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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23: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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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法》设定
简介
通行于阿泽兰全境的法典,具体分为民法、刑法、贵族法案三个部分。本法适用于除现役骑士和教会神职人员之外的所有阿泽兰王国居民(远京除外)。
与其他法律的优先顺序
除一般通行的《市民法》外,还有针对现役骑士的《骑士条律》,以及专门约束神职人员的《教会法》两部特殊法。《骑士条律》和《教会法》优先于《市民法》。
《骑士条律》和《教会法》的司法、执法均由骑士团或教会独立进行,市政厅不得干涉。
如果涉及既非现役骑士、也非神职人员的贵族,则优先适用《市民法》中的《贵族法案》
司法机构
一般性的地方案件由各城治安官审理,然后交执政官复核。案件的刑侦由治安官所辖的警备队负责。
重大案件上报给王都的中央法庭审理。
异端、恶魔相关的案件,通常由教会向地方治安官提出处置申请,由治安官和法祭对举报人提出的证据进行两方合议,确认并非诬告后方可将嫌疑人交付教会处理。
刑罚种类
由轻到重依次为:罚款、笞刑、苦役、流放、绞刑、斩首。
罚款——适用于非故意对他人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情况,以及较轻的经济犯罪;
笞刑——数量不等,视情况适用于一般的盗窃或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等,以及一般的经济犯罪;
苦役——强制罪犯在国有资源区内劳动,适用于严重的盗窃、损毁他人财物及经济犯罪,对他人人身造成伤害,一般的抢劫,走私交易国有资源等;
流放——因阿泽兰城市内生存空间有限,因此并不设监狱对重刑犯进行集中关押,而是将他们流放到红减区,任其自生自灭。适用于严重的抢劫,人身伤害,危害公共安全,盗窃或大宗走私交易国有资源、与朝灵通婚等;
绞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谋杀;
斩首——极刑,通常斩首后还会示众。只有中央法庭可作此判决。适用于特别严重的谋杀,谋逆。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
这里所指的危害公共安全为纵火、决水、破坏道路桥梁、使用理魔法造成爆炸、破坏空艇等。而携带活体魔物、破坏圣盾塔之类会被判定为异端行为直接移交给宗教法庭审理。
**贵族与平民量刑定罪的区别
因为《贵族法案》的存在,除非谋逆及与朝灵通婚的重罪,一般的犯罪中若犯人是平民,受害人是贵族,则量刑可能加重1~3个等级;若犯人是贵族,受害人是平民,则反之减轻。此外,贵族多数情况下可以选择支付赎罪金来免除刑罚。
***上述刑罚可能数种并用,但罪只及一人,不存在亲属连坐的情况。
部分详细条文
第十一条:禁止携带安全条例限定的生物以外的活体物种进入蓝加区。违反规定者,该活物当场处死,其携带者或所有者以异端嫌疑者的身份押送至圣域接受异端审判。
第十二条: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圣盾塔造成任何破坏。骑士团可将破坏者当场格杀;如存活,则将以异端嫌疑者的身份押送至圣域接受异端审判。
第十五条:禁止阿尔洛人与朝灵通婚,违者将没收一切财产并判处流放。
第十六条:朝灵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受法律保护。
——朝灵奴隶独自外出时,须佩戴刻有主人姓名/住所和自己姓名的密合式手环,无法出示此手环者将被作为叛逃奴隶处理。叛逃奴隶将会处以笞刑,然后交由市政厅指定的代理商进行拍卖。
——如果朝灵奴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相应的赔偿需由主人承担。但如果所造成的伤害特别严重,则奴隶可能直接被判处绞刑或以上。
——主人对其所拥有的奴隶可以任意处置甚至处死,而不会受到法律惩罚。若某人对他人的奴隶致伤或致死,则按照损毁他人财物、而非人身伤害/谋杀的罪行量刑。
——如果朝灵奴隶对主人的财产造成损失,主人可自行处置;但如果奴隶对主人及家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致死,则无论主人是否提出告诉,该奴隶都将被处以绞刑或以上。
——朝灵奴隶通过染发等改变外貌的方式伪装成阿尔洛人的,判处绞刑或以上。
第十八条:骑士团总部为军事禁区,骑士团成员以外的人员如无许可,严禁入内。驻防骑士有权将擅闯者当场格杀,如果存活,将处以流放或以上。
第十九条:圣盾塔为军事禁区,DKB人员及驻防骑士以外的人员如无许可,严禁入内。驻防骑士有权将擅闯者当场格杀,如果存活,将处以流放或以上。
第二十三条:祈理石、镜英、浮铁三种矿物为国家控制的专有资源,民间人士不得开采或未经国家许可进行出售。私自盗采上述矿物者判处流放或以上;私自出售者判处苦役或以上。
第二十四条:飞空艇的制造、修理、解体必须由国家制定的工场进行,禁止民间人士私自制造、修理、解体飞空艇,违者判处苦役或以上。
第二十五条:星泪石为教会专有资源,民间人士不得开采、持有或交易,违者判处苦役或以上。
*此条针对民间人士。教会神职人员未经批准私自开采、持有、交易者,由教会按《教会法》自行处理。
特殊说明
因骑士团总部和圣盾塔属于军事禁区,如果在此范围内发生案件,市政厅无权进入调查。
如骑士在上述军事禁区以外的地点涉入案件,则市政厅可以进行调查,如确定该骑士有罪,则移交骑士团按《骑士条律》处理。如《条律》中无相应规定,则由市政厅按《市民法》处理。
如神职人员涉入案件,市政厅可以进行调查,如确定该神职人员有罪,则移交教会按《教会法》处理。如《条律》中无相应规定,则由市政厅按《市民法》处理。
天平会议设定
简介
暗夜王朝建立之后,为了避免前朝狂王倒行逆施的局面再次出现,在神使的提议下建立了天平会议这一机制。遇有重大国家事务时,由上议院主持召开,有包括皇帝、神使、各地方执政官及骑士团团长(涉及骑士团事务时)参加的多方即时通信会议。
天平会议的召开
天平会议由王都的上议院发起。会议的议案可能是上议院自行提出的,也可是地方执政官上报的。上议会会对议案的重要性进行初步讨论,一般来说,如果一个议案可能会对公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那么就需要将该议案提交给天平会议进行审议。
如果是行政事务的议案,那么通常只有皇帝、神使、上议院和各地方执政官参加。只有在议案涉及到骑士团时,才会要求骑士团团长一并出席。
天平会议中,能够做出实质决策的是皇帝和神使两人,与会的上议院首席议员、各地方执政官和骑士团团长都只是为这两人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而已。
不同于皇帝通过议案的权利,神使的决策权表现为否决权。任何议案,如果神使否决,则无论如何也不能通过。虽然如此,现任神使对此十分审慎,在位期间还没有动用过这一否决权。
即时通讯系统
与圣盾系统、飞空艇一样自远古流传下来的黑科技,远离不明,只能凭留存下来的图纸制造及操作。同样需要魔力及祈理石才可运行。
在皇宫、上议院内和各城市政厅均设有天平会议专用的通讯室,房间四下镶嵌有祈理石,房间中间设有通讯装置,与其相对的一整面墙壁分割为多个区域,设有显示装置显示与会者的影像和语音。神使与皇帝居上,其他人员并列其下。
教会有自己独立管理运作的即时通讯系统,在星之教会总部及各地的大教堂均有设置,规格与上述相同。
即时通讯除非得到系统管理者允许,否则无法擅自介入或窃听他人的通讯。在天平会议中,管理权在皇宫的DBK掌握
通讯装置的操作
皇宫及政府的通讯装置由各地圣盾塔中的DBK人员负责操作。在召开天平会议时,会自圣盾塔临时抽调一至二人到通讯室担任通讯官。教会则由宗正省的法祭负责这一工作。
即便房间内镶嵌有大量祈理石,但操作即时通讯系统仍需消耗大量魔力,一名通讯官最多只能支持三个小时左右。如果议程超出这一时间,将由另人替换操作。
一般情况下,一天所进行的最长通讯时间为上下午各三个小时,合计六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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