大手里抛出两颗骰子都灌了铅,永远是猩红一色朝上,沉得有千斤重。
  登天道上有那么多颗星星,他想,却没有一颗是我的。
  ——唰。

  那匕首出了鞘,寒光一闪,夜色里一道明晃晃的银色折道而上,速度快得惊人,只眨眼功夫就已经到了面前。他不及细想,抬刃便挡,削铁如泥的两柄利刃相交,院中霎时落下“铮”的一声,清脆嘹亮,于木墙间回转,余音直直绕上三层房梁。
  对方用招看似简单,手上力道却是极大,借了下坠的势头用体重挟银光落刃,电光火石间震得他手腕一阵酸麻,不得不连左手一并用上,刀柄震颤,竟还是险些被甩脱了手去。
  一击被挡,未待招式使老,那人毫不犹豫地撤手后跳。鞋面在砖石上擦过,落地轻巧,短匕在空中翻了个花,于两步开外一蹬地面抬手又上。见识过一次这人的速度,今次他便有了准备,见招起手的瞬间已然朝左闪身,明明一双眼睛在这夜里只能靠刀光认人,反应居然不落下风。
  脚步偏转,两人错身而过。一击劈空,对方还未及收手之时,他自觉眼下时机极好,当即抽刀便砍。原以为再不济也能争得半步先机,怎想那人一个偏头,刀刃擦着发梢划过,不避不退,反倒是顺势欺身而上,反手握匕,变砍为撩,噌噌两刀破空而来,登时又逼近了半个身位。
  他没料到那人凶狠至此,半步也不肯退,只得收刀再挡。刃身相击,那人眼里的血腥气一闪而过,他心下凛然,心知自己已经落入了对方的节奏。
  对方左右换手,踏着风声劈了七八刀,越劈越快,气魄惊人,一把匕首被舞得像是柄砍刀。他被逼着于胸前正手立刃,循进攻者的节奏一一格挡,利器相撞的“锵锵”声不绝于耳,刃身被砍了数刀,隐隐要削出个破口来。那人招招入刃,一击未空,气势更盛,毫无半分撤步之意。他边挡边退,手腕不断扭转,转眼间鞋跟已抵到了园内的石栏。脚下一顿,斜刃卸了对方最后一劈的力道,刀背距离他的鼻尖已经不过十几厘米。
  ——糟糕!
  他猛然惊觉,那人显然等好了这个机会,一见他无路可退,手下银光织成的网即刻收束。刃尖一抖,一点寒芒于夜色中破空而来,直直捅向他咽喉处。
  退无可退,索性不退。他一咬牙,背身蹬蹬两步踏上石栏,脚下一使力,刀身在半空中与对方的刃面缱绻半圈有余,竟是借力从对方头顶跃了过去。他应对灵性,那人反应也是极快,匕首朝袖口里一滑,转身抬腿便扫向他落地处,本以为稳打稳算,怎料半截圆弧划完,却是扫了个空。那人猛然抬头,当下庭院里只听“咚”的一声,随后才有鞋底落地声,两人已拉开了三四步有余。
  原来情急之下,他竟侧身扶着刀鞘与地面相击,硬是将那硬壳当做了半根短竹棒,于地面上一撑后借力再起,扭身避过了对方腿扫的落点,像是使了个极不稳的撑杆跳。
  于几米之外对视,这一来一回间,两人都清楚了对方不是善茬,胸膛起伏,一时谁也没了动静。
方才还不绝于耳的利器锵鸣之声戛然而止,庭院里寂静得一丝风声也无。他举着刀与那人对峙,脚下缓步踏了半圈,有血在心头烧得燥热,仿佛忘记了撒克逊的存在一般,忽地笑了出来。
  “何必呢。”他说,“我若是不想杀人,这儿分不出个胜负的——”
  话音未落,那人已经提匕攻来。银光闪动,仿若天星坠落,还是起手时那套以匕当刀的凶狠打法。只是这番换了那人被逼到角落,他身后尚有大半庭院,于是抬刀去迎时也就游刃有余了许多。“一寸短一寸险,”他在锵声后侧身轻轻道,“匕首不是这样用的。”
  对方将那短刃在手心里转了半圈,刃尖贴着刀身抹过,忽地一挑,被他当即以刀背架开,顺势变招反砍,刷刷两刀破空而落,逼得那人不得不撤刃后跳。他还想说话,那与他身形相仿的幼童身形一晃,飞射的银光忽地就打他颈侧擦过,气劲在皮肤上割了个细口儿,下一秒那人就顺着另一柄匕首的刃尖闪到了眼前,连声音都冷得像是三九寒冬。
  “轮不到你指教我。”
  这一开口,他猛然意识到对方是个女生。她说得一口流利朝灵语,咬字清晰,平仄分明,是书苑里老师会说的标准话。来不及细想,他立刀架开对方递出的匕首,顺势侧身跳向一旁,铛铛两下,又是挡落了对方电光般的两刀直刺。“匕首使得这样凶,总是正手挥砍划割,很容易叫人抓了破绽去的。”
  “那你呢?”女孩无表情地编织着攻势,正手反手换得流利无比,银光如网一般与那一柄单刀相交。
  夜色里分不清人影,只有刃光大盛,连夜视正常之人都要看得眼花缭乱。尽管为短刃却是进攻方,她手下却没有一招是胡乱的挥砍。刺,撩,挑,剜,每次出手都狠厉挟风,当真有一股快剑手的气魄。“拿着柄长刀却只会挡拆,不如换你根竹棍也是一样——”说着,她一刺破空,对方被迫侧身,那光将将从他肩头越过,预计中的金属相击声却未有出现,竟像是没来得及去挡。
  “我差点忘了,竹棍还能扫人,你扫——”
  话尾在布料豁口的响动中戛然断裂。女孩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地注视着递到腹部的刀尖,那刀的残影画了个扇面,起收都干净利落,刃尖却只是将将割破了她的上衣,并没伤到实处。
  原来,他料想对方以为他每招必挡,竟是故意卖了个破绽,矮身躲了这一刺,这才稳稳递出一早就谋划好的反击。
  交锋至此,他已看出那女孩不使虚招,刀刀都使了实打实的力气,如此却还能以银光织网,将这种气魄极强的攻势延续下去,全是依仗她惊人的速度。这一轮两人来回过了二十余招,他只取守势,对方攻得兴起,力道自然有些脱控。他一早算准了这一刺对方必定用力过猛,匕首来不及收回,正是朝下盘挥斩的绝好时机。
  一击不中,两人再度拉开距离,那女孩连着两个后跳,银光在袖口一闪而逝,语气仍是如起初那般霜雪皑皑。“你什么意思?”
  他没有否认对方话中的指责。“我不想杀你。”
  对方再不说话了。垂手朝侧边半步一踏,任由匕首从袖口缓缓垂下。她一步一步踩着砖石,鞋底落地的声响极轻,像是行在毛毯上。这夜晚的自然光忽地暗了,他不动声色地抬头,注意到有云打西边飘来,这会儿惑星和岁星都寻不见踪影,月亮怕是也快了。
  他攥紧刀柄,料想那女孩应该也在等这个机会。
  说不上什么心情,他隐约想叹气,又笃定自己在黑暗的环境里绝不会输给对方。事实上,即使群星明亮依旧,他也几乎是在墨坛子里游泳,四周一片漆黑,全凭着其余四感和时明时灭的银光确定那孩子的方位。现在没了光源,于他不过是少了几条晃眼又出重影的银光,但对方确确实实要被剥夺一重感官,孰高孰低一眼立判。
  这不是个文字笑话。

  一阵无名风在庭院内乍起。斗转星移,天壳前遮星的层云转瞬即至,无灯的中庭里数秒内便是伸手不见五指。那女孩在尚有光的最后半秒袖口一动,两柄匕首飞出,随后便闪进了黑暗之中朝他扑来。
  狂风大作,他的衣摆也被高高吹起,一时间院落内满是枝叶摇动的簌簌声——那女孩儿的脚步极轻,混在其中,竟然是听不见了。
  他一个侧身避过两把飞刀,抬手就将其中一柄弹开了去。“锵”的一声,力道不减的薄刃冲着某个方向射入黑夜。他脚下原地转了半圈,朝那女孩原本所在的方向撤步,赌得是对方会选择绕背。那妖风来得快,去得也快,周遭的杂音只稍小一点,浓烈的杀意立刻变得难以忽视。他感觉有一股隐约的气劲迎面扫来,似是要抹裸露在外的脖颈,这攻势他今晚体会了许多次,却没有一次如此阴狠,在出刀前都完全隐匿了自己的气息。
  这般狡诈的使法,倒真像是撒克逊所说过的,匕首作为武器的长处了。换为左手持刀,吐息之间他一个侧身将将避过,右手便去攥对方伸来的手腕。
  她这次是真想杀了我
  他眼神一凛,毫不留情地捏住那小巧的手腕朝前一递,对方本就带着朝前的冲劲,被他借力送出,脚下不稳,喉头轻哼了一声,竟是毫无防备地狠狠摔在了地面上,滚出一圈才停下。他提着刀站在原地,等惑星为这狼狈的场面铺上一层红光,不确定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
  “干得不错。”
  撒克逊的声音响起,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几乎忘记了对方的存在。随即意识到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尽数落于那人的眼底,他垂下眼睛,不知为何打胃里泛上一股酸涩的羞耻感,连握刀的手都后知后觉地轻轻颤抖。我这是做了什么啊,他看着撑地坐起身体的女孩,咬住下唇。
  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那孩子黑色的短发在月光下泛着雪色的光泽,两鬓长长的发丝贴着胸口垂落到地面上。她的眼神很空,黑色的玻璃珠子里没装着他也没装着撒克逊,没装着这个院子,甚至可能压根就没装着这座城市。
  她的眼神很空,却没有丝毫迷茫,仿佛不曾动摇地注视着某样东西,又只是单纯的没有活在这个世界里。女孩冲着他眨了眨眼,从开始到现在满盛的杀意顺着潮水退了干净,只留下一片遥遥无际的晶莹砂砾。

  “干得不错。”撒克逊又说。阿尔洛人朝他走来,肢体动作让他有一瞬间恍然以为对方会拍他的脑袋。但那人只是在他身边停下,从手里抽走了他的刀,随意劈了两下,连一眼也没施舍地上的女孩子。
  他微微皱眉。“她是……”
  “叫什么来着,什么未还是未什么的。”撒克逊似乎心情不错,说话的语气里带了三分佯装的苦恼,仿佛真在用心思考她的名字。“算了,那就叫未子吧,名字无所谓,反正以后也是我们家的东西了。”
  他很清楚那人所说的“我们”指代的只有撒克逊·凯特和这个凯特家,但现在男孩有更为紧要的事情想关心,以至于连自己的身份都无暇顾及。
  “未子,她怎么办?”
  他用正常的,句尾上扬的语气问。
  “谁知道呢?”
  撒克逊用正常的,谈论天气的语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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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E潜行神学木工C理魔法B弩C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18: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7-12-31 01:00 编辑

S.399

拾贰

  “新来的大哥哥,你又欺负刺客姐姐了?”
  “我没有。”
  “可她见着你来就不说话,死盯着你看,你说是什么事嘛!”
  “你真要我说?”
  “你说嘛?”
  “我不说。”
  “哎——”


十二、物换星移几度秋


  凡尼纳德打他身后走过来,边走还边揉着脑袋,看起来格外疲倦的样子。一瞅见那灰发的少年,方才还口无遮拦叽叽喳喳的姐弟俩立刻噤了声,脸上亮得通明,冲凯特小少爷灿烂相迎。他得了个机会,趁机绕过两人把手里的饭食拿进屋里。推开门,床头坐着个女孩子,新雪的白光打窗玻璃照进来,将她整个人拢在光里,像是在这冰雪消融的暖意中兀自披了层霜。他带上门,在桌前取出他们的午餐,于是那女孩儿就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瞧,瞧到兴头,就笑,一笑起来整个人又清淡了三分,像是随时要化成雪片,眨眼便无迹可寻。
  时茵入了冬,霜雪一场接着一场,从屋檐庭院到发梢肩头都落满了蓬松的晶莹雪屑。这些新雪还未被人拿鞋底碾过,大道上撒的粗盐粒也没落进凯特宅的门槛,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正是初冬最美的时节。
  随着最后一阵留恋的秋风提起裙摆登天而去,被一同带走的还有长久以来盘旋在大宅上空的焦躁和不安。那天夜里无来由的战斗像是绷紧的弦骤然断裂,弃了琴,许多事情也就迎刃而解。
  要说其中最重要的,一共有三件:

  第一件事情,是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刀。
  这么说或许有些奇怪,毕竟他一直背着那柄长刀,小小的身板拿刀稍微矮了些,走路不住神就会敲到地面。但那毕竟是撒克逊施舍给他练习的武器,想收回时就收回,他使得也不那样趁手。
  那天之后,撒克逊带着他第三次回到地下的武器库,这次却没朝深处走,打门口向他示意了一下墙上琳琅满目的刀具收藏,剑眉微挑,示意他可以随便挑一柄。他想对方大概是碰上了千载难逢的好心情,卸下腰间的刀,却也不明白这莫名隆重的仪式感来自何处。陋室里争奇斗艳的金属光泽搞得他头晕眼花,镶了珠宝或是雕花的更是碰也不敢碰。绕着墙角走了三圈,指中了整面墙上最不起眼的一把刀。
  那刀通体漆黑,细看之下,正反面皆有两道血槽。刀柄为平直的木制缠绳,双弧形刀首,刀镡为椭圆形。刃长约七十厘米,不反灯光,却自泛着一层蓝紫色的幽光。与大部分腰刀不同,这把刀的刀身根部为直刃,自约三分之二处开始向上弯曲,刀身弧度不大,刀尖窄且略上翘,还有一段反刃。弧度凛冽优雅,一气呵成,看得出锻造之人功底深厚。
  撒克逊意味不明地望了他一眼,抬手将那刀连着刀鞘一并取下,递到了他手里。尽管半年来他也稍长了几厘米,但这刀拿到手里还是有他将近一人高,提都提得有些费劲。眼看着那刀尖就要磕到地面,他本能地朝上一挑,被凌厉的破空之声惊到,在原地愣了半晌,才注意到撒克逊竟是后退了半步去避那刀锋。他举着刀,又不敢放下,不知如何是好。
  凯特老爷重又走上前,从他手中抽了刀,刷刷挥砍数下,面上竟是有些满意神色。
  “朝灵,”撒克逊说,“你算得上有点眼光,我也就不吝啬了。”说着,收刀入鞘,转手一并递到了他手上。“这是森染工匠的手笔。并非武器市场上那些摆摊的商人,而是我早年以私交获赠的一把。据说打造它的矿石来自极北冰原,叫什么墨绸灯——呵,这种虚无缥缈的吹鼓,谁知是真是假。不过,这独特材质的确是周遭红蓝减区没听说过的品种,我这些年来为这些收藏跑遍大江南北,还真没见过第二柄用这发光的黑石所制的武器。”说到兴头上,男人示意他抽出半截刀身,指着刀刃对他说,“看到这刃了吗?墨绸灯不反光,因此看似钝重而无杀伤力,但若是你用手去试——”
  许是真的难得兴起,撒克逊竟不避讳地抓起了他的手腕,将男孩葱白的指腹朝刃上一划。还未等皮肉入刃,食指一痛,霎时已经裂开了一条血口子。撒克逊见到血,眼底暗色更盛,嘴角诡异一提,竟是笑了。“看见了吗?连气劲都能撕裂皮肤,这刃不显山露水,却是开得极其锋利。我曾试过墨绸灯的硬度,比起刚金只强不弱。这刀啊,朝灵——大约是没有斩不断的事物的。”
  说到这里,阿尔洛男人语气忽然沉了下来。
  “你要成为刀,”他无头尾地说,“那么你必须成为它。”
  来不及细想这句话内所包含的层层深意,撒克逊已经拂袖转身,竟是提步欲走。他捧着与自己差不多高的长刀,匆忙跟上,问出了从刚才起就萦绕在脑海里的疑问。
  “先生,这刀……有名字吗。”
  撒克逊听罢,头也未回,只大笑了两声。
  “朝灵,”他喊,“你有名字吗!”

  那日他从武器室里踏出,得了一把刀,沉甸甸地,在怀里抱得死紧,一丝也不肯松手。
  ——这便了结了第一件事。

  在那之后,发生的第二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是未子。
  撒克逊自从那晚撂下一句“谁知道呢”,就真的再也未看她一眼。他和白桠将女孩带了回去,安置在朝歌和夜弦的住处,倒是给两人换了个名正言顺前去的理由。凯特老爷对此不闻不问,全权放手,任由他们两人每日带着饭菜出入那间二楼的闲置客房,一句话也没有提点过,像是全然不曾注意到宅子里还有这个人的存在。
  他们也问过那女孩的名字究竟是什么。她不回答,照撒克逊的说法唤她“未子”也不反对,于是也就这么称呼了下去。
撒克逊完全把未子当空气,反倒是让他们藏匿朝夜姐弟方便了许多,来去也不用再小心翼翼躲避凯特夫妇。只是,这样一来,朝歌和夜弦的生活里就不得不又多出一人。这新来的小孩占着半间房间,每日立在墙角睡觉,有一次还让起夜的朝歌吓得半死,以为哪里的吊死鬼来索命了。
  后来她把这话说与弟弟,夜弦叹口气叫她少听麟止哥讲那些古朝灵流传的妖异志怪,结果不知怎的又传到了他耳朵里,不由得沉思起自己在他们心中究竟是个什么形象——
  因为,那故事其实是有一天夜弦在厨房帮忙,未子与她看雪时说的。
  朝歌一向好奇几百千米开外的远京,时常和弟弟一起扯着他问东问西。他在那之后虽说是清闲了,直线距离从隔着两层楼变作隔着两堵墙,与姐弟俩相处的时间却并没有增加。年幼的朝灵们生活在同一座屋子里,却要依仗天时地利人和才能见上一面。
  说不上情愿或是不情愿,平日里能从早到晚见到的活人就这一个,不说话也得说些什么。未子不说她来自哪里,也不说他的过去。“我没法说远京,”于是那天她对朝歌道,“但我可以给你说个远京的故事。”
  然后,根据受害人回忆,对方就用极好听的标准朝灵语,描述仔细,文句精致,语气毫无波澜地——讲了一个吊死鬼寻仇的故事。
  这事说来好笑,细想之下却并无什么可笑之处。未子似乎很难亲近,但其实也不然,像是会一本正经板着脸讲鬼故事的类型。
  他们这些住在阿尔洛城里的朝灵总是比实际年龄成熟不少。白桠自不用说,朝歌和夜弦虽足不出户,心里却都明镜似的;他与人相处上没那等天赋,但胜在对外界发生的一切都毫不在乎,我行我素,某种意义上也是大彻大悟之人的做派。
  未子却又与他们都不太相同。
  这个女孩在很多地方与他类似:遗世独立,不沾人间烟火,依自己的准则生活在独一人的世界里。但她又不像他。
  他拿了刀,打了架,伤了人,一个人坐在院里的参天古树上头发呆。
  她自从那天晚上输了一着,见撒克逊对自己视而不见,便再也没拿起过匕首。
  他话不算少,很多时候闭嘴只是因为读不懂气氛,唯恐说话伤了人。若是让他一个人在房间里闷一天,就像晚秋那阵子每日与刀相伴,虽然表面上看不出区别,但的确是差点被憋出毛病来。反观未子,没人与她搭话时整日整夜一言不发,甚至几个小时或坐或站一动不动,倒像是进入了最自在的状态。
  他最为恐惧的与世隔绝,她倒是甘之若饴。
  未子瘦削高挑,肌肉锻炼紧实,或许是女生发育要早的缘故,身高竟比他还要高一点,两人并排在一起,他在气势上隐约就被压了一头。
  他生得一张女孩子般的漂亮脸庞,眼睛又大又亮,若是单把这脸照着印到画布上,简直像是珍宝般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美人儿了。所幸,拜与生俱来的木楞气质所赐,朝灵男孩儿举手投足都是一板一眼,气质里半点阴柔秀气之感也无,连带着那张脸也就并不时时那样显眼。若是相处久了,很容易就会将他的美貌忽略过去。相较之下,未子一头干练的短发,只有两鬓各一缕柔顺的黑发垂下,虽说不会被认成男孩,但也并不是那种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周身总缭绕着某种虚无缥缈的氛围,像是打落雪的水晶球里走出来的一般。比起分辨性别,这种独特的存在感更容易在初见时震慑到他人。
  独处时,她总是负手而立,脊背挺得笔直,一双珍珠般的眸子嵌在眼窝里,薄唇抿起,乍看之下,还真会让人觉得与他有两三分相似。
  “未子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妹吗?”有次朝歌嚼着白桠做的蛋挞,靠在床沿的枕头上问。
  “我觉得不是。”他将最后一口咽了下去,手指上沾了碎屑,于是就舔了舔。“她不知道自己的生日。”
  朝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前仰后合地笑起来。
  “你是说,你不知道她比你大还是比你小,所以不确定她是不是妹妹?”
  他顺着对方的话想下去,意识到自己的思路的确走偏了方向。“就算她确实比我小,我也……”
  “哥。”
  他愣在了原地。
  说未子,未子到。大门好巧不巧地被忽然推开,那短发的女孩站在门口。他和朝歌对视一眼,不确定对方听到了多少,彼此都稍微有些心虚。未子看了一眼两人正在消灭的甜品,又转过视线去看他。
  “凡尼纳德找你。”
  “哦。”他从床上翻身起来,在门口与对方错身而过。“朝歌,”关门时,他听见那女孩在他身后说——“请问,我能偷一个蛋挞吗?”

  于是由朝灵和一个阿尔洛少爷所组成的小家庭又多了一名成员,虽然话不多,但比他要可爱得多(朝歌语),壁炉里的火也跳得更旺了些。
  ——这便了结了第二件事。

  第三件,也是最后一件事情,就是这一切得以发生的原因。
  自打那天起,他有了刀,不再跟随撒克逊练习,而是正式成为了凡尼纳德的护卫。
  护卫的第一天是在病床旁进行的。
  凡尼纳德其实并没有受什么重伤,只是在身上被划了几道口子,但这也足以让撒克逊·凯特暴跳如雷,命令他必须在床上静养到愈合为止了。
  有几个纨绔子弟找了凡尼纳德的麻烦,这一点现在凯特府上已经人尽皆知。
这些难成气候的半吊子忌讳撒克逊和凯特家,原本并不敢真正和凯特少爷动手。然而所谓无巧不成书,其中家里新得到一个女朝灵,据说是个能打的,便提议说不如趁这机会放出去试验一下,就算真出了什么事,反正五岁的女孩子也不能玩儿,扔就扔了,算不到他们头上。
  于是这件荒唐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后来那几个可怜的少爷中的一个招供说,他们当初只是叫那个女朝灵给凯特少爷“上一课”,是真没想到她竟然带了武器,想下杀招的。他就这件事问过未子,对方却摇摇头,解释说自己并没有取对方性命的打算。
  “他们叫我给那个人‘上一课’,”她回忆说,“于是我就想给他上一课啊。”
  谁也没有撒谎,各自说的都是真相,拼图却拼不到一块儿去。这认知上的差距究竟出在哪里,他想了几天,某日忽然如当头棒喝,竟一下就懂了。
  未子所知的“上课”,恐怕与他来了时茵城之后所体验的一样——
  是汗水,鲜血,伤痕。是关节脱臼,骨头碎裂。是由痛苦和在那之上的痛苦所编制而成的,将教义铭记在骨血里而非笔记中的场景。
  按照她的理解,她在某日的归途中拦住对方,想要给凡尼纳德‘上一课’。然而,对于那些养尊处优的阿尔洛少爷来说,只是一点猩红,就仿佛和平的日常悉数崩塌,要伤及性命,恐惧得无以复加。
  这一点却也正救了未子一命。
  那天,打墙头跃下,只是稍稍舒展筋骨,她就注意到凡尼纳德没带武器,也不像是该被教训的主(她的新主人们倒是更像坏人)。有些诧异为何会让她来对付这样一个少年,女孩却也没多想,匕首出鞘,那就是打算刀刀见红。躲在后面的阿尔洛少爷们哪见过这样淬炼纯粹的森森杀意,吓乱了阵脚,再想到捅出篓子会有怎样的后果,顾不上暴露身份,忙不迭跳出来阻止少女进一步的动作。
  这下人赃俱获,撒克逊板着一张脸去交涉之时自然无人敢拦。本着必须息事宁人,不计后果也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精神,那为首的家主毫不犹豫地将“赃物”——实施暴行的朝灵女孩送了出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那人说,“只求您不要难为犬子,他没玩过朝灵护卫,不知者不怪,您大人有大量……”
  凯特家主不耐烦地一摆手,心下只觉得两人明明同为平辈,自己甚至没有爵位,对方却在面前如此卑躬屈膝,看着叫人厌烦。想到这里,他也不愿再多做停留,提了那个惹事的女孩便打道回府了。
  他自己不需要护卫,在妻子的提点之下,也已经为儿子倾心力养了一个。珍贵的镯子寻了一对儿可以夫妇同戴,扎人的宠物买重了就教人头疼。回到家里,撒克逊已然是憋了一肚子火气:既气凡尼纳德这儿子半点凯特家战士的样子也无,出门连武器都不带,竟然被一个朝灵欺辱至此,又气那些不长眼睛的公子哥,被父母教成了什么样子;想到这里,更是气那些谄媚做作的父母,家产爵位全是伸手得来,半点真本事也没有——
  越想越气,也不顾天色已晚,就打发白桠将他叫到了庭院里。同样的款式得了两套,自然要比较一下哪一个质量更好些。所幸,他自己挑的那个还算争气,没被别人送的比下去,算是在这熊熊火气中给了他一点快慰。若是别人送的比自己选的还好,那他可能当真要怒火中烧,将这宅子的房顶掀了也不一定。
  也是因为这样,他的胜利在撒克逊那里就显得更为重要,也难怪对方心情好得出乎预料。他的身上如一开始撒克逊所允诺的那样,在脊背上“刻”了凯特的家纹,伴随着通红的烙铁和铭心的剧痛,他也就真正成为了凯特家的所有物,再没有回转的余地——
  即便是死,撒克逊笑着说,也只能回来做我家的地缚灵。
  之后的发展顺理成章,这三件对于凯特家并不重要,但对于他们几人来说极为重要的大事,也就随着冬日渐深,一件件发生了。
  这其中,做凡尼纳德的护卫这件事情,比他们中一人想得长,却又比另一人想得要短。自那日起,他开始在凯特少爷十步以内的阴影里站着,从晨光乍现到日落西山,亦步亦趋,数小时也不敢分开。

  这一站,就是十年。


春风桃李花开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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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6 03: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8-1-25 23:40 编辑

下部·秋雨梧桐叶落时




“抬头——你看到那片星空了吗?”他问。
“看到了。”对方回答。
“‘如果你也能同我一样看着这片星空并想起什么,’”他引用道,“‘那便足以构成我生命中,最为浩荡的温柔。’”
“啊,不过我看不见。”三秒后,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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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7 04: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7-12-31 01:55 编辑

S.400

拾叁

  冬去夏来,他很快度过了自己在凯特家的第一个年头,身边有做主人的凡尼纳德,有朝歌和夜弦,有白桠,还有一个未子。
  时光平静得过分。


十三、去年今日此门中


  在凯特家白吃白喝大半年,撒克逊还是将未子当做透明人。对方出门便出门,夜归便夜归,在走廊上走便走了,连视线都懒得施舍一点。她途中也想过帮忙做一些杂事,但每每在厨房或庭院里出现,其余的朝灵却都将她当做瘟疫似的,唯恐避之而不及。这样的尝试一两次就已足够了,她自此也没有再做,每天在房间里盯着窗外发发呆,或是不打招呼便出门去街上,步调永远不疾不徐,像是踏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的头发长了些,没剪,未子便帮他编了细细的一条麻花辫。她喜欢给其他人编辫子,于是给夜弦也在侧边编了一个。朝歌也想编,但她说女孩子就这样披着很好,就再没了下文。那阵子朝歌得空就要对着镜子瞅自己,思考自己究竟哪里配不上那个麻花辫。
  在这一点上,不得不说,未子和他一样,总能惹得那个女孩子不开心——虽然说,这不开心从来不会真到了她心里去。
  自从因为意外而错过上年十一月的集会,灵会的事情就已经被众人抛在了脑后。他偶尔也会想起那个扎着高马尾的朝灵少年,不知道对方现在发展得如何,手上那些伤口愈合了没有,小臂上又有没有添什么新伤。未子有一次出门似乎是被灵会的成员撞上了,邀请她去参加,回来后一问,却说拉住她的是一个半大的小女孩,并不是曾经那个高挑的少年人。
  又是未被主人发现的一年,朝歌和夜弦个子高了些。两个孩子年岁渐长,无论是凡尼纳德还是白桠都清楚这样的日子总有一天会到头,却只是默契地并不提起,抽得机会欢闹一场,演着一出幸福美满的家庭话剧——
  凯特少爷是父亲,女仆小姐是母亲,朝歌和夜弦是姐弟,他和未子是远房亲戚。
  他有一次将这比喻说给了未子听,对方深以为然,并提出了自己或许真的是他妹妹的可能性。未子看着明白,仿佛什么都懂,却总有时候会让他惊觉这女孩到现在也不过六岁。他们两人相处得不错,胜在安静,而且有时候他说些没头没尾的东西,或是说了令人不快的话,未子也只是微笑着看他。她的表情似乎只有空灵或是微笑两种,至少,在他面前,他还从未见到过那不一样的第三种。
  凡尼纳德还在读书。和以前一样读得一般,但也没有下滑的迹象。灰发的少年每日在书房里用功,或者出门上课,或者去交际,他就在一旁跟着。那少年不说话,他就不说话,有时凯特少爷嘟哝两句,他还是不说话,明白对方交流的目标大约不是自己,更是明白自己这张嘴里恐怕说不出有帮助的话来。
  要说他具体算是什么身份,想来其实很难界定。说是护卫,凡尼纳德不是贵族,也并非不擅武艺,自打未子那次乌龙之后,凡尼纳德在社交场上基本是能避即避,锋芒一收再收,他在对方身边跟了将近半年,再也没见出过什么差错。别说有谁针对凯特少爷了动手了,就是言辞上的争执都没见过。唯一真正对那少年造成了实质性伤害的暴力都来自撒克逊·凯特——介入这两人之间显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如果说最早的最早凡尼纳德还想过他是父亲派来检视自己的可能性,那么现在这样的想法早就被打进地里和春草一起埋了。不提他如何守口如瓶,任何失误都往自己身上揽,也不介意为此而受罚,单是看他平时做护卫跟在身旁的样子,就每每让凯特少爷想要狠狠揉揉眉心,再敷上一点清凉安神的药草。
  ——哪有他这样做影子的呢?
  虽说是十步开外,这十步的角度实在刁钻得过分了。凡尼纳德在书房里,他一开始还杵在门口,后来两人都觉得这氛围尴尬,再后来他有一天忽然就没影了。凡尼纳德想起有个小玩意儿给朝歌和夜弦送去,正准备开门去找他,玻璃外传来“砰砰”两声,一张惨白的小脸竟然从房顶上倒挂了下来。
  “我听得见,”他扒着玻璃在栏杆外调整姿势,凡尼纳德半只手搁在门把上,看得无话可说。“我觉得您也不喜欢我在房间里,有事叫我就好——”
  “……你在哪儿啊。”凡尼纳德犹豫了一下。想忍,没忍住。
男孩儿的脑袋摆正了,拉开窗户,半条腿从窗沿上跨过,露出一截白净的小腿来。“在房顶上,你正上面,敲敲你应该听得到。”
  凡尼纳德沉思。“房顶又不是平的,上面是阁楼吧。而且那阁楼门很久以前就被封死了,应该是进不去的——怎么听得到?”
  “啊,”这次轮到他迟疑了,“进不去的吗。”
  “……你进去了吗?”
  主仆两人面面相觑。
  最后,凡尼纳德也没费心思去猜自己脑袋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打那日起,他跟着凯特少爷的方式就越来越奇怪。平日间据说是蹲在阁楼里,也有时候隔玻璃稳坐窗棂外古树长枝一根。虽说需要的时候总是在,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每每有时凡尼纳德揉揉眼睛,伸个懒腰,张口想说些什么,却只能恍然意识到自己仍旧独身一人,身边只有满溢的书卷气。
  他跟撒克逊待惯了,学会了一点:自己不讨喜,能躲的时候便远远地躲开“主人”的视线。望着他在夏树上晃荡的双腿,那双眸子有时探过来,却又仿佛注意到什么似的猛然扭转。凡尼纳德说不上来自己有什么想法,只是觉得,就算这孩子一直待在书房里——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在宅子里是这么一幅场景,凯特少爷若要出门,他的小护卫就又成了另一道风景。时茵不喜朝灵,有时也会遇上排斥朝灵而迁怒于主人的社交对象。他虽然不擅长社交,但看人直觉一向很准,这样的情境遇到了两三次,便主动提出说其实自己也不用一直跟在对方身侧。
  凡尼纳德不会拒绝他的请求,于是那之后除非凯特少爷主动要求,他就又在看不见的地方做他的影子了——这次是梁上三尺。
  灰发的少年一个人走在时茵色彩浓艳的街道上,脚边踏着一丛丛的野玫瑰,不知为何看起来有些不太自在。大约六七步后方,他打一个树头翻上另一棵树,从房顶跳上另一个房顶,一言不发地绕过精心栽培的屋顶花园,顺着哪家的晾衣线张手嗖嗖嗖钢丝似的踩过去了。
  “哎,麟止啊。”凡尼纳德有一次终于忍不住说了,“这什么……飞檐走壁的功夫,不是比跟在我后面更加显眼吗?这几天上街,老觉得哪里都有人在看我诶……”
  “错觉吧。”他对自己的潜行技巧很自信,因此不自觉地提起了自尊,“来来去去,行人都只晓得低头看地面,或者看手上的东西,没有哪个人会闲到抬头望天空的。”
  语毕,见对面依然将信将疑,他一寻思,又补上半句:“凡尼纳德少爷,他们看你,是因为你好看啊。”
  这下,灰发的少年彻底没话说了。若是说这话的不是他而是别人,凡尼纳德大可以浅笑着拂过话题,或者对更熟稔些的人皱眉道别闹了,但面前的朝灵男孩儿说这话时脸上是一等一的认真,仿佛是在确认今天晚餐的菜谱,或者讲自己今天在树上抓了只金甲虫。
  他看起来实在太认真,语气里半点杂质也无,反倒教凯特少爷不知该往哪个方向思考。不过两人相处数月,少年人也摸到了应对的门道——干脆不要思考。他说一就当一,说二就当二,说自己好看,那么当自己好看就对了。
于是,一向谦逊内敛的凯特大少爷,在抬眸回答“谢谢”的时候,极难得地感受到了某种打胸腔底涌上的自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得意感。
  那之后他再出门时便牢记了这句话,挺起胸膛,用商业微笑迎向四面八方的目光(其实并没有这么夸张),身后打房檐上荡过一道灰影,男孩儿身后短短的小辫子随风飘起,神情一如既往地专注。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应当是相处得很好的。

  凡尼纳德其实也有武器,是一柄斧头。他有次意外知道了这件事,对方却只是耸耸肩,示意自己虽然有练习,但并不想将它付诸使用。他对此表示很理解,自己最早接过第二把刀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甚至还在心里稍微下了些承诺,想至少自己在,就不要让凯特少爷有用那柄斧头的机会了。
  一个文弱的清秀少年,挥舞一柄莽夫所持的斧头——这画面想来也实在诡异。他不知道凡尼纳德是不是像自己一样带到那个武器架前,又是不是从琳琅满目的杀人道具中抽出了一柄斧头。他不知道撒克逊当时对自己的儿子的选择会是什么意见,若是那孩子选了剑,又会发生什么呢?
  他每日做着凡尼纳德的影子,没人对凯特少爷不轨,也就没人可砍。扶着腰刀打高处往四周,男孩儿时间太多,因此总在想些有的没的。日子太过和平,外袍下刀柄时常轻轻震颤,像是那刀太久没出鞘,叫嚣着想喝谁的血了。
  未子说上好的武器都通灵性,不是主人驾驭它们,就是要反过来被它们所驾驭。他们那日就着武器的话题聊了半晌,女孩说刀有神刀,也有妖刀,每柄武器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她当初将匕首做砍刀使,也是因为那套短匕并不喜刺客的阴险一道,反而钟情于正面砍杀。他解下腰间的刀给对方看,那女孩看到漆黑的刀身,眼神一亮,却又极快地淡了下去,伸手将刀柄推向了他的方向。
  “它有名字吗?”她问。
  他花了几秒钟才意识到对方的“它”指的是手中的长刀。“我想没有,”朝灵少年摇摇头,“撒克逊先生没告诉我。我只知道这种制式的刀叫‘雁翎刀’,名字像是朝灵语。”
  “……没有名字的刀。”未子轻声道。
  “没有名字的刀,没有灵魂,怎么杀人呢?”她摸着刀鞘,像是在询问,却又像是喃喃自语,眼神穿透男孩的身体,望向遥远的大空。
  “我不想杀人,”他说,“这样也好。”
  未子看了他一眼。
  “这样不好。”她正色道。
  “你知道吗?剑是君子,而刀是凶器。生而为刀,即使是无名之刃,从来也只有渴血的,没有谦谦避世的。”女孩有着薄茧的手指遥指着刀身那两道笔直的凹槽,冲他微微歪头。“你觉得这两条血槽是做什么的?”
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现下与对方一起细看刀身,脑海中却骤然出现了刀尖刺入肉体,鲜血顺着两道凹槽淌过,打刀盘上滴下,沾到自己手上的情景。闭眼将这画面甩出脑海,“反面还有两道。”他如是说道。
  “你要它。”
  未子说。她看着他的眼神中第一次出现了某种世俗的感情,仿佛是怜悯。“你不喂它的话,会有人喂它的。”
  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那晚他抬手解开外衣准备就寝,还没碰到刀鞘,腰间的嗡鸣便再次响起。那声音微不可闻,落在他耳里却如同群蜂过境。
这几个月来本应习以为常,但当下的这一次却又与以往都完全不同,仿佛将他的躯壳皮肉也一并晃荡起来,裸露在外的木制缠绳刀柄看起来从未这样又诱惑力,泛着蓝紫幽光的利刃在想象的画面里显得那样美丽。
  “别喝血。”他想,“或者我也可以给你喝一点,反正是我自己的血。我们总归要在一起的,应该没区别吧。”
  在闷热潮湿的地下室里,他抽出刀,又挽起袖子。刀刃不落一点光线,男孩的小臂白净得吓人,隐约能看到浅浅的血管,薄得透明的皮肤在月光下一点血色也无。
  我真的很相信未子,他想,她懂的很多。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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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0 03: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7-12-31 01:55 编辑

S.400-401.1

拾肆

  那年是圣历400年,数字整齐,将三字头的历史篇章撕下,是个万象更新的好年份。


十四、蓝田日暖玉生烟


  撒克逊自打冬日一过就离了家,白天不见人影,晚上也不是每天都留宿宅中,突然降临的自由把他们几人(说二十凡尼纳德与朝夜双子)都几乎要砸晕了,除去凡尼纳德白日并不空闲的行程,剩下的时间里,家中谁也不是形单影只。未子单独搬了个房间,有时夜不归宿,也有时只是在屋顶上坐着看星群。朝歌和夜弦的房间在撒克逊不归的夜晚总是灯火通明,他有时撞见凡尼纳德回卧房时揉着脸,似乎是笑僵了。
  他自觉识趣,不总是打扰他们的安宁时光,和未子独处的时间就长了起来。他们有时聊聊武器,有时分享故事,更多的时候只是在同一空间里或坐或站,每人各做自己的事情。
  未子的事情是发呆,或者轻轻唱歌,他的事情就是擦刀。把那刀从鞘里取出,擦刀,盘刀,上油,一遍遍重复这枯燥至极的工序。未子有一次看着他擦完了一整套,准备收刀入鞘时,却抬手按住了对方。
  “这石头不一般,”她说,“应该不会生锈,但我想养好它还需要更多的照看。”说着,女孩带他去了厨房,在灶上烧上水,示意他用滚水和冰水分别各擦刀身三次。活水顺着刀身的血槽流下,那刀在沸水里不安分地抖动,竟像是有什么要破茧而出一般。他按照对方说的做了,又以布料擦拭刀鞘,直到木面温热,表面浮上一层油质,才收了刀,却没有要移动脚步的意思。
  “你怎么知道的。”他说,“你认识这石头吗?”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不认识。”
  说着,未子抬起袖口,指尖下垂,阴影处骤然闪过一点寒光,半截匕首滑了出来。她未使力气,手指柔软,那匕首缓慢露出大半截,刃尖骤然一抖,倏地就没了踪影。她旋转手腕,又做了几个动作,袖中的匕首仿佛能伸缩的另一节小臂,随着她的意念时隐时现,简直像是有生命的活物了。
  “我能听见它们的声音。”女孩如是说。
  “它们。”他一怔,“未子,你是说……”
  “我是说这匕首,你的刀,还有这房屋下面熙熙攘攘的一片闹市。”女孩上前一步,握住他的手放在刀柄上,又使力往下压了压。她的手很凉,四季都是如此,当下触碰到他温热的手背,竟让他一个激灵,猛地清醒了过来。“你……说什么啊。”
  “我说这下面。”未子眨眼,“这栋房子下面是不是有一个武器库,或者陈列室,或者什么类似的房间?”说着,她收回手,横踏几步,脚下踩着,手上也跟着比划,仿佛在确定方位一般。“……大概是在朝歌与夜弦那房间的正下方,但更大一些。”
  这下他是当真惊了。“你说的没错,是有一间武器室,有走廊,大概三个房间大。”那房间他只进去过三次,都是由撒克逊带进去的。凯特家主对未子一向不闻不问,这阵子甚至极少见到人影,她不太可能知道那房间的存在——
  所以,这一切是什么?魔法吗?
  他瞪大眼睛,死死盯住面前的朝灵女孩。他没有任何魔法方面的知识,因为封魔场的缘故也没见识过使用中的理魔法,自然也不知道它们的能力限制,只觉得所有不可思议的事情都一定有个解释——
  那自然只能是魔法了。
  “麟止哥,”未子定定看着他,“我说了,我是听到的。”
  “我不信。”他说。
  “你要相信我。”那女孩说,“我不会害你。”
  他转过身,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回头。“我相信你不会害我。”
  最后也只是这样说。

  他不喜欢听对方这样讲话,因为未子平日里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仿佛树梢的新雪化作了人形。而她讲到这些事情时两人忽然就离得很近,女孩衣袂上沾到炉底的陈灰,就像是个有血有肉也有感情的人了。
  六岁的他隐约却固执的认为,对方不应该是这样的。

  那一年过得很快。除去琐碎的日常小事,400年也是他第一次与众人一同庆祝生日。朝歌和夜弦的生日是三月十三日,他是三月二十六日,白桠是六月二十三日,凡尼纳德是十月九日,未子的生日她说不知道,跟着一月一日的新年一起过就好。这样算下来,刚好横跨了一年四季。
  春天里他自己的生日同双子一起在月中过了,是未曾想到的热闹;夏天背着白桠给她送了个惊喜,女仆小姐望着他们准备的晚餐惊讶地捂住了嘴;秋天他陪着朝歌和夜弦上街为凡尼纳德寻了礼物,只因为姐姐原本捉来的蝴蝶不幸死在了前一天的早晨;冬天撒克逊回家与众人团聚,共度新年,朝灵们为辞旧迎新的日子而忙碌,倒是只有未子宣称的生日没能在一起。所幸,女孩并不在意这些,只是说众人各自庆祝新年,在她看来也就是一样为自己庆生了。

  四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那天,只有他去房里陪了对方。夜晚的时茵城一片灯火通明,两人翻上屋顶,并肩坐在群星之下群灯之上,有风阵阵,将他又长长了的辫子与未子的鬓发吹起,城池中的歌舞繁华那样遥远却又触手可及,恍若泛舟于仲夏节的河上,周遭摇曳的全是一跳一晃的蜡烛火。
  那景色极美,他看得出神,一动也不动。身旁未子只是盯着他的侧脸看,他看了多久,女孩也就看了多久。
他一直在长个子,现在已经比对方要高上半厘米有余。眉眼略微舒展了开,正是青涩拉扯成长的年纪,在孩童与少年的夹缝之中,每年都出落得越发好看。
  又一阵寒风吹过,他缩了缩脖子,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并未着冬衣就跑了出来。松松袖口,将双腿环抱起来,他抬手整理衣领,然后将脖子尽量朝衣服里面缩去。
  未子的瞳孔忽地一缩。
  尽管只是一瞬间,但他因为抚平衣领而露出的小半截脖颈处,确确实实露出了小半截伤疤。那疤痕表面结了狰狞的红痂,尚未脱落,显然是近日才新添的。
  女孩一瞬也没犹豫,立刻伸手去掀他的衣服。做了一年半的护卫,感知周围环境已经成了本能,在大脑能够分析情况之前,他手下已经截住了对方的手腕。
  “未……”
  刚吐出一个音节,他甩脱火焰般甩开手,方才自己手腕的位置已经被换做了一道银光。那光没有丝毫停顿,接着就朝他里衣下摆抹来,他朝左一个侧身堪堪避过,对方又是“刷刷”连挑数刀,刃尖的光芒一瞬盖过了头顶的月光。
  来不及细想,情急之下他只能以胳膊去架女孩挥刃的手腕,另一只手做手刀同时朝那脆弱处击去。未子显然早有预料,匕首在掌心转了半圈,反手便扎。闪念判断,他一翻手腕,从对方小臂下绕过,屈指死死扣住对方纤细手腕,她手中刃尖距离他四指不过一两厘米,想要扭转弧度刺下,却碍于腕骨处传来的剧痛而动弹不得。
  两人对视一眼,他没有下手去扭,兀自松开了手。未子手中的匕首也温顺地消失在袖口中,仿佛一切从未发生过。
明明交手不过数秒,他身上却已经出了一层薄汗。松开攥紧的拳头,男孩试探性地开口,“……怎么突然。”
  “你让我看你胳膊。”未子说。
  他微微皱眉。“我为什么要让你看。”
  “你藏了东西。”她回答,“若是不给我看,那就当你默认了。”
  “你若是这么认为,那默认也无妨。”两人相交的视线暗自角力,他眼睛死死盯着对方,口中却是又回到了平日里波澜不惊的语气。“我是来陪你过生日的,未子,不是来寻衅滋事的。”
  “那,依你的意思,寻衅滋事之人是我了?”女孩一挑眉,语气却没有半分责问,嗓音清澈,像是简单地确认某个事实。
  “我没有这么说过。”他回答。
  未子眨眼。“那你教我看。”
  “我为何要教你看。”谁也不示弱,这对视就逐渐带上了热度,在新年的寒夜里滋滋作响。“你究竟什么意思。”
  “我不会害你。”未子忽然说。“所以,让我看一眼,麟止哥。”
  “我知道你不会害我。”他再次确认。“未子,我也不会害我自己。”
  “你不知道。”未子淡淡道。“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很快就会害了你自己,也会害了这里的所有人。”
  “我谁也不会害。”他叹了口气,终于放弃与对方对峙,主动从领口掀开了背上的衣服给她看。
  那道结疤的伤痕从脖颈根部一直延伸到肩胛骨下方,蜿蜿蜒蜒,创口很不平整,盘踞在少年近乎透明的皮肤上,对比鲜明,更是显得狰狞可怖。未子眼神暗了暗,又看向他,像是要寻求一个解释。
  “我……前些天睡着了。”他难得地看起来有些局促,在风中一个冷战,又匆匆裹紧了衣服坐起来,盯着自己的脚趾尖。“睡着了,结果打树上摔下来,背上就被树枝拉了一道。”
  未子张了张嘴,眼底数种复杂情绪同时闪过,像是七大行星落到同一层天壳,都是实打实的,生而为人而必被困于其中的七情六欲。从他的眸子里望见自己的倒影,她闭上眼睛,轻轻吐了口气。
  “……这伤口,很可能伤到脖子的。”
  “是。”他说。“若是贴着那根粗枝被挂住,我可能就已经没命了。”
  “……吊死鬼。”未子说。他看了对方一眼,摸了摸脖子。“是吊死鬼,吊着死的。”
  “吊死可不是这个意思。”女孩没有笑,但语气已经恢复到如同往常一样,周身的距离感也重新笼罩了回来。“别说这些了,怎么死都一样,朝灵命不会长。”
  “我不相信。”
  他如是回答。
  然而此时朝灵男孩儿心里所想的却与说出口的完全相反。未子说的一点没错,他寻思,我这样的人,命不会长的,现在还活着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但是,他又想,但是,我希望白桠姐长命百岁,我希望朝歌和夜弦都长命百岁,我希望他们平安喜乐。他看了一眼身边的未子,想我也希望这个女孩能够长命百岁,不要再有掏出那些匕首的时候。
  想着想着,他不自觉地就说了出来。“……我希望所有的好人都有平静美满的一生,我希望现在这样的生活永远不会改变。”
  朝灵男孩注视着远方城墙头上的灯火,神情专注而温柔。月色落入他眼里,流水似的,将盛大的庆典也一并倾倒。女孩看着他,忽然就笑了。
  “你这是替我把生日愿望许完了呀。”她说。
  “还没有呢。”他回答。
  “还有?你真贪心啊。”女孩柔声道。
  当然还有,他想。
  凡尼纳德少爷,撒克逊老爷,凯特夫人,华星,“秋姐”,父亲,母亲,花浅,庚洵先生,还有许许多多的朝灵,许许多多善良的阿尔洛人——
  们都是好人,都该幸福的。

  半晌,他回过神来,这才意识到刚才自己都说了些什么。那些话天真烂漫过了头,于他的身份来说,实在是太幼稚了。
  “抱歉,”他将手放回腿间,“明明是你的生日。”
  他从氛围中挣脱了出来,未子却仿佛还沉浸其中,遥遥盯着天际出神,声音小得像是错觉。“没事。”
  “我生日时赔给你一个好了。”他接着说,“如果今年还是和朝歌夜弦一起过,那我就不许了,等真正过生日的时候,留给你许。”
  “好。”
  女孩说。

  然而,自此去很多年——
  她却再也没能收回自己的那个愿望。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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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0 05: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玛尔钦 于 2017-12-31 01:53 编辑

S.401.3

拾伍

  凡尼纳德在床上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朝歌在哪里”。


十五、俄顷风定云墨色


  “在房间里。”他回答,“和夜弦在一起,好好的。”
  “麟止,”灰发的少年说,“我想……”
  他的语气很虚弱,声音很轻,说到一半,忽然就不说了。守在床边的男孩朝桌边走去,桌上放着一碗紫乎乎的药水。“您没法子。”他很平静。“先生说要您禁足半个月,我也是一样。现在家里上上下下都流传着‘长发及腰的女孩子’,他们躲了去了,您不能再牵连他们。”
  凡尼纳德没有回应。
  凯特少爷没有问那两个孩子究竟躲在哪里,没有问白桠在做些什么,没有问自己的父亲现在心情如何,也没有问面前的小护卫在那之后经历了什么。缠着绷带的少年只是撑着身体靠上床头,眼里神色雾蒙蒙一片。他觉得对方看起来突然就很累,由内而外地沉淀着一层层的疲惫,像是在之前的某个瞬间就已经将毕生的心力都耗费殆尽了。
  他取了草药来,坐回床头,给凡尼纳德盛了一勺。白瓷勺子端到对方唇边,凯特少爷闭眼闻了闻,眉眼低垂,语气里满是强撑的自在。
  “怎么添了这么多曼丝拉草,还有野参……是飞兔子的那种么?我不是大小姐,没那么娇贵,白桠将这些药材都拿出来用,父亲知道吗?”
  “你只是不喜欢曼丝拉的那种味道,这些都是伤药的基本配置。”眼下阿尔洛少爷躺在床上落了一身的伤,朝灵护卫披着长袍坐在他床前喂药,身份高低全然倒转,他语气也就隐隐有些迫人。“白桠怎样做先生难道还会不知情吗,你喝便是了。”


  凡尼纳德咽了一口汤药,眉头轻蹙,脸上疲倦之色未减,几欲开口,最终却只是轻叹了一声。“我是受了伤,也没到废人的地步,你把药放到床头柜上吧,我自己喝就好。”
  “还不如现在直接喝了。”他又舀了一勺,淡淡道。“我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守着你。”
  凯特少爷隐约感觉到对方的语气中浮动着某种尖锐的情绪,但他刚从长久的昏迷中醒来,头痛欲裂,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还是自己的,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分析自己一向水波不兴的小护卫。
  凡尼纳德逼迫自己忽略口中弥漫的药味,只机械性地吞咽着对方递来的紫汤,脑海里朝歌夜弦麟止白桠父亲的脸次第打转,玻璃镜子“啪啦”落地,好容易凝成的思绪便又碎成了千百片。“……麻烦你了,麟止。”
  “我不麻烦。”他见那人乖乖地喝了一碗药,收起碗勺,随手搁到一旁的床头柜上,又重复了一遍。“我不麻烦。”
  “好,好……”凡尼纳德轻声道,“你不麻烦……”
  他不搭话。
  两厢沉默了一会儿,对方忽地叫了他。“我头疼的厉害,”快要成年的少年人抬眼问,“现在几点了?”
  “七点左右吧。”他瞟了一眼紧闭的窗帘,模糊地回答。“你太累了,睡一会儿吧。”
  “……嗯。”
  凯特少爷没有否认,闭上眼睛,将酸麻疼痛的身体缓缓推回了被褥之中。不一会儿,他注意到房内传来沉稳的呼吸声,床上的少年胸膛起伏,一双秀眉在睡梦之中依旧微微蹙起,似乎是睡着了。这药效比未子说的来得快,他想,不过也没有什么不好。
  他知道对方累。
  他知道对方累,但他不知道的是,凡尼纳德·凯特的确太累了。那具不算结实的身板里所承受的疲惫与辛劳,是无法被一夜沉眠所褪去的。
  独行的凯特少爷想要以一人的肩膀撑起一片雨中的阳光,在萧索尘世里为两个灵魂寻得一方安隅。他善良,而这是他原初的罪——他不够强大,但他善良。
  穿着凯特少爷的衣裳,却要胜过千百倍地善良。
  曾经有人可以消那少年的累,但正是那日将句首缀上了一个“曾经”。往后的日子里,凡尼纳德还是累,却不再允许他人分担。那青年选择离开,将一切的疲倦都留给自己。他们最终也都离开了,又将一切都打得支离破碎。
  ——这前后句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凡尼纳德被撒克逊责打,又禁足半月,滴水成冰的旋风在凯特宅里盘踞不散,是三月底发生的事情。
  那期间本应是他的生日,正是在那一天随惯例提前同朝夜姐弟一起过了,事情才莫名其妙演变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天他们几个过生日的小孩子算是被凡尼纳德和白桠扔到了一边玩儿,他满脑子塞得一半是朝歌夜弦一半是未子不知去了哪里,也就压根没担心那两人都为此准备了什么。
  就连凡尼纳德带了斧头这件事情,他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那一天天气好,空气舒服,想来夜空也清朗。原本只是一场兴致使然的花都夜游,众人难得放假,打打闹闹,是很久都没有过的开心日子。出门时撒克逊没有发现,事后本来也还是没有发现。本来是极快乐的时光,直到朝歌与众人走失,然后事情就像坠落的飞空艇拐出了航道。
  他没能亲眼见证那件事,但之后凭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论也足够拼凑七七八八。虽然不知道,但他却是最早被撒克逊“提审”的人之一,在地牢里关了一天多,然后大门忽然就开了。
  就像所有对自己儿子动私刑的父亲一样(这是和谁对比?),撒克逊看起来比往常苍老了十岁有余,闷着头走进来,举起鞭子,然后也一样打了他。凯特家主几乎是极尽所能地兴师问罪,换了方法又打又逼,想要从他嘴里逼出一星半点关于凡尼纳德所保护的“朝灵女孩”,或是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的信息来。然而他那晚是真没跟了去,没看见那场面,所以只能一遍遍说,对不起,我真不知道。
  “那你说,凡尼纳德为什么要大半夜出去游街,难道他只是闲得无聊么!”撒克逊可能是真气急了,连握鞭子的手都在抖。“闲成那样,功课摆在桌上,怎么不见他趁晚上赶着动啊!”
  那不一样,他默默地想。他不能说那是因为有一对姐弟过生日,也不能说他们平日里都没机会出门,更不能说那女孩子觉得凡尼纳德好看,她望着凯特少爷的眼神温柔得像蝴蝶振翅——
  但,想到这里,灵光一现,他忽然就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了。“我过生日。”他说,“于是我求少爷带我出去看看夜景,新年时守夜瞧到灯火很漂亮,但平时都没机会看呀。”
  “你?求凡尼纳德?”撒克逊气极反笑,连鞭子都懒得抽了。“朝灵——你还会求人?”他“啪”一甩地面,“你算是我亲手带的护卫,是我凯特家的东西,跟了我儿子两年,我不知道你是个什么玩意儿?别的不做,撺掇主人,欺上瞒下,这道倒是愈发精进了啊!”
  “是我做的。”他背上血淋淋地,横七竖八盘满了鞭伤,连当年烙的凯特家纹都快要看不清了。这会儿裸着上半身跪在对方面前,脊梁却挺得笔直。“是我撺掇少爷出的门。不信,您可以去问——”
  “问谁?”撒克逊笑了。男人曲了鞭子挑起他的下颚,像是总算嗅到猎物的猛兽。“朝灵,你说,让我问谁?”
  他原本是要说白桠姐,但一想不能让对方牵扯进来,这话硬生生就卡在了嗓子眼里。他不是个擅长说谎的孩子,倒不如说欺骗之事都有些抵触,然而现在是为了自己犯下的错,为了保护需要保护的人,于是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他轻轻吸了口气,又慢慢吐出来,面上还是往常的表情。“问少爷自己。”
  撒克逊真的笑出声了。
  笑完,他胳膊大腿上都多了几道伤痕,新撕裂的,还在慢慢朝外渗血。跪的太久,膝盖原本已经麻了,这样一打,像是腿上的感官忽然回了神,两三倍的疼痛就一齐涌了上来。男孩修剪过的指甲在掌心里已经掐出了圆弧状的血痕,但这对于其他部位的嘶吼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他晃了一下身子,眼前一黑,险些要晕过去,却还是咬破舌尖,硬生生把自己的意识拉了回来。
  “对不起,先生,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
  为了不要吸气,他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往外送,唇齿间嗓音里咯的都是赤红的血气。撒克逊看了他一眼,扔下鞭子。
  “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朝灵,”那人说,“凡尼纳德我已经惩罚过了,他做出这种事情,虽说与你脱不了干系,但手长在自己身上,有何开脱?我儿子的事情,还用不着你替他摇尾乞怜。”
  他自打传来消息的第二天就被扔到了地牢里关着,直到不久前撒克逊打开门进来,仍是对于发生的事情一点头绪也没有。现在知道凡尼纳德的情况,除了眼前金星乱晃,心下倒是有几分庆幸的。
  自己的小少爷已经吃过苦了,他想,但先生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边是庆幸凡尼纳德的罪已经受完了,一边是庆幸朝歌和夜弦还没有被发现。两件事情加在一起,他望向男人脚尖的视线都柔和了几分,心里只觉得再忍忍大概就能出去——
  出去了,养好伤,就什么都没发生了。

半天后他确实出去了。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白桠问凡尼纳德在哪里,对方看起来情绪不高,低头指了个房间就转身回去工作,却又在他要出门的时候打炉子上端出一碗汤药,叫他一并送了去。他觉得白桠应该生自己的气了,但可能也没有。
  那温柔美丽的女仆大概还是生她自己的气,气自己没能保护珍爱的少爷,也气自己在这其中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也起不到。她或许也有那么一两秒钟气他没看住凡尼纳德,气朝歌就这么任性地走丢了,气凯特少爷居然毫无远见地不管不顾,然后到最后还是气自己的无能为力。
  他想了想,不愿生气,也不会生气,只能摇摇头,一个人上楼去了。
再后来凡尼纳德伤好了,却再不像以前那么平易近人。那个纤长高挑的少年逐渐笑的时候少,而阴霾的时候多,没人的时候总是一个人叹气,有人的时候又时不时忍不住发火。以前妥帖放置的斧子也开始被对方随身携带,频率越来越频繁,直到寸步不离的地步。他有时注意到那人会将斧子掏出来,摸着它说些什么话,然后又放回去。
  凯特少爷还是在努力温柔的,但他总是看起来那样累,后来的后来,疲倦到了一定程度,也就没有力气再撑那把伞了。
  那后来距离这时候其实不远,但众人脚下的一方天地早已翻覆倾塌,那房子里的温度经年岁一冷再冷,直到最后连盛夏都像是深冬。
  许多年后,他有一次听到赛瑞斯·艾卡西亚哼一首歌,阿尔洛语的歌词,唱的是“在我要去渡谁之前,我必须先渡我自己。”
  他打断了那个白发青年,然后说这歌词写得真好,很贴切,让他想起了一个故人。

  So before I save someone else
  I've got to save myself
  I gave you all my energy and I took away your pain
  Cause human beings are destined to radiate or drain
  What line do we stand upon cause from here it looks the same
  And only scars remain

  或许是他们几个太幸福了吧,他这样断定——生活在阿尔洛城的朝灵,甚至生活在阿尔洛城里的凡尼纳德,他们原本不该有那么幸福的。
  在那一年多里,他们做了许多事情,笑了许多次,聊了许多没头没尾的天,玩了许多小孩子都不屑玩的简单游戏,一起看过日出也一起守过夜,一起学凡尼纳德板脸,也一起叽叽喳喳互相揭短。他想他们或许是透支了“女神”愿意施舍的所有本应留给漫长年岁的幸福,把它们毫不吝啬地在那一年多里用了个干净。所以后来的许多年再加上许多年,那些无话可说的叫人想逃的日子,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还债罢了。
  富人欠债怀钱,穷人欠债还
  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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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06

拾陆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玫瑰,绿了新草。梁上有幼鸟,叽叽喳喳一通乱叫——
  时过境迁,岁月易老。


十六、流光容易把人抛


  那之后又过了几年。撒克逊逐渐离了家,极零星地回来几次,连自己的卧房都干净得像是客房。凡尼纳德从十七岁变成二十岁再变成二十二岁,个子不再长了,但也停留在让人羡慕的一米八三。曾经温文尔雅面目清秀的阿尔洛少年,如今成了同样面目清秀却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阿尔洛青年。
  凯特少爷生气,为此而懊恼,于是在那之后更加地生气。自从那一天少年从床上起来,低垂着眉毛露出疲倦的笑容,就再没有一日不是于这样的疲倦之中度过的。
  作为一个阿尔洛人,越是善良,就越是痛苦。或许是终于明白了这一点,又或许是其实尚未明白,却不得已而选择退让,却一步踩空就落进了那无底深渊里去——
  凡尼纳德渐渐就没有了向朝歌微笑,给夜弦讲故事,同他聊聊不下去的天,或是将白桠称作白桠姐的心力。
他们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同时也从各自的角度体会到了自己的无能为力。说到底,引发这一切的,将凡尼纳德逼到如此境地的,不正是他们这几个朝灵自己吗?
  于是,他们几个也像是一夜间就长大了,从孩童成为了少年少女,肩膀上忽然就落了相应的重量。
  适应这转变最快的是夜弦:仿佛早就知道一定会有这么一天,仍是无怨言地做自己一直以来都在做的事情。适应这转变最慢的是朝歌:她还是像以前一样,总是用他们不敢认清的某种神色望着凡尼纳德,用自己叫出来的乳名称呼对方。他想劝朝歌——他想劝,对方的弟弟更想劝。然而到最后两个少年谁也没有说话,一半是不愿说,一半也是不敢说。
  解铃还须系铃人,现在她不愿解那白色的蝴蝶,他们这些旁观者又怎能妄下评判呢?
  除去这些,宅子里虽然萦绕着阴冷潮湿的氛围,却还是总燃烧着朝气的。少年少女们进入了青春期,个头也是挨个窜了起来。常常在宅子里为了杂物奔忙,朝歌和夜弦都已经褪去了孩童的稚气,出落成了大方好看的少年人模样。
  他尽管相貌尚显得幼小,一双不好使的墨色眼睛水灵灵又雾蒙蒙,单看脸不过还是八九岁的样子,个头却是窜得最厉害。去年一年长了十几厘米,到现在十一岁有余,身量已经长到了一米六出头。那柄全长九十几厘米的雁翎刀也从当年挂在腰间就拖到地上,不得不抱在怀里,一下就变成了可以轻松挥舞的趁手长度。
  除了跟随凡尼纳德出席各种场合(有他不能去的,便抱着刀在楼顶上或是门侧靠着,有时对方甚至不知道,但他还是要等,在阴影里等),他的日常不过是在院子里练刀,遇上了同朝歌夜弦简单聊几句,然后去时茵城的角落找未子。

  ——这最后一件事,他是瞒了身边所有的人。

  大概是两年前,在某次撒克逊几个月都没有回家之后,有一天,未子忽然就消失了。
  因为她常常夜不归宿,一开始大家甚至都没放在心上。直到注意到她一个星期都没回来,白桠终于有些紧张了。不敢太大张旗鼓,小心翼翼地找了众人去寻,却是房里的哪个角落都没看见对方的影子。那样子翻箱倒柜找了几天,他们终于是不得不相信——
  短发的少女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离开了凯特家。
  她没带东西,他后来回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忽然意识到,对方甚至没有任何值得记住的随身物品。只有那柄匕首留在她房间的床上,他看见了,便在其他人进来之前卷进了自己的外套里。未子就像是一阵雪,晴天阳光出来的时候,一眨眼,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大概是在那之后的一个星期,他按照未子以前的方式保养那柄匕首的时候,在刀刃的下方注意到一行小字。仔细看的话,歪歪扭扭,但的确是用利器刻上去的。她的匕首材质不算坚硬,但也不是这房子里随便什么东西就能在上面制造刻痕。他把银色的刃面对着光看了半天,眼睛几乎要贴到锋面上去,这才勉强读出了那行字——是一个地址。
  或许是因为字母简洁吧,用的是阿尔洛语。他把那个地址抄下来,读了一遍,意识到这位置就是在时茵城的边缘。他背过时茵的地图,也替凯特的两任家主(现在凡尼纳德大约也算是正式的家主了)满城跑过腿,对数字指代的这片区域并不陌生。于是,在那之后的某个下午,他向凡尼纳德说自己想去散散心,然后在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情况下,一个人揣着刀和匕首,朝纸上写的位置去了。
  那是一座很普通的架空一楼的时茵建筑。木头结构,白色房顶,混迹在类似的房子里面,怎么说都很不显眼。他左右确定了几遍,在周围的人对这个兜帽长袍的朝灵少年起疑心之前,走上楼梯,敲门。
  敲了三遍,没反应。他收回手,这时候才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太莽撞了。只是凭着刀上的一个地址就找了过来,如果这不是未子所去的地方,而是她逃出来的地方呢——
  他的手按上了刀柄。
  然后,在能做出任何反抗之前,那扇门毫无预警地开了,他被一只力气很大的手一把拽进去,入目一片漆黑,唯一的光源在身后“咣当”一声消失,四周一片死寂,只剩下他在完全陌生的黑暗环境里与一个陌生人共处一室。
  原计划里肯定没有这个部分。
  那年他的眼睛已经愈发差了,在黑暗的环境里基本同瞎子无异。那人身上没有杀气,更准确地说,是一点气息都没有。这房子里干干净净,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也不知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周围都是死物,他没有蝙蝠那种探音知物的能力,不知道自己所在之处是满柜珍宝还是一片空地,脚下一动也不敢动,竟然是极其少有地茫然了。
  “孩子,”他听到对方开口了。“你在这里做什么?”
  是个青年男人的声音,说的朝灵语。那嗓音清朗,通透,像是拨动了朝灵古琴的琴弦。乍一听,他立刻觉得有些耳熟,再想却又没了头绪。于是朝灵少年用大拇指摩挲着刀柄的缠布,语气平淡地回答道,“我拿到一柄匕首。”
  ——咻。
  男人身形一动,一股实质性的厉气随之而来,竟是瞄准了他怀里的那柄匕首。尽管看不见对方的动作,经年累月的本能之下,他朝侧面一个闪身,想去夺那人的手,却是扑了个空。刚刚抬起手腕,那人已经变招,亦或是一开始的强取本就是虚招,一旁的右手后发而先至,反倒是制住了他的手腕。
  来不及细想,他本能地曲起左手指节朝那人虎口敲去,对方却是早就料到了这一招,抓着他的手腕去撞他的左手,同时空闲的左手已经掏向了他的怀里。
  两人距离极近,他情急之下收手去挡,两手与半空中相接,攻守过了数招,他一咬牙,忽然矮身,膝盖直直顶向对方的腹部。哪曾想那人一个倾身,朝侧面贴着他小腿滑过,竟像是飘行一般,仍旧紧攥的右手没有扭他的手腕,便施施然放开了,衣袂随风鼓起,与他自己的长袍紧紧相贴,只一闪身的功夫,那人就已经摸了他怀中的匕首,于身后几步之外落地,脚步轻盈。
  “孩子,你这身功夫当真有趣。”
  对方把玩着得手的匕首,爽朗一笑,气息间一丝紊乱也无。“你有问题想问我,我也有问题想问你——这把刀,为什么在你身上?”
  “这是我的刀。”他回答。隐隐有些不快,却没有丝毫不服。
  他很清楚,这番交锋,自己可不是落于下风,而是在第一招就输了。输得毫无余地。那人应对轻松,早已将他招招行事的可能性计算万全,单论空手格斗术造诣之高,或许在撒克逊之上都不一定。若是那人愿意使七分力,自己应该连白衣的衣角都碰不到。他这样想着,听到对方又笑了一声,手中匕首银光一闪,似乎是被抛到了一旁的桌上。“这刀的来历不凡。”
  “他们说这材质是墨绸灯。”他回答。“在极北冰原上的矿石。”
  “哈!”男人似乎觉得这段对话相当有趣。“你就信了?极北冰原你去过吗,那里根本不冷,叫冰原是因为石头都是白色的——你说那里能开采出黑色的矿石,骗鬼呢。”
  “我没去过。”他冷冰冰地说。“我只知道这么多。”
  “那看来我知道的比你多了——”男人语气愉悦,却忽然话锋一转,“孩子,”他问,“你看不见?”
  他眼神一暗,攥紧了衣袂。“我看得见。”
  “你……”
  说到这里,那人却忽然愣住了,像是想到了什么。“诶,你是不是那个……”
  “嗯。”他耐心等待。
  “那个……叫什么来着,那个……”
  “就是,哎呀……我家宝贝女儿给我提过的……那个……”
  “我记得……”
  “别想了。”最后他还得劝解原地踱步的男人,“我是凯特家的护卫——”
  “所以你认识小未!”男人恍然大悟。
  “……嗯。”
  他忍不住开始思考,对方这思维转的,是不是比自己还要慢上半拍。然而现在他是来寻人的一方,人没寻到,打还没打过,情势所迫,只得继续顺着对方的思路走。“所以,她的匕首我还来了,她人……”
  “她不在。”男人回答。
  我认为我能感觉到她不在。他深吸了口气,“请问,她还好吗。”
  “她很好。”男人回答,“她在做她喜欢做的事情,我帮助她,她也帮助我。”说完,那人想了想,又说,“虽然她没提过你,但我想既然她给你留了这柄匕首,那就说明你是她认可的人。这样吧,我很快要走了,我走了之后她不久应该就会回来,我给她留个字条,你之后再来碰碰运气吧。”
  他觉得这事荒诞,神使鬼差地却又应承了下来。那人回屋去寻了纸笔,拉开窗帘写了些什么东西,就客气地请他从后门离开。他从暗处骤然撞进强光,晃得睁不开眼睛,隐隐约约瞟到那人在桌边写字的一个画面,是个高挑的青年,一袭白衣,长发随意在背后束了一束,容姿仪态都眼熟,像是曾经在哪里见过似的。
  他眨了眨眼睛,有生理性的水珠子要涌出来,于是朝灵少年不敢久留,匆匆打楼梯下后门出了去,也就将这人一并抛在了脑后。
  自那往后,他一有空就会去那房子寻未子。对方大多数时间是不在的,门不会开,但门口的盒子里有时会放着些小玩意,像是极细的银针或是薄如蝉翼的小飞刀,颜色好看,质感也锋利。他看得喜欢,忍不住拿在手上玩儿,临走时候依依不舍,下次回来时却看到还摆在那里,又多了几块小石头。于是他猜想这或许是未子留给自己的,也就不再客气,取回去收藏了。撒克逊不在宅中,凡尼纳德便让他搬到了楼上客房里。现在他有自己的床柜书桌,也就有地方整理这些小物件。
  时茵多花草,有时他看见新奇的品种,能取的,就悄悄取了一株来钉在门上,再来时就不见了。久而久之,这样的以物易物竟成了某种隐秘的书信交流。在凡尼纳德愈发阴郁脆弱,他时常手足无措不知如何相处,只得离开对方身边让那人独自冷静之际,未子房子的白屋顶便成了凯特宅生活之外唯一的慰藉。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
  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坏。有时凡尼纳德像从前一样笑了,于是那一天便成了朝灵们的节日。朝歌和夜弦依然是宅子里阴影般不为人知的存在,孤独之时只有彼此相伴,却也从来没有提出过离开。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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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总是为了爱与正义,还有令人开心的事情。
——应该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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