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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狼

[正史] 【正史】狩猎人(全文完结,前文修订完毕,注解增补完毕,周一快乐,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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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店经营者/伪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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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①⑤⑨的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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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S绘画S

发表于 2012-12-31 23: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掉进欧美名字迷魂阵了…………恐怕要重头看才知道谁是谁了……
天狼不痛,帮你吹吹

点评

这种联想法真好!!  发表于 2013-1-6 22:16
嗯嗯……重看一次也没关系嘛(亲亲  发表于 2012-12-31 23:41
不痛了!韦森森感冒也早点好!  发表于 2012-12-31 23:40
记住了没?!  发表于 2012-12-31 23:39
维拉苏恩,把他想成某种金黄的酥,就是他头发的颜色。费米利安,晚安的安,晚上就天黑了,所以他是黑头发的护卫。维古,咕噜咕噜,水底下,他是渔商的儿子。卡尔·亚历山大,压力大老得快,他是最老的。  发表于 2012-12-3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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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骑士团小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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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⑨⑨的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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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C理魔法C匕首D格斗E

发表于 2013-1-1 04: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开始晕人名了……顺便整个事件没怎么清楚……
小天狼超级可爱,脱臼了一定很疼吧……能快点见到师父就好了
我之前也觉得那个老头没挂掉……

点评

嗯!其实还是挺清楚的来的w,小天狼加油更新(摸头  发表于 2013-1-1 21:59
我一直很担心不能把事情写清楚,决定等写完以后再检查检查修补修补,现在就先只看已经讲出来的事件吧XD(今天想更的没更出来,呜呜)  发表于 2013-1-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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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猎人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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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⑤⑨⑨的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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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流野外生存潜行生物学C剑S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21: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3-1-28 14:47 编辑

番外
  他在镜子前整了整衣领,将抹了油的头发梳到脑后。镜中人的脸皮依然浮肿苍白,眼窝凹陷,隐隐发黑,而血丝愈发鲜明。他尽力做出个精神抖擞的笑容。
  “维古·费勒。”他对着镜子说,“无论如何,你的人生已经不一样了。”
  他披上外套走出大门。阳光越过对面的屋顶照到他的脸上,却让他打了个哆嗦。
  403年,费勒家出现了债务危机,老费勒卖掉了西城区的房子,渔料加工厂也必须转让,正在办理各种手续。全家人拖着行李,离开住了二十三年的宅院时,老商人明确告诉儿子,他们不可能继续留在晓光了,手续一办好就搬去夏维朗。
  维古·费勒回头,在堆满废弃货箱的阴暗巷口,倚着条修长的人影。他看不到对方的眼睛,却感觉自己被注视着。
  杰夫逊·威弗,他的邻居,流民巷里的混混头目,正在默默为他送别。
  当维古·费勒独自走出简陋的新家,百无聊赖在附近游荡时,被人一把揽住他的肩膀,他这才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送别。
  “喝杯酒去。”混混的声音在他耳中沉沉响起。
  他们去了常去的小酒馆,那儿依旧热闹,即将失去一名常客对它没有丝毫影响。杰夫逊·威弗在角落拉开两张小板凳,告诉酒保这一桌他们包了,然后又要了两大杯扎啤。
  “听说是伍兰德子爵干的好事,我是说,扣住你爸爸的货物不让出城,又叫人砸了货仓。受雇的就是哈鲁尔那帮杂种,齐格大道那边的哈鲁尔·里斯,是头傻狗——艾伦把他姘头睡了,那小婊子什么都讲了。”
  “操他妈的。”
  “这事可不能就这样算了,维古。”
  “哼,得了吧,你想找借口跟他干仗而已。哈鲁尔·里斯?鼻孔翘到天花板的傻大个,你跟我提过他,那时你就看上了他们那片街区。混球!你们都是混球!”
  “维古——”杰夫逊·威弗拖长了音调,“这不是一回事。”
  “我管不着。”维古·费勒喝了一口酒,“我他妈就快滚去夏维朗了。”
  “维古,好兄弟,夏维朗可不是你的家。”
  “这儿也没有我的家。”商人的儿子又灌了口酒,“没有,没有了,库尔鲁的登天道,都没有了。”
  “登天道……”杰夫逊·威弗嗤之以鼻,“只有你会想出那种酸玩意儿。”
  “我家的院子比起你那条破巷不就像天堂一样吗?”维古·费勒得意地说,“你小时候总往我家爬。”
  “闭嘴啊,闭嘴。”
  他们碰了碰杯,各自灌下一大口啤酒。维古觉得眼睛有点湿,他面前的青年有一头深棕色带卷的短发,皮肤黑得像炭,五官却越长越俊俏,十六岁的时候勾跑维古中意的姑娘,商人的儿子曾经忿忿不平好多天。
  “你小时候长得那么丑,”维古感叹,“乱蓬蓬的卷毛,身上脸上全是泥巴,还吸鼻涕。听到蒂娜叫我把情书带给你,知道我第一个感受是什么吗?这个阿泽兰,不是我认识的阿泽兰。”
  “哈哈,”杰夫逊嘲笑他,“这不能怪我,大少爷,小时候白白胖胖招人爱,长大了可不行,你追求的姑娘不是你的母亲。”
  “哼。”
  “这儿有我们许多回忆,”卷发青年伸手比了个高度,“当我们只有这么高时,我对你特别好奇,很想知道那个干净的有钱少爷为什么肯与我讲话,能不能与你交朋友,但其实你寂寞得要死嘛。”
  “哼,你就算计着拉我入伙。”
  “哎呀,你情我愿的事儿,大少爷。受人尊敬有什么不好,即使他们只是小偷和强盗。”
  维古·费勒陷入沉默。没错,他和杰夫逊混在一块,用零花钱资助那些街痞、流氓和小偷闹事,被他们崇拜,地位优越的感觉令他眷恋。而另一个世界,更加光明的世界中,他和他的家人却得仰仗别人的鼻息过活,贵族老爷不高兴,他父亲就得赔上家产,流落异乡。
  “操他妈的伍兰德·迪弗凯尔。”
  他觉得自己恨那位子爵,比恨哈鲁尔·里斯多得多,即使这憎恨如此无力——对方是贵族,他们什么也不能做。
  “维古,”卷发的青年陪着他沉默,现在也陪他开口,“你应该报仇。我早就说了,这事儿可不能就这样算了。”
  商人的儿子抬头看向这位好友,他这才发现——他觉得今天可真有点儿迟钝——杰夫逊·威弗有所倚仗,他正在第二次邀自己入伙。
  “你想怎么做?”
  “我要你随我去见一位大人,夏维朗来的大人,伍兰德子爵在他面前什么也不是。只要讨得他的欢心,维古,你爸爸不必变卖家产,而伍兰德将尝到苦果。”
  “……权力的苦果。”维古觉得有趣,“他在比他权力更大的人面前,也不过是待宰的羊羔。”
  “求你别酸。”
  他没有见到“那位大人”,事实上他也没抱期望。一位温文尔雅的男人接待了他和杰夫逊。能为他们在妓院定一个上等包厢,维古觉得已经很给他们面子了。
  “上次我可没有这种待遇。”杰夫逊伸手抓了一片果盘里的水果,“上次找我的是个脸上带疤的老伯,我们在酒馆喝了大半捅掺水的酒,他最后也没告诉我名字。”
  “他的工作只有那么多,”男人笑了笑,“我习惯在安静一些的地方谈事情,这位一定就是维古·费勒先生了。”
  “您好……”维古有些受宠若惊,“我是维古·费勒。”
  “我是贝伦希斯,你们可以叫我贝伦。”他十个指头轻松地搭在腿上,语调和举止流露出的自然而然——仿佛天生带来的优雅,令维古羡慕不已,“冒昧请你们过来找我,其实有事相求。也许你们已经知道了,我在一位值得尊敬的先生手下做事。他是个贵族,德高望重,言行举止都代表整个家族被公众注目,因此很多时候无法随心所欲实现心愿,即使那些愿望本质上是有益民众的。”
  “总之是一位了不起的大老爷。”杰夫逊打了个呵欠,“所以呢,说正题吧。”
  “杰夫逊!”维古偷偷拿手肘捅了捅他,“态度,态度!人家是夏维朗的大人物。”
  “就因为是大人物,每天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拍马屁和拍被马屁了吧?但现在他花钱请我们来这儿,又不叫女人进来取乐,明显不是叫我们拍他的马屁。不是马屁就是正经工作,说正经的呢那还废话个啥?”
  “你这家伙……”
  “正题,贝伦,正题。”
  “应该的。”贝伦希斯点点头,“我希望你们能助大人完成心愿——选中你们,当然是相信你们的本事。事情一旦办好,大人也不会吝惜奖赏……喏,这儿有个纸封,你们只需要将它塞进卡尔·亚历山大的口袋就行了,他三天后不是有个公开演讲吗?”
  他拿出一个羊皮纸做的小封,放到果盘旁边。
  “……阁下,”维古愣了愣,“您在开玩笑,卡尔大人是下议会的老议员了,身边肯定不止一位保镖,我们连接近他也不可能。您让一位妓女去做这件事都比我们容易。”
  “那是你的臆想。”贝伦希斯说,“卡尔·亚历山大从不带保镖,他年轻时在夏维朗骑士团服役,是经历战争存活下来的人。很少有人像他那样自负,但他确实有自负的本钱。他同时也没什么情趣,所以不能指望妓女。”
  “……”维古的额头流下了冷汗。
  “我可以给你们建议。”贝伦希斯又说,“他会坐马车前往广场,你们可以找条人少的路,制造一些乱子,这个你们很擅长吧?街上越乱,对你们就越有利,在警备队赶来以前,那种小事都不能办到吗?”
  “万一被抓到……”
  “不会被抓到。”杰夫逊啃完水果,拍了拍维古的背,“我们干过场面更大的活,你忘了?”
  不过是和几条街的流氓打群架而已!
  “你们能做到。”贝伦希斯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对你们有很大信心,这就是选择你们的理由。你们不缺条件,只需要鼓起勇气,一鼓作气。”
  “也不要说得太轻松了,”杰夫逊嘻嘻笑道,“贝伦,虽然你没叫我们杀人,但我们一样是在卖命呢。”他用指头摩娑着羊皮纸的小封,“这是一封信,我对它写了什么一点也不好奇,也不会拆开它。但万一我们失败了,被发现是‘这种信’的信使,会有多大的麻烦等着我们,你不说,我也能猜到。而且那时你肯定装作没看到。或者我们成功了而你却翻脸不认人,这也不是没可能的啊。”
  贝伦希斯看着他。
  “我需要一个承诺。”卷发青年说,“你要写一份保证书,盖上你主人的印章,说明这件事是你主人的委托,只要我们埋头做事不多嘴,你也不能在事后找我们的麻烦,而且报酬也得商量好。”
  “这个要求超出限度了。”
  “并没有。”青年解释,“这是一个秘密,你知我知,就像我曾拿到这封信,这一切都是外面的人不知道的秘密。只要我们相安无事,我绝不会让第四个人知道它,而你也根本不惧怕我的背叛……我能为谁背叛你?以前没有,以后也逃不过你的耳目。现在我只是需要一个护身符,能让我安心为你做事罢了。”
  贝伦希斯撑住下巴,细细地沉思了片刻。
  “好。”他点了点头,“我们彼此都付出这样大的风险,希望能换来满意的回报。”
  “阁下……”维古·费勒鼓足勇气,颤抖着开口,“我只有一个请求,关于我的父亲。”
  夜深时分,维古和杰夫逊离开妓院,像夜游的酒鬼一样肩并肩晃荡,商人的儿子时不时摸摸胸口,确保怀里的保证书还在,他的伙伴哈哈大笑,用力拍着他的肩。
  “小心,维古,要小心!最厉害的扒手就在你的身边,小心他忍不住手心痒痒,偷走你最重要的东西。”
  “别开玩笑,杰夫逊。”维古不安地扭了扭身子,将胸口捂得更紧。
  卷发青年笑得前仰后合。
  “就该这样,维古,千万别放松警惕,那可是我们保命的玩意。”
  “我回去就将它藏起来。”商人的儿子看了他一眼,“你呢,没问题吗?那封信……你真的不好奇?”
  “好奇会缩短生命,而我很爱惜自己的生命。”杰夫逊骄傲地回答,“它写了什么,要陷害谁,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回去布置一番,两天后就能告诉你计划了。放心,我的朋友,这件事主要由我动手,你只需保管好那张纸……用不着我强调,你也晓得它的重要性。”
  “杰夫逊……”维古心中感动,忍不住停下脚步给他一个拥抱,“谢谢你。”
  “少废话。”青年一动不动任他抱着,“你别尽往好的方面想,我不让你掺合细节,是为了绝对保证那张纸的安全。除我们以及贝伦希斯跟他的主子,没有别人知道它的存在。藏好它,这是我们的底牌。”
  “我会的,杰夫逊。”维古保证,“相信我,那是我的专长。”
  “哈哈,”青年取笑道,“你总是挖个洞把榛果埋起来对吗?东挖一个洞,西挖一个洞,等人们对着数不清的洞发愁,你就可以躲在自己的洞中偷笑。告诉我,你家院子里那棵常青树,底下被你挖了几个洞?”
  “杰夫逊……”维古有些尴尬,“我不是松鼠,也不是田鼠。”
  “好吧,好吧,就当你不是好了。但我们需要一个暗号来在别人面前提到那张纸,尤其是和贝伦他们讲话的时候。‘榛果’怎么样?”
  “杰夫逊!”
  “好吧,好吧,我不开玩笑了。”青年拍拍他的背,从他怀抱中溜出来,“‘常青树’,就这么决定了。‘我的常青树还在吗?’你不介意让那棵树归我吧,嗯?”
  “不,那是我们的。”维古说,“你帮了我的大忙,要是我爸爸真能保住他的加工厂,应该给你买一处房子,就不必再过那种辛苦的生活了。”
  “那是以后的事情了,维古。如果有个安定的地方可以照顾母亲,那当然非常好,但我还挺喜欢现在的生活。”
  他们在十字路口分开,各自回了家。两天后,青年戴着帽子来找他,把他带到齐格大道附近一处街区。低声对他说:
  “这是‘傻狗’哈鲁尔的地盘,被那群人认出来我就得吃不了兜着走。这两天你不在,我们跟他们来了几次愉快的擦枪走火,双方都饥渴极了,早晚得大干一场,嘿,明天就是个黄道吉日,你认为呢?”
  “你确定卡尔·亚历山大的马车会经过这儿?”
  “这是从他的宅邸往广场最近的路,他每年演讲都从家里出发,路线几乎不变。我猜‘维持惯例’在这老头眼里大概是一种优越感的表现,贝伦说得没错,他真有够自负的。”
  “难道以往没出过事儿?”维古皱眉道,“这不对劲,杰夫逊。你最好在别的路口也布置一些人。万一他改道,或者临时遇到什么麻烦,也好随机应变。”
  “你放心好了,齐格大道、韦鲁大道,还有市政厅那一带都有人盯着,从这儿一直到北区集市,中间随便哪条街也可以跟傻狗那帮人干起来。如果他先去市政厅,那就提前动手。至于韦鲁大道,如果他想绕道韦鲁大道,天鹅公园就会发生火灾,那路况糟糕极了,他不会喜欢的。”
  “……”维古深深吸了一口气,“都安排好了?”
  “交给我。”杰夫逊眯着眼笑道,“啊哈,‘街道里的激情’,怎么说也是全面的开战呢。卡尔老爷子恰巧能够赶上,是女神赐他的福气,就由我好好招待他一番,而你老实呆在家中听好消息吧。”
  “……哈鲁尔·里斯,”维古再次咀嚼起这个名字,“那帮杂种,操翻他们。”
  “操到他们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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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21: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3-1-7 22:04 编辑

  维古·费勒心情激动地回到家中,暗自向女神祈祷。
  父亲的颓丧和母亲的担忧,在他眼中都仿佛台阶上的灰尘,风一吹就能吹走。
  “会成功的,一定能够成功。”他这样认定,并想象杰夫逊·威弗是人海中的一条游鱼,神不知鬼不觉游到了卡尔·亚历山大身边。
  这一天过得异常缓慢,月上高空时,他强迫自己睡着,天不亮就醒了。
  越是临近那个时刻,他反而越是冷静。
  若是失败怎么办?
  信中写的什么?
  他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邻居的孩子在对面追逐打闹,令维古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那时他还住在西城区带院墙的老房子里。父母忙于生意,总把他独自丢在家中,由一位保姆照顾。他家附近就是加工厂,空气中飘着浓浓的鱼腥味儿。除了他们家,大概也只有加工厂处理废物的巷道中瑟缩的一群流浪汉能够忍受那种味道了。
  他没有玩伴,杰夫逊是他的第一个朋友。
  “维古·费勒先生?”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脸上有疤的老人。老人筋肉纠结,套了件常见的麻布外衫,看起来像个渔夫,但维古马上想到了卷发青年提过的那个人。
  “我就是维古·费勒。”
  “您好。”老人对他欠了欠身,“我家主人请您去见他,请随我来。”
  “……咦?”
  “请随我来。”
  老人转身就走,维古只好跟在他身后。他们转过几条街口,维古看见路边停着一辆马车,老人为他拉开了车门。
  “我,我有个问题——”
  老人连头也没有抬,维古吞吞口水,乖乖爬进车厢,车门被“啪”地关上。
  马匹开始行进,轮子滚动起来,窗外的房屋开始向后退,而维古内心忐忑不已。他不敢不服从,但心中却始终盘踞着疑问。
  ——为什么是我?
  马车行到一处华美的住宅,黑色铁栅门缓缓打开了。
  迎接他下车的正是贝伦希斯。
  “维古·费勒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您好……”维古跳下车,拘谨地欠身行礼,“呃,我很意外。”
  “您应该感到荣幸。”贝伦希斯答道,“伯爵平日忙碌于公事,这是他专门为你抽出的时间。来,跟在我身后,别让他等久了。”
  贝伦希斯的声音谦和有礼,却没给客人留下任何选择余地。他引领维古走过曲折的小径,又走过宽阔的穹顶大厅,走过长长的走廊,推开某扇门,里面是一间会客室。沙发上倚了一位灰白胡须的老者,听到声音微微抬头。维古对上他的目光,顿时背脊一寒。
  “你就是维古·费勒?”
  “……是。”商人的儿子僵硬道,“很荣幸见到您。”
  “你知道我是谁?”老者露出笑容,“你见过我的印章,但在晓光长大的你未必听说过我的名字。我是迪蒙诺德·拉尔密,在夏维朗任职。有一个像你这么大的儿子。坐。”
  维古战战兢兢在他对面坐下:“很荣幸。”
  “你很紧张,这没有必要。贝伦希斯对我说了你的事情,你是个孝顺的孩子,我喜欢孝顺的孩子。”
  “……很荣幸……”
  “年轻人,你在为我做事,我希望我们可以顺畅地交谈。你很爱你的父亲,不是吗?你希望他追回损失,保住加工厂,而欺压他的恶徒得到应有的惩罚。”
  “……嗯……”
  这都是保证书上的内容,维古不知对方为何提起。他的心脏跳得很快,手心都是汗水。如果对方讨价还价,或者因为杰夫逊先前放肆的要求找他算账,他一点法子都没有。
  他后悔没把自己藏保证书的位置告诉杰夫逊。万一走不出这儿……维古不敢想象后果。
  “我不仅可以保住他的加工厂,还能为他腾出一条专门的商道,也就是说,我想让我的家族与你父亲建立一个专属的合作关系,你觉得如何?”
  ……什么?
  维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您……您是说真的吗?我们之前那么地……我是说,我甚至还没达成您的要求,亚历山大先生的演讲还没开始,我……我的意思是……”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
  “……我的意思是……”维古满脸通红,“十……十分感激您,我爸爸一定会很高兴,我代表全家人向您表达感激。”
  “嗯,”迪蒙诺德·拉尔密从沙发前的矮桌上拿起一杯倒好的红酒,轻轻抿了一口,“至于我先前的要求……”
  “都计划好了!”维古的声音略微颤抖,“杰夫逊会带着他的人和邻街的……流氓打架,整条街都会乱起来,卡尔·亚历山大的马车必定动弹不得。只要他下车,杰夫逊就可以接近他,然后——”
  “把我的信塞进他的口袋?”
  “如您的期望!”
  “呵呵,”迪诺蒙德笑了起来,“孩子,有一件事我得说在前头,你的朋友必定被捕。”
  “不可能的!他——”
  “他面对的是卡尔·亚历山大。当老狐狸把弱点展露在你面前,那就是请你跳进陷阱。他每年演讲都走同一条路线,你们认为是何种缘故?因为他是个古板的人?既古板又骄傲?”
  “但……但是,贝伦希斯说……”
  “我大概知道贝伦希斯说了什么,我得说,那些全部属实。老卡尔没有私人保镖,他很自负,也有自负的本钱,难道贝伦希斯没有说吗?”
  “……不……” (注一)
  “我与他斗了数十年,一听你们的这个计划,立刻就知道你们会失败。哈,惯走的道路——你们难道没有想一想,他年年守旧而年年平安,究竟因为什么?”
  “……”
  “孩子,”老人叹了口气,“他惯走的道路,必然遍布他的眼线。你想做什么,动手以前他就知道。我相信你们并未透露那封信,但在抓住你的朋友后,他很快就能发现了。”
  “可是杰夫逊——”
  “啊,我听贝伦希斯提过那个孩子。”迪诺蒙德蹙起灰色的浓眉,“他在那堆玩意里面也许还算出类拔萃,但你切不可将自己与他当作同类。”
  “是,”维古恭敬应声,却还不死心,“杰夫逊很灵活,虽然他的身份不够……体面,但应该承认他的本事。杰夫逊不可能被轻易抓住。”
  “你在指责我看低了你的朋友?”迪诺蒙德扬起眉毛,“小鬼,我见过的人比你吃过的麦子还多,你的朋友是个出色的混混,可甚至不是一个一流的扒手。”
  “……”
  “他会被抓住。”老人断言,“好了,我们来谈谈那份保证书。”
  维古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可迪诺蒙德没有继续说话,不自然的沉默在他们之间蔓延。
  “你没有要对我说的?”伯爵终于开口,“你不以保证书为由,求我救你的朋友?”
  “啊?是!”维古觉得冷汗都下来了,“您愿意救他,那再好不过!”
  “我若不救呢?”
  “……”维古垂下脑袋,“我求您救他。”
  “年轻人,我们还是先谈谈那封信吧。他没有拆开看看吗?”
  “杰夫逊不会拆开那封信,他不愿因为好奇赔上自己的生命。”
  “噢,那他是值得称赞的,但我可以告诉你,信封中只有一张空白的纸。”
  “什么?”维古失声,“这不是真的!”
  “你为何紧张?”迪诺蒙德的声音冷了下来,“年轻人,你说说看,为何我要装一张空白的羊皮纸?”
  维古背上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您将他送到卡尔·亚历山大身边,”他颤抖着说,“您故意让贝伦希斯误导他……故意让他被抓住……为什么,大人?这对您有什么好处?”
  “多么自大啊。”迪诺蒙德不屑地笑道,“你认为我在针对你的朋友?他是什么东西?不,我选中他作为信使,其一是看中他与你的关系,其二是他确实有能力靠近卡尔身边,而卡尔也会注意他。”
  “……”维古觉得自己的脑袋要炸开了,“究竟是怎么回事,阁下,我越来越不明白了。”
  “空白的只有信纸,但信封是我们家族的东西——内面有印徽,无法伪造。卡尔见到这样的信,便免不了要生疑:为何会是空白?信中有什么机窍?我让他持有这样的信会是什么目的——啊,肯定不是好事。他就会这样想。”
  是的。维古心想,用这种方式,谁不会认为是陷害呢?
  “他甚至会怀疑,这封信是否另有原件,而你的朋友将他替换了。你的朋友为谁做事,是为我,还是另有其人?”
  迪诺蒙德愉快地笑起来:“其实什么也没有,这是我给他的一件礼物,一个玩笑。”
  “大人!”
  “现在就是你选择的时候,”迪诺蒙德说,“我的保证书可以证明真相,可如果你将它交给卡尔,我先前承诺的帮助就失效了,它是个不公诸于人的合约,不是吗?前途,和友情,你须择其一。”
  “大人……”
  维古陷入痛苦。在情感的一边,他不愿眼睁睁见到杰夫逊遭受折磨,而另一边,父亲的颓丧和母亲的悲伤也令他难受。
  “维古·费勒,我邀请你来府邸,这表明我对你有一定的期许。我说过我有一个儿子,年纪跟你差不多大。如果你如我想象一般优秀,为什么不能让你们交个朋友呢?”
  “大人……”
  他竟然拿自己的儿子和杰夫逊比!维古痛苦地想,多么争强好胜的人啊,如果我选择杰夫逊,那等于抽了他的耳光,不仅父亲得不到援助,我们全家只怕比杰夫逊还要悲惨。
  “大人……我,很荣幸……”商人的儿子牵了牵脸上的肌肉,露出扭曲无比的笑容,“我怎么可能……违背您的意思?”
  “啊,这真是个可喜的消息。”年老的贵族向他举起酒杯,“让我们祝贺这位年轻人走上正途。”
  维古笑得更加难看。
  “你可以回家了。”迪诺蒙德温声说道,“回家吧,孩子,回去见见你欣喜若狂的父母,是你为他们带来了一切。”
  贝伦希斯打开了会客室的门,维古摇摇晃晃站起身子,跟着贝伦希斯走出长廊,走出大厅,走过曲折的小径,一直走到马车跟前。
  “你会发现这是值得的。”那个优雅的男人为他打开车门的时候说道,“就像小孩子总会为玩具被抢走而哭泣,等他长大了,他会明白那不过是玩具。”
  “你是对的,贝伦希斯先生。”维古回答,“所有的痛苦都会过去,总有那样一天。”
  “那一天并不会很远。”贝伦希斯说,“下周我会带你参加格兰维尔伯爵夫人的生日晚会,许多名流都会出席,我家大人虽然只是短暂停留晓光,却也收到了邀请函。你们父子既然得到他的支持,这些场面自然少不了的。”
  商人的儿子道了谢,踉踉跄跄爬进车厢。
  “维古·费勒,你要记住,从现在开始,你是迪诺蒙德·拉尔密伯爵大人的下属,被他丢弃的东西,你也不应有所眷恋。这是他对你的考验。”
  窗外的景物向后退去,他抱住自己的头。
  当晚,老费勒激动地向家人宣布了好消息:他得到一笔无偿贷款可以赎回加工厂,而债主的态度大变,表示可以用更多的订单抵消部分债务,伍兰德子爵竟然竟然没有阻挠。只要等一切回归正常,他们就能搬回以前的大房子了。
  在一片欢庆的气氛中,维古也跟着欢笑。
  第二天,杰夫逊的手下来找他,他问起昨日的事,名为艾伦的少年说:
  “哎,操他娘的!昨天咱们一大伙人干得正带劲儿,突然不知从哪跑出一大群民兵,还有骑士,天哪!大伙跑的跑,躲的躲,腿脚慢的都被抓了,杰夫逊竟然也被抓了,简直不敢相信,他一向是跑得最快的那个……”
  “……”维古克制住自己的呼吸,“后来呢?”
  “后来咱几个身手最灵便的,趁着晚上潜进民兵的屋子捣乱,让那几个兄弟趁乱逃跑!但杰夫逊不在那里……”少年生了雀斑的鼻头皱起来,满是困惑和忧虑,“我们只是打打架,杰夫逊能被关到哪里呢?难道他已经逃跑了?可他去了哪里?维古,你们平日最要好,你有没有见到过他?”
  “……没有,我没见过他。”维古说,“他要我等他的好消息。”
  “啊,那他一定会回来找你的,杰夫逊从不食言。你是不是要走了?我听说你们家要搬去夏维朗。”
  “不,我哪儿也不去。”
  “是吗,那太好了。”
  “杰夫逊不在的时候,你们还有我。”维古看着自己的脚尖,“等我家搬回老房子,咱们还像过去那样。”
  “嘿,那是当然。”
  他每天都做噩梦。
  卷发的好友在他面前遭受各种各样的折磨,刑具钉上赤裸的黝黑皮肤,流出黑色的血。 血漫延在虚无的地面,肉眼看不到它,却又真真切切感受到它。它流到维古的脚下,初时炽热如火烧,然后变成刺骨的寒凉。
  血越漫越多,盖过了维古的脚背,又盖过他的膝盖,不知不觉盖过了他的腰。
  “……不……”维古恐慌极了,拼命在血池中奔走,想找到可供傍身的陆地,但血已经盖过他的肩膀了。
  “杰夫逊!”他大喊,“杰夫逊,救救我,这不是我的错!”
  然后刺骨的黑血盖过了他的头。
  “维古,维古,我的常青树还在不在?”
  原件在哪里?
  “维古,维古,我的常青树还在不在?”
  你为谁工作?
  “维古,维古,我的常青树还在不在?”
  见不到证物,所有狡辩——
  “维古,维古……”
  ——都是拙劣的谎言。
  他从梦中惊醒,褥子上满是汗水。
  啊,阳光真是刺眼。
  维古·费勒摇了摇头,把自己在太阳底下打哆嗦归咎为阳光太刺眼,然后低下头耸着肩膀走到街口,等待贝伦希斯的马车。
  他出门的时间算得很准,马车很快到了。维古上了车,贝伦希斯瞧着他的模样挑起眉毛。
  “没睡好?”
  “对不起。”维古说,“每晚做噩梦。”
  “你可真是个孩子,以为给自己背上负担就能减轻罪过吗?内疚于事无补,维古·费勒,因为现实就是现实。”
  “……”
  “正好,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它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看你自己怎样判断了——杰夫逊·费勒逃跑了。”
  “你说什么?!”
  “他从卡尔·亚历山大的地牢逃掉了,不然一定会死掉吧,老狐狸撬口供的时候从不留情。我也是昨天才刚刚听说这件事。”
  “啊……啊……”
  “呵呵,你应该看看自己的表情,这可不是替友人感到欢欣的神情。”  
  他仿佛全身浸入冰窖,牙齿格格打战,眼前的景象变得模糊,取而代之的是刑具、肉体、虚无的空间和漫延的黑血。
  他会来找我。商人的儿子恐惧地想,不能让他来!
  此时,在贝伦希斯眼里,这个面孔惨白的年轻人,双目中明明白白出现了名为“憎恨”的情绪。

(番外完)

注一:怕我没表达清楚,这里注解一下,全句应该是“不……他说过了”。

今天是表白日?看了其它帖子才发现!但是一生一世不够,师父不许我表白!

下一章回归正题。
>>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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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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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A匕首E格斗C投掷E演唱C读唇术豪饮饕餮动物驯养野外生存潜行

发表于 2013-1-6 18: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番外好长……(跪了你的速度
啧啧感觉这些酸贵族可真够闲的。
期待几年后两人再度相遇的化学反应(6′ ▽ ` )(

点评

番外有些超字了,导致分两楼略尴尬!0A0 还以为两个小角色的故事没人愿意看呢——会给他们一个结局的XD  发表于 2013-1-6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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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

Rank: 6Rank: 6

战斗力①⑤⑨的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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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行野外生存读唇术匕首D偷窃B烹饪C易容B开锁C二刀流

发表于 2013-1-6 20: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狼君码字速度了得0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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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7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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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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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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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22: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怪兽~~~~!!! 喷得这么快,这么多~~~~叹为观止~

点评

只有先喷完再说了  发表于 2013-1-7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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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猎人学徒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战斗力⑤⑨⑨的贤者

支援
岁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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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流野外生存潜行生物学C剑S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22: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狼 于 2013-1-27 23:56 编辑

第八章
  这一日剩下的时间过得很沉闷,费米利安把少年带到狗舍,他们在养狗人诧异的目光中穿过栅栏,拉开仓门,只见空间上下被隔板一分为二,每一层都被许多只大木笼填满,笼子和笼子中间铺了可供上下的木梯。有的笼子是空的,更多笼子已经有主了——长相各异的大狗或站或卧,此时全都将注意力投到两人身上。趴着的站起来了,站着的开始在笼中徘徊,喉咙发出威胁的低吼。
  “你要找个笼子给我住吗,费米利安?我觉得太挤了一点。”少年忍不住说。
  “没有多余的笼子。”护卫推搡着他,仍然让他走在前面,“笼子的数量和狗是匹配的,维拉苏恩阁下只从夏维朗带来其中一批成犬,都是最凶暴的犬种。除非从小一起训练,否则不能关在一个笼子里,我想它们也不愿意接纳你。”
  “我也不想接受他们。”
  “到那边去。”
  狗舍的尽头有一个铺了稻草的角落,旁边有一张矮桌和一把木椅。费米利安让少年坐到稻草上,然后从墙壁捞起一只粗大的铁链,顶端是个厚皮项圈。他对比少年的脖颈调整了松紧,然后“咔嗒”锁住扣款。
  “刺鹿(注一)的皮,刀刃割不破它。”护卫温声说,“也别想着扯断,这种魔物皮层里有刺,受到外界挤压就会扎出来,扎进想吃它的天敌嘴里,扎进被它的皮套箍着的狗脖子里,都不好受。”
  “……”
  “你可以休息一会儿。”费米利安按住他的肩膀,利落地接上关节。少年疼得皱起脸,还没开口询问,宽大的衣服就被拉开了。
  “果然肿了。”护卫瞧了瞧接骨的位置,从衣袋里掏出膏药,涂抹在瘀血处。
  “为什么?”
  “这里没有为什么。我听令行事,你不用怪我,也不用感激我。”
  “我才没有想感激你。”
  “嗯。”费米利安上好了药,从附近抽出多余的木板,又用麻绳将木板绑在少年身上,“你现在的年纪,骨头一不小心就会乱长,所以得夹起来让它长好。要是你自己拆了,我不会再帮你绑一次。”
  “这也是那个少爷的命令吗?他才不会懂这个,你别骗我了。”
  “哈,”费米利安笑着站起身,“休息一会儿吧,接下来有得忙了。”
  少年没有说话,嗅了嗅稻草堆,把分散的稻草扒拉到一起,然后小心地蜷了下去,没碰到打了夹板的肩膀。
  他闭上眼睛,耳中费米利安的脚步声渐渐远离,然后仓门“空咚”关上。他的皮肤感觉到舒适的黑暗,还有食肉动物焦躁的喘息和的目光。天狼重新睁开眼,发现并不是很黑。狗舍墙顶的通风口有一缕阳光,清楚照亮了数十只大狗的脸。它们呲牙咧嘴,眼里几乎喷出血和火,鼻子拼命往木笼的缝隙挤,显然很想冲出笼子,将这个陌生的家伙撕成碎片。
  天狼甩甩脸上的稻草,瞧了瞧这些狗,又仰着脖子望向通风口浮着灰尘的光线。通风口并不远,但链子没有那么长。
  他爬在稻草堆上仰头望着,突然张口发出嘹亮悠长的嚎叫。
  所有的狗都静下来了。
  堆满了木笼的狗舍,上了锁的皮项圈,墙角沉重的铁链,在这个地方响起稚嫩的狼嚎。就像山林中有月亮的夜晚,狼的声音荡过天空,一直送到很远的地方。天狼在林中生活多年,早就学会了那样的声音。他只想宣泄自己的心情,铁链令他惶恐,失去自由令他悲伤,这一切牵起了意识深处的恐惧,竟使他产生迷惑。而悠长的安魂曲一样的“歌声”——他一直认为那是野狼在唱歌——让恐惧退去,灵魂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
  不知何物能令自己害怕,便不知自己能有多么勇敢。
  等待吧,等待吧,力量仍在血肉中,你仍然可以跳起来战斗,用爪子和牙齿撕扯血肉。
  他重新伏到稻草堆上,不管狗儿们此起彼伏的吠叫——它们也兴奋起来了——很快沉入睡眠。
  师父也听到我的声音了吧?
  他是被皮靴笃笃笃的脚步吵醒的,那靴底打在石板上实在太响亮了,不由他不醒。天狼之前迷迷糊糊听到养狗人的脚步,那个小个子步伐很轻,他也没有在意。养狗人是来安抚越来越狂躁的部下的——少年猜他是那些狗的头领,因为他吆喝了几声,又在空气里抽响鞭子,并未抽到任何一只狗,那些兴奋过头的狗就又趴回去了,顶多交头接耳嘀嘀咕咕几句狗语。在毛皮的气味和狗群的咕囔中,少年睡得很沉。
  皮靴的主人还没走到他面前,天狼就坐起身子,用手背揉了揉眼皮,又拉直脚尖伸了个懒腰。
  来的是维拉苏恩·拉尔密,穿一身纯黑的骑马服,淡金色长发在瘦削的肩膀上弹跳,纤细手指按着腰间的长鞭。
  “怎么?还挺机警的。本来想在你脸上留一点记号,当作训导的起床铃。”
  维拉苏恩“啪”地抽响了鞭子,天狼戒备地盯着他,不明白他想干什么。费米利安并未跟随在后,他竟能放心这少爷独自一人?
   “不行,我得瞧瞧你究竟机警到什么程度,否则枉我这一番准备。”
  话音未落,鞭子就朝少年落去,天狼侧身闪过,长鞭将他身边的稻草抽得四散飞开,而不等他站稳,头顶又听风声,少年赶紧弯腰蹬墙,“哧溜”蹭着乱七八糟的稻草骨碌碌打了几个滚,然而滚过头了,链条一下子被扯得笔直,他立刻扶住地面,仍然感觉脖颈传来刺痛,一摸满手血。
  维拉苏恩更不肯错过这个机会,少年听到鞭风,已经躲无可躲,只好用手臂去挡。胳膊一热,然后是火辣辣的灼痛,鲜艳的红痕格外刺眼。
  这个人果然很弱。天狼瞧着手臂的伤口得出这个结论。若是师父,这一下肯定能皮开肉绽。
  维拉苏恩瞧着自己的成果,愉快地笑了起来。
  “不要试图反抗我,我可不会因为你只是个小不点就对你留情。想活下去就得‘有用’,而有用首先得‘听话’,懂吗?”
  天狼点点头。
  维拉苏恩露出意外的神色。
  “很好。”他仍然说,“你领会得很快,这是好事。我原以为泥巴里打滚的下等人脑子都生得跟猪狗一样,但朝灵人或许不同。毕竟朝灵人沦为奴仆并不是因为血统低劣,而是太过危险。而我反而中意这种危险,它的价值显而易见。”
  “你要我重新去杀卡尔·亚历山大吗?”天狼问。
  “……不。”维拉苏恩抚摸着鞭身,“事实上,我要为此惩罚你。你不听我的命令就擅自对老东西暴露行踪,那不是我的意愿,我很生气。”
  “好,来吧!”天狼硬着脖子,再一次挺直胸膛。
  “……”金发的少爷皱着眉头瞧他,“你好像迫不及待?你是受虐狂?”
  “要‘听话’,你说的。”
  维拉苏恩轻笑,挥动长鞭,在他的腿上留下红印。天狼一点反应也没有,这跟普通的擦伤差不多。
  “别急,小不点,并不是现在,也不是这样的惩罚,以后我会让你知道,在适当的时候。你跟我的狗相处怎么样?”
  “啊?还可以。”
  “它们很漂亮吧。瓦西里纯种斗羊犬(注二),塞伯戈里沙漠犬(注三),时茵战獒(注四),还有从比鲁艾萨沼泽地捕捉的金背狼(注五)的后代。尽管祖先是残暴的怪物,现在许多狗亦如科科拉牧羊犬(注六)一般退化了,即使将一只淌血的半死不活的鸡扔到它们面前,也只会让它们夹着尾巴逃跑而已。可也有人喜爱那种胆怯。那种丧失血性,只能趴在贵妇人腿上乞怜的可笑的胆怯。多么可悲啊。”
  维拉苏恩无意识地抠着笼子上的木头,在矮桌上昏暗的油灯映照下,指节隆起处像反光一样发白。他的脸色藏在阴影里,看不真切,但天狼能听出他的话语中带了微微的颤抖。即使笼中那些高大的狗对他的气味很熟悉,此时也有些焦躁。
  但维拉苏恩随即恢复了常态。他开始缓缓地抚摸笼子,就像安抚那些狗,同时提高声调。
  “要我说,失去攻击意识的狗就和残缺的垃圾没两样了。只有废物才会欣赏垃圾,很合理不是吗?许多人支持我,我也结交了不少兴趣相仿的友人,但我敢坦白直言,在他们之中只有极少数能和我一样,肯花费足够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培育真正的良犬。”
  “哦。”天狼默默听着,却不太懂他为何说这些。
  “后天有一个斗狗大会,那可是隆重的现场,整个晓光——还有从别的城市特地赶来参赛的贵族,都不会错过这一盛典。而我要告诉你的是,卡尔·亚历山大也会亲自前往。”
  天狼皱起眉头。
  “你对此有什么话说,小不点?”
  “他的喉咙——”少年摸摸喉咙上的项圈,“应该咬烂了才对。”
  他清楚记得嘴里鲜血的味道,人血和鹿血、狐狸血、蛇血、狼血味道不一样,应该说每种生物的血味道都不一样,即使是魔物的血也有各自的气味。而天狼对卡尔·亚历山大的血印象深刻,一个原因是他死里逃生,另一个原因是热血混着冰冷的池水,在他脑中形成了鲜明的记忆。
  若不是咬断了脖子,哪里会有那么多血?
  说起来,他该感谢项圈上贴住喉咙和动脉的部位是金属扣款。皮套不再被扯动后,刺又缩了进去,但脖子上其它地方被扎出许多的小洞,虽然不舒服,好歹不会伤及性命。现在小洞里还有血在流着,不过一部分血迹已经干了。
  “你咬烂了他的喉咙?”金发的少爷愉悦地说,“难怪,我派去问候的人见不着他的面……不过他还活着。他曾是个骑士,学了些乱七八糟的魔法,只要他的意志足够强韧——真不幸,他就是那种类型——不当场将他至于死地,他很可能就会起死回生。”
  “可他的喉咙烂了!”天狼争辩,“他的喉咙烂了,修不好了!”
  “也许吧。”维拉苏恩望着笼中的狗,“也许他不能说话了。但我没有见着他的面,谁知道呢?”
  那只狗脸孔威武,此刻也很茫然,歪着脑袋发出叽咕叽咕的可怜声音。
  “后天,卡尔·亚历山大肯定会到场,他若不公开露面,就会有人怀疑他已经死了……即使是错误的传言,他也无法承受后果。”
  “什么后果?”
  维拉苏恩挑起眉毛瞅了他一眼:“你真是你师父的徒弟?”
  “师父只有我一个徒弟!”
  “呵,”维拉苏恩不置可否,“如果他死了,那些骑墙派——哪有不骑墙的呢——立刻就会倒戈。他放任这个传言,等于送我一份大礼。谁都知道我父亲与他是多年的死对头,风一吹,墙头草就会往我这儿倒。”
  “哦。”
  “所以他会出现。带着他最强的斗犬,要在赛场上与我一决胜负。”
  “哦!”
  “但我不与他争。”维拉苏恩扬起嘴角,放柔了声音,“我要提前送他一份大礼,帮助他赢得比赛,这是我最诚挚的心意。”
  “哦?”
  “所以,”他低头瞧了瞧少年,“你是不是我最好的狗呢,这可要测试一下。”
  “阁、阁下……”养狗人慌慌张张打开了仓门,“恕我打扰,可是费米利安先生派人叫我告诉您,有访客来了。”
  “……我不是狗!”少年气愤地蹦了起来,“我不是你的狗!”

---------
注一:费勒盆地的一种魔物,外形和普通的森林鹿差不多,颜色很深,从蓝灰、深灰到纯黑不等,情绪激动的时候角会变长,包括求偶、发怒和恐惧。成年雄鹿常常拼角以争夺雌鹿,值得一提的是,雌鹿本来没有角,一激动也会长出角来。学者对此的解释是:这种鹿的身体能够将分散各处的角质凝聚,形成坚硬的具有破坏力的物质。但这种鹿最出名的地方却不是它的角,而是它的皮。它的毛皮一旦下陷(通常是遭遇天敌扑咬),就会朝外长出硬刺,扎进靠近它的敌人身体里。即使将它杀死,剥下毛皮,这种特性也不会消失,刺鹿皮便具有价值而可供利用了。

注二:一种四肢短小,背部和头部宽阔,非常具有力量的短毛犬,其祖先是在森染拉车的工作犬,有人偶然在尼恩格兰斗羊比赛时将这种犬放进赛场和大山羊争斗,想不到过程十分精彩。从此有人特意培育出用于战斗的性格暴躁的亚种,被称为尼恩格兰斗羊犬。斗羊犬的身材矮小,动作相比其它同类不算灵活,但坚韧性和毅力很强,皮厚,不容易被羊角刺穿。在与其它犬种的争斗中,斗羊犬的表现也非常优异。

注三:塞伯戈里沙漠鬣狗被人驯养的后代,四肢细长,头小,牙齿特别长,性格非常狡猾。相比其它的战斗犬,塞伯戈里沙漠犬是非常能吃苦,然而动作相当灵敏的犬种。它的脑子很好,而且普遍有耐性,会假装示弱,露出被追打的痛苦惨状,对手一旦因轻视而露出空隙,它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击要害。即使是毛最长,皮最厚的敌人也吃不消它的尖牙。一旦咬住目标,直到敌人死亡它才会松口。

注四:时茵盛产的一种长毛犬,个子大,外形威武,性格也十分傲气。作为战斗犬种,时茵战獒的敏捷性或许比塞伯戈里沙漠犬略逊一筹,但力量远胜对手,它的力气甚至比尼恩格兰斗羊犬还大,因为体重也是对方的数倍。时茵战獒生性忠诚,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训练得好的时茵战獒甚至能帮助骑士与魔物战斗,所以偶尔也有外巡的骑士带着狗一起执行任务。但发情期的狗不能带出去工作,否则林中其它的犬科野兽,甚至拟态的魔物都可能导致爱犬丢失。

注五:在比鲁艾萨沼泽附近游荡的一种狼,以其背部一条金色的毛发而闻名。相比矮小瘦弱的同类,这种狼的个子更大,肩部宽阔,群聚性也没有那么明显。只有求偶季和雨水暴涨的时候,狼群才会聚集在一起。能到达比鲁艾萨沼泽区的人类大都有一技之长,所以落单的金背狼便难免遭到捕捉。狼是不可能被驯化的,但由于斗狗活动的盛行,有人把金背狼与别的犬种杂交,生出品格好的后代用于战斗,那些白纸一样的小生命自从出生便被注定了命运。

注六:科科拉平原用于牧羊的工作犬种,体型中等,长毛,性格特别温和,几乎没有攻击意识。不少城市居民把它作为宠物犬饲养。

------------------------
这一章有点沉闷,什么也没讲。下一章出场的人会多一些,也会把这一章里的一些细节连起来……大概也终于可以体现出“师父不在的时候也没有闲着”了。

另外其实,虽然提到狗舍和鞭子,但并没有羞辱的意味。因为有这么多的狗,闲杂人一接近他们就会狂吠,这就杜绝了囚犯和外界的沟通了,至于维拉苏恩带着鞭子那是驯狗的习惯。(主要也不是他驯,他就过过瘾)

他当然也听到了那个“呜嗷嗷嗷”(并不是)的声音,并且想到这可能是我在和师父联系。不过他故意没提。

总之,不管怎样,写完再说。

>>下一章

评分

参与人数 5存在感 +5 收起 理由
修·德米安 + 1 嗷——————————呜
岁魈 + 1 狼嚎来一分
韦森特 + 1 为了颈圈,皮鞭和【】【】
莎菲尔 + 1 _(:3」∠)_
奥迦斯 + 1 治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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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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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22: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最喜欢鞭虐了~~~ 再用点力吧~~~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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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力气太小!  发表于 2013-1-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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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骑士团小队长

Rank: 5

战斗力⑨⑨的精锐

所在地
夏维朗
携带金
900 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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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点
1 SP
剧情点
47 TP
存在感
152 BP

剑C理魔法C匕首D格斗E

发表于 2013-1-8 00: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天狼可以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抖M吗……(不
顺便上面的番外也看的很过瘾(w好评

点评

只对师父抖!【不对  发表于 2013-1-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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